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275节
既然无法确定是本人同意,我们又怎么可能告诉你所需要其他流程?”
“我当时都告诉你们银行了,当时我爸在医院急救,怎么给我授权?”
黄大发闻言又想起了那个女操作员的话来,瞬间火冒三丈。
他咬牙切齿的看着对面的银行行长开口说道:“总不能把我爸从抢救室里给拉到银行来吧?”
“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张行长一脸嫌弃的看着他说道:“总之我们银行这边都是按照上面有关要求和取款业务的流程办事的,所以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那你们让我去村里盖章拿证明信,弄完了你们又说不行是怎么回事?”
黄大发继续追问,刘有泉则是接过话来:“村委会不属于政府机构,它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因此,村里的证明从某种意义上讲不足以证明你的身份,这一点,你旁边的那位律师也应该清楚。”
黄大的闻言则是一脸懵逼。
啥玩意?
村委会不是政府机构?
他还真不知道这个。
用着询问的目光看向李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什么了。
李晨闻言则是停下手中的笔抬起头来说道:“村委会是非政府机构不假,但他们村委会已经完成了注册登记并且公章得到了报备,那么该公章可以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被认定为有效。
具体来说,这种公章可以用于责任状、请示申请书、政府补助、培训申请以及一些证明材料等。
所以黄大发的证明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材料。”
你可以怀疑对方的介绍信是假的,但不能说人家村委会给盖了章的证明信不具备法律效益…
“至于我方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其主要的依据是商都银行在对待黄大发事件中存在故意诱导的情况。
作为取款人,黄大发本身的行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因为心急,所以才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事。
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医院病危通知单+村里的介绍信再加上武协机关的证明信,我想这些东西足以证明我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取钱用途。
而你们商都银行为黄大发办理了取款业务,就代表着你们也是认可了他的身份和取款用途。
既然你们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还会向武协机关的办案人员表达自己的看法,说黄大发形迹可疑?
如果说黄大发真是形迹可疑的人员,那你们为什么还会为他办理取款业务?”
“在面对形迹可疑的人时你们第一时间不是报警处理,而是继续选择为可疑的人办理取款业务,你们的行为本身也有点可疑!”
难道说?
他们银行在等待银行的劫匪??
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涌上心头。
李晨想起了自己曾经看过的口供。
几位抢劫犯在口供上曾描述过自己的抢劫金额…
问题就出在这笔金额上面。
根据几名劫匪的交代,他们这次抢劫银行共计三百一十八万,四人平分每人七十多万。
而银行那边却说自己被抢的是一千多万…
这中间差了近七百多万…
那么问题来了…
银行的劫匪到底抢了三百多万还是一千多万?
如果是一千多万,他们几个有必要说谎么?
抢银行本身就是重罪,都是十年以上,根本就不在于你抢了多少钱。
直白点说,你在银行抢了一块钱和抢一千万甚至是一个亿的概念是一样的。
劫匪会说谎么?
应该没有那个必要…
那就有可能是……
李晨看向对面的行长脸上露上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好好好,这么玩是吧?
高!
实在是高!!
对于那笔钱为什是一千万而不是三百万,他心中已经猜到了正确的答案。
而对面的张行长看到李晨的笑容有些发毛,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黄大发也不明白。
他在笑什么?
“既然对方不愿意赔偿,那我们也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
李晨把目光瞥向还在那吃瓜的调解员开口说道,而吃瓜的调解员闻言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他们回去等开庭的通知。
“李律师,你刚刚在笑什么啊?”
刚走出法院,黄大发便追上来询问,李晨则是淡淡找道:“没事,就是想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目光望向那位银行行长的背影,嘴角微微上扬。
既然你敢这么玩,就要做好进去的准备才对…
(本章完)
323.第318章 劫匪的实名举报,案件结束
第318章 劫匪的实名举报,案件结束…
黄大发对自己的案件十分不自信,便有了想要请李晨吃饭的念头,理由则是感谢。
而李晨则是直接出言拒绝了,表示自己下午还有其他事要做。
从审判院离开的李晨并没有着急赶往新委托人所在的城市,而是去了一趟悔罪所。
他想要见一下悔罪所内的几名劫匪。
对于他的申请,悔罪所的领导也是有些纳闷。
难道这几名银行的劫匪也抓错了?
虽然疑惑,却也没有过多的阻拦。
下午两点钟,李晨如愿见到了那几位银行抢劫案的主人翁。
李晨之所以会见他们可不是给他们做辩护人。
抢银行的罪行可是重罪,跟其他的犯罪行为不同,更没有紧急避险的可能。
你说你家里出现了变故,这才不得已抢银行…
这理由可能会引起普通人的怜悯,但绝对不会引起审判法官的共鸣。
第一个原因是双方位置不对等。
人家是法官你是普通老百姓,伱遇到的情况不可能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而共鸣,只有遇到过类似问题的人才会有…
第二点则是接触的案件。
作为一名法官,肯定有多年的办案经验。
人间的百态见多了,人自然也会变得麻木,没了同情心。
这也是这个世界很多法官所存在的一个问题。
有很多人在处理案件时不看案件的本身和性质,只关注你有没有认罪认罚。
你的事件问题不大,但你没有签认罪认罚,那你的案件就很有可能会按照规矩从重处理。
相反,你的问题很严重却签了认罪认罚,他们就有可能按照你的罪名从轻处罚…
而这几名犯人,他们犯罪动机并没有那么多苦难。
不务正业又不愿意工作,只是单纯的没有钱用了…
从定下计划到踩点再到最后的组织实施,几人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运气很好!
第一次实施抢劫就成功了!
而李晨在听完描述后反问对方一个问题。
这么成功的抢劫就真的没有问题么?
为首的抢劫人闻言先沉默,随后陷入了回忆。
好像…
这一切都太顺利了些哈?
从几人蒙面到银行起,银行的工作人员都十分的配合。
原本计划劫持人质与武协对峙的画面并没有发生。
那种感觉…
就好像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巴不得有人抢银行似的。
李晨继续追问劫匪,他们到底抢了多少钱。
那人也是实话实说,并把分钱的过程和用途说的很详细。
三百二十万,他们五个平分下来一个人是六十多万…
李晨闻言继续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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