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文豪1905 第3节
应该是上午的时候,李斯特问了她纸笔在哪里,结果中午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么多的文章,除了李斯特以外,应该也没有别人。
最令玛莎感到震惊的是这文体看着不像是信件!
而是文学作品。
自己那个不懂文学,只会种土豆的丈夫居然还会写小说。
光就这一点已经足以引起玛莎的好奇。
除了这个,她还有一个疑问,自己的丈夫写的是什么题材?
西部小说、爱情故事或者一些其他的通俗小说这些都有可能,甚至是文学作品……
至于写出来的质量应该是比较粗糙的,毕竟丈夫这么多年都没动过笔,也不排除意外。
世界上也不是没有第一次写作就出彩的作家。
说不定就是他的丈夫!
玛莎带着一丝纯粹的好奇,又看一眼李斯特的稿子: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虫子】
虫子?一个人突然变成了虫子?
意外发生了!
很显然这是一部极具创新的小说,极有可能是一部文学作品!
在玛莎看来,这种开场白虽然显得有点荒谬,但是却特有吸引力也绝对不是他心里所想的什么西部小说、冒险小说或者爱情故事之类的。
玛莎心中的不安被更强烈的好奇心取代。
她拿着李斯特刚刚写好的稿子坐在床边一页一页的读下去。
随着叙述的深入玛莎紧蹙的眉头渐渐舒展,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窒息般的共鸣。
【家人见他迟迟不出门,不停的催促,格里高尔只能用虫鸣回应,最后公司的协议也上门威胁,再不出现就解雇,在家人和协理的再三催促下,格里高尔拼尽全力,艰难地从床上滚落到地上】
【用怪异的姿势挪到门口。当他拧开门锁、露出甲虫的模样时,协理吓得仓皇逃窜,母亲当场昏厥,父亲则愤怒又惊恐地挥舞手杖、跺脚,逼迫他退回房间】
【格里高尔在混乱中被父亲推搡,艰难爬回卧室】
3000词的篇幅不多,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
玛莎缓缓放下手中的稿纸,巨大的震惊在她心中翻涌——李斯特巧妙地将故事背景融入了她所熟悉的世界。
尤其是那一段格里高尔被他的家人驱逐回家内,太有讽刺意味,要知道在这之前主人公还是家里的精神支柱,现在却跟害虫没什么区别。
这情节看似荒谬,但又贴近现实——就在几天以前,隔壁摩根家的牛仔要有被摩根家辞职的风险。
当初摩根家还没有起家的时候,他可是求着那位牛仔来他们的牧场,而这恰好和故事当中的人有一些相似之处。
玛莎不禁在想,这真的是她的丈夫李斯特写的吗!
那个只会和土豆打交道连情书都需要请人代笔的丈夫?
这篇文章里蕴含的冷酷洞察、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以及那种将个人悲剧与时代洪流紧密相连的笔力。
简直像是一位饱经世事的文学大师的手笔。
不行。
她必须得赶紧去找他的丈夫李斯特。
好好聊一聊这本小说的未来,这本小说值得让更多的人看到!
玛莎拿出笔记本朝外面一望无际的土豆田走去。
在外面,李斯特已经完成了一片土豆田的耕种。
正坐在石头边上休息,同时构思《变形记》的细节。
这时,他瞧见他那个美丽的妻子玛莎带着一本笔记本,在一望无际的田地到处张望,便站起来招了招手!
“亲爱的,我在这!”
玛莎招了招手,开口道:“亲爱的,可算是找到你了。”
“放在抽屉里面的那本小说是你写的吗!”
李斯特没有撒谎,点了点头承认道:“这个故事我构思了好久,今天终于把它写出来,你看了这一篇故事吗?觉得怎么样。”
“是的,我认为它是一篇很优秀的故事。”玛莎快步走过来,她的声音因为激动,听起来有一点哽咽:
“这让我想起来了,我们学校教授提到的那位古罗马作家阿普列乌斯写的那部《金驴记》。”
“这位作家讲的是一位贵族少年因为魔法变成驴子的故事,而你讲的是昆虫的故事,两本作品都反映了现实,但我认为你写的作品更加突出。”
“对此我打算向你道歉,我之前一直以为你不会写文学作品。”
玛莎给了李斯特一个拥抱。
李斯特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纠缠下去,而是沉浸在玛莎温暖的拥抱里,毕竟原主之前确实请吟游诗人写的情书,而不是他自己写的情书,就这么一小个问题。
要是放在后世的某些小仙女眼里已经要被挂在某红书上面批判。
毕竟某些小仙女就连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都能够掰扯半天!
正常人都不会给对象问这种极具刁难的问题!
