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他怎么又上热搜了 第284节
“我怎么说的?”
看到叶向阳这个样子,沈清忍不住笑了。
“你说你上午也要开庭啊!”
叶向阳回答道。
他有种预感,某人要开始不认账了。
“对啊!”
闻言,沈清点了点头,然后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抬起头调侃地问叶向阳道:“十点,应该来得及吧?”
“???”
叶向阳感觉自己被耍了。
貌似……
居然跟他玩文字游戏。
“加油啊,叶大记者!”
看着叶向阳无语的样子,沈清也不再逗他,给他鼓了鼓劲。
“谢谢沈大律师了。”
……
没多久。
法院方面的人员到齐,庭审开始。
一切按照流程进行,很快就进入到了庭审调查阶段。
“……10月15日,原告收到其在米昔昔平台购买的商品,结果发现实物与该平台商家宣传的不符,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对该产品进行了差评评论,并且向米昔昔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然而,米昔昔平台在收到投诉后,并未进行处理,而原告意外发现自己原先的那个差评评论,无故被米昔昔屏蔽,无法在评论区进行正常展示,于是向米昔昔平台官方客服进行反馈,结果……”
“事后,原告欲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维权,又发现该商家的营业执照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展示,遂再次找上米昔昔平台客服,然而对方却拒绝提供商家工商信息,并且要求原告填写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
“我方要求,米昔昔平台恢复原告的差评评论显示,承认自己的不当行为,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并且赔偿原告一元精神损失费。”
虽然是第一次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站在这里发言,但叶向阳一点都不怯场,主要之前经历过太多庭审了。
这种只能算是小场面。
“下面请被告发言。”
随着法官开口,对面米昔昔派来的法务代表站了起来。
“我方对原告所有诉请,均不认可。”
话音落下,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朝他看了过去。
感受到众人的目光,对方深吸了口气,然后说道:
“理由如下:
一、原告在我方平台发表的差评评论,违反了我方平台规定的评价规范条例,我方有权利不将其公开进行展示。
二、原告向我方平台要求提供商家工商信息时,我方平台客服并未拒绝提供,只是……”
随着双方陈述和答辩结束,进入举证质证环节的时候,变得更加热闹了。
“……今年上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的《互联网平台落实责任指南》中提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起健全针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交用户评价、其他用户查看用户评价提供有效便捷的途径,保障消费者信用评价权利,营造良好的信用评价环境。
同时,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违法删除、篡改相关用户评价内容,不得不当干预用户评价的正常显示方式……”
“我方原告虽已确认收货,且米昔昔平台在原告确认收货时,确有弹出定式提示,但并不等同我方彻底放弃维权权利,亦不等于对商品质量的认可,米昔昔单方面规定,消费者在签收商品后,就不得提出质量问题,该条款并不合理。
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网络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
“作为平台管理者,米昔昔有义务对商家信息、营业资格进行审查、核验,并且要求并监督商家进行必要信息公示……
同时,在商家行为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时,我方原告要求因米昔昔平台未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展示商家信息,而不得不向客服要求提供,却被要求填写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所谓申请表格,属于为原告合法获取商家工商信息而人为设置障碍……”
“……”
双方舌枪唇战。
但显然,叶向阳做的准备更为充足。
虽然他并不是专业人士,但这段时间一直在研究这方面的,并且沈清也提供的一些资料,给了很大的帮助。
因为叶向阳拿出来的证据,主要是叶柔当时和米昔昔官方客服沟通的记录,而且都提前进行了证据保全,米昔昔没有办法再像之前那样,通过修改后台数据来搞事情。
但对方又拿商家和叶柔之间那个交易纠纷来说事,并以叶柔为了差评而选择确认收货时,米昔昔设置程序弹出的提醒为由,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并且默认叶柔放弃后续权益和且不再进行任何追究。
提醒义务这点确实很难反驳,但后者就有点扯了。
甚至还说叶柔和叶向阳无法拿出签收照片和开箱视频,举证不足,无法证实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他们并未进行后续处理,一切都合法合规。
几十块钱的东西,如果非要在涉案商品来源和唯一性上面掰扯,自然会造成一定困难。
但很可惜,不论他们怎么转移焦点、找借口,都无法改变无故且不合理屏蔽差评和在提供商家信息过程中设置障碍这两点。
案件本身就不复杂,叶向阳并没有被他们带偏。
随着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这两个流程走完,在经历短暂的休庭后,很快就有了结果。
咚!
“……本院认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平台对商家的产品、服务进行批评、评论,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只有消费者借机诽谤、诋毁并实际损害商家名誉的……本案中,原告收到货物后在平台上发表评价,是基于商品本身等综合质量因素的考量,表达的是……米昔昔未按规定要求并监督商家如实公示必要信息,且在原告要求提供其工商信息时,人为地设置障碍……
现判决如下:
一、恢复原告在米昔昔平台的差评评论显示;
二、公开向原告发表道歉声明;
三、赔偿原告一元精神损失费。
本判决下发之日起,即日生效,若不服本判决,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赢了!
判决结果出来的时候,叶向阳稍微有点小兴奋,但也没太激动。
对方虽然是大公司,但叶向阳这段时间没少做准备,更有沈清帮忙,所以还是有一些信心的。
“我们会继续上诉的。”
从审判庭出来,米昔昔的法务代表留下这么一句话,直接走人了。
“啧,看对方这意思,是打算耍无赖了。”
从叶向阳身后走出来,沈清不由调侃道。
“上诉是人家的权利,我也没办法拦着不是?”叶向阳闻言,也忍不住笑了。
显而易见。
即便米昔昔再次上诉,也很难改变一审的结果。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就是拖时间,恶心人罢了。
仗着自己是大公司,根本不害怕跟他耗。
很多大公司惯用的做法。
只要还没到终审,他们还没“输”?
“自欺欺人罢了。”
沈清摇头一笑。
两人也没继续多聊。
沈清的开庭马上就要开始了,而叶向阳也要回去处理自己的事情。
审判结果出来了,自然要给大家一个交代。
本来叶向阳也没在网上宣扬这件事,不过米昔昔为了表明叶向阳那晚直播砍价的目的不纯,主动让人把这个案子给捅了出来,反倒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
回到家里。
叶向阳当即制作了回应视频。
虽然说,这个案子很小,而且叶向阳提出的诉讼请求也很简单,但胜诉本身,却有着重大意义的进步。
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打脸了作为大公司的米昔昔。
结果……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故意,就在叶向阳公布今天的审判结果之后,米昔昔也做出了回应:
【不服,会上诉!】
简简单单的五个字,却把米昔昔的高傲和嘴硬,体现的淋淋尽致。
也许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表明自己并没有错,但米昔昔自己也没想到,它的这个举动一出来,立马就被网友们群嘲了。
叶向阳差点笑喷。
这段时间他一直没和米昔昔进行对线,而米昔昔却一直在公关和买通稿洗地,可不代表他们真的就没问题。
他们不会洗着洗着,连自己都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吧?
更戏剧的是。
就在下午,米昔昔和之前那个商家都收到了来自市场监管局的处罚,责令改正的同时,分别处以十万和五千的罚款。
自然是叶向阳的杰作。
针对未要求平台内商家公示工商信息这点,米昔昔显然也意识到了问题,于是这段时间已经提前开始了补救,不过叶向阳早就把证据保存了下来,并且在开庭前几天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电商商家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许可信息的,可以被处罚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平台经营者没有对平台内违规的经营者采取措施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米昔昔平台内,之前未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的,可不止一家。
十万,属于顶格了。
这一点钱,对米昔昔来说不算什么,但影响可不仅仅这么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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