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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血刃 第109节

这个倒是一个问题。大雪封路,军队行军比寻常时间困难得多,如果消息抵达长安,援军至少需要七八天的时间进行准备,即使每天八十里,也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但是这种天气条件下,要想每天保持八十里行军速度,几乎没有哪支军队可以做到!

“咱们的燃料最多还可以坚持半个月!”郭子和说道:“行派一支死士趁机突围,沿着去长安的官道去寻找,如果七天之内碰不到援军,立即返回,趁在咱们还有一战之力,跟突厥人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下官没有别的本事,跑跑腿当个传声筒还是可以的!”杨则故作轻松的笑道。

郭子和自然知道这次突围,绝对不像杨则所说的那样轻松。跑跑腿只是最理想的状态,几乎不可能发生。最有可能的是经过连番血战,敢死队全体阵亡。

“也不急于一时!”郭子和道:“先歇息一晚,明天早上再进行突围!”

两个多月以来,郭子和基本上没有下过城墙,他都是在城门楼里吃住,指挥部也按在城门楼里,也多幸亏梁师都也好,突厥人也罢,他们的手中根本没有重型投石机,否则一石炮下来,就可以解决掉灵州的指挥中枢。

进入城门楼的指挥部内,尽管升着一个火盆,可是依旧冷得直打哆嗦。杨则看着满屋子里痛苦呻吟的伤兵,杨则的心头更加沉重:“郭总管,怕只怕下官有负所托啊!”

“现在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第六章红山堡

温泉池,右卫率府车帐内。陈应伸手右手握成拳头,重重的砸在案几上,梁赞用眼睛的余光,看到陈应的拳头正砸在地图上的薄骨律城上。

“我们不能再窝在这温泉池了,必须动起来,在运动中寻找战机!”

高允权愣愣的看着陈应,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陈应居然以弱兵之师,主动攻击六倍有余的强敌。

“总管英明!”魏文忠道:“我们勋二府先出击让突厥狼崽子们知道,大唐不是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陈应道:“主动进攻是本总管定下了基调,这如何打,怎么打,大家可以各抒己见!”

“第一仗还是让我们越骑军来打吧!”罗士信朗声道:“我有一个想法,咱们不是还有一千个羽绒睡袋吗?”

陈应点点头道:“不错!”

罗士信又道:“躺在羽绒睡袋内三个时辰不会冻僵?”

“别说三个时辰,四个时辰也无妨!”陈应道:“你想怎么打?”

罗士信拿出鞭指着地图上的薄骨律城道:“薄骨律城东北方向,距离灵州城莫约三四十里的地方叫红山堡,是前隋时期的灵州烽火台。目前已经突厥人占据,在此屯兵莫约一百余人……我计划……”

……

西北塞风甚是凛冽,哪怕是晴空无云,寒风吹在脸上,如同刀子一般,刮得人生疼。在放眼所望之处,到处都是冰天雪地中,人的眼睛极易容易患上雪盲症。

尽管办法,为全军将士打造护目镜,不过陈应采取了一个折衷的办法,用薄如蝉翼的细帛蒙在脸上,既不会影响视线,也可以有效的防寒。

灵州有一道沟渠,名叫薄骨律渠,这道早在赫连勃勃时代开挖的沟渠,灌溉了灵州千倾良田。

不过此时,薄骨律渠内早已结冰,而且积雪仅仅比官道稍浅一些。远天之际,隐隐约约一道素白的白线正在薄骨律渠内缓缓移动。这道白线,正是右卫率府勋二府果毅副尉段志感率领的部队。这支部队由勋二府勋一团、勋二府勋二团以及翊二府翊一团一千两百余将士组成。

全部将士人人背副着三天的干粮一个背袋,加上甲胄和兵刃,每个人的负重都在四十五斤以上。在这个时代的打仗,通常不会掩饰自己的甲胄服色,而且还要打着自己的将旗,对于陈应这种掩藏行迹的做法,很多将士都不理解。

