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蜀汉军师,长坂坡七进七出 第204节
陆逊混在队伍里。
很快轮到他打饭。
“你今天刚来,还没挖满三方土,先给你记下,明天补上。”王二蛋打好饭菜递给他。
陆逊有气无力应下。
端着饭菜走到角落开始吃饭。
饭菜很简单,一碗糙米饭,一碗水煮白菜,水上飘着油珠。
陆逊尝了一口。
眉头皱的能夹死苍蝇。
好咸
工友们却吃得飞快。
一个个赞不绝口。
脸上洋溢着幸福笑容。
此刻,陆逊明白了,老者为何执意要来新野。
第148章 既来之,则安之
“你不吃?”
一名工友眼巴巴看过来。
看出工友眼中的渴盼,陆逊扯出一丝笑容,轻轻摇了摇头。
饭菜难以下咽。
但不吃没力气干活。
看了眼狼吞虎咽的工友们,陆逊强忍不适开始吃饭。
吃完饭,回工棚休息。
工棚条件简陋,木板拼凑出一个大通铺。
古代晚上娱乐活动少。
工友们又累了一天,脱掉衣服、鞋子爬上大通铺就睡。
霎时鼾声如雷。
差点把工棚掀翻。
汗臭味与脚臭味混合,衍生出一种臭味爆棚的气味。
仿佛化成实质。
熏得陆逊直流眼泪。
这一夜。
陆逊失眠了。
翌日黎明。
天刚蒙蒙亮。
工棚外敲响铜锣。
工友们瞬间清醒,一个个着急忙慌穿衣服、穿鞋起床。
陆逊睡得迷迷糊糊。
在王二蛋催促下,顶着两个黑眼圈,来到城外空地集合。
一天的挖土工作开始。
辰时。
太阳照常升起。
陆逊累出一身汗,手搭凉棚看了眼天边的红日。
“开饭啦。”
王二蛋扯开嗓子大喊。
工友们丢下铁锹,争先恐后围上去。
少顷。
陆逊领到饭菜。
熟悉的水煮白菜、糙米饭。
咽下一口剌嗓子的糙米饭,喝下一口齁咸的白菜汤,精神微微振作几分。
昨日难以下咽的饭菜,今天吃起来别有……嗯,还是难以下咽。
吃完早饭继续挖土。
时间来到中午。
烈日炎炎。
灼烧皮肤火辣辣的疼。
陆逊嫩脸晒得通红。
好在很快吃午饭。
吃完午饭,回工棚休息半个时辰。
休息完继续挖土。
接着吃晚饭,睡觉。
底层百姓的一天,就是这样朴实无华而又充实。
夜幕降临。
鼾声天雷勾地火。
臭味猛烈攻击着陆逊神经。
新野的第二天,想家。
日子一天天过去。
陆逊逐渐习惯这种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白皙的皮肤晒脱一层皮,变成健康的小麦色。
闲暇时。
也能和工友们谈天说地。
聊到兴起时,难免表露志向,便会遭到工友的无情嘲讽。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少年陆逊如是说道。
然后笑声更大。
连陆逊都忍不住大笑。
“谁叫陆逊?”
这时,有人喊到他的名字。
笑声戛然而止。
众人纷纷看向声源处,一个披甲士兵正向这里走过来。
终于来了!
陆逊眼睛微微眯起。
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秦先生让他一个人来新野,肯定派人在暗中观察。
观察他,磨砺他!
如今考验之期已到,想必秦先生十分满意,准备见他了。
“在下陆逊。”
陆逊起身拱手一礼。
士兵拿出一幅画像,对照着陆逊仔细打量。
除了有点黑,长得差不多。
又问:“家住何处?”
陆逊回道:“吴郡吴县华亭人。”
士兵听后点头,“很好,你通过考核了,跟我来吧。”
说完转身便走。
陆逊挥手和工友告别。
在一声声“苟富贵,勿相忘”的呼唤中,昂首阔步离去。
约一刻钟后。
陆逊进入新野城。
来新野近半个月,这是他第一次进城。
城内比城外更热闹。
许多旧房被拆毁,新房子正在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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