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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崛起,从百年战争开始 第39节

  从水车引来的河水,再度流经镇上干涸的水渠,完美地解决了镇上的用水问题。

  厨房里冒出的袅袅炊烟,既烤熟了喷香的面包,也烧热了陶罐里的河水。

  埃德蒙第一次感受到,用一个人都抱不住的橡树做柴火时,居然没有半点浪费上好木材的顾虑。

  毕竟,农田以北的地方,是一望无际的橡树林,天气干燥的晴天,偶然还会出现自燃的现象,焚毁数百亩的林地。

  正当埃德蒙悠闲地骑着战马,欣赏着美丽的落日余晖。

  狩猎归来的威尔顿伯爵等人,也在扬起的漫天尘土中,刚好在洛什镇里面,跟埃德蒙相遇了。

  为首的威尔顿伯爵招呼过几辆马车,指着上面的猎物。

  “这几天我们走运极了,射中了十三头头鹿、十八头野猪,还有一头雄性黑熊,正好全部都送给您,您可以用它的皮做地毯。”

  查塔姆子爵也骑着战马跟了过来,他打开面甲得客气地附和道。

  “传说卢瓦尔河北岸的森林中,黑熊是真正的森林之王,它能轻松咬死狮子,干掉凶恶的狼群,今天能为您捕到它,说明您的领地肯定会扩大!”

第七十七章——简单的欺骗(求收藏、求推荐、求追读!)

  埃德蒙知道,威尔顿伯爵是在恭维自己,他话里的意思,是在映射诺曼底地区,已经成为了自己的领地,子爵也会晋升为伯爵甚至侯爵。

  因为卢瓦尔河地区北部的森林,一直绵延到了法兰西北面的诺曼底地区。

  这头被弓箭射穿心脏的倒霉黑熊,也变成了早已消失的诺曼底公爵本人。

  在十世纪以前,是诺曼底公国,这儿曾经诞生了强大的诺曼底王朝。

  1066年时,诺曼底公爵威廉,连通布列塔尼公国、皮卡迪地区领主贵族,横跨英吉利海峡,登陆英格兰,发动了著名的诺曼征服。

  征服的过程非常顺利,一举攻占了英格兰的首都伦敦,诺曼底的国王威廉,甚至还加冕了英格兰的国王,迫使英格兰进入了封建王朝的时代。

  甚至此后的英格兰,长期都依附于法兰西,参与了十字军东征。

  有趣的是,在300多年以后,英王爱德华三世,也宣称继承了法国王位,展开了长达一百多年的英法战争。

  想到这里,埃德蒙有些忍俊不禁,他看着态度发生了180°转变的威尔顿伯爵等人,也十分客气地道。

  “您说的没错,我们是要交好运了,说不定在三级会议结束后,摄政王查理就会给我们增加封地的面积,我们就能得到更多肥沃的土地了!

  我们从此会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拥有雄伟的城堡、大片的葡萄庄园、以及花不完的金币!我有理由相信,这就是上帝的安排,感谢我主上帝的恩赐,阿门!”

  埃德蒙说到最后,就像是一名狂热的信徒那样,对着图尔主教坐堂的方向,开始了虔诚的祈祷。

  不得不说,他几句话的煽动性极强,既安慰了威尔顿伯爵失衡的心里,又给依附于自己的查塔姆子爵等低级贵族们画了大饼,顺便还把一切好运都归结到上帝的恩赐。

  所以,原本失魂落魄的威尔顿伯爵,心里面升起一股暖意,对着埃德蒙投去感激的笑容,然后翻下马背,重复着埃德蒙的动作开始祈祷。

  毕竟,在这个黑暗的中世纪里,是个人都知道,天大地大,上帝最大的道理。

  遇到困难的时候,把上帝搬出来,再像写小说那样,旁征博引地联系一通,只要能够自圆其说,必然可以得到广泛的认同。

  于是,这些效命于埃德蒙的常备骑兵团的骑兵们,也纷纷翻下战马,进入到了祈祷模式。

  或许是心诚则灵的缘故,让同样在教堂内祷告的布索莱神父,也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威尔顿伯爵明显被埃德蒙的鸡汤,灌得有些迷糊,仍然沉浸在巧合发生的事情中,像个中头彩的投机者那样。

  “子爵先生,真的太遗憾了,您应该参加这次的狩猎,这样您就可以亲自射杀棕熊,接受幸运女神的祝福了!”

  埃德蒙忍住想笑的冲动,不打算继续用神学忽悠这个迷信的伯爵,只想着赶紧享用他的战利品,便摊摊手道。

  “这段时间,我向布索莱神父请教很多关于未来的话题,他告诉我,每件不同寻常的事情,往往都昭示着未来,只要我们用心发现,就可以看清未来的一切!”

