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情感 > 我不是文豪

我不是文豪 第62节

  “啊?”

  ……

  王子虚赢了。

  他和叶澜赌的是留存率从6%拉到12%,结果做得有点过火。最终留存是16.1%,付费率也很高。

  这就导致这一天成了文暧有史以来单日流水最高的一天。

  当然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将来每一天的流水,都有可能超过这一天。

  王子虚何止是赢,他是大赢特赢。他赢了两次。

  叶澜在旁边嘚吧嘚吧给他算帐:按这个收入,往高了算一个月到手80多万,往低了算也有50万,叶澜到手50万,王子虚起码能到手40万。40万可以再买一台车了,王子虚你不是没车吗?你想买什么车?保时捷?那算了,还是咬咬牙上小米su7吧……

  说到后面,王子虚人都晕了,因为听了太多“万”字,他都开始不理解“万”的意思了。

  叶澜输了,但是她很高兴,她给所有人点了一桌子宵夜,有烧烤有海鲜有啤酒,生怕大家嘌呤太少不能得上痛风,但是大家依旧吃得很开心。

  王子虚赢了,但是他不开心,一直板著脸坐著。他不开心不是因为数据不符合他预期。其实他只要单月能拿到手10万,他就已经很满足了,到手30万,他会开始不知所措,到手50万,他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超出生活所需之外的钱对他来说都是一种负担,会让他害怕。正如左子良所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文人。

  他突然很羡慕叶澜。这个女人简单而直白,要就是要喜欢就是喜欢,她毫不掩饰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也从不为了这些事情内耗。她在众人面前放肆的笑,对著瓶吹了三瓶啤酒,解开了胸前最上方的扣子,脱下了外衣,展示著漂亮腰臀曲线下的长腿,时不时傻笑著跟随音乐晃动身体。

  在一片嘈杂中,程醒手里端著一杯酒,坐在王子虚身旁,小声说:“老师,我今天也尝试著做了一下语疗。”

  王子虚说:“如何?”

  “我只接了一单,不是很习惯。但是表现应该算不错,对方给我打了五星好评,还写了很长的话。”

  程醒说话一板一眼的,表现得很安静。王子虚突然感到很安心,至少,程醒也是个文人。

  “挺好的。”

  “听说他们今天的成绩都很好。我们讨论了一下,大家都觉得,是您的功劳。”

  王子虚没有表态,只说,哦。因为他不善社交,被夸了也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程醒却肃然起敬。小王子一直都这么酷,轻描淡写的那种酷。

  程醒又说:“您教的课,虽然讲的都是创作,但是将脚本和语疗本身结合起来了,大家都感觉自己比以前吃得更透了。以前拿著脚本不会用,现在不光会用,还会写,有时候还能临场发挥,就像开了天窗一样,所以今天表现才会这么好。”

  王子虚点了点头,靠在沙发上喝了一口酒。

  开天窗好啊。

  “老师,我想请教一下,你是怎么做到,能在创作中描绘出那么真实的人物形象的啊?我感觉脚本里虽然没有人物,但处处都有人物,很真实让人身临其境的那种接地气的人物。”

  看著程醒闪耀的目光,王子虚想了想,说:“莫泊桑曾经分享过一个写作技巧,就是观察行人。”

  “观察行人?”

  “对,他说,可以找某个人多的时间段,在最热闹的街角坐下,观察过往行人,尝试在笔记本上描述他们的长相,并且想像他们的过往。给他们写人物小传。”

  程醒听得心驰神往:“这是个好办法。”

  王子虚说:“我曾经这么做过。但是我在很长时间内,都想像不出人们的过往经历。长相是长相,穿著是穿著,人们的故事又不会写在脸上,如何去想像呢?”

