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31节
逞一时口舌之快,几乎不用付出代价。
“这件事,要不你就删了他的评论,拉黑算了。”
王大锤看了眼秦牧,又接着劝道。
在他看来。
这种事,连起诉立案都构不成。
举报到派出所,对方也就是简单教育。
不痛不痒。
完全是吃力不讨好,没有实质性用处。
然而……
秦牧却不肯放弃。
还提出了个新的角度,开口说道:“举报网络不正当发言当然没什么作用,但……如果举报他诽谤罪呢?”
话音一落。
王大锤忽然愣了一下,有些没反应过来。
而秦牧又接着说道:“他在评论里,对老李进行各种污蔑诽谤,说他沽名钓誉,还暴露了老李的身份信息,引导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攻击。”
“我记得这些应该能构成诽谤罪吧?”
来找王大锤之前。
他还特地查了下有什么办法能治对方。
单纯的网络暴力,言论纠纷,只能让对方不痛不痒。
但一旦涉及了诽谤罪……
后果就不一样了。
和诈骗一样,这同样属于刑事犯罪!
“诽谤罪?”
王大锤眨了眨眼睛。
听着秦牧的讲述,脑海里很快就浮现出了诽谤罪的刑法条文。
作为律师。
这些常见的刑法条文,都是要求通篇背诵的。
诽谤罪,有三个构成要件。
第一,侵害和受损的客体,必须要是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第二,犯罪主体需要存在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主观上是故意。
也就是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但还是继续这样干。
“好像……似乎也许……对方真的犯了这个罪。”
在左右对比,仔细衡量后。
王大锤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首先,这个“天天学英语”人肉了老李的信息资料,一直在攻击老李的人品,侵害了名誉和隐私权。
其次,他不明真相,就捏造了虚假信息,说老李沽名钓誉,引导其他网友对老李进行攻击。
最后。
这个“天天学英语”,在主观上肯定是故意的。
不然也不会一直在评论区里活跃,甚至和那些三观正常的网友们对喷。
此外。
关于不实的网络信息,在网络上浏览量达到5000次,转发量达到了500次,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
完全可以立案!
而诽谤罪的判刑,一般在三年以下。
不同于治安管理处罚。
前者是犯罪,会有终身跟随的犯罪记录。
后者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不会影响将来的就业,处罚也比较轻。
“我可以确定,对方确确实实犯了诽谤罪。”
想到这里,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
重新看向了秦牧。
认真说道:“不过诽谤罪属于告诉罪,不告不理,你需要带老李亲自前往派出所报案。”
诽谤罪和诈骗罪这些不同。
诽谤的是个人自身。
若自己觉得无所谓,对方就不需要接受处罚。
因此需要本人亲自出面举报。
秦牧听完,点了点头。
随后在午饭前,找到了在食堂正要吃饭的李卫国。
“老李,晚点吃饭,出大事了。”
李卫国愣了一下。
“出啥事了?”
“有人骂你!骂的老惨了。”
秦牧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手机。
翻开了视频。
李卫国看完之后,气得浑身发抖,老脸涨红。
他才刚度过捐款被骂的槛。
没想到……
才过一天,居然又被骂了。
这次骂他的还不是一个两个。
而是组团来骂的。
粗略一看,评论区里几百号人都在喷他。
望着眼前的饭菜,他瞬间没有了胃口。
直接站起了身。
“老李,你去哪?”
秦牧也愣了一下,忍不住拉住了李卫国。
李卫国冷哼了一声。
没好气的说道:“我去找小王,让他帮忙告起诉这些骂我的人!”
经历了杨明惠等人的事件后。
他也渐渐发现了,当老好人,容易被人欺负。
必要的时候……
该告就要告!
秦牧见状,连忙拉住了他,说道:“我已经找过王大锤了,他让我们直接去派出所。”
随后。
他将事情简单讲了一遍。
李卫国听完,二话不说,立即收拾东西。
就准备跟着秦牧出门。
临走的时候,还特意问了一句:“对了,这次骂我的人可不少,咱们是全告了,还是就告几十个?”
秦牧嘴角抽了抽。
神特么都告了。
要是都告了的话……
那派出所说不定就要把直接给拉黑了。
……
下午一点。
秦牧和李卫国走进了晋城派出所。
正好遇到了所长沈岛。
“大中午的,你们怎么又来了?”
沈岛颇有些意外,忍不住问道:“是来看杨明惠她们的?”
昨天。
在开庭宣判后,是他亲自带队抓的杨明惠三人。
也因此认识秦牧和李卫国。
现在三人还暂时关押在派出所,没有扭送监狱执行刑期。
秦牧刚想要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