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之主 第91节
余男捏著烟杆道:“今天井里不出水,没水也就没法泡茶。”
达博伊恩斯还是不肯走:“我向余掌柜要支烟抽,总可以吧?”
呼~
余男吐出一口烟雾:“侦探先生,这口烟够你抽么?”
烟雾围著达博伊恩斯转了几圈。
这是来自烟修的警告。
达博伊恩斯戴上了礼帽,耸耸眉毛道:“余掌柜,你这是要动武么?”
“是!”插在烟杆上的女士香烟变得明亮了许多,飞洒的烟灰落在达博伊恩斯的身上。
达博伊恩斯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烟灰,神情有些无奈:“余掌柜,你这么做可不太明智。”
烟灰就这么被打落了。
这个私家侦探的修为显然在余男之上。
余男拿出了匕首,对准了自己的掌心:“这是余家寨,我是这块地方的主人!”
她拿匕首,不是为了和私家侦探搏斗,而是为了让自己流血。
她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可不是单纯一句警告。
她的血能唤醒这块土地上的一些生灵,这些生灵能要了达博伊恩斯的命。
达博伊恩斯长年在新地开荒,自然明白其中的玄机,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继续纠缠下去。
他伸出双手,双掌微微下压:“余掌柜,不要动怒,鄙人告辞了。”
说完,达博伊恩斯退出了余家寨所在的范围。
但他没有走远,他绕著余家寨的两行木屋走了几十圈,在周围的树木上留下了一张又一张蜘蛛网。
余男知道这些蛛网是用来对付李伴峰的。
可知道也没用,达博伊恩斯的活动范围不在余家寨之内,出了余家寨,余男根本不是他对手。
余男紧张的看向了丛林深处,她不知道李伴峰什么时候能回来。
此前她恨不得能立刻见到李伴峰。
现在她倒希望李伴峰千万不要出现。
达博伊恩斯坐在一棵树下,拿出一把口琴,对余男道:“我和李伴峰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缘分,我相信这缘分没有中断,我相信他今晚一定会回来。”
余男冷笑一声,面带讥讽的说道:“你没有洋鬼子的种,说话的时候,为什么非要拿著洋鬼子的腔调?”
达博伊恩斯微笑道:“余掌柜,绅士不论血统,风度不分国界,不要想用你刻薄的语言来激怒我,这对我没有用,
另外还要提醒你一句,李伴峰今晚一定会出现,如果他是你的心上人,你就在这里等著他,或许这是你能见他的最后一面。”
说完,达博伊恩斯拿著口琴,吹奏了起来。
琴声有一种特有的悠扬,带著闲散的悠扬,可而今余男听到的只有满满杀意。
吹奏了两首曲子,达博伊恩斯收起口琴,站了起来,凝望这远方的夜色,整理了一下礼帽和燕尾服。
他感受到了蛛丝的颤动,他知道有人正在靠近。
余男立刻喷出一口烟雾,她想找到李伴峰的位置,并且用烟雾送出警告。
这就要看双方的修为了。
达博伊恩斯显然对自己的修为很有信心:“余掌柜,不要做徒劳的尝试,等你的烟雾飘到李伴峰的脸上,他的脑袋恐怕已经到了我的手上。”
余男看了看山寨门前的铁钟,她想敲响铁钟,招呼部下们过来。
达博伊恩斯看出了她的想法,对著她摇了摇头:“别做无谓的蠢事,只要离开了你的山寨,你和你的手下,都跟蚂蚁一样不值一提,
活著不好么?你认识他的时间其实也并不长,就这么静静看著,就这样送他最后一程,难道不好么?”
余男满心怒火,但达博伊恩斯说的的确是事实。
又过片刻,夜色之中出现了李伴峰的身影,余男呼喊道:“七爷,别过来!”
达博伊恩斯摇头笑道:“晚了,已经晚了。”
只要李伴峰出现在达博伊恩斯视线之中,就只剩下了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李伴峰冲向余家寨,然后挂在了蜘蛛网上,等著被达博伊恩斯杀死。
第二种可能,李伴峰听从了余男的劝告,没有靠近余家寨,然后直接被达博伊恩斯杀死。
当前的李伴峰,似乎没有听到余男的警告,径直冲向了余家寨。
达博伊恩斯上前打了个招呼:“从分别那一刻起,我就感知到我们还会在见面,没想到这一刻来的这么快,我的朋友。”
李伴峰高声回应:“是啊,我们是朋友!”
