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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 第97节

  “你们前日还说,罪、犯禁也。不犯禁、即便有害也无罪。”

  “禁于罪前,无禁则无罪。你们之前并没有与民众约法,我们巫祝做的那些事是在约法之前,你们凭什么可以用此时的法来定我们过去的罪呢?”

  “于情于理,或许那些主祭之人都该死。但于你们所说的律法,我们不该死也无罪!这是你们亲口说的,罪于禁后。我们先做了,后才有了律令。”

  祝寡妇霏说罢,脸上带着果决,并不惧怕身边持剑的墨者,大声道:“我等为害,却无罪。”

  摹成子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终究是属于墨者学术团体的,而非适这样的职业造反人员。

  墨者内部习惯性的思辨辩论,加上墨子一直秉持的罪、法、害之间的逻辑联系,让摹成子一瞬间觉得祝寡妇霏的话,竟有几分道理。

  那些各个村社选到最前一排的村社有名望者,不怎么喜欢这种辩论,纷纷喊道:“你们就该死!”

  在之前数年祭祀中失去了女儿的父母们更是哭道:“你们不死,我们的女儿难道就要白死了吗?”

  祝寡妇霏听着这些咬牙切齿的恨意,嘴角荡起笑容,盯着站在她身边的摹成子道:“你听,他们的女儿不会白死。可这样做,你们又和之前我们所行的血亲复仇事有什么区别?你们若想以律令治民,我等必无罪!”

  她知道今日自己这边的人或者都不可能幸免,所以她要用自己的方式复仇。

  不是杀人,而是让墨者定下的律令在诞生之初便自己违背。

  她觉得这要比自己将儿子抚养大以复仇更快意。况且……墨者侠士太多,就算自己将儿子抚养大,遍寻天下名师,也未必能够靠一人之力将墨者屠戮干净。

  摹成子语塞,脑袋里有个弯没转过来。

  墨者行义,以前也常杀人。

  可如今政之府已立,行义的理由是否还能杀人?

  如果今天以行义的理由杀了祝寡妇霏,那是不是也不能禁止那些被墨者因为行义所杀之人的后代复仇?

  知道的越多,想的也就越复杂。

  适颇为赞赏地看了一眼祝寡妇霏,心说这女子极为秀丽,又有这样的头脑,若非如此,稍加调教,倒真是个妙人,可惜了。

  他心中已想到说辞,刚要站出来反驳,不想墨子冲着适微微摇头,让适不要出面。

  墨子站出来,看着还在那申诉自己为害却无罪的祝寡妇霏,笑道:“今日杀你的,不是沛邑万民律,而只是墨者。”

  “政之府成立之后的一切事,以万民律令为准。政之府成立之前、尚未成立之地,我墨者自有行义的天志准则。”

  “当诛者诛,害天下者诛,在沛邑之外没有万民约法,我们难道便不行义了?”

  这话既是说给祝寡妇霏听的,也是说给那些鉴于政之府成立、万民约法已成之后的改变稍微有些矛盾混乱的墨者听的。

  “天志与公意相合,公意本在,只是在沛邑之外并未约法成文,仅此而已。沛邑之内,行万民法。沛邑之外,墨者仍旧要合天志。诛不义、止非攻,无需万民授权,只以天志为准。”

  “将来若天下均有约法,凡约法处再以法为准。”

  众墨者齐声称喏,一些人心中略微犹豫的结也就此解开,心说果然就是这样,沛邑之外天志仍旧存在,也是合于众人之意的,只是那里还不曾有机会如今日一般万民相聚约法。

  万民之利极为天志,约法乃成合乎天志,却不代表约法之前天志就不存在。墨者终究认为人是理性的,可以推出天志规矩到底是什么的,正如对错早于成文法就已存在一样。

  此言一出,祝寡妇霏嘲笑道:“你们也就欺负欺负我们。那些为害天下的诸侯贵族封君,你们怎么不敢诛?”

