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第56节
小狼崽没入热水中,从刚开始的惊恐慢慢变的舒服,热水在毛发间流动,温暖整个身体。
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不少吃不饱的臭虫被热水烫死,漂浮在水面之上,还有很多紧紧抓在皮毛上面。
尤其是脑袋,由于脑袋接触不到热水,就成为臭虫的救命岛,肉眼可见臭虫在小狼崽脑袋上爬来爬去。
逢山打个激灵,胳膊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这才想起来,自己可以用巫术啊。
可乐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兽术,皮毛里才不长虫。
想到这里,逢山连忙伸出手,对著小狼崽,口中念叨奴兽术咒文。
一道红芒从巫器骨戒飞出,落在小狼崽的身上。
下一刻。
密密麻麻的臭虫纷纷离开小狼崽脑袋,集体投入热水的怀抱。
过了一会。
逢山觉得差不多了,拨弄小狼崽的皮毛,看不到臭虫的踪迹后,把它从炖锅里提出来,用兽皮包裹,放在火炉边烘烤。
纳什把炖锅拿出帐篷外倒掉,重新烧一锅雪水。
等会还要给雷鸟烫毛炖汤。
至于泡过臭虫,那又怎么样。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臭虫也是一种蛋白质,没看动物园猴子整天抓臭虫吃。
很快。
小狼崽的毛发烘干,解开兽皮那一刻,即便木讷的纳什也不得不夸一声漂亮。
一身漂亮的白色皮毛展露无遗。
每一根毛发都整齐而柔软,微微卷曲著,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是苔原狼,只有苔原狼才有这种白色皮毛。”纳什说道。
管它是什么狼。
好看就行。
逢山轻轻用手指梳理小狼崽毛发,感受那细腻质感,仿佛触摸到最柔软的云朵。
小狼崽眨著明亮眼睛,与逢山对视。
那一刻,逢山仿佛从它眼神中看到了信任和依赖。
“我会帮你找到家人。”
“让我看看,你是弟弟还是妹妹。”
逢山抓起小狼崽的前腿,拎到面前,小狼崽害羞的用尾巴挡住。
“王子,这是个妹妹,你们别欺负它。”
王子幽怨的抬起头,看著在主人怀里受宠的小狼崽,心里更是悲凉。
炖锅里的雷鸟汤煮好,气泡冲开厚厚一层油脂炸开,一股浓浓香气在狭窄的帐篷里弥漫。
剩下两只剥皮处理干净的野兔,用树枝穿起来架在柴火炉边缘,利用炉壁高温烘烤。
相比直接用火烤,这种做法好处是不会把兔肉烤糊。
本身兔肉的肉质嫩,不需要太高温度,也不用刷油,冬季是野兔脂肪最多的时候,只需要用炉温慢慢烘烤,将脂肪转化成油脂。
逢山掏出国内烧烤三大料,咸盐、孜然、辣椒面。
先用小刀在兔肉上划出一道道的斜口,撒上咸盐,让兔油把咸盐化开融进兔肉,等兔肉表面烤出一层焦酥皮壳,撒上孜然和辣椒面。
可惜在沃尔玛超市没有买到芝麻,少了一点味道。
本来雷鸟汤就够香了,撒入烧烤料的烤兔香味直接压倒雷鸟汤。
尤其纳什,瞪大眼睛看著逢山烤肉的动作。
平时自己烤肉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不管糊没糊,最多撒一些盐。
而Khilla烤肉,随便抓一些粉末撒在兔肉,气味马上变得不一样,仅闻到气味就让人流口水。
王子、可乐、小狼崽守在火炉边,小眼睛直勾勾的盯著烤野兔。
逢山用小刀切开兔腿,看到肉的颜色,点点头。
“烤好了,准备吃饭!”
话音刚落,纳什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餐盒,王子和可乐也叼出自己的饭盆。
只有小狼崽懵逼的左右看看,朝逢山发出嘤嘤嘤的叫声。
“你身体还虚弱,不能吃辛辣,喝雷鸟汤吧!”
