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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文豪 第147节

  陈青萝说:“你有比较熟悉的编辑吗?在他手上发过稿子那种?”

  王子虚说只有《长江》的编辑,姓杨。

  陈青萝说:“那就在他那里发,事不宜迟,越快越好。”

  王子虚问:“我不改了吗?”

  宁春宴说:“先争取过稿,相信我,这很重要。”

  王子虚心里其实有改文的具体方向了,这意味著这部作品有了跃升成为更好作品的潜力,如果不改直接投,那对他来说相当遗憾。

  但是陈青萝和宁春宴都十分严肃,催他先过稿再说,却不告诉他原因。他也无法可想。

  ……

  郝成梁挂断电话,翻手腕看了眼腕表,抽完最后几口,将烟屁股扔到铁皮垃圾桶,从疏散通道返回办公室。

  他第一时间板著脸,回到自己座位,开始整理原稿。放在桌上磕整齐后,又抬头犹豫起来。

  做好心理准备后,他起身走向总编办公室。

  近段时间,《古城》杂志社内部出了点问题,一年内换了三任社长,其中两个是因为经济问题。

  总编又因为私生活问题在网上引发了一场小小风波,虽然舆情很快平息,但老总编脸皮薄,引咎辞职了。然而新换上来的总编是个权斗高手,在社内搞小团体,把社长给架空了,还把自己的红颜知己提拔成副编委。

  该红颜业务能力全无,技能全点到办公室政治上,凡是要跟她沟通对接的事都会变得相当头疼。

  总而言之,这半年来社内故事相当精彩,写成剧本够拍三十集,定能获得不少收视率。可惜他身处其中,被旋涡裹挟,每日过得苦不堪言。吃别人的瓜固然有趣,自己住在瓜田里可不是一件幸福的事。

  走进总编办公室,黄总编正在打电话,看到他来了,很快挂断,把手机扔到桌上。

  “总编,上次石同河石主席提过的那个稿子,我们最终还是压不住了,决定给他退稿。”

  黄贵平皱眉:“不是说放两天再看看吗?”

  一开始石同河是直接联系的黄贵平,说起要推荐一篇稿子过来,黄贵平当即答应,甚至求之不得。石同河的人脉资历,是值得刻意维护的。何况石同河能够推荐的文章,质量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他以为那稿子了不起是数万字的中短篇,谁料到拿到手里,竟然是煌煌六十万言的巨幅大长篇,顿时有点后悔当初答应得太早。

  《古城》也不是不能刊登长篇,只是很久没有登过这么大篇幅的长篇。而他新官上任,总编的位置没有坐稳,社长表面甩手,实际上引而不发,他也不是没有弱点。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不宜有什么太大的动作。

  连载这样一个长篇,就属于大动作。

  试想想,若是被人逮住他跟石同河的私下联系做文章,说他为了维护个人关系,破格在杂志连载这样一篇超大篇幅长篇,损公肥私,拉低杂志格局,必然会影响他的地位。

  好在事后石同河又打电话过来,一改先前态度,说要严格审查,一时让他云里雾里,却又是正中下怀。

  于是他马上召开选稿会,让各编辑讨论那篇稿子,最后他拍板定调,稿件不符合长篇刊发标准,但有亮点,不宜草率退稿。由于篇幅太长,他给郝成梁三个月,让他仔细审核,三个月后再开会研讨。

  黄贵平给了郝成梁三个月来审稿,实际上他没审。他知道石同河才是关键人物,也揣摩出了总编意图:他是想摸清楚石同河的态度再处置稿子。所以他干脆把稿子放那儿供著。

  黄贵平想得比郝成梁更深一节:等这段时间过了,他总编的位子坐稳了,这篇稿子或许可以作为一张牌来打。

  所以郝成梁突然跟黄贵平说要退稿,打乱了黄的计划,让他很是生气。

  郝成梁说:“陈青萝刚刚给我打电话,打听那篇稿子的事情。”

  “陈青萝?”黄贵平坐直身体,“陈青萝的关系要好好维护啊!她有什么事找你,逼你退稿?”

  郝成梁苦笑:“不是,听她的话,是帮王子虚来兴师问罪的。”

  黄贵平瞪眼:“她想干嘛?”

  “她的意思是,这篇稿子是要参加翡仕文学奖的,她想让我们尽早刊发,如果不能发,也请我们早点讲明白,要是拖过了时间,就参加不成了。”

  “哦!”

