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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他怎么又上热搜了 第323节

  本来呢,王晓晓是打算下午跟葛淮新一起回去,对卖房子的事情进行“监督”和“跟进度”,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能表现地太上赶着和着急,不然容易让他们起疑心。

  后面买房子才是关键。

  好在葛淮新心疼她,不想让她跟着跑来跑去,王晓晓就顺手推舟地答应了下来。

  想着接下来离婚后的“美好”生活,王晓晓又忍不住开心地哼起了歌。

  ……

  江城。

  从羊城过来的飞机在江城国际机场落地后,葛淮新直接打了辆车回家。

  火速从羊城乘坐飞机过来,主要想趁着这两天周末,尽快把房子的事情敲定,最好等周一上班后把过户手续给完成。

  关于卖房和买房的事情,王晓晓、葛淮新和葛大爷三个人早就已经商量好了,并且都有了一个完善的规划。

  葛大爷卖房,是第一步。

  等卖掉江城的房子,处理好在江城这边的事情,把葛大爷接到羊城,葛淮新就和王晓晓去登记结婚,然后直接把之前已经看好房子给买下来。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第一步会进展地这么顺利。

  回到家,葛淮新很快就跟自己的父亲详细了解了卖房的更多信息,之前在电话里只是简单把事情说了一下,了解了个大概。

  通常情况下,买房和卖房都不是一件小事,大部分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够决定的,不过买房的是楼上住了几十年的邻居,知根知底不说,而且还不差钱。

  一次性把房款付清,也没有那么多麻烦事,哪怕是稍微降点价,葛淮新也都能够接受。

  关键人家也不压价,按照正常市场价进行交易。

  其实就算葛淮新不回来都行,葛大爷一个人就能够处理好,也不用怕被坑。

  了解完这些,葛淮新的心情大好,不过看到自己的父亲似乎欲言又止的样子,他便忍不住问道:“爸,你是不是有什么想说的,或者有什么顾虑?”

  很快,葛大爷就把叶向阳上午跟他说的那些,全都跟自己的儿子说了。

  “爸,你是不是听谁说什么闲话了?”

  听自己的父亲说出那些担心,葛淮新的脸色开始变得不好看了。

  葛淮新知道,自己的父亲卖房跟自己去羊城,肯定会引起一些讨论,甚至风言风语。

  但葛淮新是真的想把自己的父亲接到身边照顾,毕竟自己的母亲已经不在了,而自己因为工作又常年在羊城,随着自己父亲年纪慢慢增长,身边没人照顾的话,自己不放心他一个人在这边。

  而一旦接他去羊城定居,也就意味着回江城的次数就更少了,这套房子也就闲置了下来,出租又嫌麻烦,刚好葛大爷自己提了要卖掉,正好合了儿子葛淮新的心。

  毕竟作为儿子,即便觉得这样更好,也不好提卖掉父母房这种事情。

  旁人的闲话,他可以不理会,但面对这种事情,心里肯定也有些不痛快。

  不过……

  当知道是叶向阳说的之后,尤其是当时江琴和作为买主的叶柔也在场,葛淮新就沉默了。

  如果是别人也就算了,但江琴一家,葛淮新并不会觉得对方会有什么坏心思。

  尤其是江琴。

  要知道,两家除了是几十年的邻居关系外,葛淮新还是江琴在中学教过的学生。

  对于江琴,葛淮新还是很尊敬的,更不会怀疑她的为人品性,包括叶向阳和叶柔,他也不陌生。

  而且,按照叶向阳之前提供的信息,葛淮新也了解到了关于那个“洗房”的事件。

  看到这些,葛淮新也犹豫了。

  倒不是不信任王晓晓,而是自己赚的可以不考虑这些,但父母的房子,他却没办法毫无心里负担地“化为己用”,并且还有可能有风险。

  “要不然这样,我们还是按照原来的,贷款买房,就不全款了……”想了想,葛淮新继续说道,“这房子留着租出去,左右都是多年的邻居,也能帮忙照看一下,您每个月除了退休金,还能多一笔收入。”

  本来卖房这件事,葛淮新就不是很热衷,只不过葛大爷坚持要卖,而他又想着既然都不回来住了,处理掉也省心,倒没考虑到其他的。

  现在想想,留着也不是没有好处。

  而要在羊城买房,他这些年攒下的积蓄也够首付,自己每个月的收入不算低,婚后再加上王晓晓的工资,还贷和生活也没有多少问题和压力。

  也不是非要全款不可。

  这样一来,也就不用有之前的那个担心了。

  和王晓晓结婚,葛淮新就没想过离婚的事情,也相信她不是那种会算计别人财产的心机女,这样做也是不想让自己的父亲多想,影响家庭和谐。

  “这……其实我也不是怀疑晓晓有问题,虽然只是上次见了一面,但我能感觉到出来,她应该是个不错的女孩,但买房不是一件小事情,尤其是在羊城那种地方……”

  葛大爷还是想把房给卖了,但同时也担心万一婚后两人出现问题,真出现离婚的情况,自己的儿子会吃亏。

  说到底,还是有私心。

  哪怕是对王晓晓这个未来儿媳再满意,葛大爷心里还是第一时间把自己的儿子放在首位。

  “要不,我们找向阳他们聊聊?”

