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野心家 第648节
赵国的态度。
是趁魏乱要魏命,和秦合作共分魏国?还是唇亡齿寒放弃自身利益助魏防秦?
现在还很难说,这也将是今后几年墨家外交的重点。
对墨家而言,赵国怎么选择其实都差不多,高柳地区本就是可以为了最终胜利的弃子。
但对楚国而言则不一样。
墨家需要战略欺骗,要继续让楚国以为墨家的战略方向是北边。
赵魏之间的关系,经历了赵继承权之战后,很难再真心为盟。
历史上几年后赵国搞过一次魏国,正所谓君以此始必以此终,魏国参与过赵国继承权之争,历史上魏击死的那一年赵韩也参与了魏国继承权之争。
韩国是保守一些,希望将魏国一分为二,作为缓冲,因为韩国确信打不过赵国;而赵国则希望直接废掉魏惠王,立新君,割土地,做附庸,蚕食魏国。
现在的情况更为复杂。
赵国的战略方向出问题了。
如果三晋同盟达成,赵国不能南下,都城始终在魏国的威胁之下,用兵方向只能是四处。
夺高柳云中,意味着和墨家彻底决裂,魏国得吓死,因为泗上可能无法支援云中但却可以拿魏国当人质:赵国和墨家泗上的确隔着魏国,三晋同盟的存在,赵国攻墨,墨家肯定要啃魏,魏国不会同意,那么三晋同盟等同于瓦解,赵国不敢单独攻墨家。
攻中山,这是墨家堵住赵国北上、利用边境贸易为赵国提供源源不断税收之后的最佳选择,这件事得看隐阳之战的后续。如果墨家因为被王公贵族“背叛”,悲愤之下再也不提非攻弭兵之事,那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攻齐,就不得不考虑墨家的态度,魏赵合力攻齐,威胁到泗上的侧翼,墨家肯定不会答应。
攻燕,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比起攻中山而言差一些,中山夹在赵燕之间,最好是先灭中山再谋齐燕。
反过来,如果赵国不准备结成三晋同盟,攻魏的话,有利有弊。
利,和秦攻魏,拱卫邯郸,获取河北地,赵国的局面就好看的多。
弊,如果魏国完了,赵国就要直面秦、墨、楚三面的威胁,而且缺乏盟友。
当然,最好的情况,是秦得西河、赵得河北,削弱魏国之后再结三晋同盟,那么这个三晋同盟就是以赵为主导的。因为要对付雄起夹击的秦和墨,有共同的威胁,三晋同盟也就更可能一些。
第一百四十九章 走狗故事
至于到底会怎么选,一个是看秦国什么时候夺取西河,若是五年之内,赵国十有八九会选择复当年“继承权战争”之仇,趁机吞掉黄河以北的魏国土地;如果秦国七八年之后才攻魏,那赵国很有可能在此之前会选择三晋同盟,攻打中山。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赵国的选择,又和墨家今后的选择息息相关。
原本的历史上,后世将此时看作是春秋与战国的分水岭。
何谓春秋?何谓战国?
说法万千。
但于万千之中,便有一种说法,也可以算得上是自圆其说。
春秋之世,是两超多强众弱的局面,是周礼国际法体系崩溃之后、霸权国际法的初定。
晋、楚两国,主宰春秋,其余秦齐燕宋,皆为体系之内的诸侯。
有体系,有规矩,便不至于太乱。
战国降临,旧的国际法体系彻底崩塌,两超多强的局面伴随着三家分晋、王子定出逃大梁城之败被打破,楚不再能对抗完整的三晋,完整的三晋也变成了魏楚韩三国。
新的规矩还未定下,旧的规矩已经无法维持。
适明白,战国乱世,新的规矩其实很简单:强者一统天下,书同文、车同轨,诸夏九州为一体。
但这需要一个过程,一个漫长的过程。
三家分晋、田氏代齐,本已经将旧时代的规矩打破,却偏偏墨家横空出世,延缓了整个旧规矩崩溃的时间。
二十余年前,商丘城中,适对墨子说出了“约天下之剑”,却也因为这个“约天下之剑”,导致了墨家内部的纷争。
约天下之剑,有很多种解释。
泗上单独立国,为一超而诸侯多强,以此定下新规,一如昔年千国万邦以殷商为首,泗上一国为约天下之剑?
