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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赶山开始建农场 第97节

  别的动物怕狼群,它俩可不怕,不仅跑的快,上树更快,狼群吃完走了,它们就下树吃猎物。

  吃完继续跟着狼,有时候就在狼群上方看着狼吃猎物,虽然不是狼的对手,但是也不在乎狼。

  狼拿树上的俩个家伙也是一点办法没有。

  它俩就这样从林子大西头跟着狼来到东边,混吃混喝一个多月。

  两只小家伙头上中间都有一缕黄毛,如同猞猁耳朵上的天线,只是非常短,一厘米左右。

  它俩和同类唯一区别就是头上这两缕毛,一公一母,公的听见口哨声先是一愣。

  等闻到气味了加上口哨声,它一蹦跶,从小听这个声音闻这个气味长大的。

第121章 狼若回头

  哪怕过去一个多月时间,它们也能记起来口哨声,没看见人还不敢确定,狼群从它俩树下跑过。

  它俩下树就追,跟着狼群混一个多月了,吃喝不愁还不用自己动手,肯定继续跟着啊。

  那口哨声和气味还是同一个方向,正好过去看看,但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等狼群发动进攻了。

  它俩才往附近靠拢,又听见口哨声它俩急忙上树探头看,气味熟悉,狗也熟悉,躺地上那人更熟悉。

  当听见那人怒吼声它们已经确定了,看见狼王要咬主人,这还得了。

  它俩轻易不叫的,这次气的“奥”一声,如同炸毛了,从六米高的树上直接跳下去。

  落地以后迅速冲去,它们怕狼,更打不过狼,但是急眼了也不虚它!

  狼群不捕猎时它俩不敢上,肯定挨收拾,但是如今都在打架呢!

  找准时机偷袭完就跑!

  来的很及时,出场就立功。

  吴昊又摸摸这两个小家伙,时间长不见还挺想的,今天如果不是它俩来了就危险了。

  黄喉貂又叫青鼬、蜜狗子、黄腰狸、个头比黄鼠狼大,它不止拿捏黄鼠狼和狐狸。

  泼皮猴子照样打,体型差三四倍一样拿捏猴子,而且还是单挑。

  黄喉貂最出名的战绩就是掏大熊猫,三岁多的大熊猫被它咬成重伤。

  二打一能对付狗獾,见到狼獾就跑,半大傻狍子都能抓,而且是独自抓。

  黄喉貂群居,一般四五只一起行动,单挑厉害集体行动就更猛了,一般小型动物跑不过它们。

  抓到就是死,而且黄喉貂有一点很厉害,一夫一妻至死不渝。

  吴昊带着它俩来到黑风身边摸摸头,这马哪都好,可惜太老实,狼群来了它掉头小跑出去一里多地。

  然后就在那回头看着,不跑也不帮忙,等狼跑了它又溜达回来了。

  不帮忙好解释,马认主人需要好好伺候,喂食还要给它梳理毛发洗澡。

  时间长了肯定认人,如今帮干活,绝对不会帮忙打架,人和狗如果要输了它就跑。

  轻易不跑,不代表它不会,至于能不能跑过狼,它好像没考虑过,这马有点呆。

  俩人赶车走出三里多地支起帐篷,生火然后处理伤口。

  吴昊光着膀子,用侵刀尖将伤口里面的碎肉挑出来,狼牙咬进肉里,伤口被狼一拖。

  不仅伤口扩大,他用力拉扯使那狼牙时刮掉许多颗粒状肉渣,腿上的伤口还好一些,胳膊上严重,有的划痕有半公分深。

  如同两个半圈纹身,后腰被狼腿蹬出十多道血痕,吴猛大腿屁股后背都被咬了。

  俩人互相帮忙消毒上药面包扎,吴猛疼的呲牙又颇为感慨:“得回它俩来了,不然咱俩会躺这。”

  吴昊没回话,帮他包扎好,站起来割狼肉放锅里煮,这次他带了些大米。

  本来想多在山里呆两天的,没想到遇见这事,身上疼可以忍,心里疼必然得找回来。

  肉粥煮好了,等凉了装进盆子里喂狗,五条狗能吃就没事,小棕呼吸微弱还在睡觉。

  吴昊把它叫醒,拿出小勺一点点喂给它,小棕开始只吃两口就想睡觉,主人硬往嗓子眼灌,它忍着疼咽下去。

  吃的很少随后又睡着了,它能吃就行,吴昊放心不少,回身给两只貂割肉,大毛二毛看看狼肉,一扭头跑了。

  吴猛皱眉:“这俩家伙野惯了,不一定能回来了。”

  “走就走了吧。”吴昊拿过小锅继续煮粥,心里也没底,两个家伙可能习惯在外面生活了。

  真不想回家他也不会强求,大自然才是它们该去的地方。

  “狼若回头必有缘由啊!”吴猛担心道:“那狼王肯定回头看你了,等它族群扩大还会找来。”

  “就算大毛二毛不走也不是人家对手,下次狼群就有防备了,你以后可不能自己进山了。”

  吴昊眼里带有杀意:“它不来找我,我还要找它呢!”

  “狼王的蛋蛋未必有用了,它还想当狼王有些困难,可能会融入其它族群里,以后还会来的。”

  “它们藏在雪堆林子或者山沟里伏击,近距离,三把枪不如三条狗。”

  人被突然袭击,拿枪没用,近距离需要肉搏,他肯定要进山的,不可能总领人进山,万一出点啥事咋办?

