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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 第249节

  “武汗?长安?陈都?哇!都从那么远过来啊?”

  “这几个城市都有演唱会啊?为很么不在家里看?”

  “哦,来魔都打工,没买到票……”

  “送票?送票是不可能送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送票的。我们做生意又不会做,只能开开演唱会,卖卖票,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

  “送专辑?这倒可以,那这样,我准备了一百份有我们四个人签名和海报的收藏版黑胶唱片,现在先送二十份出去,好不好?”

  “那我念座位号,几排几号,叫到号的摄影师麻烦给个特写,我会记住他,然后晚上做梦的时候去找他……哈哈!开玩笑。”

  “来,抽第一个,第11排,43号,有没有?来看一下……哇!是个黄头发的小妹妹呦!”

  ……

  曹吾临时客串了一把主持人,把场面Hold了下来。

  但二十份专辑实在没法满足全场五万六千人的胃口,曹吾便又抽了三十份,总算把演出事故顶过去了。

  雨也下得小了些,但还是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舞台上灯光暗了下来,观众们只能听到雨点落在雨衣上的哒哒声,和身遭歌迷们期待的窃窃私语声。

  厚重的电子管风琴的音色出现,铺垫在所有人的耳旁。

  忽然,清幽婉转的笛声响起,如同最动听的夜莺啼鸣。

  带了望远镜的歌迷们向台上望去,却见舞台上曹吾横笛唇边,悠然吹响。

  笛声典雅,通透,宁静致远。

  有琴声响起,遥遥相和,余音绕梁。

  无数歌迷惊叹不已,小声询问这是哪首歌,却不得而知,只能确定是对黑洞某首歌的改编。

  “这前奏也太好听了吧?”

  “我要学吹笛子!”

  昙花一现的竹笛前奏稍纵即逝,舞台上灯光幽深,转向靛蓝。

  一个声音忽然出现。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一排光柱从舞台后升起,照向夜空。

  “ye!”

  荧光棒挥舞,歌迷们瞬间沸腾!

  “你对自由的向往!”

  曹吾抱着木吉他,灯光亮起,他站在台前,目光幽深如湖水。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无牵挂。”

  歌迷们的欢呼声很快就变成了一片合唱。

  这首《蓝莲花》虽然才上架两个多月,但已经飙升到酷猫等音乐平台的播放量排行榜榜首了。

  这是首男女老少都喜欢的歌。

  它歌唱的是自由。

  孤独是人类唯一共通的情感,自由则是生命唯一共通的追求。

  曹吾歌唱着,在舞台上发着光,在唱起这首歌的时候,他是孤独的,他是自由的,他就是自己的帝王!

第三百六十四章 客串

  “镜头,走。”

  “给特写。”

  “Cut!过了!”

  章磊从监视器后起身,带头鼓掌:“恭喜黑洞乐队杀青啊!”

  剧组工作人员和演员都跟着呱唧,凑热闹。

  魔都演唱会结束后的第二天,黑洞乐队就前往了南昌,此行他们是为了客串一部电影。

  章磊是个演员出身的导演,正在拍一部讲述少年流浪,找寻自我题材的公路电影。

  他是何旦的好朋友,这部电影是他们俩一起投资的。

  因此,何旦也是发动了身旁的好朋友,来为这部电影帮忙,黑洞乐队就是来客串一组角色的。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农村少年自学吉他,怀揣梦想,希望将来能成为一个歌手。但因为辍学在家,整日游手好闲不干活,他被村里人不齿,被父亲嫌弃。

  后来,他偷了家里卖麦子的钱,独自前往魔都,想要考进专业的音乐学院学习音乐。

  他在火车上被偷了钱包,追小偷跑下火车,却被小偷同伙打了一顿,身无分文的流落在了陌生的城市。

  他决定靠着自己的吉他继续前往目的地。

  然而,因为他唱得实在不怎么样,卖唱挣不到钱,他只能在路边烧烤摊上捡人家吃过的剩饭来吃。

  摊主大姐可怜他,就请他吃了碗饭,让他在烧烤摊唱歌。

  然而,他唱的歌太老,唱功也很差,不光没有为烧烤摊招揽生意,反而还烦走了不少客人。

  一个驾车穿行华国的流浪乐队正好在这里吃饭,听到他唱歌,也唱了一遍。

  同样一首歌,双方唱出来完全不是一个水平,少年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能力的不足,惶恐,羞愧,愤怒的情绪驱使他和流浪乐队打了一架。

