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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岁月 第1935节

庄严之前对维和也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真的自己当了维和部队成员,这才发现,并没有自己之前想的那么简单。

在警卫分队的所有侦察兵看来,非洲黑哥哥们的武器又不先进,而且没经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很多时候,连开枪都是“信仰射击”,打中没打中全靠运气。

因此都感到只要自己小心点,就算没有重武器,好歹也有12.7MM口径的M99大狙,有重机枪等。

赶走他们还不是小菜一碟?

可是,当教员们开始指导战术科目之后,大家才指导,想象中的维和跟自己脑子里打仗根本就是两回事。

维和任务和打仗的最基本区别就在于曾经的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提出的“维和三原则”。

什么是维和三原则?

也就是——开展维和行动前须得到当事国的同意;保持中立;必须在自卫或者履行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

其实三个原则里,最让人头疼的原则就是第三条。

侦察兵也好,特种兵也好,接受的交火训练永远只有一个——先敌发现,先敌开火,用最快的速度消灭最多的敌人。

也就是说,一旦双方不可避免交火,就要在最短时间里分出胜负,不是你突突了我,就是我突突了你。

可维和任务中的“必须在自卫或者履行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却如同孙大圣脑袋上的金刚圈,将维和警卫分队的队员们手脚绑得死死的。

为什么这么说?

按照规定,进入M国之后,维和分队是中立的,绝对不卷入当地冲突,绝对不帮任何一方进攻另一方。

如果对方不开枪,维和部队就绝对不能开枪;能够警告制止的,也绝对只能警告制止;真的受到威胁,能不打击对方身上致命部位的,也最好选择四肢这种非致命部位进行射击,绝对不能搞什么一枪毙命。

这些已经足够让这些本身训练时候完全按照枪枪夺命的两栖侦察兵们头疼了,但这还不是全部……

这第三条,才是最要命的,也才是警卫分队所有行动的准则。

按照这条极其保守的原则,当武装分子出现在你面前,并且吵你挑衅,并且开枪的时候,警卫分队的队员只能按照口头警告、拉枪栓示警、鸣枪示警、射击费致命部位、击毙这五个步骤来走。

听起来是不是有些熟悉了?

这和国内警察还是十分相似的。

曾几何时,国内的警察叔叔们同样遇到这种要命的情况。

面对有威胁的犯罪分子根本没法直接开枪,还要警告、鸣枪,然后才能开枪射击对方。

而且打死了对方,也许还要遭人喷一脸的口水,说什么干嘛不打手脚?

这话听起来就跟“何不食肉糜”一样滑稽。

最要命的还不是这个要命的射击前奏和过程,而是还有一点致命的操作——你要反击,就要得到联M团的批准。

联M团是维和部队在当事国的最高指挥,他们要批准了,你才能动手。

好吧。

就是这么BT。

许二听完讲解,是全部人里第一个举手提问的。

他的原话是:“王教员,你说了这么多,意思就是让我们等死对吧?”

王教员倒是很认真地也很客观地回答:“那也不能这么说,你不是还有步战车吗?那玩意防弹,至少步枪子弹打不穿你的车体,你可以躲一下,请求上级的指示。”

许二的嘴巴立马张开合不上了。

庄严看着自己手下这个最喜欢花式搞笑的兵,心想这时候的许二心中一定几万头羊驼从这头跑到那头,在跑回来,将他的心踩得一片凌乱了……

但是有困难也得干不是?

既然成了维和部队成员,再难也得顶着上。

红线画出来了,剩下的就是按照红线的规则来训练。

庄严只能拿出自己“枪王”的能耐,组织警卫分队的人摸索一套练到极致的射击流程。

一般来说,模拟从对峙到对方拉开枪栓到上膛到举枪射击,庄严觉得时间大约在3-4秒。

那么,维和警卫分队的人在得到批准可以开火的时候,就必须在3秒左右完成整个武力升级的过程——口头警告、拉动枪栓、鸣枪示警、射击躯干、击毙。

3秒钟……

听起来有些天方夜谭。

但是必须做到。

从前的快速射击训练开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要让普通部队的士兵要做到3秒钟完成五个步骤,7天不可能训练下来。

当然,在这7天里,即便是庄严和这些兵,也是刚刚及格而已。

这需要未来反复联系。

从那天起,大家对维和的认识又深了一个层次。

这并非自己想像中那么简单,更不是“感觉很爽”的事情,而是戴着镣铐在地狱的边缘行走,可能分分钟没了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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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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