  这话一说,不只是墨子笑了,身边的许多墨者也朗声笑起来。

  祝寡妇霏不知道这些墨者在笑什么,不想墨子笑过之后大声喊了四个人的名字。

  这四名墨者施施然走到台上,墨子笑道:“这四人做过好大事,如今有人笑我们墨者不敢行诛,此事涉及我墨者之名,怕是今日正好说说。”

  一面色黢黑、平日一直低头垂首之墨者淡然道:“齐饶安之君,喜好以山林野人射猎,民受其苦。我怀利刃诛之,以利天下。其子虽恨,四处寻我,但终究不敢再行此事。”

  旁边一人也淡笑道:“九年前,越朱勾灭郯,掳其民为奴,不从者杀。其君子军借机淫掠,我杀五君子,又欲刺朱勾,事不成逃亡。非不想诛,奈力不足不能诛。”

  其余两人也都说了说自己做下的好大事,墨子此意既是说给祝寡妇霏听的,也是说给台下的民众听的。

  他放声笑道:“若不合天志,天子亦可换,我们都敢说选天子,难道还在意什么诸侯贵族封君吗?今日不诛,无非不能,将来有约天下之剑,且看诛不诛!”

  “约法处尊法、法外之地……天志为先!”

  台下众人只是见过墨者行义,对于墨者之前做过什么事并不怎么知晓,如今一听这话,才知道这些墨者竟做过许多大事。

  诛不义、选天子之类的话,墨者常说。墨者之外的学术团体,也多认为这种事算不得什么大事,哪怕是儒家中的一部分流派也有这样的想法,这是此时天下学术团体的主流。

  关键在于嘴炮无用,需要有力量去实施才行。

  如今要杀这些人,用的根本不是沛邑万民律,而是用的墨者秉持的行义天志,因为这些人做的事在成法之前。

  律令、罪、害、犯禁的定义,在墨子看来,只是针对有律令存在的地方,而律令并不存在的地方,依旧需要正义。

  他的这些定义,是作为手工业者和新兴地主阶层希望成立成文法的一种愿望和根据。而宋国此时除了沛邑之外,并无成文法。

  此时天下,有成文法的国家只有三处。

  三晋,李悝有法经、还有有范宣子赵简子的刑鼎。

  郑国,有子产做的成文法。

  还有邓析这个手段精巧的春秋第一个讼师:他自己编了一套刑法,写在竹简上,然后到处传播,四处收徒,帮人打官司,广为流传以为普及。最后弄得他编的这一套代表新兴手工业者和地主利益的法律自下而上地代替了郑国原本的法律,最后他虽然被郑国执政姬驷喘所杀,可是竹刑流传甚广,已成滔天之势,最终郑国也不得不用他的竹刑作为郑国之法。

  第三处就是此时的沛邑,而且沛邑的成法方式和邓析所做的事差不多,都是自下而上先流行填补真空,形成习惯,最终取代原本的秘密法和贵族法。

  墨子的那些定义和制律习惯,可以在墨者内部用,以保持义行合一。

  可以作为各国制法和追究罪责的指导思想,用以制定符合变革之下新时代的法律。

  却不可能迂腐地用在尚未成法的地方和墨者这个先驱团体之外。

  他既已说清楚了道理,也打消了墨者的那些一时疑惑,便不再想和祝寡妇霏多说,冲着适挥手,让适靠前。

  “由墨者书秘吏书秘适宣读,经墨者众商、巨子许可、七悟害五人同而两人缺、以害利天下为志的关于巫祝事的处置结果。”

  “法外之事法外之人,自有行义之墨约束。法内之事法内之人,自有法约束。此事之墨者,非行使沛县政之府权责的中介人,而只是墨者。此事之后果、复仇、非议、仇恨全部由墨者负责。”

  PS:

  所杀的越君子,指的是越君子军。《国语》:以其私卒君子六千人为中军。越君子,类似于马其顿的伙伴骑兵,属于贵族子弟精锐,都是和王、贵族一起长大的伙伴。只不过越国的君子军不是骑兵,而是精锐步兵。当然,越君子军不是基。

第一一八章 鬼神难辩吾且验(上)

  墨子这样说,让适极为震动。

  或许别人听不出什么,可适听出来了。

  就像是前几日胡非子与屈将子的故事一样,墨子这样说,是在告诉适:墨者终究是要做曹沫那样的君子之勇的。

  不管墨者认为的义,是不是真的就是天志,可至少墨子对着祝寡妇霏与在场的万余民众说出:墨者将来是要和这世界已有的规矩为敌的!因为这规矩不对,墨者要立新的规矩。

  可能会死,但却会和拿着匕首劫持齐桓公的曹沫一样,绝不后悔,哪怕身后是数万齐军千百弓箭,绝不回头看一眼。

  适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恐惧,手指有些颤抖。

  拿起那张早已经和众墨者高层商量好的纸,走到了台上。

  没有立刻宣读,而是悄悄看了墨子一眼,不能行礼因为在台上,但却将目光在这位老人的身上停留了许久,也不知道这位已经七十的老者能不能看到或是感受到自己目光中的敬意。

  许久之后,适收敛了情绪,大声道:“经三人供认,这些主祭祝融的巫祝自己很清楚不能够沟通鬼神,只是借机敛财。”