  二哥是不打算领人了,还是没放弃进山,吴猛知道劝不了,问道:“下次再遇见狼咋办?如果它去别的族群,那个狼群会帮它报仇。”

  “咱家狗一对一都打不过。”

  吴昊看向北方:“咱家狗是猎犬不是斗犬,能治狼的犬可不少!”

  吴猛懂了:“老毛子那边的阿拉斯加犬?”

  他见过老毛子用阿拉斯加犬拉雪橇在界河北面跑,阿拉斯加犬有些确实体型很大,但是打架好像差点。

  “阿拉斯加不行,它只适合拉雪橇。”吴昊摇头解释:“西边草原纯血藏獒可以。”

  “界河北面那村有个老猎人如今专门养狗,他训练的狗不错,特别是巨型犬高加索。”

  吴猛眼睛一亮:“藏獒和高加索都猛!你多弄几条,今天这狼它们能一打二。”

  “过几天再说吧。”吴昊给他盛饭,俩人开吃。

  他没跟吴猛多解释,其实他能选择的犬有很多,西边草原纯血藏獒的战斗力真的不一般。

  打狼獾费劲但是能打两只狼。

  可惜那玩意智商低,只认一个主人,家里其他人会不安全,它急眼了谁都拉不住。

  高加索就不一样了,大的有一百七八十斤,绝对的巨型犬,优点缺点明显。

  适合看农场和庄稼,对家人亲切还有点粘人,缺点就是谁把它惹急了是真掏。

  他不要太大的狗,一百四十斤以内,短距离能爆发的就行,高加索打今天的狼,一打二能稳赢。

  别看狗的牙齿退化了,但是有些狗天生就适合厮杀,加上体格大,高加索打西伯利亚平原狼一点都不虚。

  一打一就是压着打。

  老司机前两年养了一对大白熊犬,要给他狗崽,但他没要,太能吃了。

  大白熊不比高加索小,战绩相当牛逼,郊狼个头小,它一打十一只。

  看农场时咬死一大半还追出去两天,回家后半残,这是后世报纸新闻上写的。

  就算去掉夸张的,打今天的狼绝对一打二,如果他弄两条高加索和大白熊犬,加上自己家的狗。

  狼群今天看见他们都不敢上,相反是他追着狼打。

  以前是养不起,老妈舍不得喂,这几条狗她都不想养呢,现在不一样了。

  像妹妹小豆包说的,我大锅有钱!

  虽然老话说猫三狗四,但是狗在十月份到十一月也怀小狗,他年前去北面要狗崽正好。

  大白熊犬和高加索对小孩友好,不会伤到妹妹,甚至可以骑着玩,十岁以内的小孩都能驼起来。

  小豆包如果骑条大狗,在村里转一圈,呵~

  养狗最好从小开养,更容易培养,和人也能更亲近,过年前去北面,正好是狗下崽的时候。

  抱回家从小训练,养到秋天就可以看庄稼打猎了。

  吴卫国赶牛拉扒犁进的山,主要是顺着儿子离开的方向前行,他和二先生走一段路然后扩大范围寻找冯胖。

  二先生跟儿子有相像的地方,都有点皮,他让人家吴卫国揍一顿没咋生气。

  毕竟是他儿子惹祸,平时双方见面他还主动打招呼,这次进山特意跟着吴卫国。

  原因简单,不用背行礼可以坐扒犁,吴卫国枪法不错,就算不进山打猎也懂打猎。

  更了解猎物习惯,跟着他更安全,吴昊将来肯定会越来越有钱,二先生又不傻。

  没机会跟吴昊相处,那就跟他爹走近点,本来老吴家人就不错,以后关系处好了,他真有啥事了,老吴家不会不管。

  有啥好事他也能跟着沾光。

  俩人正四处找呢,听见西边的狼嚎和枪声就知道要糟,吴卫国嫌老牛走的慢。

  他把鞭子扔给二先生,一个人急匆匆往西赶,都跑出汗了,就一个败家儿子能不惦记吗?

  二先生这几天身体虚,腿脚还不好,他着急也没招,只能赶牛慢慢走。

  不久后西边有烟升腾起来。

  吴卫国望着西方松口气,但还是不放心,接近后看见马车上的狼心里一沉,这么多狼死了,人和狗还不一定啥样呢。

  到底是伤了还是死了?他擦擦汗快步走近前掀开帐篷往里一看。

  两个小犊子正坐在帐篷里边吃边聊呢,看起来胃口还不错,穿衣服也看不出来伤的严不严重。

  虽然衣服破了,但是现在这么能吃就是问题不大,受点伤对猎人来说是常事。

  他态度立马变了:“草泥马的!累死你爹了!”

  俩人没敢接话,闷头接着吃。

  吴卫国看见在一旁趴着不动的狗深吸口气,五条狗抬头,一条狗没动,他急忙走过去挨个看一遍。

  只有小棕最虚弱,不过应该死不了,想养好伤估计需要十天半个月的。

  回过身问:“咋遇到狼了?”

  “它们追驼鹿过来的,吃完猎物还没走,闻到气味就来找我了,都是被枪打过的狼,肯定会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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