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195节
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更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忙完手头上的事,李晨也是暂时性的返回魔都。
手头上的工作都已经准备完毕,就等着最后一道程序了。
返回魔都后,李晨开始了日常工作。
白天上班给他们安排委托,晚上回去开开直播。
一个半月之后,也就是十月十六号,李晨也是收到了王瑶瑶的通知电话。
他们收到了审判院院的传票,审判院会在一个月后的十一月十七号公开审理曹文斌的案件。
十月二十号,忙完手头上的活,李晨又坐飞机赶往当地,准备去交自己的答辩状。
飞机是下午两点的,抵达当地的时间是下午五点多钟。
由于对方不太方便,李晨自己打车前往酒店入住。
第二天早上九点钟,李晨带着自己的答辩状前往地检署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案件的审判长姓姜,在传票上有了具体的联系方式,而李晨也是事先和对方沟通过。
也是因为曹文斌案件的特殊性,审判法官在沟通时态度还算不错,没有太多的官腔。
十点钟,李晨在男助理的带领下进入审判院的接待室等候。
十分钟后,接待室的门被推开,走进来一名国字脸的中年男人。
李晨见状也是站起身来,姜法官见状面带笑容:“手头上有点事耽误了,坐吧。”
对方很客气,李晨见状也是更客气。
提交自己的证件和相关的委托材料,姜法官看了看便是笑呵呵的说道:“魔都来的?”
“是。”
“哪个大学毕业的啊?”
“京都政法大学。”
“京都政法?”
听到这里,姜法官面带疑惑。
京都政法的跑到魔都开律所,能吃的开么?
简单的聊了几句,两人便开始步入正题。
李晨将自己的答辩状交给姜法官,姜法官接过答辩状仔细查看他的辩护意见。
第一点……
嗯…
差不多就是这样。
问题的争议点,就是其他人有违法行为。
你在别人结婚当天因为喝多了想要搞人家的老婆,人品不行啊…
当然了,这不能作为曹文斌动手杀人的理由。
对于地检署的起诉他也是看过了,也是认为曹文斌的手段可以理解。
护妻心切。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个人一定是个好老公,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和他人搏斗。
如果他不是一个法官,他也会为曹文斌点个赞。
可作为法官,更多要思考的是法律框架内的问题。
因为保护自己的妻子将他人砍死,这种行为是不能支持的。
因为任何人都不能有理由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至少他没有看到,曹文斌是非拿刀不可。
再往下看…
姜法官忍不住嘴角微抽。
刚刚说什么来着?
没看到他是非拿刀不可?
行吧…
现在看到了…
(本章完)
231.第228章 这还真是包庇犯罪!
第228章 这还真是包庇犯罪!
看完李晨的答辩状,姜法官心中也是有了大概。
说实话,当法官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见到这样的答辩状。
以往见到的答辩方向和核心始终是围绕这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而展开…
他这个…
多多少少有点耍无赖了,就是在推卸责任。
你看到了这件事,你没有管,那就是有罪的,和他们是同伙,属于包庇犯罪…
“你是一个法学者,又是京都大学毕业的。”
姜法官一脸严肃的看向李晨开口问道:“就伱这答辩意见中的第三点,曹为其他人不帮忙制止等就是犯罪的言论,你认为合适么?”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他人的要求,虽然不符合道德标准,但又不能被称之为犯罪。
姜法官想让李晨修改他的答辩状。
为了帮助他人脱罪,强行将其他人的行为归类为违法犯罪,这本身就违反了法律的底线。
别人看了一眼热闹没有出面制止就是犯罪?
不能这么算吧。
按照你这个思维逻辑,曹文斌能够行凶成功也是他人放纵的结果咯?
因为在他行凶的过程中也有看热闹的,从你的理论上来看,正是因为他人没有阻拦才会让曹文斌行凶成功…
“为什么不合适呢?”
李晨闻言开口解释:“咱们从案件开始分析。
在这起案件刚开始的时候,曹文斌不是过错方吧?
他之所以拿刀杀人有两种原因。
第一种,其他四人对他的老婆实施侵害行为。
四个伴郎因为喝多了酒,对曹文斌的新婚妻子王瑶瑶实施猥亵行为,他们几个想要强上王瑶瑶。
也就说,一开始他们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
而曹文斌作为王瑶瑶的老公,在没拿刀之前所采取的方式是劝解,这一点,从婚礼当天,其他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
而其他几人面对曹文斌的劝阻时不仅没有收手,反而是借着酒劲对曹文斌实施殴打。”
说道这里,李晨一脸严肃的看着姜法官开口说道:“关于这一点,其他人伤着的口供中也承认了自己是酒喝多了,才会有如此行为。
我想咱们执法单位不能说是因为他们喝多酒,就去忽略他们在案件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无视他们犯罪事实。
喝多了酒就能够为所欲为么,喝多了酒就能去侵犯女性?我想不能吧?”
“第二个因素,他人的行为。
在案发时的情况,有多人在场。
而他们在面对其他四人的违法行为时不闻不问,导致曹文斌孤立无援。
在案件中,曹文斌被几人实施殴打,理由是曹文斌阻止了他们的犯罪行为。
在这一刻,曹文斌的行为还不是犯罪,他还是受害者,真正构成犯罪的,也不是他返回厨房拿刀的举动。
我想问一下您姜法官。”
“在面对四人围殴,曹文斌不是他人对手的情况下,他拿刀想要制止他人犯罪的行为是错误的么?龙国是有没有哪条规定明确被害人不能拿刀去自我防护?”
“如果其他人不酒后闹事,那曹文斌也不可能去厨房拿刀,您说对吧?”
“话是这么说没有错,可在曹文斌的口供中,他承认在拿刀的过程中是带着怒火的,这也就表明他不是不具备防卫的目的。”
听到姜法官的询问,李晨忍不住皱起眉头开口反问道:“姜法官,曹文斌他是个人啊,他有自己的七情六欲,有着自己对是非的判断。
案发的起因是什么?
别人想要侵犯他的老婆,曹文斌劝阻无用反被四人围殴,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应该愤怒么?
如果他笑呵呵的,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不才是真正的问题么?
面对别人侵犯自己的老婆,做老公的不闻不问,任有他人随便折腾,那他做为老公一定不合格的,因为他无视了别人侵犯自己的妻子,也不配做人家的丈夫。”
“你的意思是,曹文斌就应该拿刀将其他人给砍死?”
姜法官闻言开口反问李晨,李晨闻言一脸严肃的说道:“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您的身上,您该怎么做?”
李晨闻言开口反问:“你们一直认为曹文斌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行,那就按照故意伤害算,可总要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法吧?
面对他人想要强干自己的老婆,其他人也不帮忙阻止,身为当事人想要用开口劝阻却被其他人围殴,您说曹文斌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让法律和道德互相兼顾?”
姜法官闻言忍不住嘴角微抽。
好家伙,你竟然开口反问我是当事人该怎么做?
“其他人不应该被当成罪犯吧?”
这个问题,姜法官回答不上来,不愿意继续纠缠的他只能将话题转移到他的辩护意见上。
“如果说是单纯的不阻止犯罪,确实不是犯罪,因为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去要求其他人一定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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