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之还我河山 第13节
这家伙别看人长得不咋的,竟然还是个情种,对这个小丑妞儿喜欢的不行不行的,就连他跑来61师3团也是因为这个妞儿,家里为此还送出了几千大洋给长官们外加一万大洋的赞助费,要不然就凭他一个学堂毕业生咋还能挂个少校军衔,那都是金钱开道的结果。
只是没想到妞儿还没泡到,却倒霉的上了战场,最后还挂了。至于他记忆中小丑妞儿长得是千娇百媚冰雪聪明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还是没有之一的那种,这些全都被刘浪自动忽略。
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你喜欢,她就是你的全世界,刘浪虽没谈过恋爱,但这个道理多少还是知道的。更何况,小丑妞儿他又不是没亲眼见过,虽然脸上脏乎乎的看不真切,但就冲着没胸没屁股这一点,也早就被刘浪自动划归为善良这一类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自己既然继承了这个身体,就该替他完成他的心愿,刘浪决定还自己这具身体一个人情。
至少让那个“善良”的小妞活下去。
想活,就不能带她一起去。
刘浪要干一件大活儿。
疯狂的大活儿。
失败,活下去的几率为零。成功,活下去的几率也不会超过百分之五。
几乎是必死的疯狂,一直想活下去的刘浪本不会这么冲动,可这绝不是冲动。愤怒中的刘浪其实比任何时候都冷静。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以承担责任为生命。抛弃部属逃得性命的指挥官,不配将军人的称谓抗在肩头上。
刘浪心里很清楚,当自己接过这二十几名残军指挥权,他们喊自己长官的那一刻,他就和这二十几名残军的命运绑在了一块儿。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别说等到几个小时后国军凌晨一点的反攻,不用半小时,他和他率领的这帮残军们就会被搜索的日军像撵兔子一样被他们从隐蔽点中撵出来,然后一一杀死在旷野上。
没有侥幸。
要想活,只能拼,用命拼,死中求活。
和驻扎在这里的数千日军拼,就算全部装备上后世还没有配发全军的代号为“勇士”的数字化单兵装备,刘浪和他的士兵们也是有死无生。刘浪现在能唯一依仗的,就是那个来自七十年后的灵魂。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在后世描写“庙行大捷”一役的描述中,有这么一个细节:战斗延至二十三日黎明,88军俞济时部一突击队,于混战中深入敌营五里,遇敌指挥部,激战半日,毙敌数百,生俘空闲大佐以下日军百人,至此,敌全面溃败,我三军合围,毙敌三千余。
二战时期日军军衔为大将、中将、少将、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大佐,相当于我军现行编制下的上校,也就是一团级干部,作为将官下最高级别军官,日军大佐一般统领一个联队,甚至还有个别大佐统领一个步兵旅团的。
日军一个标准步兵联队野战步兵人数大约在3800人左右,加上战时旅团配备的炮兵等辅助人数大约也就是5000人。
也就是说,这位把司令部放的太前而被偷袭被俘的倒霉蛋空闲大佐,正是眼前这支日军的前线指挥官。
刘浪和他的残兵们想活命,就得指望着这个倒霉蛋了。
没错,刘浪准备火中取栗,去找这位本应该一天后才倒霉的大佐的麻烦了。没能力强攻,刘浪只能靠演技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话搁战场上也用得上。
第15章 这就是传说中的“剑”
不过,这种钢丝上骑毛驴的活儿刘浪也没报太大希望,就算攻下日军指挥部,那边国军的将军们有没有战场洞察力是一回事儿,就算看出了日军的不对劲儿,有没有魄力依据战场形势而动还得两说。
就算动了,部队也打过来了,刘浪他们二十多人能不能坚持到最后?那只能看老天爷了。
这样的情况下,刘浪怎么会让那个胖子到死也牵挂的小丑妞儿跟着去呢?人多不好藏,就她一个人的话,在这坑道里找个藏兵洞一猫,等到国军反击,活下来的几率还是蛮大的。
可刘浪的好意却显然被当成了驴肝肺。
“我不。”纪雁雪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
“服从命令。”刘浪眉头一皱。
“我要和大伙儿在一起,那怕是死。”
“你特么的就是个蠢女人。”刘浪感觉脑仁一阵疼,大爆粗口,他没多余的时间跟这个蠢女人耗下去了。
“我不会走。”纪雁雪死死的咬住嘴唇,恶狠狠地瞪着刘浪,眉眼中尽是倔强。
“长官,就带纪排长一起走吧,她一个女人,太危险。”鼓足了勇气的赵二狗站出来表达自己的立场。
粗豪的北方汉子想的很简单,不能丢下女人在敌人的战场上,更何况,她还是兄弟,经历过生死的兄弟。
刘浪微叹一口气,不说鼓足勇气的赵二狗,从迟大奎和其余士兵们脸上不解的反应来看,自己就是那种不想带着累赘上战场的二逼长官。
和他们同生共死过的纪雁雪,显然已经被他们接纳入了他们的团体,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
”既然你也想死,那咱们就一起死吧!“刘浪摇摇头,挥挥手让纪雁雪回到队伍中,领头朝黑暗中走去。
微咬着嘴唇看着刘浪逐渐融入到黑暗中的背影,纪雁雪的心,突然五味杂陈。
胖胖的身影很熟悉,更多的却是陌生。
在她最绝望的时刻,那个从弹坑里飞跃而出一举击杀三名日军的胖子;提着一杆枪,潜行百米,干掉四名全副武装日军的胖子;寥寥数语,激起残兵败将士气悍不畏死的胖子;士兵遗体前,庄严行了一个标准却古怪军礼的胖子。
没有一个和她记忆中那个死缠烂打的肥胖身影相吻合,除了那个依旧宽人一等的躯体。
除了那个看向自己的眼神,跟以往一样,满满的都是在意,那怕他骂人。只是,这次的在意,纪雁雪没有往常的厌恶躲避,甚至,还莫名的多出了一丝欣喜。
如此陌生的胖子,还有一丝令她欢喜的熟悉。
很显然,他不是想抛弃,他只是不想她跟着去。他要去的地方,比孤身面对日军的搜索更危险。
想到这里,心思玲珑剔透的纪雁雪的心又是一抽,看看远方已经消失的背影,快步跟了上去。
没有什么比死亡更可怕,大不了,陪着他一起死好了,就当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了,纪雁雪此时的想法简单而单纯。
只是若干年后,膝下儿孙环绕的纪雁雪却是几十年都没承认过在这一刻,她许下了和某胖子共死的誓言。
被人骂,还要陪他一起死,这绝对不是一个大小姐应该有的骄傲。
这话,只能让混蛋胖子知道,那怕他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