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80节
这玩意,一个不小心自己就彻底完犊子了,纯纯的阳谋…
就说正当防卫这一条。
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率先动手。
主观上来讲,刘晓辉处在危险的环境,其他人也都感觉到了不敢上前阻拦。
客观来讲,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来,杨昊也的的确确对刘晓辉进行了威胁。
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刘晓辉的主动还手就应该是正当防卫。
什么?
你说不是?
为什么不是?
正当防卫没有明确的定义吧,还是说在你们心目中,正当防卫就得被人打?
只要侵害到自己合法权益,采取紧急避险那就是正当防卫。
而案件中,刘晓辉不断的低头认错道歉,不就是紧急避险么?
而紧急避险后的一切行为,就应该是正当防卫。
刘晓辉进行正当防卫,杨昊还击,刘晓辉继续正当防卫,那就不可能存在防卫过当。
什么?
你非要说那不是正当防卫?
那行,你把正当防卫给改了吧,只要上面具体标注后那刘晓辉就不是正当防卫,属于故意谋杀。
晦气…
这玩意,你让我怎么去说?
齐怀安摇了摇头关上房门,做回刚才的椅子上,继续修改答辩稿。
这是属于审判前的宁静…
(本章完)
第86章 反杀性质的正当防卫?
次日。
九点半。
李晨从睡梦中醒来,准备出发。
约定好交答辩稿的时间是十点半,所以没有必要起的太早。
简单的洗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服,带上眼镜拿上准备好的答辩稿准备出门。
对于答辩稿,李晨非常的满意。
如果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基本上不会输。
打开房门,敲了敲对面的房门。
“吱嘎。”
门从里面打开,齐怀安刷着牙看向李晨支支吾吾的开口说道:“你先去吧。”
“不一块么?”
“我这边还有点活没处理完,过一会再去。”
齐怀安找借口想要打发他走人,内心极度排斥跟这位狠人一同去交答辩稿。
万一要崩自己一身血呢?
离远点离远点…
李晨见状则是点了点头:“那行吧”,随后转身离开。
来到电梯前,按下按钮,待电梯上来后走了进去。
“李律师,齐律师没和您一块出来么?”
李琴在门口等着,见到只有李晨一人便是有些疑惑。
“他说还有点事,咱们先走吧。”
对于齐怀安的理由,李晨内心是有些不屑的。
都是千年的狐狸,你搁这跟我玩什么聊斋?
临时有事是假,害怕自己的伤害性才是真。
坐在车内,李晨又看了一眼自己的答辩稿。
在杨昊的问题上又加了个意图谋杀。
从行为上,杨昊的反常举动,加上酒吧其他人的反应和供词,也是可以这么认为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却迟迟不肯动手,不就想要先激怒对方然后给自己找理由去合理的弄死别人么。
可惜他犯了一个最大的两点错误:
第一,故意挑衅所引起的正当防卫不能当成正当防卫。
第二,自己打不过别人,还被别人给失手反杀了…
九点五十分,汽车来到中级审判院门口,李晨拿上自己的文件袋下车,通过安检门进入审判院内部。
十点钟,李晨与法官吴磊正式碰面,跟在他的后面来到会议室。
吴磊拿着答辩稿,先是看了一眼。
嗯??
又看一下。
杨昊一开始就想杀死刘晓辉?
随后开始从头认真审看答辩稿:
1、案件的起因与杨昊的性质。
本案件,其主要原因就是杨昊酒后寻衅滋事引发的正当防卫的整体事件。
案件开始前,杨昊以刘晓辉对他挑衅为由,拿着东西砸他,而刘晓辉也准备拿酒瓶还击,后被朋友制止。
而杨昊却以此由不断侵犯刘晓辉的合法权益,还用威胁的话和行为让他留下。
1、杨昊的行为判断:
(1)杨昊摔酒瓶推沙发,迫使刘晓辉整个人处于紧绷状态。
(2)对前来拉架的人进行行为加语言威胁,迫使别人不敢上前来阻止冲突。
(3)连续多次的行为综合判断,杨昊的行为并不是失去理智的。
2、刘晓辉的行为。
(1)面对突发状况的真实反应。
在被人寻衅滋事前,刘晓辉曾试图拿酒瓶对杨昊进行反击,可以验证他并不是一个有着极度城府的人,也就不存在利用正当防卫故意弄死杨昊的想法。
(2)被朋友制止。
在拿起酒瓶时,被朋友出言相劝后立刻停止了行凶的行为,并冷静下来。
(3)面对挑衅时的认错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在面对杨昊的故意挑衅行为时,身为被侵犯一方的刘晓辉一直在道歉,赔笑脸,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化解矛盾,是属于紧急避险的一种。
3、其他人的口供,
从武协的口供来看,对于杨昊的出言威胁行为,有明显的对比。
证据:酒吧老板口供第一页有模糊描述。
双方的朋友有明确描述。
视频证据:
视频:20:39秒到20:41秒。
其中,杨昊还将酒瓶对一个着想要上前来劝阻的人员进行威胁。
4、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本意就是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而案件中,杨昊故意挑衅面对刘晓辉的道歉继续酒后寻衅滋事,而刘晓辉一而再再而三的紧急避险后无果,又失去了朋友这个矛盾的缓冲点,长时间处于处于危险下的正常反应,其目的也只是让杨昊失去反抗的能力,阻止对方继续对自己实施侵害。
整个过程中,杨昊与刘晓辉是属于互相殴打的状态,而殴打结束后,刘晓辉也没有继续实施殴打,反而放他离开。
整体事件:
杨昊先是语言挑衅,是过错方,又以语言威胁让刘晓辉不敢离开,属于限制他人自由。
而刘晓辉的还击手段,起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且目的也不是想让被害人身亡,(视频最后可以看出)所以不属于防卫过当型故意伤害。
看到最后法官吴磊有些头皮发麻。
虽然对方的行为只是一个假设定义,但加上其他人的口供和视频中的举动作为支撑,这个假设也可以成为定性。
也就是说,杨昊本身的目的就是想要弄死刘晓辉。
你说伱不是?
周围的人都不敢上来拉架,你还说你不是想要弄死他?
可最大的问题,被害人已经死了,对于本案的真正了解人又都害怕他真的行凶,这也是在变相承认了他的行为事实。
也在这时候,吴磊才明白为什么二审会让他们再审,而不是直接审理…
这是在给他们一审审判庭更改的机会啊。
“行了,我知道了,你可以回去了。”
放下答辩稿,法官吴磊看向李晨开口说道。
自己看完了,压力就给到了地检署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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