  黄贵平恍然大悟,坐回了椅子,闭目思考起来。

  郝成梁说:“对方态度比较强硬,当时话说僵了,她当场就要问清楚。我心想稿子肯定是不能发的,所以跟她说了要退稿。是不是太草率了些?如果您不同意,我再回去道歉。”

  黄贵平思考良久,终于睁开眼,摇了摇头:“不,这样正好,这样正好。”

  他坐起来,敲著桌子说:“你说这篇稿子是要参加翡仕,我顿时就明白了。你知道吗?石同河的儿子石漱秋,也要参加翡仕文学奖。”

  郝成梁扬起眉毛,他感觉黄贵平在他面前推开一扇门,顿时豁然开朗:“原来如此!”

  “这个作者能够让陈青萝来当说客,肯定是有点人脉的,说不定还是石同河的亲戚。他肯定是托了石同河帮忙,石同河不想帮忙,但抹不开面子,所以才前后两套说辞。他是既想把这个忙帮了,又不想让稿子真的发表,以免跟他儿子形成竞争。”

  郝成梁竖起大拇指:“总编真是料事如神。”

  黄贵平挥挥手:“现在说这个还早,你看,我给石同河打个电话,咨询一下他的意见,如果他表现得很寻常,那就说明我料对了。”

  他当即拨通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喂,石主席,打扰了打扰了,您现在忙吗?对,我跟您说个事儿,有关前段时间您推荐的那篇稿子……”

  电话那头石同河声音大起来:“怎么了?”

  黄贵平说:“是这样的,我们按您指示,认真审核了那篇稿件,经过我们编辑部讨论分析,都觉得那篇稿子很有亮点,但可惜的是,它篇幅太长,同时风格不太适合我刊,我们要发的话,恐怕不太适合。”

  却听得电话那头松了口气:“这样啊?好,我知道了,那还真是挺遗憾,不过也没有办法,不能发说明那篇稿子火候还不够,水平不行。不行就要多改,千万不要看在我的面子上硬发,那对你们对他都不好。”

  黄贵平和郝成梁相视一笑。

  石同河接著说:“那也请你们退稿的时候写清楚拒稿缘由,最好跟作者多分析分析,他哪里写的不好,该批评就批评,不要留情面,这样才能成长。”

  黄贵平在连连点头中,挂断了电话。

  郝成梁再次伸出大拇指:“黄总编真乃料事如神啊!”

  黄贵平挥了挥手:“行,你去办吧。以后记住,跟作者沟通不要冲动,多想想,多汇报,免得打脸。对了,跟陈青萝的关系可以多维护维护,能约到稿是最好,可以让小赵去。”

  郝成梁点头离开总编办公室。刚出门,他抱著那堆厚厚的稿子,忽然想到,这就要把稿子退回去了,可他和总编都还没看过呢。

  他想,是不是该问问总编,要不要看一下稿子?

  接著他又摇摇头,心道,想什么呢?六十万字的稿子,哪里看得过来?

  他回到自己座位,同事问道:“怎么了?这篇稿子又有什么新动向了?”

  他这堆稿件放在桌上有一段时间了,因为篇幅特长,在编辑部内可谓人尽皆知,平时几位编辑都会跑来看一眼,都比较关注它的情况。

  郝成梁说:“要退稿了,写退稿信。”

  同事一惊:“退稿?不是说放几天吗?”

  “情况又有了变化。”

  同事摇头叹道:“果然还是因为篇幅太长了是吧?唉,这么好的一篇稿子,说实话,真的很不错,不能在我们杂志发可惜了。”

  郝成梁冷笑一声:“呵,审稿会上不说,现在又说可惜。当了这么多年编辑,退过的可惜的稿子还少了?”

  同事大声说:“我一直都是很支持这篇稿子的好吧?审稿会上我就说了,实力不俗。”

  郝成梁歪了歪头,审稿会过去几天,过目的稿子有点多,他有点没印象了。

  “你支持吗?我怎么记得,当时会上很多人都批这稿子不行啊?”

  坐在前面的另外一位同事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转过头来说:“当时大部分人都是赞扬的吧?这篇稿子要退稿那真是可惜了。”

  郝成梁皱眉:“我怎么记得当时听到很多批评啊?是我记错了?”

