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他怎么又上热搜了 第125节
两人一边聊一边走,已经距离之前停车的地方不远,叶向阳带着田芸取了车,然后去拿电脑。
至于之前拦路的那个人,早就已经不在了。
叶向阳跟田芸了解了一下,才发现对方可能是村委的人。
就偷瓜这件事,田芸已经多次向村委反应了,他们也试着劝阻那些偷瓜的人,并且想要从中调解,可惜一直没有什么效果。
被夹在中间的他们,也很痛苦。
相比较起来,二熊村村委的人,还是比较明事理的。
就是没啥作用。
他们劝,偷瓜的那些人也不听啊!
警告更没用!
于是只能挡挡外面的人。
因为本村那些人偷瓜成风,已经传了出去,县城里好多人也“慕名而来”。
这些人也不好搞,直接开着车过来,然后中间下田摘几个南瓜,往后备箱一扔,直接跑没影了。
跟个泥鳅似的。
抓都抓不住。
了解到这个情况,叶向阳也意识到,自己就是被当成这种“灵活随机作案”的外来偷瓜贼了。
开着车,叶向阳并没有去往田芸在县城的家,而是来到南瓜种植基地边上的一排木屋。
这本来是田芸建起来给那些工人的宿舍,不过因为这段时间的偷瓜事件,她也住在了这边。
到了宿舍,田芸把电脑给了叶向阳,自己则找出了以前留在这里的备用机,把手机卡换了过去。
关于之前拍到的那些视频,田芸显然是专门整理了出来,并且放在了同一个文件夹里。
叶向阳找到了那个文件夹,一个个看了起来。
这一看。
足足看了一个多小时。
有些还是为了节约时间,特地快进了。
看完全部的视频后,叶向阳也忍不住有点火大。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尤其当叶向阳通过监控视频看到,那些老人发现了摄像头,非但没有离开,反倒对着摄像头指指点点,还凑上来研究了一番,然后继续旁若无人地偷瓜。
不知道该说他们心大,还是猖狂。
“芸姐,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
基本把所有情况给了解了一遍,叶向阳开口问道。
叶向阳知道田芸找自己求助,是希望能够曝光那些老人们的行为,通过媒体监督和社会舆论让他们有所收敛和克制。
但自己要怎么做,该怎么去做,还得彻底了解田芸的想法之后,再去考虑方案。
新闻报道是严谨的,同时也要考虑影响和后果。
单纯曝光他们,未必就能够维护田芸的利益。
那些老人,连村委和乡里的民警都不怕,一次又一次不顾他人指责,做出这样的事情,还会有所顾忌吗?
或许人家根本就不上网,也不看新闻,一直窝在二熊村这个小地方,丝毫不在意外界的看法呢?
“道德,似乎已经对他们毫无作用了。”
叶向阳不轻不重的语气,直接让田芸愣住。
对于叶向阳的这句话,这段时间田芸可谓是深有体会。
那些人还在乎什么脸面吗?
田芸扪心自问。
原本放在叶向阳身上的一丝希望,也淡了几分。
“那又能怎么样?村里和乡里都找过了,连报警都报了好几次。”
田芸有些心灰意冷,朝叶向阳投去无助的目光,颓然地说道:“为了种南瓜,我把工作这几年攒的钱全投进去了,还有我家里的一些积蓄,银行那边也贷了六十万,前前后后已经花进去了一百多万,接下来要是任由他们偷下去,今年能收回多少成本还不知道,更加不确定明年要不要继续种下去……”
“当道德无法约束他人的行为时,就是法律该站出来的时候了。”
“向法院起诉他们?”
随着田芸自己说出这个想法,她却摇头了。
通过法律维权这个途径,田芸不是没有想过,然而经过了解,她才意识到这样的事情不仅很难维权,而且打起官司来周期又长,即便胜诉了,判决下来的处罚也不痛不痒。
她自己可以等,但自己种植的那些南瓜等不起。
还没等法院判决下来,地里的南瓜就要被那些人糟蹋完了。
“芸姐,这时候你可能需要一本《刑法》。”
面对田芸看过来的目光,叶向阳也摇了摇头,直接掏出了那本从沈清办公室顺来的《刑法讲义》。
第129章 逐渐沈清化
“刑法?”
看着叶向阳拿出的这本书,田芸有点没反应过来,疑惑道:“这个好像管不到他们吧?”
因为被偷瓜的事情,她都报了好几次警,结果每次都只是警告和批评教育,以及几乎没有落实的罚款。
尤其是今天又见证了同样的处罚结果,田芸已经有点失望了。
像那些民警说的,那些老人虽然盗窃了,但盗窃金额根本就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再加上年龄的缘故,只能进行警告和罚款。
然而这样的处罚根本就没用,对那些组团偷瓜的老人们,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甚至下午他们被抓现行的时候,还继续当着她的面偷南瓜,一点都不把她这个主人放在眼里。
如果不是村委的人及时赶到制止了,再加上她提前报了警,恐怕拿那些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能怎么办?
骂又不好骂,打又不敢打。
好心相劝,甚至是苦苦相求,人家都无动于衷。
田芸都后悔当初辞职来这里搞种植基地了。
只是半年时间砸了这么多钱下去,现在连成本的十分之一都没收回来,她就算想要抽身,也没办法全身而退。
几乎所有的身家都在里面了。
“芸姐,这可能就涉及到了抢夺罪,甚至抢劫罪。”
了解到在自己到来之前,那些老人居然还有当面抢夺的行为,叶向阳也十分意外。
刑啊!
“抢夺罪?抢劫?”
田芸愣了愣。
“对,抢夺罪和抢劫罪其实是非常靠近的,而且有时候可以相互转换,不过抢劫罪要重一点。”
这几天刚好在手上这本刑法讲义看过这些内容,所以叶向阳对于这两个罪名还是有些了解的,翻开那一页给田芸看,同时解释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过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多次抢夺的,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
“这个数额,可能还有点达不到。”
看到书上关于数额较大的规定是金额在一千至三千以上,田芸有些无奈。
“那没事,你看这条。”
把书从田芸手里拿过来,叶向阳翻了几页,然后重新递给她,并且说道:“你看这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抢劫罪的。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数额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都应当立案侦查。”
“这个……”
看着上面关于抢劫罪的法律规定,田芸发现如叶向阳刚才说的,一旦构成,处罚量刑比刚才的抢夺罪还重,最低都是三年起步。
“你仔细想想,当时那些人有没有对你们使用暴力,或者胁迫,让你们不能,或者不敢上前阻止。”
“暴力没有,但他们当时威胁我们,如果上去阻止,不让他们摘南瓜,他们就直接躺地上让我们负责了,而且……”
“这很刑啊!”
“这就抢劫啦?”
“妥妥的。”
叶向阳忍不住笑了。
这条不行,还有那条,总有一条适合你。
而田芸却是有些不可思议。
因为那些人的行为,跟她认知中的那种抢劫,显然有些不太一样。
但说实在的,这些老人的做法,其实已经跟抢劫没什么区别了。
只是除非对刑法有一些了解,否则很少有人会往这方面想,而且还是构成犯罪的那种。
别看田芸是江城大学毕业的,毕竟不是法学相关专业,再加上平时对这方面接触的不多,即便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也有很多地方存在盲区。
就像关于抢夺罪和抢劫罪这个,如果不是叶向阳专门跟她解释了,她到现在还半知不解。
“不过就算这样,也拿他们没什么办法吧?就算报警,也还是和下午一样,直接批评教育,这样没有什么意义。”
想到之前连续几次报警的结果,田芸也是郁闷。
就算那些人真的犯罪了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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