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努力了 第27节
平野:哎,我们家乐乐就是太体贴了。
“跟我就不用不好意思了,这条航线是我前段时间申请的,当时还不知道你要过来,正好带你一块去玩。”平野牵着童乐的手腕说,怕他被风吹跑。
童乐兴奋不已:“去哪啊?过两天还要录节目,不会耽误吧?”
“到地方你就知道了,你肯定会喜欢。”
平野低头笑着摸了摸鼻梁。
童乐:啊,我又死了。
第一次坐飞机的他,不敢暴露自己没坐过的事,只好装作不在意地不看窗外,扭头看平野。
“你不看风景吗?”平野递给他零食。
童乐:“呃……你比较好看!”
平野无奈同他互吹:“你更好看。”
“不不不,”童乐想,君美甚,我哪能和你比呢,“差远了吧。”
“怎么就差了?”
平野仔细端详他,觉得越看越好看,想勾着他的脖子把他的脸塞在胸前一通揉搓,但又顾及到乐乐毕竟不是自己家的孩子,只好捏了捏脸蛋就作罢。
“就……”童乐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觉得我各方面都很普通吧,皮肤和身材都是努力保养出来的,一般人都能做到。”
平野脱口而出:“一般人可做不到你这么努力。”
童乐迷茫地说:“这样算是努力吗?我每周都会休两天的。”
他是从底层的日子过来的。
现在他每天吃的、用的、还有假期出去玩的,都是他从前想都想不到的,每周还只要工作五天,已经是再幸福不过。
而且童乐逐渐发现,唱歌跳舞,并不辛苦。
流下这么一点汗水,就能得到那么多人的肯定——
很值。
童乐轻声却坚定地说:“我听顾清梦说,这次参赛的很多选手,都是没日没夜,觉都不睡,和我也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们都很强啊,”平野赞许道,“你排名更好,是因为你更帅,唱歌更好听。”
童乐觉得他有亲人滤镜,只是笑笑,不再反驳。
飞机停在一个私人小岛上,白色的沙滩、别墅,还有成片的花田、私人游乐场,都让童乐看花了眼。
“这是小时候我妈给我的礼物。你可能不知道吧,我从小父母离异,父亲把我抢走,想让我跟我大哥抢点家产,但是我却只想做演员,幸好有我妈的支持。”平野手插在兜里,陪童乐散步在花田里,“她是个很浪漫的人,也是我的第一个影迷。”
“我知道的,”童乐嗫嚅道,“有听说过,她也很美。”
童乐查过平野的资料。
他母亲是个好莱坞影星,多国混血的大美人,可惜英年早逝,在舞台上出意外去世了。
“有段时间,我畏惧舞台,所以每次表演前我都要回到这里,回想一下我妈当初鼓励我的话。是她给了我挑战我父亲的勇气。”平野说,“那天你唱歌的时候,让我想起了这些事。”
童乐:“是赵老师原曲写得好,顾清梦改歌改得好。”
平野摇头:“但打动我的,是你的声音。说来奇怪,你第一次唱歌给我听的时候,我没有很大触动,只觉得底子不错,但可能是跟你相处久了,我才发现你和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不同,才开始想要了解你,想在评委席上看着你。”
童乐站在花田里,仰望着他,小声说:“谢谢。你是第一个……夸我唱歌好听的人。”
原来的世界里,童乐每天都累到半死,很少唱歌,原主则心理变态,几乎从不唱歌,只有刚住进平野家里时,为了进娱乐圈,给平野唱过一次。
童乐没想到,原主只唱过这一次而已,平野竟然能听出分别。
他知道,我不是他。童乐想。
但他说完这句话,还是默默补充了一句:“叔叔。”
童乐在察觉到平野对自己的特殊之处时,总会下意识提醒自己:他对你好,是因为他和你的关系。
平野看着他,忽然想到了顾清梦也叫自己叔叔。
“你喜欢他什么?”平野后来问顾清梦。
“我喜欢他很多地方,最吸引我的是他努力和谦虚的特质,”顾清梦答,“但最心动的瞬间,是在表演的前一天,他百忙中抽空唱了我给他写的歌,因为担心以后退赛会唱不了,辜负了我给他的写的歌。”
“最喜欢他这种贴心的地方。”顾清梦说。
那是表演的前一天正午,胡子拉碴的顾清梦刚睡醒,恍惚看见童乐拿着一张谱子,坐在窗台上唱歌。
唱着顾清梦为他写的歌。
天使啊,那时的顾清梦想,我可能有一点陷进去了。
可是平野却因为童乐的这种特质,产生了不安感,仿佛自己和顾清梦不同,对他再好也只是在履行义务。
于是平野冲动地说:“不要叫叔叔了。”
童乐:“?!”
童乐正要问为什么时,平野的手机响了,是一种特殊的提示音,应该是要紧事,童乐只好转身自己去玩。
平野低头一看,是他哥发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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