还是这约天下之剑的剑,便是千万民众之意的化身,天下归一,约天下者,天下人也?
于前者,墨家已经可以做到,现在就能做到,只需要定出新的国际法,融合墨子的非攻、邦国不分大小尽皆平等的理念,以“法理”将西河许诺给秦,那么天下至少会和平五十年甚至于百年。
这就是这一次墨家假装要“弭兵、非攻、国联、新规矩”的理论基础。
于后者,墨者一直在做,到时候就是“统一无罪、战争有理、为利天下为兼爱世人,必须要同义同文同轨同天下”。
五年前菏泽会盟,适已经打好了基础,但还不够。
这一次宋郑之事,就是适准备彻底喊出来这番话的时机,宣告战国乱世的来临、旧的国际法彻底失效的时机。
于此之下,中山无罪,但赵吞中山,墨家便不会如郑国这件事一样去管,至少赵国不要杀人屠城不要搞民族压迫。
于此之下,赵国的选择就可以更多一些,就可以不至于觉得墨家的非攻压得赵国没有出路……马镫的出现,赵国得益最多;经此一战,赵国可以知道魏国外强中干。
总归,赵国不会因为头顶上那个“非攻”的枷锁,只有选择三晋同盟对抗墨家一条路,因为对赵国而言,对抗墨家得不偿失,而赵国的旁边还有中山和燕这两个弱鸡。
“得让中原打起来,得让中原诸侯爆发第二次中原大战,如此泗上才有更大的机会。”
适如是想,并且准备如是做。
……
月余后,围绕着郑国宋国之变,中原发生了很多事。
消息的滞后性,使得在西陲的秦国刚刚得到了完整了隐阳之战的消息。
秦国新都。
十余年变革,秦已然和十余年前不同,至少秦国的王公贵族不再听秦国那些传统的“瓦缻之乐”,而是开始欣赏起来中原的丝竹之乐,邯郸的舞姬也开始在秦国贵族的府邸中旋转翩翩。
宫室之中。
年迈的吴起、胜绰等人,跪坐在秦君下首。
正值壮年四十余岁的赢师隙手指轻轻敲打着节拍,欣赏着他在魏国做人质流亡时候就已经熟悉和喜欢的中原音乐,尤其是郑国的靡靡之音。
酒香四溢,皆源于公营作坊。
秦国工商多归于公,私营工商业税费翻倍,以农为本,其法理就是叛墨们的“一切财富都源于土地、只有土地才能够让天下的财富总和增加,而工商业不过是将水变成了冰”的一整套的重农主义体系。
即便多年前索卢参从极西之地返回后,便在邯郸城内反驳了那些叛墨的道理,可这仍旧是秦国重农之策的基石。
民穷而国富,这是秦国此时的现状,垄断者对西域的贸易、攻打西戎获取人口土地的军功制度,都使得大量的平民得以成为类似于“府兵”的富裕小地主。
一两个西戎奴仆,百余亩土地,这就是秦国的政策基础,因为如果只是分地而没有人耕种,依旧没有用。
绕开了贵族这个“中间商”,没有人赚差价,使得秦君从秦国最大的贵族变成了秦国真正的国君。
此时此刻,余音袅袅,赢师隙挥挥手,那些乐师舞女停止了动作纷纷下去。
他看了一眼胜绰,笑道:“鞔之适的信,颇为有趣。”
他说的有趣,指的是心中丝毫不掩盖的“挑唆”:趁着吴起等人年纪大,赶紧搞西河,不然他们一死,你岁数又大,太子年轻,只怕贵族重新夺权,或者弄出来一个有西河大功的外臣压制不住。
胜绰微微颔首,面带微笑,有些事说开了总比说不开好,若是现在赢师隙发觉他自己重病,少不得要想办法除掉吴起胜绰等人,有些事总归是要说清楚的。
于此时,胜绰似乎才明白过来,为什么适当初那么在意“选天子”而非“以万民奉养一人”。
吴起迎着赢师隙的目光,也是面带笑容,说道:“君上,今日中原,让我想到了一件故事。”
故事,非后世的故事,而是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
赢师隙奇道:“何事?”
