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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敌,从混沌神体开始 第139节

之前说了一遍便记住了,孺子可教也。

陈默的脸色也比刚才缓和了许多。

此时的陈默已经和正常的少年郎差不多身高,模样长相也丝毫不差。

怜雪的身高只到陈默脖颈,此时正满脸欢喜的立在一旁。

在父亲去世之后,她便没有了亲人了,但是现在,她又有了一个亲近的人。

陈默身上的气息让她觉得很舒服,就好似在他身边一切不好的事情都会远离一般,一股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扑面而来。

怜雪很喜欢这种感觉。

陈默仔细的打量了一眼怜雪,怜雪被瞧得有些不好意思,煞白的小脸上瞬间便染上了红晕。

就在怜雪想要出声询问时,陈默温和的声音响起。

“既然选择跟在我身边,便不能再穿得破破烂烂,跟我去买几身合适的衣裳再去吃饭吧,你来这里之前应该还没吃饭吧?”

怜雪闻言,本就红扑扑的小脸更加红了。

原来公子打量她是这个意思,她还以为……她还以为……哎呀,我在想什么呢?

就在这时,一道尴尬的声音适时的响起。

“咕噜噜~”

怜雪尴尬的把头低到了胸口上,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丢死人了。

她来这里之前的确没有吃过饭,陈默之前给她的银两勉强够买一副便宜的棺材。

这几天独自一个人好不容易将父亲安葬之后便来到了茶铺找陈默。

陈默听到声音一愣,随即笑道。

“走吧。”

说罢,陈默便往附近的饭店走去。

虽然陈默很想先去把衣服买了,但是现在怜雪既然饿得肚子都在打咕噜了,还是先解决这个问题比较好。

一处路边摊中。

怜雪大口大口的吃着碗里面的馄饨,丝毫不顾及自己的形象。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陈默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忽然有些感触起来。

这个世界生来便是不公的,有的人,出生便是别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比如他自身,一出生便是陈氏之人,哪怕他无法修炼也能做到衣食无忧,甚至于还能服用丹药,延长他的寿命。

但是这些普通人、出生在凡尘的人不同,他们如果生在富贵之家还好,能够吃饱穿暖。

但是如果出生在贫穷之家,连温饱都难以保证的家庭,可能吃一顿饱饭都是奢望。

他们没钱读书,就算能够修炼也没有修炼的功法,只能一辈子当一个普通人,碌碌一生。

眼前的怜雪,便是这一类人。

这一类人并不是她们不想反抗,不想出人头地,但是这个世界,不比前世他所生存的世界。

那个世界,即便没有学问,没有知识,但是只要肯吃苦耐劳,吃饱穿暖总没有问题。

但是这里,却是一个修炼的世界,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这里的凡人在一些强者的眼中,连蝼蚁都算不上。

这里不会因为一个凡人的死亡导致两大势力互相争斗,也没有人来维护他们的人权,全靠他们自己。

而这种情况,在古罗国还算好的,这里比较和平,是读书人聚集的地方,处事相对温和。

这个世界虽然相对自由,但是自由的同时又伴随着各种不公平。

在这里,你即便努力,也得不到任何的回报。

这可能,就是陈默之前所见一些人眼中毫无光彩的原因所在。

麻木,绝望。

怜雪吃完自己碗里面的馄饨,偷偷的打量了一眼陈默身前未动过的馄饨,有些眼馋。

但是她并没有开口讨要,而是放下碗筷,说了一声。

“公子,我吃饱了!”

陈默见状,摇头一笑,将身前的碗推了过去。

“吃吧,我不饿,吃完了我们一起去买几身衣服。”

怜雪见状,眼前一亮,连忙抓起筷子,又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吃饱喝足之后,陈默付了饭钱,去附近的裁缝店买了一些衣服。

但是因为陈默的钱并没有太多,买的都是一些廉价的衣服。

而陈默却是不用,他穿的衣服还是圣子长袍,虽然被封印了能力,样子也被陈默变成了寻常衣袍的样子,但终归比这些衣服耐穿。

此时的怜雪,换了一身干净整洁的白色长裙。

上面绣着莲花,如同怜雪一般,在这浊浊尘世之中出淤泥而不染。

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换了一身衣服的怜雪虽然看着还有些稚嫩,但已经有了一丝倾国倾城的意思。

这让陈默忍不住啧啧称奇。

之前封圣大典的气运还真是好用,出门随便做件好事都能捡到一个美女。

怜雪转了一圈,有些高兴道。

“公子,这些衣服真好看!”

和陈默相处了一会之后,怜雪明显放开了许多,就连说话也比之前随意了许多。

陈默摇了摇头,赞叹道。

“不是衣服好看,是你好看。”

怜雪闻言,脸颊一红,鬼使神差的道。

“那公子你喜欢吗?”

话一出口怜雪便后悔了,怎么能说出这种话。

陈默闻言一愣,随即点了点头,笑道。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这么漂亮,我自然喜欢。”

说罢,陈默细细的打量了一眼,赞赏的点了点头。

还没修炼便如此水灵,修炼之后祛除自身杂质之后还不知道美成什么样。

怜雪脸颊一红,望了一眼陈默的眼睛,脸上逐渐露出了笑容。

她从陈默的眼中只看到了欣赏和赞叹,却没有丝毫的淫邪,这种目光,让她很喜欢。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吗……”

第166章 诗成,入道

因为怜雪的到来,陈默离开飘雪城的计划便暂时搁置了。

接下来的几天,陈默和之前一样,上午说书,下午吟诗作对。

只是和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陈默的身边跟着一个极美的少女。

而经过这段时间陈默在飘雪城中说书吟诗作对,陈默的名头也彻底在飘雪城打开。

有好事者给陈默起了一个外号——玉面书生!

陈默对于这些虚名没有太过理会,又经过几天的时间,那股陌生能量在体内的感觉越来越浓烈,但始终无法捕捉,无法感知。

沾花阁。

此处正是飘雪城真正文人的汇聚之地,在这里的读书人在飘雪城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而此时,陈默带着怜雪也在其中。

这个地方,还是昨天一个读书人邀请他来的,在这之前,陈默甚至都不知道这个地方。

“今日我飘雪城所有读书人皆聚集在此,不如我们来比一比谁的才气更盛,如何?”

一个青年模样的男子挥了挥手中的折扇,摇头晃脑的道。

此言一出,周围的读书人相视一笑,他们来此,不正是为了这个吗?

人群最中央,一个中年人模样的男子淡笑道。

“既然如此,我便来做这个出题人,诸位意下如何?”

虽是在询问,却又带着一股浓浓的自信,似乎根本不怕别人拒绝一般。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中年人刚刚站起身来,周围的读书人都用敬畏的目光看向他。

不为别的,因为此人早在十年前便以文入道,才气逼人,如今十年过去,威望更甚。

陈默的目光也在打量着他。

中年人周身气息和寻常人无异,要不是之前邀请他来的那个读书人为他介绍过,他压根看不出来此人已经以文入道。

中年人名为王胜,很普通的名字,但这个名字却是在飘雪城中的文人圈子里如雷贯耳。

也是在昨日陈默才知道,原来这飘雪城,只有王胜一人在十年前以文入道。

“除了您,还能有谁拥有这个资格当出题人?”

“是啊,是啊!”

“啊,对对对!除了您还能有谁?”

周围的人纷纷应是。

王胜满意的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我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着,王胜走到窗前,望着窗外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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