羽绒睡袋不过千余,无法做到每人一套。为了将士们不被冻伤,陈应给他们每人配发两张白羊皮,尽管羊皮保暖不如羽绒,只是目前只能这样了。

这次作战,目前是歼灭突厥人的哨骑,占领红山堡烽火台,利用烽火向灵州城传达援军已经到达的消息,坚定守军的信心。段志感所部分成三列行军队列,后面的人踩着前面的脚印前进,最后殿后的拿白而做成的拖把,将踩出来的脚印用积雪填平。

这一路走来,段志感所部吃够了苦头,在他们蝼蚁般蠕行的队伍中,却气势如虹。

突然,地面上的雪粒子跳动起来,甚至不用回头,就知道应该是大股骑兵正在跑动。

段志感紧急挥手,全军将士便机警的停止前进,俯身在雪面上,用积雪覆盖自己的行踪。白色的披风,本来就与雪境差别不大,加上伪装的积雪,近在数十步之外的突厥骑兵却没有发现沟渠内的唐军士兵。

时间不长,莫约百余骑的突厥哨骑远远过去,直到马蹄声已经听不到了。段志感这才挥手示意继续前进。

一夜一天的行军路程,也让段志感摸清了突厥人哨骑的活动规律。突厥哨骑是白天每半个时辰左右巡视一次,夜里前半夜为每个时辰一次,而后半夜则没有巡视。

红山堡终于到了,红山堡的位置也极佳。一面背后后面的红山,所谓的红山,其实更是一座宝山,原本储藏着大量的煤炭,后来由于天气作用,煤炭自燃后,形成了满是红色琉璃质的砖石。

红山尽管山不高,却是灵武平原少数的山丘。是烽火传记时代,必不可少的隘口之一。

段士感道:“抓紧时间吃干粮休息!”

为了保证将士可以摄入足够多的热量,陈应动手更改了这个时代的行军干粮。当然这也不是什么高新技术发明,就是把黄豆放在锅里炒熟,研磨成豆粉。加入少量的盐巴和肉干,吃的时候可以混入少量的水,捏成团直接食用。也可以加入多量的水,搅成糊糊。

尽管卖相不好,味道也很一般,却是最简易的军事干粮。

段士感抓一把雪,就一口豆面。就在这时原本沉寂的雪面再次跳动起来。段志感指挥部队掩藏行踪。

他自己则起身观察,目光的尽头,出现一股黑线。慢慢的越来越近,终于可以看清这队骑兵身穿醒目唐军制式甲胄,这一队骑兵人数不多,只有七八百骑,跑在前面的骑兵则是唐军甲胄,所有的战马都喘着粗气,马背上的骑兵士兵也都像蒸桑拿一样,头顶上升起袅袅热气。

“贼他娘,只会人多欺负人少!”

段志感非常不忿,突厥人依仗着人多马多,居然派出遣了足足近两千骑兵追击前面的唐军。

不过雪地中战马跑不起来,两支骑兵的距离并没有拉近。

此时为首的罗士信突然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他拉紧缰绳。战马前蹄腾空,一阵嘶鸣。其他唐军骑兵也学着罗士信的样子,不约而同的停下来。

“上弩!”

随着一阵吱吱咯咯的声音响起,七八百骑兵同时搭弦上弩,将弩机对准突厥骑兵。等到突厥骑兵进入射程之后,一阵箭雨射去。

突厥追击的骑兵顿时如同下饺子一样,一个个掉在雪地上。

“卑鄙无耻!”步鹿根几乎气钢牙欲咬碎,却无可奈何。有一些突厥骑兵不死的拿起弓箭反击,不过更为可惜的那些箭矢还没有飞到唐军阵中,便纷纷落在雪地上。

唐军制式弩机射程比突厥人的骑弓远,而且最为让步鹿根吐血的是,这些唐骑占据着上风位,除非他们再前进五十步才有可能射中唐骑。

罗士信一击之后,甚至连观察战果的兴趣都没有,调转马头,继续前进!

步鹿根气得哇哇大叫,拼命打马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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