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 第22节
院长微笑着:“陛下一向要求贵族、文官和我们之间保持距离,而当年派你去澹州,虽然很隐蔽,但终究还是有可能被对方发现。想来不论是太后还是宰相,都很好奇我们院子与司南伯爵的关系,那些藏在暗中的力量,借着二太太的手,试探一下我们和范大人对于这件事情的反应,也是应有之义,所以我们不要反应过度,知道吗?”
费介忽然有了怀疑,关于澹州刺杀事件的发生,说不定是因为院长大人曾经故意漏出一些风声。
老人推着轮椅来到窗边,掀起黑布的一角,往窗外望去,淡淡说道:“另外,关于箱子的事情,不论五竹有没有说实话,但只要不落在北边的敌人手里就好。”
“可惜我们不知道那个箱子究竟是多大,是什么模样。”费介来到他的身边,顺着老人的眼光往窗外望去。
“我下地狱之后,你早点儿来陪我打牌。”陈院长笑着说道。
费介知道院长大人的年纪远没有外貌那样苍老,笑道:“我可是好人,将来要上天的。”
一个黑色的影子像风一样从密室的角落里飘了过来,将黑布拉下,阻止过于强烈的阳光照在老人的身上。这个人的动作没有一丝声音,正是许多年前在京外一剑斩杀持杖法师的那位高手。
费介指着那个黑色风影说道:“估计他会来陪你下棋。”
窗外是一片阳光明媚,远处皇宫几大殿上的琉璃瓦正闪着湛湛金光。
窗前道路上的行人们经过监察院门口时,都下意识地绕路到街对面行走,似乎害怕沾染到这里的阴暗气息。
监察院的门口有一块石质材料砌成的宽碑,碑上写着几句话,真金涂绘于其上:“我希望庆国的人民都能成为不羁之民。受到他人虐待时有不屈服之心,受到灾恶侵袭时有不受挫折之心;若有不正之事时,不恐惧修正之心;不向豺虎献媚……”
落款是三个字:叶轻眉。
没有人知道叶轻眉是谁,但是京都所有居民都知道,当监察院建立的时候,这块石牌就立在了这里,永远金光闪闪,一片光明,和远处皇宫里的金黄色宫檐遥相呼应……似乎隐藏了那两座建筑里所有的黑暗。
第二十七章 红袖添香夜抄书
在经历了一次暗潮涌动之后,澹州港迅疾回复了平静,被烧死的送菜老哈与他楼内另一具尸首是什么关系,已经没有人再注意。至于火灾的起因,官府更是没有给出任何说法,而愚民百姓们也没有人对这个原因发生任何兴趣。
澹州港的治安一向很好,在严密的司民保甲制度控制下,那些在庆国北部流窜的罪犯和冒险者,没有办法在这里获取任何利益。加上皇帝陛下因为贸易重心向南转移的原因,免除了澹州附近相邻七个郡县的税收,虽然不能让民众马上变得富庶起来,但至少能够至少保证家家有些余粮,再也不会出现三十年前那场因为饥荒而导致的流民暴乱。
而且澹州城虽然靠着大海,却没有沾染太多大海阴晴不定的暴烈禀性,城中居民们都很温和,所以当面对着城中最为尊贵的门第——伯爵别府时,总是会表现出适当的尊敬和小心。就算人人心知肚明范闲只是个私生子,但仍然是范少爷范少爷的喊着,努力压抑住内心或许一直都有的些许鄙夷。
这便是范闲的痛苦所在。
这一世除了在那位命薄的周管家面前稍稍表现了一下自己做纨绔子弟的天赋外,他再也没有机会去扮演这种角色。走在澹州港的大街上,有的人对他很亲切,有的人对他很尊敬,就是没有人来惹他。
体内的真气慢慢蕴积着,将他的经络打炼的异常坚实,而那些大部分流失到后腰雪山处的真气,却是一片宁静,不知道窝在那里有什么用处。
这一世范闲始终在扮演一个稳重、识体的少年,只是这样的日子长了,总觉得有些憋的慌。而且明明知道自己的水准可以杀死一名刺客后,他更是期盼着能有行个侠,仗个义,救个美女之类的事情发生。
但澹州港太平,太太平。
书房里点着宁神的焚香,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感觉十分舒服。范闲手上拿着一枝秀气的毛笔,在剪裁成约摸四个手掌大小的宣纸上,认真地写着字。如今文场之上分今文派、古文派,在用笔上也有用鹅毛笔与用毛笔这两种,如果从便捷的角度看,用鹅毛笔或许好些,所以现在京都的各部衙门一般用的都是这种,包括费介在澹州教书时,也是如此。
但鹅毛笔削笔尖的工艺,却是需要真正手艺精良的老师傅,用久了笔尖容易变形,所以要真正推广并不容易。
范闲更喜欢毛笔一些,一来是觉得既然这个世界里凑巧用的还是方块字,那么用毛笔写出来的字,当然要更加美丽。他决定要把书法好好练一练,免得将来太丢人。
另一方面,他认为像自己眼下正在“写”的这个故事,是一定要用毛笔,加上极娟丽的小楷来慢慢抄,才能表示出那份尊重。
贴身丫环思思用纤细的两根手指握着墨块,缓慢而柔匀地在砚里顺时针磨着,眼光落到少爷面前的纸上,只见上面写着:
“……只见智能独在房中洗茶碗,秦钟跑来便搂着亲嘴。智能急的跺脚说:这算什么!再这么我就叫唤。秦钟求道:好人,我已急死了,你今儿再不依,我就死在这里。智能道:你想怎样?除非等我出了这牢坑,离了这些人,才依你。秦钟道:这也容易,只是远水救不得近渴……”
思思瞄到这上面写的不堪内容,不由双颊一红,啐道:“这智能怎么这么无耻?”
