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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崛起,从百年战争开始 第14节

  他非常高兴埃德蒙能够重新获封子爵,想要邀请你去他的城堡里面做客,品尝丰盛的晚餐,请你们做好准备,三天后我们一同前去赴宴。”

  夏尔一听要见威尔顿,立刻阴沉着脸。

  “我们杀了一天的英格兰人,明天后天都得继续,麻烦神父先生告诉他,我们没有空!”

  本来,在阿兰还活着的时候,他是图尔市的伯爵,自从在战斗中牺牲,被削去了爵位,原本只是子爵的威尔顿便取而代之。

  上位之后,威尔顿经常戏弄夏尔,每每在各种场合,公开诋毁和侮辱阿兰。

  可以说,夏尔精神崩溃,跟威尔顿也有着不小的关系。

  埃德蒙知道布索莱神父没有恶意,他只是履行自己的义务,便开口打了个圆场道。

  “亲爱的布索莱神父,劳驾您转告威尔顿伯爵先生,我会如期赴约。”

  布索莱神父和善点点头,并没有因为夏尔的出言不逊,而有丝毫的不悦。

  “尊敬的夏尔先生,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请您把目光放在未来,在回到图尔市的途中,埃德蒙子爵先生用事实告诉我,主的审判会迅速降临。”

  夏尔歪起脑袋,瞪着眼睛道。

  “主的审判,哼,我现在累了只想洗个凉水澡睡觉,那该死的洛什城堡里面,到处都是烦人的跳蚤和虱子,偶然会有传播瘟疫的老鼠,我堂堂一个伯爵,怎么可以忍受这样的生活!”

  夏尔一边抱怨着,一边头也不回地朝着马厩的方向走去。

  埃德蒙只好继续赔笑道。

  “请原谅我爸爸的无礼,您也知道,他受到了很大的刺激,还好有上帝的保佑,没有彻底变成疯子,否则就太让人难过了,相信我,我爸爸应该可以康复,因为他是个善良的人。”

  布索莱神父平静地笑笑。

  “早点休息吧,埃德蒙子爵先生,现在距离种植冬麦的最佳时期结束,还有差不多半个月时间,你们应该能赶得上,别太着急了,夏尔先生的身体不适合高强度的劳作。”

  埃德蒙感激道。

  “感谢您的提醒,亲爱的神父先生,也感谢您为我们租下了这幢房子,我想在洛什镇和洛什城堡能住人前,我们都得住在这儿了!”

  布索莱神父道。

  “您太客气了,这幢房子您想住多久都可以,是我应该感谢您的慷慨捐赠,让我可以为那些衣衫褴褛的穷苦人,提供一顿果腹的餐食,拯救多灾多难的穷人。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们早点休息,如果我有空的话,会带着信徒们过来帮忙,整顿田地是个对所有人都有利的大工程,我不会只当个旁观者。”

  布索莱神父说着,便笑眯眯地离开了。

  埃德蒙目送布索莱神父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这才想起查看了身上的伤势。

  哦,真伤好的挺快呐,基本上都愈合了!

  埃德蒙轻轻地摸着伤口,传来隐约的痛觉,尽管出过好几身汗的皮肤上面,黏黏糊糊很不舒服,但考虑到伤口还未痊愈,沾水的话容易引起感染,只好放弃了淋浴的打算。

  他来到房子后面的马厩旁,从水井里面打了一桶清水,倒进木盆子里。

  然后脱掉衣裤,用水把麻布打湿,小心地避开伤口,轻轻地擦拭着身体。

  夏尔借着明亮的月光,静静地看着埃德蒙身上的剑伤,心头涌起一阵酸楚,忍不住骂骂咧咧道。

  “看看那该死的爱德华三世都干了些什么,居然在我夏尔·德·阿尔贝伯爵儿子的身上砍了这么多剑,我一定要坐船杀到伦敦去,活捉这个自大的家伙,把世间最残酷的刑法用在他的身上!”

  埃德蒙知道情绪波动过大,会刺激到夏尔的大脑,便轻描淡写地道。

  “哦不,爸爸,这是我不小心从马上跌下来摔的,你知道的,我骑术很差,甚至连挽马都没法儿驾驭。”

  夏尔举起木盆,把里面的水,全部倒在了自己头上,然后甩掉脸上的水。

  “原来是这样啊,看来我得给你买一匹高级的战马了,是的,阿尔贝家族的人,怎么会没有战马呢?”

