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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 第2610节

阴世师将教学骷髅放好,一名宦官赶紧上前将其拿出去,随后,阴世师拿出卷宗,向天子汇报扬州失手杀子案的最新案情。

经验丰富的“老军医”,根据检查结果,得出“凶手为左撇子”的结论,嫌疑人重新锁定后,蒋氏父子面对质问(分别接受质问),方寸大乱。

事前统一的说辞,无法对尸检结果自圆其说,于是,真相水落石出。

那日,蒋义渠确实和父亲蒋万年发生争吵,蒋万年让蒋义渠再拿出一笔钱来,给嫡兄蒋义榕还债,而蒋义渠认为,自己之前已经拿出许多钱给嫡兄还债,已经仁至义尽,没道理一直给钱。

争论间,蒋义渠诉说当年嫡兄对自己的羞辱,诉说父亲对自己的各种不待见,言辞间,扬言从今往后,再不管兄弟们债务,也不会让兄弟到商行“帮忙”。

对此,蒋万年气得不行,却只是抽了儿子几个耳光,大骂蒋义渠无情无义。

此时,站在一旁的蒋义榕也怒火攻心。

蒋义榕欠了许多债,如今就指望父亲出面,让庶出弟弟蒋义渠帮还,结果蒋义渠不但不愿,还把话说绝,这让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的蒋义榕气得昏了头。

他向来就看不起这个庶出弟弟,当年就动辄踢打弟弟,随意欺辱,如今见弟弟见死不救,气昏头(蒋义榕自述),抄起砚台就拍过去。

这一拍,酿成大祸,悔之晚矣。

无奈之下,护子心切的蒋万年,只能把杀人罪名扛起,一口咬定是蒋义渠出言不逊,导致自己气得失去理智,失手将儿子打死。

三日时间,案情峰回路转,扬州官府很快将案情汇总,用电报发往长安,阴世师得了结果,赶紧入宫向天子汇报。

“仵作,长久以来都是贱籍,其职父子相传,地位低下。”宇文温喝了一杯茶后,继续说:“朕当年,将各地仵作划为民籍,又设法医职位,结果阻力重重。”

“事实证明,官府要执法,要主持公道,缺不了经验丰富的法医,而验尸,是一门科学,不该是贱户才学的学问。”

“凶案的真相只有一个,但官府能查出来的事实,却不一定就是真相,这个案子,要是没有经验丰富的军医,恐怕真相就无法大白于天下。”

见阴世师点头称是,宇文温又说:“这案子算是破了,但量刑必然又会引起争议。”

“嫡兄杀庶弟,是故意杀人?是失手杀人?”

“庶弟不为嫡兄还债,是否不悌?”

“父亲偏袒嫡子,是舔犊情深?那么,一个父亲,护着嫡子是舔犊情深,看着庶子死于非命却包庇凶手,这算什么?”

“蒋义榕杀人,该当何罪?蒋万年包庇凶徒,该当何罪?”

听着听着,阴世师觉得后背凉飕飕的,他听出天子的意思,那就是“事情还没完”,还要继续以这个案子来“搞事”。

挑战“儒”对于“法”的解释权,挑战清流主张的“以儒释法”观点。

想到这里,阴世师只觉口干舌燥,他已经能想象到围绕这起案子的判决,又会产生多少次激烈的辩论。

唉,这年是过不安生了。

第六百三十一章 原心定罪

太阳西沉,临近傍晚,宫门即将关闭,入宫给母亲问安的宇文娥英向母亲告别,走出殿门,向宫门而去,杨丽华还有话要交代,便跟着女儿一起出殿。

女婿要到外地任职,女儿要带着儿女一起去,虽然有电报、书信,但杨丽华依旧有些不舍,总觉得有话说不完,母女俩边走边说,往宫门而去。

迎面遇见走过来的宇文温,宇文娥英赶紧行礼。

对于继女,宇文温一向是很关心的,不过他看出来如今时间紧,不多说什么,笑着点点头,不耽误这对母女说话。

不过,他忽然觉得自己眼花了:有两个骷髅站在面前。

宇文温方才和阴世师借助骷髅(教学用)研究案情,脑子一下转不过来,赶紧干咳一声,收回思绪,但是眼睛好像还是花。

杨丽华和宇文娥英走在一起,看上去感觉不是一对母女,而是一对年纪相近的同龄人,而且,面带些许沧桑的宇文娥英看上去年纪略长,面容姣好、身材挺拔的杨丽华还年轻些。

宇文温眨了眨眼睛,感觉自己眼睛没花,道理很简单,杨丽华的保养水平可是顶级的(耗费也很高),皮肤光滑,肤色很好。

至于他的继女,大概就是一般“家庭主妇”的保养水平,肤色不怎么样。

另外,常年坚持锻炼的杨丽华,身材保持得很好,充满活力,曲线依旧,前凸后翘,至于继女,有些暮气,而且好像是水桶腰...

对继女评头论足,这不道德,宇文温把念头收起来,继续向前走。

但是念头依旧挥之不去:当妈的比女儿看上去还年轻一点,又漂亮许多...果然有钱保养、健身就能逆生长么?

要是女婿见着夫人看上去还没丈母娘年轻漂亮,那会是如何一种心情?

宇文温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把乱七八糟的念头收起来。

然后还是收不住。

扬州过失杀子案,现在案情有了转折,应该叫做“嫡兄杀弟、父亲替罪案”,案情明了,但量刑却不简单。

这种牵扯家庭成员的凶杀案,一直以来就容易在量刑上产生非议,道理很简单,按照“主流观点”,断案要讲究“礼”、讲究“原心定罪”。

以命案为例,就是先判断凶手的动机,再按照其动机来量刑。

若判断凶手无蓄意谋杀的动机,那么这个案件就不是蓄意谋杀,凶手不该重判。

这是儒家的主张,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大儒董仲舒主张的春秋决狱、原心定罪就开始影响司法,以礼入法渐渐成为共识。

“古代”就有相关的案例,而且是“弑君而不定罪”。

春秋时,许悼公生病,在服了其子止(许止)所进药之后死去,因此许止是“弑君”,但许止并非想毒杀悼公,只是所进之药不合适,也没有为父亲尝药,所以最后没有被治罪。

与之作为反例的是赵盾弑君。

赵盾“纵贼弑君”,侄子杀害晋灵公,虽然他本人没有弑君,但却是“贼首”,毫无疑问有动机,所以,赵盾有弑君之罪。

判断凶嫌的动机,然后以此来定罪,这就是“原心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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