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殿堂乐队 第96节
“不行啊!”巴图苦着脸道:“吼得我嗓子痒痒。”
“那是你技术不到位,走,我给你讲讲方法。”说着,曹吾便拉起巴图,重又进了录音室。
乐乐没有跟上,而是拿着手机翻看。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们的风波早已平息,网友们的关注点又跑到别的地方去了,只有乐队的歌迷粉丝还在贴吧,官微,音乐平台评论区内留言,表示会帮着寻找青松,请求他们不要休团。
越来越多的人从冲动中冷静了下来,发觉了自己在这场闹剧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继而对青松产生了无比的愧疚和同情。
这场风波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青松,而所有的旁观者,也都是帮凶之一。
《向阳花》这首歌已经成为了黑洞乐队播放量最高的歌,而这首歌的评论区,也被无数被忽视,被抑郁症折磨,被生活压得透不过气,被歧视鄙视的人当做了避风港。
每天都有许多人在这里发表一天的心情,在这里,没有人会嘲笑他们,而是送上祝福和关心。
《新人生路上的摇滚》的销量悄无声息的突破了三百万,并且正在坚定的向四百万的白金销量突进。
单是这一张专辑的销量,就为公司带来了三千多万的利润,牛莉是舍不得让黑洞乐队休团的,但在曹吾给出了条件后,她还是答应了。
又是半年过去了,香城机场,曹吾和巴图送乐乐进了候机室,才转身朝外走去。
“乐乐这一走,就是年底才能回来了,唉,还真有些舍不得。”巴图叹了口气道。
“又不是再见不着了?矫情什么?”曹吾笑着搂上了他的肩膀。
巴图也笑嘻嘻的和他勾肩搭背,朝外晃荡。
“曹吾,你说,青松会回来吗?”
“当然会了。”
“什么时候啊?”
“快了。”
“快了……”
(第一卷完)
第一百四十一章 自驾出发
“一定要保持联系,电话要24小时有电,每天晚上给我或者你妈告诉一声你的落脚点,无论遇到什么问题,第一时间联系我……”曹文皓婆婆妈妈的嘱咐着。
“知道啦!我会注意安全的。”曹吾笑着和老爸拥抱了下,锃光瓦亮的光头在太阳下闪烁着光芒。
这一年多来,他的脱发问题越来越严重了,于是索性剃了光头,舒服还好打理。
他要出发去上大学了,目的地新疆。
张佳倩哭得眼睛都肿了,曹吾就没让她来送。
离开学还有半个月,他就准备出发了,是因为他想自驾一路开过去。
他买了辆二手的帕萨特,中规中矩,不招摇,安全性也不错。
驾照他去年年底就拿到了,但还没过实习期,不能上高速。
不过他也没想着上高速,提前这么长时间,他就是为了能够多留出些在路上游玩的时间。
万一碰到特殊情况,需要上高速,也没关系,他是老司机了,可以保证行驶安全,最多找个有驾照搭顺风车的,还能认识些朋友。
行李已经放在车上了,曹吾上车,跟老爸打了个招呼,便启程上路了。
夏日的闷热被车窗挡在了外面,车内空调凉爽,曹吾吹着口哨,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扭开了收音机。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辜的仰望,”
……
熟悉的歌声从收音机中传出,曹吾指间轻轻敲打着方向盘。
音乐声降低,转为背景,主持人温柔的声音响起。
“这首在全国范围内爆红的粤语歌曲《喜欢你》的演唱者是来自广东省香港市的Beyond乐队,这是一支由四个平均年龄在46岁的老男人组成的乐队。他们的工作来自各行各业,因为音乐走到了一起,在不惑之年,用歌声感动每一位听友。”
“提起这支乐队,就不得不提起他们签约的经纪公司,星海文化。说起星海文化,大家可能不熟悉,但如果说起两年前如同彗星般划过音乐圈的黑洞乐队,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他们的经纪公司,就是星海文化。”
“那是一支神奇的乐队,由四个天才般的高中生组成,出道半年,就进入了一线乐队的行列。他们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专辑,在全国范围内,卖出超过六百万份数字版。销量排在国内唱片历史销量纪录的第九位。而仅仅发售了十万份的实体唱片,也被歌迷们当做收藏品,在一天之内抢购一空。”
“然而,这样一支天才般的乐队却如同彗星般一闪而逝,因为一次网络暴力事件而无限期休团了,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无数歌迷都在期待他们有一天能够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他们的故事和脍炙人口的歌曲也在广大歌迷的口中流传。”