吴起道:“申公巫臣因夏姬之事入晋,随后访吴,传之以车战之法,吴越交替,楚之衰亡由此而始、晋之失霸由此而起。”
“晋景公即位之初,城濮之战,楚人威震诸夏。景公让申公巫臣使吴疲楚之时,可曾想过多年之后黄池之会?那个被晋国当做疲楚之器的吴,可以兴兵求霸中原?”
赢师隙脸色微沉,问道:“以卿之见,此时此刻,谁为晋?谁为吴?”
当吴起提及这个故事的时候,赢师隙不由想到了现在的秦国。
胜绰入秦,因为被墨家视为“知俸而不知义”,为秦带来的中原的筑城守城术和墨家守城术中的什伍编户之法。
春秋车战为雄,此时组织术为雄。
十余年前,墨家索卢参远赴极西之地,通行西域,使秦知晓极西之地可以贸易往来,国库日富。
再之后,火枪马镫传入秦地,草原车战之法占据西戎之土、角堡固守之术移民垦荒,秦日强。
铁器冶炼之法、火药配比之术,尽皆入秦,农耕种子各自传来。
昔年城濮战后之楚,如今伐齐三分之晋,一如彼时彼刻。
吴早已灭,越失泗上,整个天下最容易出现一支影响中原力量的泗上地区出现了墨家,天下将乱。
申公巫臣入吴,楚边境无日安宁,郢都被破,几近亡国。
墨家崛起泗上,伐齐之三晋连战连败内乱频发,三晋不盟,互相攻伐。
无论如何,这种被人当做“器”的感觉,都很不好。
吴起闻言,却不以为意,似乎感觉到了赢师隙心中的郁结,笑道:“君上勿忧。晋养出来一个对付楚的吴,可吴却不是晋国的走狗,黄池之会,夫差直面定公,甲士数万以示其雄,谋求称霸,晋侯又能怎么样呢?”
赢师隙哼笑道:“鞔之适这是让我做吴王,也让魏国边境无日安宁啊。”
吴起摇头道:“君上,略有不同。定公之时,晋有六卿之乱,内乱频频,终有黄池之会,昔年走狗可以和主人平齐以求称霸。可泗上墨家,何来六卿之乱?”
“君上继位之时,秦弱,南郑汉中之地,无力争夺。等到秦强,南郑被墨家所守,秦欲霸中原,只有向西河、上党,以夺山西之地。必须一往无前,进则存、退则亡。届时,赵、韩、魏皆为秦之敌,不进则退,不胜则败,并无休养生息之机。”
“届时,若无以一敌三之力,只能仰仗墨家鼻息,南郑更不可得。到时候,胜,则秦、赵、魏、韩皆疲敝,墨家兵临太行,谁人挡之;败……就只有向西开拓移民以谋纵深一途了。”
赢师隙眉头一皱,似乎听出来一些弦外之音,问道:“卿何意?”
吴起反问道:“越国放弃泗上东海,退入会稽。墨家直奔南海,越已必亡。若当年越人不谋东海泗上,而起当时若是已有铁器火药之法,谋取南海呢?”
“君上以为,若南海蛮越之民,依旧蛮荒以石为器,越人却有火药铁器又有墨家经营南海殖民之术,百年间,可否占据南海?所需兵力钱财,是否会影响谋取东海泗上?”
赢师隙知道火药铁器马镫和新式堡垒以及农耕之术出现之后对周边夷狄的碾压,更知道墨家不会做无利之事,若是百余年前真有铁器火药以及种种,并不影响越国谋求泗上霸权。
吴起见赢师隙点头,又问道:“若越得南海,即便泗上败、琅琊迁,越国是否还可称之为大国而非现在仿若墨家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