  “十一年时间,共借祭祀为理由,计杀死无辜少女一百零四人。杀无辜者死,这是天志,也是天下至大的规矩。”

  “此事在万民约法之前,故而法不能定罪。但正义与天志终究需要得到伸张,墨者便来做伸张正义之人,亦在此宣布此事的所有仇恨、怨怼、复仇、非议事,一并由墨者全体承担。”

  “经在沛的全体墨者商讨、巨子同意,决定对祝淮乞、祝淮申、徐景三人,施以雷刑,以显天志、以正大义、以利天下。”

  “对枢、柔、筱、耜……等十二人,除以绞刑。”

  “其余人,并未直接参与,知与不知并不诛心,但其也用了这十一年所敛之财,而这钱财本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沛邑万民。”

  “十一年合计敛财铜方足约十四万钱,皆由遗寡赔偿,充实府库,以购耕牛马匹种子农具。”

  “若不够,则遗寡行苦役直至还清。私田折算,私庐不动。其余玉、金、银、锡皆折算钱。”

  这里面刨除了三个本该绞死的巫祝,因为留着他们将来还有用。

  适的声音很沙哑,声音也不算大。

  每念到一个名字,后面那些被绑缚的巫祝徒众中都会有人浑身颤抖一下,涕泪横流,只是嘴被堵住。

  按说临死之际,听这些人哭嚎几句或是说一番复仇、鬼神亦怨的话,或很有趣,但现在适没心情。

  念完一个名字,两名墨者便会将一个人拉出来。

  绞,这是自古就有的刑罚。

  比这更残酷的刑罚不是没有,比如车裂、比如腰斩,但却都没有念到,而是念了一个众人都不知晓的雷刑。

  众人知道,这雷刑一定是比绞刑更为残酷的惩罚,却不知道是什么模样,难免好奇。

  墨者知道,这雷刑或许并不残酷,但却可以震慑那些对墨者心怀敌意的人,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未知之刑。

  公造冶带着墨者将那三人绑缚在立好的柱子上,摹成子带着墨者用着守城挖地道的器械,挖好坑将绞刑架竖起。

  三个要被施以雷刑的人嘴里喊着加了野菊汁的布团,口舌发麻不断地朝外流口水,也无法吐出布团。

  几名墨者从马车中小心翼翼地打开一个木箱,从里面防潮用的石灰中拿出三个圆管。

  众人好奇地看着这施以雷刑的刑具是什么,在他们看来似乎其貌不扬,只是一截圆圆的仿佛竹筒一样的事物,后面有一根长长的线,看上去就像是春日里河里游动的癞蛤蟆的蝌蚪,或像是沛邑西边大泽中常见的那种四脚拖着长长尾巴的虺蛇,并不恐怖。

  竹筒、胶泥、加固的硬陶、一斤半仔细研磨的火药、三尺长的引线,这就是要展现给众人看的雷刑,也是用来震慑那些对墨者心怀恨意的武器。

  已经不早,总要露面的,就算今日不露,一年半内楚人围商丘之时也要露出。

  一斤半合理配比的火药,足以炸死一个人,适很确信,而且动静会非常大。

  三个绑缚巫祝的木头相隔很远,也足够高,可以让在场的每个人都看到。

  竹筒胶泥硬陶的大爆竹就这样被面无表情的墨者绑在了三名巫祝的身上,远远退开。

  伸手最好跑的最快的公造冶,手持火把,心中竟也砰砰而跳。

  他在沛泽中见过适演示这种可以用来守城的武器,知道这东西声音极大,威力不小,而且这一次装了整整一斤半的火药,比上次可要多出许多。

  适看看天色,笑道:“行刑吧。”

  说罢退开,公造冶点燃了引线,也朝后退去。

  引线燃烧的嗤嗤响声之后,黑色的引线灰就像是蜕皮的蛇一样,不断伸展落下。

  台下的民众惊奇不已地看着这一幕,接着一声让他们毕生难忘的巨响就在那条火蛇蜕完了所有的皮后就此震撼!

  多年后他们或许听过类似的声音,有些动静甚至比这还大,但他们依旧难以忘记这一幕。

  那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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