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皇子:开局被李世民赶去封地 第125节
程咬金惊讶的发现,那些人围观的地方,不是青楼,而是卖报纸的地方。
卖报的就这么吸引人?难不成卖报的是个大美女?
一时间,君臣二人对视一眼,朝着人群中就走了过去。
程咬金的方法也极为温柔,跟程处默在齐州的行为如出一辙,不愧是父子俩。
他大脚开路,庞大的身躯在书生们中间,就像是老虎进入了羊群。
哀嚎之声顿时响起。
“卧槽,谁啊!”
“别拉我裤子,我没穿……”
“谁啊,这么缺德,抠我鼻孔……”
鬼哭狼嚎之下,李世民跟在程咬金后面,很快就到了卖报纸的铺子面前。
程咬金拿出一串钱,直接丢了过去。
“来十份!”
美滋滋拿着报纸,和李世民二人蹲在了平康坊附近石墩上,一旁还有小贩过来。
“两位客人,来点油条?齐州特产啊!”
李世民一听到齐州两个字就脸色黑了。
程咬金一看李世民脸黑了,他的脸更黑了,立马礼貌回应:“滚!”
李世民没有说话,默默打开报纸,今日围观报纸的人,一定是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发生了。
过去一段时间,李世民最喜欢的八卦就是魏征的事情。
在报纸上,专门有一篇文章写魏征的,甚至在朝堂上让魏征险些成了笑话。
上面写的是魏征这个人是真的敢死谏,谁如果跟他叫阵,就是成就他的名声。
关键是,这货劝谏的地方很是鸡贼,从不碰原则性问题。
李世民还记得那一天上朝的时候,魏征脸黑成了碳。
今天,报纸上又是什么好玩的东西呢?
会不会有关于程咬金的八卦?
“阿嚏!”
程咬金打了个喷嚏,“狗日的,谁又骂我。”
李世民呼吸粗重了三分。
第142章 毛衣针
报纸上,一行大字映入眼帘。
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
一瞬间,李世民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身为帝王,你说他跟一般人有什么区别吗?
并没有!
只不过他的地位高一些,见识多一些,手里面权力大一些,主宰他人生死而已。
在本质上,他也是这个时代的唐人。
这个时代的唐人,就容易迷信鬼神。
妖魔两个字,瞬间就让李世民心砰砰直跳。
“好家伙,妖魔都出来了,这次不会又是狄仁杰吧?”
李世民的自言自语被程咬金听到,程咬金一反常态,直接开口否决。
“陛下,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上次狄仁杰的话本结束的时候说过,再也不会有狄仁杰的故事了。”
“可惜了,狄公那么厉害的人竟然成了绝唱。”
李世民猛抬头,一脸不可思议盯着程咬金。
不错,会用绝唱这个词,说明你这些话本没有白看。
随后,李世民开始看报纸上那所谓的水浒,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毕竟,出现妖魔两个字虽然让人心惊,但如果故事不精彩,那岂不是很没有意思?
细看之下,李世民终于知道,为什么今日平康坊之中姑娘们开始怨恨了。
没有人关注姑娘,他们眼中,只有汉子。
水浒这种故事里,最出彩的绝对不是那些女子,而是那些近身肉搏的硬汉。
少不读水浒的感觉,已经开始酝酿了。
李世民大呼过瘾,原来人世间还有这等奇书。
“程知节,你怎么看?”
程咬金一愣,自己又不是元芳,你问我干嘛?
陛下问的啊?那没事了,我就是元芳!
“陛下,这本书啊,要是俺老程年轻的时候看到,一定会当成至宝啊。”
李世民点点头,“不错,这书不知道是谁写的。”
“朕虽然对报纸还有一些不喜欢,但对于报纸上的东西,却很期待啊,前两天那个写魏征的,简直入木三分,朕从没有见到过那么凶猛的文章。”
程咬金也没有含糊:“陛下,写这水浒故事的人,一定是个奇人。”
光是张太尉这一段,看的李世民那是心惊肉跳。
“写这书的人,定然是奇人。”
这时候,李世民心里嘀咕了一句,这人不会是李祐吧?
绝对不可能!
李祐才多大点,现在也不过十一岁多点,这个年纪,连毛都没有长全,怎么可能写出来如此让人振奋的存在?
李世民满眼欢喜:“程支节,明日清晨,你不用早朝,给朕多抢……呸呸呸,多买几份报纸。”
程咬金一听不用上朝,瞬间眉眼就展开了。
嘴上还拒绝:“陛下,臣要上朝,臣是一个勤奋之人,不可能不上朝。”
“您不能这样做啊!”
李世民眯着眼,好家伙,你现在的表情跟腚眼儿里灌了蜜一般,还说自己爱上朝?
“程支节,你不要推辞,这件事,是你为朕做的。”
程咬金瞪大了眼,仿佛在犹豫一般。
李世民被这货的操作都快要搞生气的时候,程咬金立马叹息:“行,陛下,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啊!”
程咬金嘴上说不要,身体却诚实的很,下次一定啊!
齐州城,李祐今日亲自来到工坊,让工坊之中开始制作木制的粗针。
这种粗针在工匠的手下很快就出来了,而且做的很是精致,甚至打磨之后,用起来丝滑无比。
倒不是说李祐非要做这个,主要是现在出现了一些问题,许多人到齐州封闭工坊,只买布匹,或者只买丝线,也就是说,他们回去要自己加工。
这也不重要,毕竟成衣的价格被齐州限制了,如果你卖的太高,人从齐州直接进货多方便?
但,他们要丝线的时候,李祐就想出来一个办法。
这个钱,我就算是被未来某个英吉利海峡外那个国家集体嫉恨,也要赚!
“王爷,这针是干嘛用的啊?”
李祐笑了笑:“织毛衣。”
“啊?织毛衣?”小武这一次终于一头雾水,无法再骄傲了。
天底下总有她不懂的东西,以前她还想,如果遇到不懂的事情,一定要虚心请教,绝对不能骄傲。
可如果这些不懂的东西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她还会淡定吗?
不淡定!
但会麻木!
算了,又是你。
李祐拿起一根木针,找来一团丝线,让人开始搓毛线。
原先的丝线比较细密,如果用来织毛衣,那肯定没啥用。
经过搓毛线这个流程之后,所有的丝线都变成了后世毛线的粗细,这样的线,丝滑无比,最适合织毛衣了。
“到海天盛宴找一些青楼女子,让她们学,每日工作之余,就织毛衣,编织出来的东西,如果精美,就收购,批发给商贩。”
这个过程,李祐一点也不会吃亏,雁过拔毛,还有木针的钱。
但有个对齐州百姓甚至天下女人利好的事情就是,钱动了起来,她们也动了起来。
小武瞬间眼睛就亮了,她本能的感觉到,这些看着平平无奇的丝线,可能会呈现出不同的样貌,尤其是编织之后,会成为不同的图案。
她最喜欢小兔子,毕竟,小了可爱,养起来赏心悦目,长大了也可以吃,一锅炖不下。
至于养没养过兔子,她真没有。
如果她养过,绝对不会这么想。
织毛衣的方法不难,原理简单易懂,李祐给小武和武顺说了几遍之后,两人就明白了。
剩下的,就靠人海战术,发扬光大了。
三天之后,海天盛宴里,到处都是齐州当地的有钱人。
不光男人爱到这里来玩,甚至女人也跟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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