“这份稿子你打算寄到哪里。”
“我还在想,顶刊他们给的稿费虽然高,但是审稿的时间也很长,要是不过就是好几个月。”
“《变形记》我还想让他多换一点稿费,但是我们爱达荷州的杂志社给的稿费不多,带给这部作品的曝光也有限……”
玛莎叹了一口气,不免得有一些难受,丈夫好不容易创作出了一部优秀的作品。
却因为家庭原因不得不把作品放在小期刊让这部作品,只能够拿到有限的稿费和不匹配的曝光度只能在这个世纪成为一部微不足道的作品。
作为一个教师偶尔也写过一些作品,也算是长时间和文学接触的人,他很清楚这有多难抉择!!!
“等等。”玛莎突然想到了什么:“为什么不试一试《大西洋月刊》,他们最近在征集美利坚新声。”
“稿费给的多审稿速度也要比其他的顶刊更快,最主要的是他们的编辑现在就在镇上,我可以带你把这份稿子给那位教授!”
《大西洋月刊》李斯特当然清楚这是一家源于东海岸的杂志社,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总部在美利坚的华盛顿特区。
是美利坚最受尊敬的杂志社之一,也是获得过美利坚国家杂志社奖最多的月刊,海明威、马克·吐温的作品在这里都有发表。
如果处女作能够发表在《大西洋月刊》。
那么对于李斯特的作家生涯还是对于《变形记》都是一个很好的起点。
当然前提是杂志社的编辑得慧眼识珠发现这部作品的亮点。
要不然李斯特可能还要辗转投爱达荷州的一些普通杂志社!
第4章 创作之路
“《大西洋月刊》的人会来我们这边开座谈会寻找稿子,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事情,但这也是上帝给我的机会,玛莎这位教授什么时候走?”
“这对我很重要。”
“明天据说他开完座谈会,最多滞留两三天就会离开爱达荷州,他答应会在结束完座谈会以后帮忙看稿!”
“在滞留的这两三天内他会回复作品并且提出建议,现在已经有很多作者都在准备作品,你也得快一点把这部作品写完。”
明天这时间安排的未免有点太紧凑。
他一个上午也就才3000词。
要是一整个下午再加上晚上都拿来一直写作估计才能够凑到1万。
就算是这样也根本来不及。
可要是不完全写完,那《变形记》的结尾可能会显得比较粗糙。
李斯特想了想,下了决定:“不管怎么说,先拿给他看看,说不定能在他那里有个好印象,再差说不定也能获得一个建议。”
“家里的土豆田我先去找摩根家的牛仔杰克帮忙打理,今天的时间我要尽可能的把《变形记》写完。”
李斯特听到自己的稿子,马上就能够给顶级刊物的编辑看。
顿时,写作的动力变大了不少。
委托完隔壁家的杰克帮忙打理田地,他就回到房间里,只准备了一点硬面包、水,还有墨水,就在几张书写纸上面开始奋笔疾书。
光是一个中午的时间,他就马不停蹄的写了3000词。
晚上。
他稍微休息了一下,对付一下晚饭,又马不停蹄的开始了创作,因为前面的正文底子已经打好了,从五点吃完饭。
一直到晚上8点的时候他已经写到2000词。
李斯特写到这里伸了伸懒腰,目光瞥过挂在床头的落地钟,不知不觉的他现在已经写一整个下午。
八点这是该睡觉休息的时候。
经过整整一天的创作,现在《变形记》的字数已经来到8000词左右。
这个时候的故事性已经来到格里高尔·萨姆沙变形后,因家人态度转变逐渐被忽视和排斥的内容,克里高尔的存在成为了家庭的负担,父母和妹妹也打算摆脱他。
“唯一可惜的就是时间太有限,现在距离完本也还差很多字数。”
“写作倒是比之前熟练很多。”
李斯特的手已经发酸的厉害,大脑也不停的传来阵阵的刺痛感就好像针扎一样,他毕竟不是超人,也不能够一直不停的写作。
长时间的写作对他的手还有眼睛都是极大的损害,哪怕他愿意熬夜去创作,手也不能支撑他写太多内容。
李斯特收好稿子以后,往旁边一看这才注意到,桌子上面摆放着一杯美式咖啡似乎还温热着。
应该是他的妻子玛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的把这一杯咖啡放在桌上。
一想到就是玛莎泡的咖啡,李斯特一天的疲惫就缓解了不少,咖啡似乎还端进来不久还温热着。
李斯特小小的抿了一口,淡淡的苦涩顺着液体进入喉咙,让他顿时精神了不少。
李斯特把门推开来到楼下,这个时候玛莎正在辅导儿子汤姆写作业,小女儿珍妮则是在旁边缝制布娃娃。
因为李斯特一家地处偏僻,汤姆和珍妮朋友不多,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只能依靠自娱自乐的方式来打消无聊的时光。
玛莎似乎是听到了下楼的脚步声,抬起了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