  看着儿子不说话,葛大爷心里也没了主意,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遇到。

  葛淮新点了点头,并没有反对。

  有时候,听听别人的意见,也不是一件坏事。

  而既然叶向阳会跟自己父亲提醒这些,那肯定在这方面会比较了解。

  因为下午叶向阳不在家,所以葛淮新和葛大爷父子俩在家吃了晚饭后,才正式登门。

  叶向阳显然知道他们要来,在江琴和叶柔带着叶梓欣和江子辰出去遛弯的时候,专门留在了家里。

  “具体怎么选择,我没办法干涉,还是得你们自己拿主意,我最多只能在法律层面上给你们一些建议。”

  知道他们的来意,叶向阳直接就开口说出了这句话。

  像叶向阳自己说的,这是属于别人自己家的家事,他并不想指手画脚。

  “这就够了。”

  葛淮新点了点头,其实他的目的也只是这个。

  “在买房的出资比例上,你们双方现在是怎么计划的?”

  针对这件事,叶向阳又专门跟沈清探讨了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不过现在需要对买房的事情,做进一步的了解。

  “是这样的,晓晓家里还有个弟弟,而且她和她的父母关系不太好,对方父母应该不会在这方面提供帮助,目前主要还是我们出钱……如果是按揭贷款的话,首付我出,后面的贷款我们两个一起还;如果把我爸的房子卖了的话,可能就考虑全款……”

  “名字是写对方名吧?”

  “对!这点我爸估计跟你提过,我虽然一直在羊城工作,但户口还是在江城这边,晓晓是羊城本地的,户口也在本地,因为当地的购房政策,所以目前要买房的话,只能登记在她名下,不过她之前也主动提了,后面会把我的名字给加上去……”

  “……”

  其实加不加,意义都已经不大了。

  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哪怕是男方出资,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法律上认定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共同持有房屋产权。

  除非后面加名登记的时候,明确葛淮新对房屋享有的具体份额。

  而像之前叶向阳跟葛大爷说过的,如果是他们全资购买的话,可以直接登记到葛大爷名下,又或者只写葛淮新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依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但很显然,想要在江城买房,根本就绕不开王晓晓。

  事实上他们一开始也没打算这样做。

  否则的话。

  哪怕是婚后,如果一方用婚前财产出售所得的房款购买新的房产,房价等值且与其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不发生混同,新房产仅登记在自己名下,且与配偶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新房产,可以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仍为一方个人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过这种转化在实际中并不容易实现,很多情况下,新购买的房产往往都需要添置部分房款,或者卖房所得的价款与夫妻共同财产放在同一账户里,发生了财产混同,此时无法区分究竟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因此法院一般会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结合出资状况,购房时间等因素进行分割。

  只是这些现在都跟葛淮新没什么关系。

  “按照你们现在的情况,我的建议就是写个协议,写明出资比例,合理分担风险,留存证据,并且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对双方都好。”

  这个建议,其实也是沈清的观点。

  而如果没有任何协议,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葛淮新和葛大爷拿钱给女方买房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赠予,或者借贷。

  “一定要这样做吗?”

  叶向阳的建议,其实跟写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的性质差不多,葛淮新有点没办法接受。

  主要觉得这样对女朋友王晓晓不公平。

  对方对自己那么体贴和理解,而他却计较、算计这么多。

  “不是要你一定这样做,只是建议而已,这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

  叶向阳刚才也说了,并没有要干涉他们决定的打算,只是给出意见。

  “我觉得这样对晓晓不公平,万一真离婚了,岂不是让她净身出户?”

  葛淮新摇了摇头,显然并不太认可叶向阳的说法。

  “抛开感情的元素,其实并不存在吃亏的问题。”

  对于葛淮新刚刚说的话,叶向阳有点无语,忍不住说道:“如果房子是由你和葛大爷全款买下来的,这是葛大爷卖掉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得到的钱,和你出来工作这些年积攒的财富,和另外一方没有半点关系,而且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住在里面也不需要支付租金。

  如果房子是用你个人的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夫妻俩共同还贷,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另外一方的利益也能够得到维护,同样没有损失……”

  针对葛淮新考虑的影响婚姻关系和感情,或者女方会吃亏这一说,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在叶向阳看来,婚姻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维护财产而签订的契约,两个人情投意合在一起登记结婚,包括情感破裂离婚,都不是靠一张结婚证就能保障彼此感情的。

  法律对于婚姻的意义,更多在于双方的权益和财产的保护。

  不过吧,凡事都不是那么绝对。

  人都是复杂的,任何事情也往往都有两面性,不否认葛淮新的顾虑是客观存在的。

  哪怕女方不是那么现实或者别有心思,像叶向阳说的那种做法,确实有可能会影响到他们之前的感情。

  毕竟每个人的性格和观念想法都不一样。

  当然。

  这也主要是针对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婚后的共同财产,比如双方的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等等,包括继承的财产等,不管谁赚多赚少,都是属于共有,夫妻双方共同支配。

  除了一些特殊情形规定的财产,基本都是不分彼此。

  “能说说关于借款的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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