  然后自嘲地道:这不就是捕风捉影,胡乱联想吗?如果轻信这些的话,就算不疯,也会变成疑神疑鬼的神经病!

  他知道,即便这些言论放在后世,也能把某些得不到升迁的贪官污吏,搞成了心理疾病。

  不过,对方是阴险狡诈的威尔顿伯爵,他也变化了思路,继续鼓吹道。

  威尔顿伯爵被忽悠的神魂颠倒,他望向那个被射杀的棕熊尸体时,仿佛看见了堆积如山的金币和大片肥沃的土地。

  埃德蒙见威尔顿伯爵居然这么好骗,也不忍心继续让他出丑,正好现在也有点饿了,准备烹制他的猎物解馋,便开口道。

  “尊敬的伯爵先生,现在天色已晚,您打了好几头天的猎,一定消耗了非常多的体力,不如就在洛什镇休息片刻,我这就位您烹制美味的晚餐?”

  威尔顿伯爵这才感觉到浑身困乏无力,连忙摇了摇头。

  “感谢您的邀请,尊敬的埃德蒙子爵先生,我想我还是回我的城堡里面休息,是的,我可能要好好睡上好几天才能缓过劲来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跨上战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查塔姆子爵和其他低等级贵族见状,也非常懂事地骑马离开。

  杰拉尔对着手下的骑兵挥挥手,骑兵们立刻翻下战马,就从马车上卸下野猪跟鹿,搬到厨房的门前。

  然后非常有组织纪律性地带着骑兵,离开了洛什镇,朝着洛什城堡赶去。

  作为这支常备骑兵团的指挥官,通过这次的狩猎,已经训练出了一定的默契,基本能做到令行禁止。

  对于吃饭这件事情,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直接拿着面包就开始进食,必须得依照战争的标准,执行轮替的方式吃饭,所以,他决定返回城堡解决晚餐。

  埃德蒙知道杰拉尔的心思,对他的做法十分满意,顺手挽起袖子,开始与雇来的厨师,一起处理着骑兵团首次获得的战利品。

  由于饭点已到,这些鲜美的野味,只能当成夜宵食用。

  不过,坐在餐厅里面的农奴跟工人们却丝毫也不介意,他们大口地吃着刚刚出炉的喷香面包,喝着嫩苜蓿熬制的蛋花汤,享受着一天中的最后一顿餐饭。

  要知道,他们平时一天只能吃两顿饭,基本上都是菜汤泡硬面包。

  像喝着加了鸡蛋的鲜菜汤,吃着加入牛奶的喷香面包,他们连做梦都没有过这样的享受。

  厨师熟练地剥掉鹿皮跟野猪皮,把整只的鹿和野猪,按照不同的部位,分割成了适合炖煮的小块。

  内脏也没有浪费,清洗过后用盐简单腌制一下,第二天用烟熏的方法烹制,即便不用香料,也有非常好的味道。

  埃德蒙的刀工继承了阿尔贝家族的优良传统,不管是砍人,还是砍猪肋条,都能做到快准狠,着实让雇佣地厨子们开了眼界。

  很快,厨房的十来口大铁锅里面,已经装满了肉块,滚开的水面,不断翻起硕大的气泡。

  微凉的晚风,将扑鼻的香气带出厨房,飘荡在逐渐复苏的洛什镇上。

第七十八章——善变的女仆

  终于赶在临睡前,铁锅里面的肉煮熟了。

  作为炼铁厂的优质商品,厨房里的厨具跟田间的农具,都像计算机的硬件那样,做到了即插即用。

  借着橘红色的火光,农奴跟工人们盘坐在路边,手里端着一只粗陶碗,大口大口地喝着肉汤。

  碗里不仅有一块巴掌大的纯肉,还有一根肉骨头,可以补充身体所需的蛋白质。

  其实烹制食物非常简单,只要食材足够新鲜,加入一点海盐,以及埃德蒙蒸馏出来的食用酒精,就能激发出食材的鲜美滋味,迎合味蕾的需求。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整个法兰西恐怕只有埃德蒙的农奴,能喝着肉汤吃着肉,并且面包还不限量。

  伙食质量得到了改善之后,农奴们的身体状态和体力,也提高了不少,当然,干活时的热情也有所增加。

  今后,只好牧场经营得顺利,不爆发什么瘟疫的话,他们每天都能吃到肉蛋奶。

  丽莎盛满了一碗鹿肉汤,来到了坐在路边的埃德蒙旁,递到了他的面前。

  “子爵先生,请您喝汤!”

