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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190节

  刘法官开始宣布判决书:

  “被告人廖鸿强,家住……

  经本院再审后认为,公诉人对廖鸿强的犯罪指控证据不充分,改判廖鸿强无罪,给予当庭释放。”

  宣布完结果,刘法官看向廖鸿强开口说道:“廖鸿强,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关押时长,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你是否申请?”

  此刻的廖鸿强内心无比激动,泪水也是不受控制的往下流。

  此刻他真的好想宣泄心中那份积压已久的不满:

  我无罪了!

  我真的无罪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明明在一开始他就是无罪的…

  李晨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走出审判庭后听到后面有人叫他:

  “李律师。”

  赵永杰快步跟了上来:“走那么快干嘛?”

  “怎么了?”

  李晨见状有些疑惑,赵永杰一脸严肃的看着他说道:“我想问一下你,在审判庭上说的那些话,你就不担心么?”

  “你是说担心自己被算账?”

  李晨见状后有些疑惑,赵永杰闻言点了点头:“很少有律师敢这么和执法人员说话的。”

  “我有哪句话是说错了么?”

  李晨听言开口反问赵永杰:“这么离谱的案子,能被拉上审判院开庭审判,不论是从哪个角度上看,都是有问题的。

  一个敢起诉一个敢判,就要承担被别人质疑的准备。”

  “我很钦佩你。”

  赵永杰闻言开口回道:“你做了很多律师都不敢做的事,说了很多律师都不敢说的话。”

  这件事要是放在他的身上…

  对方死咬着不肯松口,那就只能妥协…

  李晨闻言后陷入了沉默。

  说真的,如果不是有系统给他的气场压制,他也不敢这么说话。

  在审判庭上训斥执法人员…

  呵呵…

  两人分开,李晨也是准备返回魔都。

  中途接了廖鸿强的电话,言语之中全是感激。

  他说如果不是自己,他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只有经历过黑暗的人,才会渴望光明。

  而李晨能做的,就是替他们赶走“黑暗”…

  这条路…

  任重而道远…

  (本章完)

225.第222章 婚闹引发的伤害案件

  第222章 婚闹引发的伤害案件

  坐在飞机上,李晨开始闭目养神,也算是短暂的调整。

  这是一个刑事委托,三天前当事人的家属通过斗音私信联系的他。

  案件比较离奇。

  五月一日,是委托人的儿子的大婚之日,一大家人忙乎了大半年。

  本来一片祥和的大好日子,却因为一场意外改变了几家人的命运。

  而案件所涉及的最主要的问题—婚闹。

  说是婚闹也对不起这一个词汇。

  普通的婚闹,就是在道德框架之内的玩笑,有道德底线。

  就像是开玩笑一样。

  然而有些人,却是带着一定的目的,行为让第三人难以接受。

  有好多人一听到婚闹二字,下意识就认为是低俗的。

  为什么?

  就是因为有许多地方的人闹起来毫无底线和原则。

  比如前几天刷到的一个视频。

  对方结婚当天,把几位伴娘用胶带绑在电线杆上,还在她们的旁边放鞭炮。

  这样的行为,意义到底在什么地方?

  什么叫没有道德?

  自身的快乐是建立在他人痛苦的基础上,那就是不道德。

  把几位伴娘用胶带绑在电线杆上,这就是低俗的一种。

  还有许多更离谱的。

  比如:

  结婚当天,把新郎扒光了绑在树上抽打的、以闹洞房的名义对伴娘或是新娘抹油的。

  而李晨所接的这个案件,更加的下三滥。

  新婚夫妻结婚当天,想要强上新娘…

  这是当事人父母的描述:

  在他儿子结婚的当天,几个伴郎因为喝多了,行为也是让人气愤。

  因为是他儿子的朋友,他们也不好意思直接发作,他的儿子也是苦苦哀求对方,能够有所收敛。

  可心怀不轨的几人又怎能去听他们儿子的劝说?

  对于他儿子的劝阻,对方竟然还动手打人。

  试问又哪个男人能够忍受的了别人猥亵自己的妻子,还是当面实施的。

  也正因为这样,他的儿子才没有按耐住自己心中的怒火,持刀挥向几人。

  最后的结果。

  四名实施猥亵的伴郎,一死三伤。

  新娘的清白是保住了,他们的儿子却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武协部门给带走了,后被移交到地检署提起公诉。

  让他们搞不懂的是,自己的儿子明明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了才提刀砍人,应该是正当防卫才对,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了呢?

  总不能自己这边什么都不做,任凭他人对自己的儿媳妇实施侵犯吧?

  面对老两口的询问,不知道具体的李晨也不知道怎么去回答他们。

  这件事从普通人的视角来看,却是没毛病。

  你在我结婚当天想要侮辱我的老婆,那就要付出想要的代价。

  从李晨的视角中来看,这也是标准的正当防卫。

  从原则上来分析:

  对方想要侵犯当事人的妻子,当事人进行劝阻,然而对方却无视当事人的劝阻继续实施侵犯,那后续的防卫手段就是正当防卫。

  别说这个后果是一死四伤,他就是把所有人都给弄死了也属于正当防卫。

  而执法人员之所以认为当事人是故意伤害,很有可能就是根据他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进行的判断。

  一死四伤,这个问题可是很严重啊。

  理由李晨也大概猜到了,那就是他的防卫手段超过了法律上的度。

  这就是典型的依法办事。

  不思考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只看到了他的手段和后果。

  当然了…

  能不能无罪辩护还要看当事人持刀过程中的一些细节。

  当事人在刀的过程中,那几名伴郎是如何应对的。

  见他拿刀,几人求饶,而新郎却因为气愤继续挥刀砍向他人,那就是故意伤害;反过来,如果他人见他拿刀过来后继续和他发生矛盾冲突,那就是正当防卫。

  就是听起来让人不舒服……

  经历了三个小时的飞行,飞机也是抵达了他的目的地—东城市机场。

  拿着东西走出机场,将手机开机后开始联系自己的委托人,走出机场进行等候。

  半个小时后,一辆白色的suv停在李晨面前,从车上走下来一名年纪约二十五六岁的年龄女子。

  那女人长相不错,戴着一副黑色的墨镜,瓜子脸、长发过肩,身材高挑。

  这应该就是对方的老婆了吧。

  女人摘下墨镜,开始和李晨打招呼:“您就是李律师吧?”

  李晨闻言面带微笑的点了点头:“是我。”

  简单的打了声招呼,李晨便坐上suv的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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