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哪有不发疯的! 第281节
弹幕几乎都是围绕着秦风展开的,直播间的人气快速上涨。
主持人何灵在舞台上熟练开场,并且对冠名商、赞助商等金主爸爸一番感谢,充分调动现场气氛后,节目正式开始了。
第一位登场的是徐光亮。
这位“情歌小王子”登台后在一架三角钢琴前坐下来,顿时现场和直播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依然一身西装,显得很是成熟忧郁的样子。
他的指尖在黑白琴键上律动起来,动听的旋律便迅速飘扬开来。
许久后他才凑近话筒忘我唱起来,顿时初恋的味道便出来了,感染力和共鸣力非常强。
“不愧是修改了二十版的作品。”这首歌十分符合秦风的审美。
非常好听!!
属于可以让秦风单曲循环很久的那种。
“有光良《童话》的味道。”秦风在心中暗道。
《童话》在地球的杀伤力太强了!当年《夜曲》都被《童话》精准狙击。
听到这首歌秦风其实还挺担心的……没办法!徐光亮的这首歌太强了。
“不过我要唱的这首歌也是天花板级别……”秦风嘴角微微上扬,心说,“毕竟这也不是真的《童话》,胜算还是比较大的。”
徐光亮这首歌演唱后直接让现场和直播间的观众都炸了。
现场尖叫和惊呼不断。
直播间弹幕宛若洪水般涌出来。
“太好听了!!”
“不愧是情歌小王子~~很久没有听到这么好听的情歌了。”
“单曲循环歌单+1”
徐光亮的表现很出彩,反响很不错,这一点在票数上也反应了出来。
直接拿下484票的超高票数!
可谓把这期节目的调子给拉到很高了。
第二位上台的是黄珊珊,带来一首很甜的“甜歌”,初恋的那种甜甜的和心动的感觉都快从屏幕里溢出来了。
第三位是杨伟。
杨伟乃是“第一深情”,他即便是唱初恋,也自带一种深情。
唱出的是对初恋的念念不忘!!
秦风迟迟没有登台,已是吊足了观众粉丝的胃口。
“怎么还没到秦风啊?”有观众已经迫不及待了。
梁思齐也在期待着秦风的上场。她私底下探问过秦风这期要唱什么歌。然而秦风神神秘秘的,一点信息不肯透露。
这让她很是好奇。
而在电视机前,王雯正在收看节目,她也在等待着秦风的演唱。
她已经和秦风变成了“负距离”关系,深入交流过了。她也知道秦风在她之前,从没和女孩子谈过恋爱。
嗯,
虽然秦风没有提过,但王雯已经把自己摆在了秦风“初恋”的位置上。
“他会为初恋写一首什么歌呢?”王雯不由胡思乱想起来。
她甚至有些期待秦风能把她写进歌词……别人听不懂!但她听得懂啊!!这将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大家迫不及待的时候,秦风终于登台了。
他是第四位登台的。
他一亮相顿时便引发全场的惊呼,直播间弹幕也出现了男神好帅之类的字眼。
秦风在自己的舞台和服装设计上是下了功夫的。
他今天穿了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单肩挂着一个书包,脚下是一双小白鞋。
头发造型也是学生的样子。
秦风不过26岁,因为有钱,因为保养得好,日子轻松,所以他穿上这身校服,还真就是高中生的模样。
他就是这般大摇大摆走进高中学校,保安也不会阻拦。
青春、阳光、帅气!
完全就是校草级别的好吗。
这种男生在学生时代,会让很多女生犯花痴的,走到哪都会有女生喊:“快看快看,校草秦风……”
打个篮球,那是相当多的漂亮妹子给送水。
回家写作业吧,那书里总会出现不知哪个女生往里面塞的情书。
一身中学校服的秦风抱着一把吉他。
“哇!!”现场的观众全都惊呼出声。
“好帅!!”
“我天!!秦风这颜值当初在学校是杀疯了吧?”
梁思齐完全被校服秦风给吸住了眼球,“学生时期的秦风也这么帅?”
电视机前王雯眼睛盯着屏幕眨也不眨,“太帅了吧?”王雯恨不得早几年认识秦风!恨不得是秦风的校友。
这样的男孩子早占有一天就多享受一天。
校服秦风满足所有粉丝的想象,特别是女粉丝。
网络上经常有“校服女神”、“清纯天花板”的女生。
而校服秦风干净、阳光、帅气,完全称得上“校服男神”。
主持人何灵看着秦风都呆了,抬起话筒问道:“读书时候,你就是你们学校的校草吧?”
“初中高中是。”秦风说。
“大学不是?”何灵问。
“不太清楚,”秦风说,“大学那会儿沉迷于音乐,不太了解大家对我的看法。”
何灵和秦风聊了几句,这才步入正题道:“今天穿着校服登上舞台,是因为初恋在中学?”
“不是。”秦风摇头道,“我只是觉得学生时代的初恋是最美好的,最纯粹的,最令人怀念!我只是想唱一首关于青春,关于初恋的小情歌。”
“歌名是?”何灵更好奇了。
“《晴天》。”秦风抬起话筒说。
何灵适时退下了舞台,舞台的灯光顿时变化,舞台后的大屏幕上出现了湛蓝的天空,耀眼的夏日阳光,阳光透过树叶照射下来,就仿若某个青春寂静的午后那穿透而来的阳光……
这阳光仿若有穿透时间的能力。
瞬间把人拉回到了十八岁的夏天。
彼时,
都还穿着校服,脸上是青春与青涩。
这时候秦风也缓缓勾动了吉他,简单的旋律宛若夏天的风一般飘散,荡漾开去,摇曳着那阳光下的树叶,发出沙沙沙的声音。
几个简单音翻来覆去弹奏着。
简单!!
纯粹。
就像是学生时期的时光,就像学生时代的爱情……
这几个音很简单,甚至有些俗套,但不知为何听起来就是很舒服,很抓耳!
“好简单的旋律,”徐光亮暗自惊叹,“这些音大家都都会用,但秦风就是能写出不一样的感觉来。”
徐光亮对此的评价是“大道至简”。
写歌并非越繁复越复杂越好,有时候做一些减法,反而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就比如这首《晴天》!!
能用最简单的音节写出最动听的旋律,这是很考验功底的!否则就会弄巧成拙,让歌曲显得很同质化、烂大街、俗套。
梁思齐认真听着也不由入迷了。
秦风继续弹奏着吉他。
依然是那几个简单的音滚来滚去,但却交织出令人惊艳的前奏旋律来。
在地球,《晴天》的前奏有一个形容词:前奏杀!!
前奏杀的含义比较宽泛,一部分是说这首歌前奏好听,一部分是这首歌的前奏能让人回忆起很多自己的“青春”与“过往”,那是一种情感级别的共鸣,是与记忆回忆的交织。
《晴天》的前奏让人百听不厌。
随着秦风弹奏前奏,大家的心也都跟着安静了下来,现场的尖叫声已经平息,此刻大家都等着秦风开口呢。
吉他依然在弹奏,而后鼓点加入了进来。
终于在时间过去45秒后,秦风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天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舞台后方的大屏幕上,一片片花瓣飘落飞舞,营造出唯美的画面和气氛。
故事的篇章似乎从“小黄花”掀开了,秋千、童年、美好时光……强烈真实的画面感瞬间便把人拉回到了那久远的记忆当中。
仿佛回到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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