  但不打不相识,他也和流浪乐队认识了。

  流浪乐队得知他是准备前往魔都考音乐学院,便好心告诉他,艺考的时间已经过了,想要考只能等到明年了。

  他们好奇少年为什么连艺考时间都不知道,就敢一个人跑出来考学,但少年却不回答他们。

  流浪乐队刚好准备前往下一座城市,表示可以把他带过去。

  少年和乐队坐着车,一路歌唱着来到了下一座城市。途中,他还对乐队中的女贝斯手产生了一丝情愫,但却没敢说出口。

  此后,少年又经历了两段旅程,最终,他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

  故事的结局中,灰头土脸的少年在学校大门前驻足良久,看着青春靓丽学生们进出学校,却默然离开了。

  这是一部典型的文艺电影,注定不会卖座,所以,章磊才拉不到投资,自己掏钱拍摄。

  出演这部戏的演员没有一个明星大腕,但很多都是话剧出身的实力派。

  片中唯一出名的,就是客串流浪乐队的黑洞了。

  章磊自己说是想表现贫富教育差距,以及通过互联网认识到阶级壁垒的普通人的无力感。

  曹吾是挺喜欢这个剧本的,但他不喜欢那个结局。

  章磊设计的最后一组镜头是少年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霓虹间穿行,背着吉他来到了大桥上,一辆车经过,他的身影消失,随后传来了落水声,意思是少年自杀了。

  曹吾不喜欢这个结局,他认为,既然少年敢于独自一人闯入陌生的城市,并且一路历经曲折,来到了目的地,他是不缺勇气的,这样窝囊的死去是对他的侮辱。

  而章磊却告诉他,在剧本设计时,这场旅行本身就是一场死亡之旅。

  少年的灵魂早就已经死在了那个村子里,上路的只不过是他的躯壳。

  他偷了家里的钱,从家中离开,代表着他舍弃了家庭和亲情。途中他虽然喜欢流浪乐队的女贝斯手,却没有开口,则代表他舍弃了爱情。

  最后的离开,代表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从他踏上旅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开始死亡了。

  章磊是导演,这也是他的作品,旁人无法决定。

  但曹吾还是建议设一个开放性的结局,最后结束在少年站在大桥边会更好,最好远处东方的天空亮起些鱼肚白,给观众留一些幻想空间,不要那么冰冷残酷。

  不管是不是出于礼貌,章磊还是表示曹吾的建议很不错,自己会考虑一下,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他手上,采纳不采纳曹吾就不知道了。

  虽然只有二十几个镜头,但还是拍了四天才拍完。

  流浪乐队的戏份虽然少,但对整部片子还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乐乐还是这部戏名义上的女主角,虽然她连一句台词都没有,只有八个镜头。

  她代表着美好,代表着主角最后一次燃起生的希望,却又被他亲自扑灭的痛苦。

  主演是个十九岁的小伙子,还在华戏念大一。

  他长得不好看,甚至还有点丑,但天赋极佳。

  曹吾他们过来的时候,他的戏份已经拍了大半了。

  或许是还在戏里的缘故,第一次在片场看到他时,曹吾吓了一跳。

  他那种孤独的气质,像极了曹吾预想中的少年。

  章磊是个很好的导演,因为他就是演员出身,很懂得如何调动演员的情绪,在表演方面给了乐乐很多指导。

  负责拍摄这部戏的摄影指导是著名文艺电影导演贾柯的御用摄影师,在他的镜头下,乐乐焕发出了从未有过的美丽。

  就连她自己看到拍摄出的画面后,都有些不敢相信。

  演戏和拍电影无论是对于曹吾还是乐乐他们,都是很新奇的体验,这次他们玩得还挺开心。

  当晚章磊做东,请他们吃了顿饭,为他们送行。

  不过看到何旦也赶了过来的时候,曹吾就知道这顿饭一定不简单。

  果然,酒足饭饱,章磊便借着酒劲儿,向曹吾提出邀请,请他为电影做配乐了。

  曹吾只是略想了下,就答应了。

  制作一整部电影的配乐,对他而言也是一次挑战,这不只是拿出一两首那么简单。

  配乐是电影与观众之间的桥梁。

  就像是恐怖片的核心一大半在恐怖配乐上一样,好的配乐,能够比画面和表演更先触动人心。

  曹吾喜欢这个故事,也喜欢章磊他们正在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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