范闲听到耳畔丫环嗔怨声音,好奇地抬起头来,笑眯眯问道:“姐姐为什么说智能无耻?”他在房中或是别人不曾注意的地方,总是唤几个大丫环姐姐,这个习惯从冬儿开始就延续了下来,丫环们拗不过他,老太太又不管,所以只好由着他去,这么些年听下来早就习惯了,并不以为异。
思思脸上红晕散开,像朝云一般,很是漂亮,呓呓解释道:“那尼姑……说话行事也太孟浪轻浮……只是少爷,尼姑是什么?馒头庵又是什么地方?”
范闲噗哧一笑,心想呆会儿写到秦钟与智能儿苟合之事,你只怕才会觉得是真孟浪。但听到思思问尼姑是什么,他才想起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佛教,自然就没有和尚,也就没女和尚了。
他用空着的手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半天后憋出一句话来:“尼姑就像苦行僧侣,馒头庵就类似于神庙这样的地方。”
思思听到他的解释,吓了一跳:“少爷可不敢胡写,神庙在天之飘渺处,一向悲悯世人,又不干世事,怎么会是那种肮脏地方。”
范闲也不与她解释,笑着说道:“知道啦,我写的时候小心些就是。”
又写了几句,他想到了些什么,便让思思出去,免得丫环看见后面的少儿不宜内容,会向老太太禀报。小时候他经常讲换故事吓冬儿,冬儿还一直以为是那位西席先生教的,后来还真的去老太太那里告状,害得范闲默了好几天的书。
思思细心叮嘱了几句,放下手中的墨便推门而出,临出门前那一扭的风姿,着实让范闲心头微微一热。
范闲执笔沉思,心想这抄红楼梦果然要比剽窃前贤诗词要来的复杂许多,自己一年前开始动笔,到如今也只默写到十五回,幸亏如今这脑子清楚的古怪,前世的记忆竟是分毫不差,反而更加清晰,亏得如此,才能记住曹雪芹那些美则美矣、实则难记的判词梦谵。
只是书里面的人物背景,与这个世界总是有些许差别,不知道将来被别人看到后,会不会理解得了,所以有些要紧处还是需要慢慢改去。但范闲对于笔下这红楼梦还是极有信心的,一头牛,牵到北京还是牛——红楼梦?放到这个世界上依然是红楼梦,依然是大牛。
第二十八章 书贼
他实在是很羡慕前世读书时,曾经幻想过的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场景,所以先前将思思硬拉着,陪他写了半天,嗅着室内焚香,女儿家身上体香,笔尖柔毫与纸面轻触滑润,享受着那种异常安宁的美妙感。
但想到自己写书的事情如果传出去了,只怕会给自己带来许多没必要的麻烦,所以他决定以后还是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写。
范闲总觉得自己必须要提前为将来的京都生活做好准备,从物质上,以及精神上。而像红楼梦这种长篇美文,是断断然不可能像抄袭诗词一般,临时在某个酒宴之上脱口而出,所以必须要事先就准备好。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肯定与庆国的中心,那个遥远的京都脱不了干系,也许是那个当朝廷高官的亲生父亲,也许是那个印象中的黄毛丫头,也许是自己没有见过一面,却总是莫名好奇的母亲。
他想了想,复又落笔写完这回里宝玉与秦钟儿那些不可与人言之事,待墨迹干后,放入信封之中,准备寄给远在京都的范若若。
在澹州港的府邸内,范闲没有留存稿,前面的都是写一篇,便往京都寄一篇。因为他实在是很难抑止自己心中那种想将前世的美好经验,与这个世界上的人分享的欲望,就像某个人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而且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的玉石,自己藏在床下许多年,心里一定会痒的要死,总是恨不得让全天下人——不,应该是至少有一个人,知道这玉石夺人心魄的美丽。
将名画收藏一辈子而不示人的收藏家,如果不是变态,那就是偷这幅画的小偷。
而范闲知道,自己肯定不是变态,虽然自己确实是小偷,但很妙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
所以范闲完全忽略了范若若丫头的年纪,一直按月将稿子给她寄过去,然后告诉她,这故事叫作石头记,是一个叫做曹雪芹的人写的,自己偶然结识,每月从他那里弄些稿子,与妹分享,如何云云……
虽然红楼梦前十五章里,依然有秦可卿梦中会宝玉,宝玉初试云雨情之类的段落,但范闲里笃定小丫头在自己这么几年的书信熏陶下,应该不会将这些看成洪水猛兽,也不会将自己这哥哥看成什么淫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