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世界:从和乔晶晶分手开始 第100节
一个亿你在股票市场里也就听个响。
但一个亿只要有一个好剧本,几个性价比高的演员,再拍出一部好剧,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当然,就算是好演员也仍旧可能会因为某件事而出现意外。
但不论怎样说,文娱市场也可以说是十分赚钱的行业了。
当然,方默也可以什么都不用做,他有着那套四合院在,只要今后三年的收益如期到达,就有着三个亿的财产。
但是这种坐吃山空的金额,并不能让方默感到任何成就感。
换句话说,四合院的房租也只是方默的退路。
从这份赌约一开始,方默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但又有两个新的问题存在。
第一,夏家是否能够如期将租金给他。
这是一件十分值得商榷的事情。
第二,则是江家是否承认租金有效。
毕竟这趣÷阁钱到底怎么来的,方默自己是知道的。
但是江家是否承认,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当然,以方默的猜测,大概率是承认的。
但就算是如此,方默也仍旧需要赚钱。
别的不说,伊卡洛斯想要制作完成,就需要相当多的材料。
可想要凑齐这些材料,就需要各种高精度的仪器和设备。
而且还有其他一些项目,当然,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房子。
现如今,真正算是亲近的人,已经有韩菲、钟晓芹、江莱和尚优优了。
总不能想着某种不可描述的场景吧?
所以四套房子也是必然的。
江莱是富家女,房子少说也要过亿的别墅。
尚优优本身性格虽然不错,但她也是追求物质的。
方默总不能让人家去挤一间几十平米的小公寓吧?
而韩菲能够住在书香雅苑,也就证明她家的条件其实也不差。
未来想要金屋藏娇,也不可能弱于这个地段的房子。
所以几千万也是要有的。
还有钟晓芹。
别看好像钟晓芹不争不抢的,但是方默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想要得到更多,就必然要筹备更多的房子。
加在一起,没有三个亿根本下不来。
然而这只是四个人。
就更别提其他人了。
按照每人最少一千万的标准来算的话,少说还要有过亿的资产。
这就是三个亿。
而且这还只是房子,还没有计算日常开销。
方默想要金屋藏娇,没钱还真的不行。
再说了,钱是男人胆。
没有钱的男孩子再优秀也只是一个“好人”而已。
那些生活美满的夫妻,物质条件也是其中必然的一个因素。
所以不论如何,赚钱都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但是想要在短时间之内赚到足够的钱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唯一可惜的是,自从系统进入3.0之后,秒杀商城的刷新时间就延长了。
从原本的每周更新,变成了半个月更新一次。
听系统解释,这是因为方默搜集的人物卡越来越多,秒杀商城解锁的栏位也越来越多,需要消耗的能量也就越来越多。
这就需要时间进行恢复。
而系统进入到4.0的时候,更是会变成一个月更新一次。
只不过想要进入4.0,就有些漫长了。
系统3.0只需要人物卡*5。
可系统4.0却需要人物卡*25!
也就是说,只有解锁了二十五个美女人物卡之后,才能够将系统提升到4.0!
方默当时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有些懵。
二十五个妹子,别说这个世界有没有那么多妹子,就只说那个时候他能不能扛得住?
啧啧,恐怕非要变成人干不可吧?
笑了笑,方默开始整理自己的杂物。
经过多次购买,他的空间里其实早就差不多满了。
要不是系统升级附带了5平米的空间,方默非要头疼不可。
毕竟有些东西并不适合出现在现世。
一边收拾整理着物品,一边想着接下来如何搞定宋倩和小梦的事情,方默无意中看到了渣男U盘。
突然间,他手中的动作一顿。
“等等!”方默突然间想到了什么。
拿起渣男U盘接入到自己的脑袋上。
然后将记忆中关于修改好的《狂侠杨小邪》的全部内容拖拽到了渣男U盘上。
方默再将渣男U盘插入电脑。
然后方默看着电脑屏幕中那份打开的文档里的《狂侠杨小邪》,整个人面无表情地呆立了一会儿。
尼玛!
早知道如此方便,自己竟然还傻呵呵的辛苦码字!
真是日了狗了!
不过现在也不晚。
方默笑呵呵地将内容导入到码字软件中。
很快,一章章内容就已经自动上传完毕了。
方默直接将文档发给了林冬生。
林冬生:!!!
紧接着,方默的手机就疯狂响了起来。
方默接起。
“老板!你写完了?”林冬生不可思议地问道。
“恩,你帮我上传好了。”方默随手将渣男U盘取下,随口回答。
“还是每天一万?”
“对。”
“不过老板,你的书已经能签约了,你看一下。”林冬生发完了今天的章节之后,随口回了一句。
方默有些奇怪地看了一眼。
作家后台直接弹出了签约站短。
方默按照提供的PP号,找到了自己的责编。
方默的责编叫做星琉。
是一位已经从业五六年的老牌责编。
手下也出过一些大神级别作者,属于那种十分有实力,且为人不错的责编。
第76章 反响不错
在成功添加完好友之后,星琉很快发来了询问。星琉:请问是星火大大么?
星火:是我。
星琉:星火大大你好,以前签约过么?
星火:没有。
星琉:那好,我来说一下签约流程……
之后就是一份详细的签约流程。
方默有些惊讶。
虽然现在一切百废待兴,但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签约方式不但有着传统的纸质合同,还有着电子合同。
而星琉推荐方默选择电子合同。
首先,电子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是与纸质合同一样的。
其次,电子合同的分成比例,要比纸质合同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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