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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243节

  没有多说什么,转身走进审判院的安检门。

  张勇的父母也跟在他的身后,进入审判庭。

  本次庭审时在十二审判庭,对于张勇父母的庭审申请,审判院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此时的李晨还并不知道,他们是采取的非公开审理…

  进入审判庭,做到自己的位置,低头查看自己的答辩状。

  九点钟,伴随着书记员宣告完庭前注意事项后,三位合议庭法官走进审判庭。

  审判长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了一眼被告辩护席上的李晨。

  李晨坐在辩护席上眉头紧锁。

  不对吧?

  作为原告以及唯一证人,那位举报张勇侵犯的受害人及她的母亲为什么没来参加庭审?

  “铛”

  审判长敲响法槌:“桐大市D县初级审判院对张勇强奸案做出一审审理,为了保护受害者的个人隐私,本次庭审采取非公开审理程序,现在开始核对被告人姓名。”

  审判长开启询问张勇的个人信息…

  非公开审理?

  李晨闻言望向审判席位置上的审判长。

  呵…

  就硬来了呗?

  此时的他也是明白了什么…

  接下来便是公诉人的公诉词…

  “被告人,张勇…”

  “审判长,我想打断一下。”

  公诉人员刚开始念自己的起诉书,刚刚带入情绪便被李晨出言打断。

  她有点不爽…

  “你打断公诉人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理由有三点:

  第一,我在昨天庭前会议的时候就已经申请过了,要求负责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回避,关于我的请求审判院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所以我想再问一下。”

  我说了不让你来参加,你为什么还能坐在这里?

  审判长闻言后脸色有些阴沉:“你提的这个要求已经被驳回了。”

  “驳回了?”

  李晨闻言后有些不解:“被谁驳回的,是以什么形式通知的,为什么我不知道呢?”

  “这是合议庭讨论后的结果。”

  “合议庭没有权利驳回吧?根据相关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武协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武协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地检署检察委员会决定。

  而我的申请回避意见符合相关规定,那就应该由相关责任人进行答复才对吧?”

  “你还有没有别的要求?”

  审判长不愿意跟他在这个事情上多做纠缠。

  “当然有。”

  李晨一脸严肃:“关于第一点,我申请审判长回避的要求,审判院并没有任何答复。

  而审判长在我提出回避请求的情况下继续担任本案的主审法官,属于程序违法。

  第二,作为案件的主要构成要件,受害人以及主要人正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

  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审判,是由受害者、举报人、被告人组成的刑事案件。

  而在案件中,张勇是否犯了强奸罪还尚未可知,为什么审判庭不让另外两人参加庭审,只是单独的审判张勇,这我不能理解。”

  “被告人到底是不是被告人还没有真正定性,只是因为犯罪了被提起公诉,受害人不来参加审判李晨可以理解。

  但作为案件的主要证人,受害者的母亲为什么没有到场,难道她不是案件中的主要认证么,还是说审判长和公诉人员只靠一支录音笔就要判定张勇是个强奸犯?

  第三点,关于庭审的方式,我当事人的父母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复,为什么审判庭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强行进行非公开审理?

  这三点是严重的程序违法,也是我非常疑惑的地方,还希望审判长能够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说完话的李晨目光与审判长对视。

  嘿~

  大佬!

  解释解释呗?

  订阅一百多,好像一章一章发也没啥…

  (本章完)

285.第282章 只有公开审理案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第282章 只有公开审理案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你是在质问审判长么!”

  李晨接二连三的逼问让这位审判的主审法官有些恼火。

  这样的案件,他之所以选择在庭前去找被告的家属,主要的原因还是这是个舆论热点,不好正常判决。

  按照以往的情节,这样的事也没啥复杂性:

  受害者举报,虽然隔了几天,但不代表她没有被强奸。

  被告人在录音笔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正常的逻辑:

  如果受害者真的是自愿,那她又怎么可能去改口声称自己被强奸?

  而女方父母的行为,其实也不是很难理解。

  两人是相亲介绍的,感情基础不是很稳定。

  女受害者犹豫了几天,就是考虑到这是自己的未婚夫,要不要把这个事情告诉自己的母亲。

  而她的父母在知道后选择拿录音笔找到被告人,询问他有没有强奸自己的女儿。

  最为重点的是,男方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强奸罪啊!

  你要是真没做过,又怎么可能会承认??

  被告人又不是小孩子,没有完整的思维逻辑。

  他个人感觉,对方之所以能够大方承认,就是因为他感觉对方是自己的女朋友,又订了婚,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说白了,这就是法律意识淡薄所带来的恶果!

  就如同网上那些不明真相的网民一样,他们也是被被告人家属的舆论给误导了,只看到了女方无耻的一面。

  案件经过媒体的报道,事情的本质就变了性质,原本的强奸案变成了有理由的敲诈勒索。

  没有人去站在女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订婚后被举报强奸,怎么会呢?

  更是有些人说出来请先生赴死的搞笑词汇。

  是请先生赴死么?确定不是他自己想死的?

  也正因为舆论,让这位主审的法官犯了难。

  也正因为有所顾忌,才会做出一些令人感觉反常的事情。

  而顾忌的来源,就是指控的证据不够明确。

  他想要做到双赢,给双方一个都满意的结果。

  不公开审理,别人都看不到,这件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大事化小了。

  他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网友也会很快的忘掉这起看起来荒唐的强奸案…

  本以为对方家属会同意自己的要求,找女方拿谅解书…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不仅不去拿谅解还请求他网络庭审。

  这起案件是能够进行网络庭审的案子么?

  他更没想到,对方的律师会如此的强硬,在审判庭上打断公诉人的起诉状,还质问起自己来…

  “现在的庭审,有很多让人不理解的地方。

  而作为被告人辩护律师,又是无罪辩护,既然发现了审理中对我的当事人存在了不公的情况,那我就应该当庭提出。”

  听到对方的询问,李晨也毫不示弱的回怼了过去。

  公诉人员只看案件,立场不对他能够理解。

  可你作为法官,在案件没有正式审判前就应该保持中立的状态。

  你可是天平的杠杆啊,哪有一开始就倾斜的道理?

  假设公诉方的起诉证据充足,张勇本人就是强奸了他的妻子,你能这样做我还可以理解。

  可现在证据是什么?

  一支录音笔?

  哦……

  还有那个半推半就将女生带进婚房的视频?

  李晨突然想起来了,对方指控的张勇强奸的罪证中还有一段来自婚房外面的走廊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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