  埃德蒙很想告诉夏尔,阿尔贝家族已经负债累累,前几天参加战斗时,使用的铁剑、护甲和挽马,还是用借来的钱买的。

  当然,埃德蒙并没有这么说,因为这同样会刺激到夏尔,于是他只好点点头。

  “好了,时候不早了,我们快点睡觉吧,明天还要继续清理农田呢,我们必须要快点才行,不然会错过种植冬麦的最佳时间。”

  夏尔打了个激灵,一惊一乍地道。

  “哦是的,没错儿!”

  说完,他连衣服都顾不上穿,直接光脚跑到上了2楼,冲进了自己的房间,迅速躺在床上闭起眼睛,一动也不动。

  埃德蒙看着夏尔的怪异举动,无奈地叹了口气,耐心地擦拭完自己的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便开始洗起了夏尔跟自己的衣裤。

  秋夜的晚风,顺着卢瓦尔河轻轻地吹着,农田里熊熊燃烧的火苗,在风势的作用下,很快就烧光了所有的野草,留下一地黑灰色的草木灰肥。

  接下来,只要用耕牛或者挽马拖着重犁,在田里面翻上几遍地,就可以种植冬麦了。

第二十四章——赴宴(第1轮推荐开始,请各位读者老爷多多支持!)

  三天时间匆匆而过,埃德蒙一直陪伴在夏尔的身旁,他拉着耕牛,耕牛拉着犁,犁的后面跟着夏尔。

  其余的农奴也重复着他们的劳动,耕耘着这片荒废已久的土地。

  本来,贵族老爷们是不会亲自动手,打理自家的农田。

  把这种又脏又累的活计,交给自家的农奴去做,自己每天不是去森林里面打打猎,就是忙着幽会别家的贵族太太,过着奢侈且舒适的日子。

  当然,作为国王封赐的贵族,他们有义务在战斗时,冲锋在战场的一线,为了国王的土地、荣誉和财富而不惜献出生命和子孙。每周还是要骑上战马,带着依附于自己的骑士,进行一些军事训练,但强度并不大,基本上相当于后世的体育运动。

  显然,埃德蒙也想过着这样悠闲的日子。

  要知道,在穿越前,他从事苦逼的导游工作,来奔波在出国或是回国的路上,不是正在倒时差,就是准备倒时差,成天累得要死。

  不仅如此,还要在带团的过程中,操心那些蜜汁自信的大爷大妈,免得他们走丢了,或者惹出什么麻烦。

  他时常幻想,等到赚够了钱,足够下半辈子过着的低欲生活后,就辞职躺平。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穿越后,他貌似完成了逆袭,体验了把当贵族的感觉,但差点死战战场上面。

  好不容易捞了个子爵,挽回了一点家族的面子,可又不得不陪着发疯的老爸,干起了又脏又累的农活,让这次意外穿越的体验,简直差到了极点。

  好在今晚就要去威尔顿伯爵的城堡里面赴宴,终于可以感受一下贵族老爷们的生活,这让埃德蒙多少有些兴奋。

  他来到卧室,拿出威尔顿伯爵的仆人,在下午时送来的木箱子,利索地换上了里面装着的白色丝绸、长袖衬衣和蓝色丝绸紧身裤。

  紧身裤比较有意思,不同于后世的裤子,它总共有四个角,会露出前面跟后面的两片三角区,方便把上衣固定在裤子里面,看上去多少有点像超人的装束。

  最后再穿上朱红色的半长款外套、到膝盖处的长袜以及棕色短靴。

  值得一提的是,外套也是修身款式,由于当时没有拉链,只能依靠排列紧密的扣子,让外套保持紧绷的状态。

  受制于当时纺织工艺以及服饰文化相对滞后的原因,衣裤上面几乎没有什么点缀,以实用和朴素为主,看上去给人一种精干的感觉。

  要知道,身为贵族,他们会经常穿着盔甲,里面的衣服必须要贴身才行,否则卸掉盔甲,再去调整里面的衣服,既非常麻烦,又有失体面。

  不得不说,威尔顿伯爵提供的衣服质量非常好,尽管不及盛唐时期的丝绸,可比起麻布衣物,穿在身上既柔软贴身,又舒适透气,已经算得上是奢侈品了。

  这时,心情有些不大愉悦的夏尔也穿好了新衣服。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服马靠鞍,夏尔一下变得精神了许多。