  同事压低声音:“什么批评,都是见风使舵,顺著总编的意思讲而已。”

  说完,他便不言语了。俗话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话说多了,容易遭人记恨。

  听到他这么说,郝成梁恍然大悟,明白为什么自己印象中记得这篇稿子很有争议了。

  编辑部内诞生了小团体,那就不免会拿出些封建的名堂来,是有一些见风使舵的人,开会不发表自己意见,只揣摩总编意图。总编往哪儿指,他们就往哪儿说。

  想到这里,郝成梁拿著手中稿子,再次萌生了要不要读一读的想法。

  迟疑片刻,他摇了摇头,将稿子艰难塞入信封。

  太长了。没时间看。

第161章 盛大的死亡

  “大丰收”的烟气袅袅升起,灯罩将之套住,把光线酿成了复古风格。窗外细雨蒙胧凄迷,视线望不断秋浓,想来应是一池萍碎,窗玻璃也跟著一起哭,哭得泫然。

  下雨天,又是周末,他把自己囚在室内,给改了22道的作品做最后的抛光。

  隐约雷鸣。他起身,把百叶窗拉上,仿佛有用似的。接著又揉著额头坐回电脑前,手指悬在键盘上沉吟。

  ——他跋山涉水,不知老之将至,十年后,风霜沾上发鬓,肚子也放了肉,总而言之活得越来越不成样子。十年里他写了3700封邮件,全都存在邮箱里没有发出去,信件极尽他所有才华,写满了他体内的炽热情欲和悲怆,收件人是同一个,十年前手托红莲笑著看他的那个少女。

  祖奶奶死了,死在一把摇椅上,据最后看到她的人说,她像往常享受著午后阳光,金色的脸庞上露出笑容,直到傍晚时才有人发现她已死去。她下葬那天,来了五千多号人为她送行,把那个娇小的村子填得满坑满谷。

  工作人员死活不信她出生在1900年,“那她今年都125岁了!”他坚定地回答:“是的,她就是出生在1900年。”

  在他的坚持下,她的碑上刻下了这样一行字:“这里埋葬著一段鲜活而真实的历史。”

  然后,时隔十年,他终于再次见到那位少女。她已变了样子,而且他发现,很难将她和十年前那个形象重迭起来,但看她眉眼,他又无比确定那就是她,因为蛰伏在他血液里的离愁一齐发作,在他心脏的所有室腔内鼓噪。他永远会记得她,因为他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她,在云雷激荡的阴天他会听见她的呼吸。他闭上眼,再睁开,是她。无疑是她。

  姜白石说,人间别久就不成悲了。问题是多久算久?125年一定很久,来自1900年的记忆才刚下葬,有些故事还没有冰凉,如同那柄义和团的黄旗还垫在祖奶奶的骨灰盒下方。10年等待没有把酒散成水,酿出了更多悲伤,他只是站在那里,在人群中,孤独地看著她。

  可她一眼就看到了他,并且径直向他走来,说,这十年来,我一直在想你。

  他人生中头一次体验到了心想事成。可他无法表达自己的激动,只能哆嗦著嘴唇说,我也是。

  “我认为,应当庆祝。”她说。“如何庆祝呢?”

  他说:“那我们做爱吧。”

  于是她拿眼睛瞪著他,说,你就是这样想的吗?今天?在这里?我觉得,在祖奶奶的墓碑前讨论这种事,不好吧?

  长达十年的叩问已经让他变成了哲学家,一切问题都难不倒他。他说,我无数次想过为什么曾经会失去你,也许是因为07年的股灾,也许是因为15年的屋价,还有可能是这个时代的各种机遇和危机。但那都不是真正的原因。我曾经想成为一个料事如神的人,我的谋划滴水不漏,可唯独没有考虑过自己内心真实的声音。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

  所以这十年里我都在学习如何成为一个蠢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只为了自己而活。我告诉自己,如果再见到你,再也不要对你说谎了,也永远不要欺骗自己。在我最蠢的时候,蠢得不可救药的时候,我终于再见到你。

  她呆呆地看他,说,那好吧。我道歉,其实你的想法和我不谋而合。

  温和的黑夜笼罩了大地,盘旋在这片土地上的历史没有消逝,也永不消逝,它的一部分深埋在土地中,另一部分跟随著光波飞向天际。这光携著无数人类存在过的证据,穿越幽冥,直达宇宙尽头。

  ……

  读到这里,王子虚停了下来,使劲揉了揉眼睛。

  他不擅长结尾。他能够想到的结尾方式,总是一场盛大的死亡,比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死亡将一切一视同仁地埋葬。他比较慈爱,给结尾添上了一场盛大的性爱。他能想到的结尾无外乎如此了。

  纠结良久,他终于一拍键盘:“他妈的,不改了!就这样!谁爱改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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