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威世界种神树 第77节
顿时,玛雅会长就从罚叔第N次组队被拒的画面中清醒过来。再看看对面一脸懵逼的马修,会长大人真的是小脸蛋羞得通红,也幸好马修是个瞎子看不见。
“咳咳,抱歉啊,马修!我刚才想到了一个笑话。嗯,是这样的,你既然听力范围这么广,为何就不见你笑呢?你应该也可以听到很多笑话吧?”
这话题转移的可真生硬,玛雅会长给自己打70分,满分150.
马修闻言却是面色古怪,暗想着会长大人的想法怎么这么可爱呢,与她平时威严满满的气质很不符呀!
玛雅会长见他面色奇怪也不回话,只得再次尴尬地转移话题问道:“马修,上次码头拐卖人口的案子中,那个救人的家伙杀了8个人,你觉不觉得他很残暴?”
经历过刚才的事情后,马修已经有点习惯会长大人的风格了。
他认真想了一会方才说道:“想必他也是为了保护被拐人员的安全,才痛下杀手的吧!一对八很难留力的。”
“如果他能留力却故意杀光他们呢?”玛雅又问。
“这不可能吧?有这么强大的人吗?”马修有点质疑。
“呵呵,万磁王你也知道的,别说八个人了,八十个、八百个都不够他杀得。”
马修听了这话就是神色一滞,“这,这也是啊!这样的话,就算那个人杀性重也没什么,毕竟他们都是些罪大恶极的坏人。”
“你不觉得应该将他们都交给警察,让法律来制裁他们吗?”
“呵呵,会长大人何必这样问呢?我也是从小在地狱厨房长大的,法律真要是那么管用,弗兰克也不会被巡警误杀了。”马修的脸色有些苦涩,回答的倒是很真诚。
会长大人顿时就无语了,法律没用你以后还跑去当律师?
其实玛雅会长完全误解了,马修开律师事务所主要是为了拯救无辜的被告,用法律惩罚坏蛋只是次要目的。
嗯,收集到情报的夜魔侠会去教那些坏蛋怎么做人的。
夜魔侠与美国队长、钢铁侠都不同,是个非主流的街头英雄。大致上介于罚叔与美队之间,很少故意杀人,但刑讯逼供打伤打残是家常便饭。
做事也很灵活,他甚至与高夫人、金并(威尔逊菲斯克)都合作过。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出生并成长于地狱厨房的人,就没有一个是天真的。
“好了,马修你可以离开了!记得注意下马里昂与警局的情况,有事一定要通知我。”
直到马修离开并关上房门,玛雅会长也没将自己的事对马修坦白。
首先,马修只是通过了初试,后续的发展还得玛雅继续观察再决定。毕竟玛雅的事不仅关乎她自己,还会牵连到她的家人,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
其次,与马修组队的想法虽然很诱人,但这件事并不迫切,现在的玛雅会长还能应付眼前的各种突发状况。
最后,真要有什么要命的大事,比如昨天的马里昂火并俄罗斯人的情况,玛雅会长不用暴露自己,也是可以找马修帮忙的。
嗯,这绝对不是主要原因,玛雅才不是想白白利用小年轻马修,这是对他的考验,对,是考验!
十年后,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子马拉松颁奖典礼之后的记者采访时间。
“你好,皮纳斯先生,请问您这次连庄马拉松奥运冠军,有什么感想吗?”一位雅典当地的国家新闻记者问道。
高中时一身肥肉的皮纳斯,此时却是细胳膊细腿,瘦高瘦高的,“感想?这还有啥感想?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可是你今年才27岁,就已经是两届奥运会冠军得主了,你不激动吗?”问这话的是一个法国记者。
“我的目标是最低奥运三连冠,这才第二个呢!”皮纳斯的语气很是淡然。
“哇奥......”一群记者惊呼起来。
“皮纳斯先生,首先恭喜你为国争光了,我是纽约福克斯新闻记者爱丽丝,上次的悉尼奥运会,你就已经打破了人类的极限,跑进了2小时(相当于100米破九秒六),这次更是将成绩提升到恐怖的1小时59分02秒。能问一下,你为何能提升的这么快吗?要知道,昨天第二名(奥运隔天颁奖)的意大利选手Stefano Baldini先生,才跑了2:10:55,你比他快了几乎12分钟,12分钟不是12秒啊!”中年知性金发美女爱丽丝几乎尖叫出声。
(ps:这并不是某人夸张,现实世界早在2016年,就已经有人破了2小时的记录了,这里提前了几年,减少几十秒的时间而已!)
皮纳斯四十五度角望天,无限感叹地说道:“因为,我每天都能见到曼哈顿凌晨2点钟的星星!”
“您是和科比一样,每天早起训练的吗?可洛杉矶凌晨三点的太阳就够夸张了,曼哈顿凌晨2点的星星应该不可能吧?”
英国泰晤士报记者很务实,说的很有道理。众人也是纷纷点头称是,都暗自嘀咕着,这个皮纳斯果然不愧是地狱厨房出来的,没文化真可怕,还想学人家科比,装个逼都这么失败,差评!
面对众位记者的嘲讽与质疑,皮纳斯丝毫不为所动,依然是四十五度角望天,似乎在追忆他那逝去的青春。
“你们误会了,我不是凌晨两点起床加练,而是每天都是一直跑到凌晨两点才休息的!”
“哇奥......”众人又是一齐惊呼。
“可是,这不对呀,不应该呀,这很不科学!这不符合运动学规律啊!”还是那个泰晤士报记者。
“没有什么不科学的,我能站在着就是最大的科学!”皮纳斯说的很是霸气十足。
“难道半夜练习马拉松就是你远超别人的诀窍?”根本就不是体育类记者的爱丽丝问得很无知。
“不,我的诀窍是,每天坚持跑50-60公里,晚上跑步只是习惯了而已!”
众位记者暗自吐槽,这个逼给满分,也不怕你骄傲了。
“这,不可能吧?每天跑五六十公里没人吃得消的,这不合理,这不科学!”依然是那个英国佬。
对于他的怀疑皮纳斯也不生气,只是淡淡问道:“如果我告诉你高三的时候我就连续八九天跑40公里,你信吗?”
“我不信!”固执的基佬国绅士涨红了脸,说的是一脸坚定。
“不信你可以问问100米的冠军强尼道森,那家伙和我一个学校的,当时他也在场。”
皮纳斯说的很认真,当年也不知道为啥,那个小婊,喔,不对,是尊敬的汉森会长大人,每隔一天就增加自己几公里的路程,最后都到40公里了。更加可恶的是,别人都结束了,自己又连续跑了一个星期!!
好吧,如果他现在去问会长大人的话。玛雅会长就会告诉他,谁让你每天晚上回到家就“小婊砸,小婊砸”地乱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