  “是啊。”程醒说。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中年妇女。那天下著雨,很大的雨。我站在银行的门口躲雨。一个骑著破烂电动车的中年妇女把车停在银行的高高台阶下,跑过来避雨。

  “她身上穿著颜色暗沉的淡粉色的呢子外套,下半身是一套黑色裤子,脚上穿著一双平跟鞋。那双鞋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那其实是一双做得很考究的鞋子,淡绿色亮漆面,正面有珍珠花,鞋跟处有金箔。但是它磨损了。绿色的漆面变得像狗屎,珍珠花掉了一般,黑一块白一块,鞋跟处还沾著泥。”

  王子虚转头看向程醒:“那个妇女整体上看起来很落魄,很贫穷,很痛苦。她相当落魄,和她的鞋子一样落魄。但是我知道,那双鞋曾经漂亮过。她本人也是。

  “就是那时,我看到了一些更多的东西——我看到她在鞋柜前认真挑选她的鞋子的模样,和店员讨论能否上脚试穿,再满脸笑容地买下它,从鞋店里跑出来,在家里换上鞋子,给老公看,给孩子瞧,其乐融融……那双鞋曾经很快乐。”

  程醒叹了口气。

  王子虚说:“就是从那时,我开始能看到人们背后的故事。但是总是一些很悲伤的故事。”

  程醒端起酒杯说:“老师,‘一个思想开阔而又感情深沉的人,必然会有痛苦和烦恼,我认为,真正伟大的人物在世界上一定会感到巨大的悲伤。’我感觉这说的就是您,老师。”

  王子虚揉著太阳穴说:“这是《罪与罚》里的吗?”

  “我不记得了,但是应该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说的。”

  王子虚说:“他说得好。”

  他举起酒杯,在啤酒泡沫上方的玻璃杯壁扭曲著光线,印照著叶澜的身影,她裸露出肩膀,香汗淋漓地笑著,头发被汗水沾在脸颊上。

  如果伟大的人注定悲伤,那是不是意味著“伟大”本身就是一种罪?可能是的。按王小波的话说,是犯了“伪饰”之罪。

  他举杯,一饮而尽。

  “……”

  两个小时后,看著躺在沙发上的叶澜,王子虚叹了一口气。

  这女人一口气灌了6瓶啤酒,终于自己把自己灌醉了。此时她躺在沙发上,身上只穿著一件黑色吊带和包臀裙,裹著丝袜的长腿就这么搁在沙发上毫无防备。

  其他人全都心照不宣地溜了,只留下他来处理这个棘手的烂摊子。

  正在他考虑如何把叶澜平安无事又不占腥膻地运到她自己房间去时,让-保罗·萨特忽然又在身后出现,幽幽在他耳边说:“如果你做那事,明天醒来她不会有意见。”

  王子虚说:“闭嘴,你这个好色卑鄙的老流氓。”

  萨特举起了双手:“我没有在鼓动你要去做什么,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就是——她不会有意见。”

  “我也是陈述一个事实,你是个老流氓。波伏娃看上你简直是瞎眼了。”

  “这不关波伏娃的事。”

  ……

  “《波伏娃的奉献》,写到多少字了?”

  听著电话里传出的声音,宁春宴汗流浃背。

  “老师,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名字的?”

  李庭芳的声音听起来又好气又好笑:“谁告诉我的就不说了,但是小春啊,青萝回西河了,你怎么不告诉我呢?”

  宁春宴扭头看了一眼在自己床边奋笔疾书的陈青萝——她又把衣服脱光了,这次甚至连胸衣都解开了,就那么挂在胳膊上,这让她自己显得像个晾衣架——她对李庭芳说:

  “老师,是我爸跟你讲的吧?”

  “别打听。我们先算你瞒著老师的帐。”

  宁春宴心中暗暗叫苦。

第92章 文学真实性

  这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一个王子虚会想起陈青萝。实际上,陈青萝这个妖孽,走到哪里都会留下一堆的念想。

  她隐姓埋名地回到西河是对的。如果她不这样做,在她回来的当天,应酬的晚宴就会一直排期排到她离开为止,请客的还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没法儿拒绝。

  所以王子虚几乎永远不可能在西河的街头碰到她,别说是走三万步,走六万步也碰不到,除非他能一眼认出被口罩和墨镜裹得严严实实的陈青萝。他这样的呆瓜才会混迹在西河多年没人爱,陈青萝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一堆人愿意瓜分有关她的一切。

  李庭芳说:“既然青萝回西河了,你一定要把她给看牢了,沈剑秋已经发话了,‘西河文会’上,一定要把她留下来撑场子。”

  宁春宴快哭了:“怎么沈剑秋都知道这事儿了?”

