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登陆五百年,我靠挖宝成神 第44节
妈妈没有跟你们说过吗,陌生人丢过来的东西,要先给妈妈吃!
再一抬头,发现那该死的家伙已经消失不见。
……
玉米到手了!
“看到了吧,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今天,我和它们打好关系。”
“明天不用偷不用抢,也能吃到玉米。”
陆远在回去的路上,如此教导老狼。
虽然老狼一句话也听不懂,但它还是很崇拜英明神武的主人,居然能够把那头大母熊玩弄于鼓掌之中。
放在过去,狼群……根本就不敢靠近那头熊!
还是跟著主人爽啊!
再接下来,陆远又来到了毒蜂王的领地。
捡垃圾的旅程,显然不会轻易结束。
“变异玉米到手了,来点变异蜂蜜。”
蜂蜜玉米面饼的味道,陆远期待多时了!
这群可怕的蜜蜂,和食人花是伴生关系。
食人花并不会捕食它们。
由于长久采集花蜜,蜜蜂得到了飞速的进化。
每一只蜜蜂都有拳头大小,尖锐的尾针能轻松戳穿人类细嫩的皮肤。
那毒蜂王的实力,更是达到了小boss级别!
甚至,一个蜂巢的毒蜂王不止一只,可能有三五只的样子。
但寒冬依然是它们的死敌,蜜蜂再怎么进化,也不是恒温动物,一到冬天,全部躲在老巢抱团取暖。
那老巢也是大的惊人,直径可能有三十米,高度也有二十来米,简直就是一栋用蜂蜡制造的大房子。
这群蜜蜂可比大笨熊难对付多了,陆远刚刚一靠近,便有蜜蜂“嗡嗡嗡”飞了出来,驱赶周边的生物。
陆远一远离,这些蜜蜂又飞回去抱团取暖了。
“它怎么察觉到我的?红外线吗?”
“没办法靠近啊……”
好在寒冷还是削弱了这些蜜蜂的飞行能力与感知能力,再加上积雪越来越厚,直接把蜂巢的一部分给埋了。
“有办法了。”
陆远心中一动,拿著一把铲子,在厚厚的雪地层挖了一条长长的暗道,一直挖到蜂巢的最底层。
握住“代达罗斯的割皮刀”,对著蜂巢底部轻轻戳了一下。
“嗖!”
古铜色的匕首,就像插入一块豆腐一样,插进厚实的蜂巢当中。
卓越级的武器,确实厉害。
陆远搓了搓手,连忙把匕首拔出来,带出一手蜡黄色的汁水。
用舌尖轻轻尝了一口,并不是蜂蜜,有一种蜂王浆的腥味。
可能是某个蜜蜂的卵,被匕首给捅破了。
陆远从储物空间中拿出一双筷子,把那个蜜蜂卵夹出来,塞到老狼嘴里。
暗道中的狼,挤眉弄眼,尾巴乱甩,快乐地想要嚎叫。
“你先走。”
“我搞几个卵回去。”
每一个蜜蜂卵都有樱桃大小,他也不贪心,用筷子夹了一个小瓶子,见好就收。
又用蜂蜡,把匕首捅出的裂缝,小心翼翼地封了回去。
缓慢移动了几米的距离,继续用匕首向上捅。
他暗暗庆幸,有这神兵利器,这蜂巢的硬度还是很高的,想要破坏,非得弄出巨大的动静不可。
运气来了!