逢山拿出自己的餐盒,用勺子在炖锅荡了汤,撇开油层后舀一勺清汤,又挑了一些雷鸟肉放到小狼崽面前。
至于王子和可乐,逢山用小刀刮去兔肉表面的烧烤料,俩活爹各自分到一条兔后腿。
......
第68章 出发
兔肉肉质细腻,当牙齿轻轻咬开那层酥脆的外皮,肉汁便迫不及待地涌出来,充满整个口腔。
那浓郁的肉香,既有兔肉本身的鲜美,又有烧烤料的独特风味。
当饭盆放下的瞬间,王子立刻把头埋进去,吃的满嘴油渍。
可乐显得优雅许多,先用爪子轻轻碰了碰兔肉,然后咬下一小口,慢慢咀嚼,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咕噜咕噜”声。
只有小狼崽抽动鼻子,目光里全是羡慕,委屈的吃著少盐少油的雷鸟肉。
逢山用小刀切下一块兔肉送嘴里细细品味,顺手从背包里拿出扁酒壶,递给纳什。
“尝尝。”
纳什接过酒壶,也没想那么多,毫不犹豫喝下一大口。
下一刻,青黑色的纹身脸涨得通红,眼睛瞪大,喉咙像是被火灼烧一般。
连忙抓起烤兔肉咬下一大块,试图用兔肉来压制酒的火辣,没曾想烤兔肉撒的有辣椒。
白酒辣和辣椒面的辣,同时在口腔中点燃。
纳什大叫一声,冲出帐篷。
逢山哈哈大笑,捡起酒壶,慢悠悠抿一小口,望向冲出帐篷的纳什。
老弟,这可是高度白酒。
一口闷二两。
你以为是汤姆整天叫嚣北极星区酒王的40度烈酒。
等纳什回到帐篷,嘴里塞满积雪,脸色也好了一些。
逢山又递过酒壶,“小口喝,慢慢品。”
这次纳什拿起酒壶,心有余悸但又带著一丝好奇,再次小心翼翼喝了一小口。
白酒在口中瞬间散开,起初是强烈的辛辣刺激舌尖和喉咙。
渐渐,那股辛辣变得醇厚起来,仿佛有一股热流在口腔中流淌,浓郁的香气弥漫开来。
纳什惊讶的瞪大眼睛,感受奇妙变化。
逢山满意的笑笑,接过酒壶抿一口。
吃完兔腿的王子闻到酒香,欠欠的跑过来,疯狂甩动尾巴,眼巴巴看向主人。
逢山坏笑的拿起酒壶在它嘴里倒了一滴。
下一刻。
王子如同被电击一般,身体猛一哆嗦,瞪大眼睛,舌头不停地往外吐,嘴里发出呜呜叫声,原地不停打转,爪子不停挠嘴巴。
“还喝不?”逢山角举起酒壶。
嗷嗷嗷嗷嗷!!
王子冲逢山一个劲的语言输出。
倒退回到狗盆旁,不甘心的要去抢小狼崽的雷鸟肉,视线余光看到可乐大姐头蠢蠢欲动的爪子,悻悻的趴下去。
有了王子这段插曲,帐篷里气氛活跃起来、
看到王子那滑稽的模样,逢山和纳什笑得前仰后合。
笑罢,两人拿起酒壶,你一口酒我一口肉,轻松惬意。
帐篷外,天色渐黑,大雪漫天飞舞,狂风呼啸,吹得帐篷呼呼作响。
......
一夜过后,雪总算停了。
然而,帐篷被厚厚的积雪挤压,尽管支撑杆被压弯了一半,但它仍顽强地支撑。
柴火炉里微弱火焰燃烧,向帐篷提供不多的热量。
纳什在火炉边守了一夜,给火炉填柴,疏通帐篷顶的通气管。
逢山腰酸背痛的从睡袋里钻出来,转身又从睡袋里掏出王子、可乐、小狼崽。
本来睡袋里空间就不大,硬是钻进三个小家伙,害的不敢乱翻身,睡的那叫一个难受。
“雪停了吧!”
纳什点点头,“半夜下了一阵雨。”
逢山把昨晚吃剩的雷鸟汤重新放到火炉上加热,打算简单对付两口,就继续上路。
拉开帐篷门,准备用积雪简单洗个脸。
帐篷门一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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