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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他怎么又上热搜了 第111节

  通常都习惯一个人的沈清,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以前叶向阳也有类似这种感觉。

  不过他是为了图方便,因为在车上也能工作,把时间充分利用起来。

  至于沈清是不是也这种想法,那就不好说了。

  临近两点半出发,这个时间点完美错开了午高峰,叶向阳开车抵达江城法院的时候,距离下午的开庭还有一点时间。

  “哎,这不是我的书吗?”

  当沈清从车上下来,看到叶向阳手里的那本刑法讲义,不由愣了下。

  “哦,借来看看。”

  叶向阳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借?”

  见叶向阳说得这么轻松,沈清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提醒道:“你这是入户盗窃,光凭这个就可以把你抓起来了。”

  “入户盗窃?”

  听到沈清的这个“威胁”,叶向阳也愣了一下,然后神色有些奇怪地看向她,确认道:“你确定?”

  面对叶向阳的这个反应,沈清微微一怔。

  “你确定这是入户,而不是入室?”

  被叶向阳这么一反提醒,沈清一时间也说不出话来。

  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具有居住、生活功能的场所。

  而像厂房、办公室这一类的,属于一般的房屋,只能称作为“室”。

  入户盗窃的话,不管第几次,也不管偷到多少,一旦进入他人家里,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像之前为了进监狱深造踩缝纫机的许良恭,就属于这种情况。

  一般盗窃没有特殊的情形,要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个金额通常在两千元以上。

  当然,金额不足两千,但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也会进行刑事立案。

  “还有一点,就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

  视线落在沈清的身上,看着她语塞的样子,叶向阳忍不住得意地卖弄道:

  “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

  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说完,叶向阳扬了扬手上那本刑法讲义。

  这些都是中午他从这本书上看到的。

  除非叶向阳手上这本刑法讲义有特别的价值并达两千以上,又或者里面藏着几片金叶子什么的,否则叶向阳的行为也完全达不到入刑标准。

  虽然不构成犯罪,但确实已经违法了。

  要是沈清一口咬死自己盗窃,那么叶向阳肯定得倒霉。

  应该不会这么丧心病狂吧?

  想到这,叶向阳有点心虚地瞅了瞅沈清,希望她别记仇搞自己。

  感受到叶向阳投过来的目光,沈清翻了个白眼。

  这波确实是她“口误”了。

  叶向阳说的这些,沈清不是不知道,但她就是欺负叶向阳不是专业人士,故意把情况说得严重一点,好吓唬叶向阳。

  哪里能够想得到,叶向阳现学现卖,直接反将她一军。

  不过看叶向阳刚才那“嚣张”的样子,还真有几分“法外狂徒”的既视感。

  一念及此,沈清情不自禁地劝告道:“你还是好好当你的记者吧!律师这个行业可能不太适合你,不然容易把自己送进去。”

  “我刚才有说错吗?”

  叶向阳满头雾水。

  沈清的一番话,搞得他有点怀疑自我。

  他刚刚说的,全都是沈清这本书里面写到的内容啊,还有相关案例解析……

  沈清无言。

  成功把自己送进去的律师有很多,少部分是意外,大部分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

  沈清也不确定,叶向阳要是真的转行当律师之后,会不会是其中一员。

  其实就是看他刚才得意忘形的样子不爽。

  “清姐是怕我跟你抢饭碗吧?”

  沈清不说话,叶向阳便自我领会了一番,然后保证道:“放心,我接下来就报名参加法考。”

  “嘁!”

  沈清忽然觉得这个家伙有点欠揍。

  臭弟弟学坏了……

  一番口舌之争后,沈清看了看时间,发现也不早了,直接带着材料走了进去。

  跟随前来“学习”的叶向阳,自然是紧随其后。

  没多久。

  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叶向阳和沈清很快就来到江城法院的第二法庭。

  在沈清走向被告席的时候,叶向阳也来到了旁听席就坐。

  刚才进来的时候,叶向阳也了解了一下,下午开庭的是一起刑事案件。

  沈清出现在这里,是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参加此次庭审。

  实际上,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诉,即由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起控告,由检察官作为公诉人。

  像上次那样的刑事自诉案件,还是属于比较少见的。

  案子其实并不复杂,是发生在前两个月的一起开设赌场案,这件事江城晚报也有过报道,不过当时负责跟进的是叶向阳的另外一名同事。

  叶向阳自然也看过这则报道,不过后来就没怎么关注了。

  没想到负责给他们进行辩护的,竟然会是沈清。

  拿出手机,叶向阳上网搜了下,想要获得更多关于这个案子的一些信息。

  既然是来旁听学习的,那肯定要提前做些准备,不然到时候很多细节都无法及时捕捉到。

  看了一下相关的新闻报道,还有警方发布的后续通告,叶向阳发现这起开设赌场案,居然还有嫌疑人在逃,尚未归案。

  看着警方发布的通缉令,叶向阳又不由想起了早上的事情。

  提供有效关键线索或者直接抓捕,奖励一至五万现金。

  很快,叶向阳就被通缉令上面的这部分信息给吸引了目光。

  嚯!

  这奖励可以哇!

  虽然叶向阳并不怎么缺钱,但没几个人会和钱过不去。

  当然了。

  叶向阳也只能想想。

  天底下哪里有那么多掉馅饼的事情。

  这时,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子从他旁边走过,叶向阳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猛然愣住……

第115章 请尊重一下法庭

  有那么一瞬间,叶向阳以为自己眼花了。

  因为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这个男子,让他有种非常眼熟的感觉。

  紧接着就反应过来,这不就是他刚刚在通缉令上看到的那个在逃嫌疑人吗?

  因为带着鸭舌帽,不能完全确认。

  但初一看,相似度并不低。

  而且通缉令上的照片,只能作为参照。

  即便是真人,不能说百分百,那样太绝对了,人还有分上镜或者不上镜的呢!

  但按照叶向阳的直觉,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除非对方还有孪生兄弟什么的。

  当然,亲兄弟或堂表兄弟也不一定。

  哪怕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毕竟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但总不至于这么巧吧?

  不过如果是本人的话,那岂不是更巧?

  一时间,叶向阳的脑海里闪过许许多多的想法。

  任何事情都有无限可能,叶向阳思考问题的时候,总是喜欢尽自己所能把一切可能的可能,都想一遍。

  这样能最大程度避免疏漏,但同时也会给自己找来许多困扰。

  就在叶向阳愣神的时候,原本从他旁边过道经过鸭舌帽男子似有所感,恰巧看了过来。

  叶向阳来不及收回目光,两人目光交错。

  这个意外的情况,让叶向阳的心中微微一紧。

  然而身为一名专业性极强的记者,叶向阳早已不是刚接触社会那时的新人小菜鸟,不论是表情还是眼神都极其镇定,仿佛就真的这么巧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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