  尽管有些不大情愿,可还是被埃德蒙拉着坐上了马车。

  布索莱神父满意地点点头,登上前面的那辆马车,带头朝着威尔顿伯爵的城堡驶去。

  这座城堡位于图尔市以西约2公里,毗邻宽广绵长的卢瓦尔河,河水绕着人工修建的护城河,环绕城堡一周。

  这座城堡的规模很大,周围是高耸的围墙和箭塔,用来保护主人的安全。

  内部由一座五层楼高圆形的塔楼和三层的长厅组成,拥有二十二间卧室、五个厨房、三个客厅、两个餐厅以及一个游泳池。

  但就是没有一个像样的卫生间,只有一个加装了粪道的屋子……

  周围生长着粗壮的树木,内部道路两侧,盛开着蓝色的鸢尾花。

  空气里,依然还有着淡淡的粪便味道。

  马车驶入城堡后,布索莱神父径直走到了圆形塔楼上面,跟其他几名神父交流近期的收获。

  埃德蒙父子,则在侍者的引荐下,来到了城堡最大的餐厅里面。

  餐厅很大,在屋顶明亮水晶吊灯的照耀下,每一名穿着盛装的贵族,都显得神采奕奕。

  一名身材不高,有些发福的地中海男人,见到两人之后,兴奋地从椅子上站起身,快步走了过来。

  “唔……尊敬的埃德蒙·德·阿尔贝,我们都听说过您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了,是你为我们图尔市再度争夺了宝贵的荣耀,保护了摄政王殿下,赶走了可恶的入侵者!”

  其他的贵族们,也纷纷起立,一边礼貌的鼓着掌,一边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父子俩。

  埃德蒙虽然很讨厌虚伪贪婪的威尔顿,可在公开的场合里,他只能不情愿地恭维道。

  “再次见到您非常荣幸,尊敬的威尔顿伯爵先生,是您让这座美丽的城市,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局势里面,依然保持着兴旺与繁荣,吸引一大批有志之士,在此安居乐业,相信在您的带领下,图尔市会成为法兰西最耀眼的一颗明珠!”

  威尔顿伯爵听到后,虽然知道埃德蒙并不是在真诚的夸赞自己,可还是感觉浑身的每个毛孔,似乎都变得骄傲自豪起来。

  于是,内心的警惕感,也放松了不少,便带着埃德蒙依次与一众贵族们握手。

  由于当时黑死病刚刚结束,欧洲颁布了禁止亲吻和拥抱的法令。

  否则有着洁癖的埃德蒙,面对那些穿着华丽裙袍,却散发着汗臭与粪便臭气的贵妇们时,他一定会少吃几口美味。

  不过,他们的座位两侧,依然还是这些散发着汗臭味的贵族老爷。

  好在侍者们端上来的食物,还算比较新鲜。

  “感谢上帝赐予我们食物!”

  威尔顿伯爵双手合十,虔诚地带头完了成祈祷。

  晚餐比较讲究,第一道菜用葡萄酒花腌制的烤鹌鹑,搭配葡萄,松子和莓果,用的都是当地的特产,非常有风味。

  埃德蒙装模作样地拿起刀叉,小心翼翼地分割着鹌鹑,避免弄出一丝声响。

  他深知餐桌礼仪的重要性,一边观察着周围贵族们的动作,一边一丝不苟地模仿着。

  鹌鹑很肥,甚至比后世家养的土鸡还要肥,经过长时间的烘烤之后,外皮就像烤鸭那样酥脆,且充满油脂。

  切开外皮,里面暗红色的肉,随即冒着带有葡萄酒香的白气,别有一番风味。

  一只普通的炸鹌鹑,最多也就不到20块钱,但是这只,起码也得500起,毕竟用餐环境和主人的地位都有着非常高的附加价值。

  什么是大餐?

  大餐就是用最普通的食材,经过最简单的烹饪,摆在一个高攀不起的地方!

第二十五章——给你介绍个寡妇

  夏尔也吃得非常享受,在没有受到刺激的情况下,他跟正常人基本没有什么区别。

  再加上他已经阔别这样的场合有十来年了,能够再度享受贵族的晚餐,让他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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