第二次尝试,便有黄澄澄的蜂蜜,沿著匕首流了下来。
陆远用舌尖舔了一下匕首,那纯粹的口感犹如丝滑般的绸缎,每一滴都带著自然的甘甜,恰到好处地平衡了甜度和清新度,令人沉醉其中。
这蜂蜜也带著一股神秘的暖流,滋润著人体的每一个细胞,温润而又舒适。
第52章 偷窃食人花
“这个冬天真是有口福啊!我喜欢冬天。”陆远拿出一个玻璃罐,悄悄接了一大桶。
琥珀色的蜂蜜装在透明罐子里,就像一颗大号的宝石,
那蜂蜜粘稠而又厚实,散发出诱人的清香。
他是一个讲究可持续发展的人,装了几个玻璃罐后,便用蜂蜡把蜜蜂巢穴的伤口重新封了回去,然后从雪地密道,悄悄退了出来。
又从地上捡了几张叶子,把匕首非常仔细地擦拭干净:“一百年都做不出的神装,必须得保养好了。”
巨大的玉米,变异蜜蜂酿造的花蜜,今天的收获已经很大了。
另外的超凡植物,在很远的地方,走过去要十几公里。
其实很多变异的植物,已经被周边动物霍霍干净了,现在留存下来的,要么就是繁殖能力极高,营养价值却不高,导致它们随处可见。
要么有自卫能力,又或者周边有一些守护者,就像大棕熊那样,守著自己的宝物。
不过陆远还是不太满意,他还是想吃大型食人花的果实。
那果实已经诱惑他好几个月了啊!
一想到那火龙果一般,充满了优雅气息的果实,什么玉米、蜂蜜,顿时不香了。
冬天一过,就再也没有机会,哪怕他的超凡等级攀升到2级,或者3级,也很难正面打得过食人花。
这样想著,陆远打定决心,搞几颗果实尝尝。
他想到的办法倒也简单:挖地道呗!
既然挖地道瞒过了那些蜜蜂,说不定也能瞒过食人花?反正陆远有保命能力,逃跑还是绰绰有余的。
“老狼,你先回去吃点鱼,我要做一票大的,今天不回家。”
老狼得到指令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它已经吃到蜂王浆了,早就受够了这冰天雪地,想要回自己的老窝躺著。
不愧是一头白眼狼。
而陆远则拿起铲子,在雪地当中,慢慢地挖隧道。
食人花的领地足足有一公里,所以陆远至少要挖一公里的雪地隧道,这是一段漫长的路程。
他很有耐心,特意寻找了一个还不错的方位,在那一棵枝头,结了几十颗沉甸甸亮闪闪的果实。
然后,他等待到了天黑,才开始正儿八经的行动。
黑云遮挡住了天空中的圆月,雪越下越大,最下层的雪慢慢被压实了,变得愈发坚硬,就像砂砾一样。
陆远实在冻得受不了,呼了一口热气,又吃了一点蜂蜜,暖了暖身子,才拿起铁锹在雪地中挖了起来。
他发现,自己确实变得牛逼了。
他的意志力比一开始来到盘古大陆的时候,坚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一公里的隧道很长吗?
确实很长,他得慢慢挖上好几天,一旦被食人花发现,便前功尽弃。
所以尽可能要在晚上挖,晚上的温度更低。
而白天则把自己埋在雪地里边,一动不动。
这巨大的心理压力,如果是以前的自己,连想都不敢想吧。
但对比未来茫茫然,几乎无穷无尽的旅程,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困难罢了。
“我早晚要离开这里的……”陆远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不管是神的里程碑也好,提升实力也罢,都是为了回到人类故乡。”
脑海中的念头纷至沓来。
“为什么要回到故乡?待在这里不好吗?美达文明遗留的资料,能让你学习一辈子,回到故乡,你回得去吗?伱知道超凡等级有几级吗?谁规定了只有10级?”
“说不定是一百级一千级!你一只小蝼蚁,回得去吗?
陆远顿时产生了一种淡淡的惆怅感。
哪怕他再坚强,确实没有足够的自信。
最后还是他的大脑和老二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声音:一定要回家!
那是一个隔壁班的,文静优雅的女孩子。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女孩奔奔跳跳在走廊上小跑著,粉红色的毛线衣,微微隆起的胸脯,白皙的脖子,微笑的嘴角,就像一头快乐的小鹿。
那粉红色的冒失姑娘,撞到了陆远的怀里,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大脑和二弟:那姑娘叫什么名字来著?
“我当然记得!她叫……”
陆远尴尬了,叫什么来著?
大脑和二弟:想不起来也没啥,真想看看超色的那种啊……回去就能看超色的那一种了啊……
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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