“喜欢你,那双眼迷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我们不得不钦佩星海文化的眼光和实力,在培养出黑洞乐队这样惊才绝艳的天才乐队之后,他们居然能够慧眼识珠,从广大乐队中发掘出Beyond这颗明珠。”
“这支以粤语歌出道,并且被广大歌迷所熟知的中年乐队,用他们优秀的音乐突破了语言的限制,让每一位歌迷领略到了粤语歌曲的魅力。”
“收录了这首《喜欢你》的专辑《再见理想》,从上个月发售至今,已经突破了八十万份的销量,不禁让人惊讶,仿佛又见证了当年黑洞乐队的神话。”
“我们在六月份的XX音乐节上采访了Beyond乐队的主唱兼队长黄家驹,他也向我们讲述了Beyond与黑洞这两支乐队的不解之缘。”
“一段广告,马上回来。”
……
关了广播,曹吾随意的靠在座椅上,轻轻的舒了口气。
今天第一天出发,就不要赶太远了,在CD市落脚好了,那里的米粉很出名,晚上可以去尝尝。
他没有走高速,而是从县市间穿行,虽然走得慢,但比高速上可有意思多了。
开了将近四个小时,他才到了CD市。
不过他并没有进市区,而是在郊区旁的一个小镇子里停了下来。
这个叫作桃源的小镇依山傍水,风景很不错,进到镇子里,就连气温仿佛都凉爽了不少。
在镇子上找了家安全的酒店开了个房间,洗了个澡,曹吾便背着小包出来了。
虽然腹中饥饿,但曹吾并没有随便找家饭馆解决,而是顺着街道溜达。
天色已经渐晚,卖煎饼、炸臭豆腐的小商贩都出摊了,街边随处可见悠闲纳凉的人。
约莫有十来个老头围在路边的石凳旁,看着当中央的两个老头下棋,吵吵嚷嚷的很是热闹。
曹吾饶有兴致的凑上前去看了半晌。
“不下了不下了!下么子咯!”被将了军的老头恼羞成怒,起身嚷嚷着,随即便有人顶了他的位置。
又恋恋不舍的看了几眼,老头提起布包,吆喝道:“走了!回家吃饭!”
曹吾迈步跟了上去,笑着搭话问道:“老嗲嗲,您是本地人啊?”
“是啊!”大爷疑惑的回头瞧了瞧他,问道:“听你口音,是香城人啵?”
“咦?您怎么知道?”
大爷哈哈笑道:“我怎么听不出来?我老婆就是香城人。伢仔你来桃源走亲戚么?”
“是吗?”曹吾一挑眉毛笑道:“我来这里玩,想跟您打听一下,哪家饭店的菜好吃啊?”
“那就多咯!桃源的黑猪肉是出了名滴!”大爷说起吃的,如数家珍:“从这条路直走,过两条街右拐,有家胖头饭馆,那家店开了二十多年了,菜烧得相当地道,我们本地人经常去吃的。再或者你打辆出租车,让他把你拉到步行街,那里附近有几家米粉店也是很好吃的,我家儿媳妇经常去那吃……”
“不过这桃源最好吃的东西,都不在街上。”大爷得意的卖了个关子。
“那在哪里啊?”曹吾笑着接茬。
“当然是在我家!我老婆子做的辣子酱,夹糊塔子吃,天下一绝!”大爷说得兴起,一把拉起曹吾的手:“走!去我家吃!你尝尝就知道!”
“这不好吧?”曹吾吓了一跳。
大爷十分热情,连说带劝,非要带曹吾回家吃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背包客
大爷很热情,但曹吾还是一再婉拒了。
拦了辆出租车,曹吾来到了大爷所说的那家胖头饭馆,点了几样他店里的招牌菜,味道果然不错。
吃过了饭,曹吾问了下路人,就往大爷说的步行街那里溜达而去,散散步,化化食儿。
沿着穿小镇而过的河边小道走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脚步缓慢,面上带着微笑,并不着急。
走了两站路,人流忽然密集了起来,曹吾扫了眼,步行街已经到了。
街口正对着一个小广场,晚上纳凉休闲的人们熙熙攘攘,随意溜达着。
几个穿着轮子发光的旱冰鞋的半大小孩,在空地上扭来扭去,滑得好极了。
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妇在气球摊前问了下价格,虽然有些贵,但看在孩子渴望的眼神,还是掏钱买了一只。
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坐在长椅上,一起吃着一小袋糖炒栗子,无比甜蜜。
曹吾很喜欢这种环境,满是生活的烟火气。
忽然,一阵音乐声传来,曹吾看了看,朝着人群密集的地方信步而去。
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曹吾站在圈子旁,从脑袋缝中看去,却是一个留着长发,胡茬唏嘘的男人,正抱着一把吉他,站在话筒前。
他的身旁放着音响,面前有个琴盒打开着,里面零散的放着些零钱。
男人半闭着眼睛,没有看琴盒,随着音乐开口低唱。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