达博伊恩斯叹了口气:“我一直觉得,我和你的缘分很深,绝对不止于此,我真心希望,到了另一个世界,你还能记得我,我的朋友。”
李伴峰高声回应道:“你听到了么,他是我的朋友!”
达博伊恩斯一愣,他这是跟谁说话?
跟余男么?
达博伊恩斯看向了余男,余男也是一脸雾水,她不懂李伴峰的意思。
错愕间,达博伊恩斯感知到李伴峰周围还有另一个存在。
这个存在的位置很不固定,有时候在树上,有时候在地面,还有时在半空中游荡。
对方力气很大,达博伊恩斯布置的一些蛛网被撞破了。
这是什么东西?
诧异之间,一个巨大的身影从树上盘曲落下,挡住了冲向余家寨的李伴峰。
余男和达博伊恩斯的视线也被挡住了。
他们看不到李伴峰的身影,他们只看到一只硕大翠绿的蠕虫。
达博伊恩斯眨眨眼睛,喃喃低语道:“蓑蛾夫人……这下麻烦了。”
李伴峰东跑西绕,和这只蠕虫周旋了整整一个晚上,终于跑回了余家寨。
他高声喊道:“你都听到了,那个人是我朋友!”
蠕虫上的人脸,回头看了达博伊恩斯一眼:“你们是朋友?”
达博伊恩斯舔舔嘴唇:“我,那什么,不是……”
蓑蛾夫人转过脸,看向李伴峰:“他说你们不是……”
李伴峰已经掏出了含血钟摆,叩动钟摆下螺丝,一团血液,喷在蓑蛾夫人的眼睛上。
这是欢修的血,来自耿志威,一直存在钟摆里。
蓑蛾夫人一声怒吼,用修长的触须,奋力擦拭著眼睛。
趁此机会,李伴峰进了随身居,拼尽全力,把钥匙扔到了两百米外,扔到了余家寨里一座木屋的房顶上。
老朱说过,这是余男的地盘,只要余男把血滴在余家寨,任何敢擅闯的人都会粉身碎骨。
人闯不进来,这条虫子肯定也闯不进来!
等蓑蛾夫人睁开眼,发现李伴峰已经消失了。
她再次转过脸,看向了达博伊恩斯:“他去哪了?”
达博伊恩斯无法回答,他的视线被蓑蛾夫人挡住了,他连李伴峰的身影都没看见。
蓑蛾夫人温柔的看著达博伊恩斯:“他杀了我的孩子,你来做我的孩子,好么?”
达博伊恩斯后退两步,神情紧张道:“我跟他,不算是朋友,我们都不算认识……”
他在新地当过几次开荒人,他知道这只蓑蛾夫人是什么层次,他知道这种生灵不好招惹。
“不想做我的孩子,你也可以跟我生个孩子。”蓑蛾夫人的脸颊有些红晕,肥硕的身躯荡起一层又一层的波纹。
在欢修的血液催动下,她爱上达博伊恩斯了。
“我们之间,可能不太合适。”达博伊恩斯踩著自己的蛛丝,加快了后退的步伐。
PS:各位读者大人,欢修的血液准备好了,沙拉也准备好了。
第73章 新地盟约
荒野上,私家侦探达博伊恩斯正在狂奔。
燕尾服的下摆被扯掉了大半截,礼帽正在蓑蛾夫人的嘴里咀嚼著。
蓑蛾夫人觉得礼帽的味道不是太好,嚼了几口,丢在了路边。
她吐出一口虫丝,绑住了达博伊恩斯的脚,凑到近前说道:“做我的男人吧,我会好好疼你。”
“女士,我可能不是你中意的类型。”达博伊恩斯身躯迅速膨胀,变成了一只硕大的蜘蛛。
他挣脱了虫丝,吐出一口蛛丝,把自己挂在了树上。
蓑蛾夫人很是喜悦:“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男人,我喜欢伱会吐丝的样子。”
达博伊恩斯用八只眼睛凝望著蓑蛾夫人:“虽然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女士,我有我自己的妻子。”
蓑蛾夫人笑了:“你的妻子比我俊么?比我会疼人么?”
达博伊恩斯还想逃走,蓑蛾夫人做好了追击的准备。
能逃么?
能!
无论对李伴峰,还是对达博伊恩斯,蓑蛾夫人都没有下狠手。
她不是想杀人,她只是想玩。
打又打不过她。
甩又甩不掉她。
要不就让她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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