  埃德蒙笑着摇摇头。

  “你喝吧,鹿肉太热了,我有点吃不消,前些日子在卡蜜尔家里多吃了几块烤鹿肉,就害得我最近嗓子总是疼得厉害,鼻子眼也很烧,今天早晨醒来时还流了些鼻血!”

  丽莎吃惊道。

  “什么叫太热了,是不是放凉了吃就不会热了?”

  埃德蒙顿时一愣,随即意识到,丽莎并不知道,在老家的医学理论中,关于食物有着温热、寒凉与阴属等分类,所以就打了个马虎眼。

  “是的,丽莎,也可以这么理解!”

  丽莎狐疑地盯着埃德蒙,发出了灵魂般的拷问。

  “所以这跟您流鼻血有什么关系呢,这只能说明您年轻身体好,依我看您得赶紧结婚生子,就不会流鼻血了,像你这个年纪的贵族,至少都有好几个情人了!”

  埃德蒙见丽莎这么懂事,不禁有些脸红,连忙摆手让丽莎闭嘴,免得她直接开始讲述贵族老爷们的风流韵事,然后打岔道。

  “丽莎,肉汤凉了不好喝,你赶紧趁热喝了,尝尝味道怎么样,是不是比伯爵家的更好喝?”

  丽莎瞪了埃德蒙一眼。

  “不是说热了喝不好吗,怎么又催着我喝?”

  她不满地嘟囔几句,就喝了一大口汤,脸上很快浮现出享受的表情,然后又贪婪地把肉吸进嘴里,直接咬下一口,慢条斯理地嚼了起来。

  “嗯……味道不错,汤汁肉香浓郁,肉块软烂滑嫩,居然尝不出一丝腥膻,伯爵家的厨师可没有您这样的手艺,您真的一点香料都没有加吗,这简直太神奇了!”

  埃德蒙见丽莎从八卦女仆,秒变贪吃女孩,便露出了得意的表情。

  “你以为香料是不值钱的海盐吗,想弄多少就能弄到多少,这种精贵的东西我自己都舍不得吃,之所以这鹿肉能这么好吃,全靠的是我精湛的厨艺!”

  丽莎一点也不反感埃德蒙装13,相反,主人越是这样,她越觉得主人有本事。

  “哇喔,您简直太厉害了,尊敬的子爵先生,如果您在巴黎开一家餐厅,我想利润一定超过其他同行,远比伯爵经营偏僻的图尔市有前途多了!”

  没错儿,埃德蒙自穿越以来,第一个脑残粉诞生了!

  当然,丽莎也有着她的局限性,比如率真的性格,以及偶然会变毒的舌头。

  这时,消失了几天的夏尔,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也端着粗陶碗,坐在埃德蒙的身旁,一边享受着最原始的美味,一边嘟囔着。

  “埃德蒙,你今年已经有十六岁了,是该娶个伯爵家的女儿为妻,给阿尔贝家族生下一名健康的男婴,继承你子爵的爵位,不能像我一样,自从你妈妈去世后,就一直一个人过日子,这样会让别人笑话的。”

  埃德蒙刚从丽莎毒舌的副作用中缓过劲来,见夏尔一脸认真,顿感头大不已,只好拿出穿越前应付父母催婚时那样,随便应付着道。

  “嗯,威尔顿伯爵已经把梅尔塞丝小姐介绍给我了,我跟她聊了一个下午,她把她的女仆丽莎送到了我这里,等我跟梅尔塞丝相处一段时间了再说。”

  夏尔似乎对于埃德蒙的回答并不满意,他更希望从埃德蒙的嘴里,听见一个确定的婚期。

  显然,他似乎也意识到,这次去巴黎参加三级议会,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担心埃德蒙会像阿兰那样离他而去,所以,他的情绪突然失控,大声地喊道。

  “哦不,埃德蒙,你必须在参加三级会议之前,跟一名贵族家的女儿结婚,我是说必须,一定,肯定!”

  丽莎第一次见到夏尔发这么大的火,连忙放下手里的粗陶碗,站在夏尔的面前,像从前替梅尔塞丝给威尔顿伯爵道歉那样,用温柔的语气道。

  “请您不要生气了,夏尔大人,埃德蒙子爵应该像他同龄的贵族那样,去到巴黎的大学里面学习进修,获得渊博的知识。

  然后从国王那儿,得到一份为王国效命的差事,这样才能娶一位侯爵甚至是公爵家的公主为妻,生下几个聪慧懂事的孩子,将家族的荣耀传承下去,而不是像您这么着急,随便娶一个贵族家的女儿!”

  夏尔讷讷地看着丽莎,感觉她的话就如同拨开迷雾的清风,瞬间让自己看了更高更远的风景,心情也随即豁然开朗。

  他瞪了眼一脸茫然的埃德蒙,怒火瞬间消散不见,换上了一副笑眯眯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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