  李庭芳微笑道:“要不那小子是西河大领导呢?他消息灵通著呢。还是他告诉我青萝回来了。我找你爸妈一核实,果然,她在你家里。”

  宁春宴在心里暗骂自家父母太好搞定,小声说:“现在是青萝小说的关键期,她不想有应酬。”

  李庭芳的语气严肃起来: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听你爸妈讲完她的小说,就知道她这回的作品必将声震文坛。我听说后,马上就给沈剑秋打了电话,我说了,‘西河文会’她可以出来镇场子,但其他应酬以及一切人、事,都不可以拿去烦她,没有什么比她的小说重要!”

  宁春宴心里暖暖的,高呼理解万岁:“那沈剑秋怎么说?”

  “他说如果发现有人骚扰青萝的创作,马上打电话给他汇报。他将青萝的创作视为最高级别的事件重视。”

  宁春宴看向陈青萝,这女人此时正好伸了个懒腰,松松垮垮挂在她胳膊上的胸衣掉落到地上,她如同天鹅一般尽情舒张身体,白皙的脊背呈现出一道妖娆的曲线。

  她对这个闺蜜又嫉妒又骄傲。她的作品在还没有诞生的时候,就可以让整个城市来保驾护航;当她的作品如同新生儿般刚刚来到世上发出第一声啼鸣,所有看过的人都说,这部作品终将声震世间。

  写作者做到这个地步,已经人生圆满了。

  宁春宴压低声音说:“西河文会上,是不是主要就是给征文活动的获奖作家们颁奖啊?沈剑秋也重视的话,是不是对文协的影响很大啊?”

  李庭芳说:“对,所以林峰那小子压力特别大。他这次要是没拿上名次,文协里支持他的人可就更少了。”

  宁春宴问:“沈清风应该不会亲自下场吧?”

  李庭芳嗤笑:“他从来不参加任何征文、比赛类的活动,知道为什么吗?他怕漏了底。但是他有打手。”

  “打手是谁?”

  “上次跟你提到过。叫林洛。跟林峰同一个学校出来的。”

  宁春宴能感觉到,李庭芳不太想谈林洛的事情,两人又聊了一会儿陈青萝的小说,便挂了电话。

  宁春宴掀开被子,陈青萝背对著她,幽幽说道:“你没有保护好我。”

  宁春宴泛委屈起来:“我还能怎么保护你?我就差每天扛著伱出门了,谁知道是谁泄露了你的行踪?说不定是因为你那天跑了三万步呢,来,给我起来!”

  她从后面锁住陈青萝的胳膊,结果这凸显得她身上某个部位更加硕大,又嫉妒又生气地想把她拉到床上。

  “不是的,我被你家养的蚊子给咬了。”

  “我家不养蚊子,只养了个吃闲饭的陈青萝。而且谁让你自己把衣服都脱了的?”

  “我没吃闲饭,我写小说给你全家看。”

  陈青萝回过身,轻而易举地将宁春宴推倒在床上,宁春宴才想起来,这货不仅能创作出《波伏娃的奉献》,还能一口气跑三万步,她的体能也没得说。自己的小身板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她知道为什么陈青萝要把体能锻炼得这么强悍。她说过,写作会折磨精神,如果不相等地折磨肉体,精神与肉体两者就会长期不平衡,最后扭曲畸形。所以大作家要么抽烟,要么长跑。村上春树也是长跑爱好者。这都是摧残自己身体的一种形式。

  她也知道为什么陈青萝为什么一定要脱掉上衣写作。因为她写作的时候不喜欢身上又任何束缚,“脱掉衣服更容易进入状态”,她这样说过。

  这家伙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为了写作。她像个殉道者一般执著。宁春宴对她的执著既著迷又羡慕。因为她永远也做不到这样。

  ……

  林峰此时正蹲在家门口抽烟。

  他最近疯狂地迷上了大丰收,三块钱一包。这个牌子是好兄弟王子虚推荐给他的,又燥又烈,就是抽多了容易头疼。他在心情比较亢奋时,就喜欢点一颗。

首节 上一节 62/172下一节 尾节 目录txt下载

上一篇:华娱,不放纵能叫影帝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