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个民国位面 第221节
越是混乱的地方,越容易滋生蛆虫。
见张恒走来,几个提刀带剑的地头蛇,拿着刀剑围了上来。
“嗨,跟你说话呢,装什么哑巴?”
为首的恶霸见张恒对其视若无睹,一把抽出腰间铁剑,带血的剑尖指向张恒:“你可要试试我的宝剑是否锋利?”
铮!!
张恒瞬间拔剑。
一剑从此人脖颈出划过,血珠不沾剑身。
“好,好快的剑!”
恶霸捂着脖子,一脸的难以置信。
“杀人啦,人杀啦!”
其人一哄而散。
铮!
张恒收剑入鞘,低语道:“我剑利否?”
“利啊!”
恶霸摔倒在地,一命呜呼。
“谁杀人,谁在杀人?”
这边的呼喊声,很快引来了衙役。
张恒抬眼看去,发现正是给他指路的熟人,笑道:“捕头,又要麻烦你了。”
说完,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直接丢给衙役:“把地面洗洗,再把他拉到乱葬岗葬了,省得有人说我管杀不管埋。”
“哎呦!”
衙役伸手一接,入眼,银子上有五个清晰的指印。
这一看,衙役就知道眼前这人自己惹不起,再看看手里的十两雪花银锭,顿时变的眉开眼笑起来:“小人快刀刘,是这几条街的巡街捕快,敢问老爷贵姓?”
张恒回道:“我姓张,在这寡妇胡同内有一友人,名叫宁采臣,不出意外的话,会在木山府逗留几日。”
快刀刘一听,赶忙道:“小人在这一片也算有点名头,老爷要是有用得到的地方,可差人来通知我。”
随便一出手,就是十两雪花银。
这是金主啊,抱上大腿的话不敢说,多指使自己几次,再赚些银子也是好的。
“好,我记住了。”
张恒点头应下,随后又问道:“我杀此獠,不会有麻烦吧?”
“大老爷放心,一些刀口舔血的杂碎罢了,有今天没明天,回头哪条街有人火拼,将他算进去就是了,像这种人,哪天不死个十个八个。”
世道艰难,天天都在死人。
快刀刘虽然是捕快,可也见惯了生死,对此并不在意。
“张大哥!”
不等再客套下去。
迎面见一书生抱着一只母鸡走来。
张恒抬头一看,不是宁采臣是谁,乐道:“我正愁找不到你家在哪,没想到就看到你了。”
看到张恒来了,宁采臣大喜:“我母亲让我带着这只不下蛋的母鸡去街上卖,没想到一天下来也没卖出去,我还觉得这是坏事,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这是要我留着母鸡,晚上给张大哥炖汤喝啊!”
见张恒遇到了朋友,快刀刘拱拱手,拖着尸体走了。
张恒对此也不在意,翻身下马,与宁采臣说道:“兰若寺内,你吃我半只野鸡,看来今天是你还我的时候了。”
一听还字。
宁采臣一拍大腿:“我离开时跟大哥借了一两银子,正好这段时日我给人抄书,小赚了一笔,回头便把银子给大哥补上。”
张恒对钱财没什么观念。
听到宁采臣要还钱,不以为意的说道:“钱就不用了,你拿着这钱买点酒菜,晚上请我吃一顿就行,顺便也能与家人打打牙祭。”
宁采臣穿的干净,衣服上的补丁却也不少。
由此可见,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算不上优越,想来平日里也吃不到多少荤腥。
钱他是不会要的,直接拒绝又难免伤了宁采臣的自尊心。
不如直接买来吃食,大快朵颐,顺带着照顾下一家老小。
“行,我听大哥的。”
宁采臣一口应下来,带着张恒往家里赶。
到了宁家一看。
宁家以前可能也富裕过,宅子虽然是老宅,看得见的破败,可宅院并不小,有前院,中院,后院三套。
不过也不奇怪。
宁采臣出身寒门,是读过书的,而且有秀才功名。
寒门也是门,换成普通的庄户人家,根本不可能供子孙读书,甚至都没有读书这个概念。
“采臣,谁来了?”
听到外面的动静,有花甲妇人从院内出来。
宁采臣抬头一看,向张恒开口道:“张大哥,这是我母亲,我还有个给人当上门女婿的大哥,平日里不怎么回来。”
张恒礼赞:“福生无量天尊。”
赞完,又从乾坤袋中拿出一本经书,开口道:“初次见面,没什么好送,这本太上清静经由我亲手抄写,老人家您就收下吧。”
宁采臣之母听闻只是一本道经,还是张恒自己抄写的,心想也不算什么贵重之物,当即便收了下来:“多谢道长。”
张恒含笑点头。
并没有告诉宁采臣之母,这本道经是他练剑之余写成,笔画中带着剑意。
虽然不像达摩手书那般,能有佛陀虚影自经文中冲出,却也有震慑群妖,诛杀恶鬼之能。
将这本书供奉在家里,等闲鬼怪绝不敢踏入一步。
放在大户人家手中,千金不易,足以奉为传家之宝,保子孙数代不受邪魅所侵。
第一百九十五章 宁家
晚上。
宁家晚宴颇为丰盛。
馒头一文钱两个。
猪肉十二文钱一斤,羊肉十五文钱。
再加上家里的老母鸡,用谷子跟人换的鱼,外加一只卤鸭。
满满一大桌子的菜,鸡鸭鱼肉样样都有,也没花过一百文钱。
饭桌上。
大家都很高兴,尤其是宁采臣的大哥宁辉。
宁辉书读得不好,十几岁就在布庄里当伙计,后来被染布的大师傅看中,招了上门女婿,跟着老岳父一起给东家干活。
但是上门女婿这种身份,说出去也是尴尬。
往日里,少不了要被岳父苛责,被邻里指点。
眼下家里来了贵客,骑着白马,风度翩翩,一见便是贵公子。
宁辉也觉得面上有光,带着老婆孩子回来吃饭,不只是眼馋油水,同样也是想在老婆面前提提气:“你看,我是你家的上门女婿,可我弟弟不是,我弟弟交友广泛,饱读诗书,未来是有大前途的。”
“张公子,老身老了,没得用了,给您加菜也怕您嫌弃,可您一定要多吃点,家里饭菜简单,招呼不周。”
宁母其实岁数不大,也就五六十岁的样子。
放到现实世界,估计在单位都没退休,跳广场舞都排不上号。
可她看着却跟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弯着腰,满面风霜,笑起来总带着几分讨好之色。
这也是难免的。
宁家早就衰败了,再加上宁父死的早,一家重担全在一个妇道人家身上。
她能将两个孩子拉扯着长大已经是不易,往日里伏低做小也习惯了,要说出头,非得宁采臣中举才能抬的头来。
不过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宁采臣不是崔鸿建,他没那么大的学问。
张恒见过崔鸿建的文章,还有他为乡里写的祭祖祭文,当真是花团锦簇,妙笔生花。
反观宁采臣,文章只能说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而且他的思想很危险,张恒跟他畅聊天下,他张口便说世间妖魔横行,是因为奸臣当道,圣上昏庸。
好家伙。
谁是奸臣,乡试的主考官,还是六部大员。
圣上昏庸就更不能说了。
儒家讲究天地君亲师,君王还在至亲前列,一个书生居然说圣上昏庸,这要是被有心人听去,少说也要流放三千里。
“您老放心,我这人走南闯北,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客气。”
张恒一边回答,一边给宁辉的两个孩子加了两个鸡腿过去:“来,吃鸡腿。”
“谢谢叔叔。”
宁辉的两个孩子都不大,一个五六岁,一个七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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