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起家,蝙蝠侠干碎我的致富梦 第74节
马罗尼穿着橙色的囚服,摸了摸自己凉飕飕的光头,这是他们入狱前剃掉的,可以防止他们往里面藏细小的刀片或者别的什么尖锐物体,而且也避免了部分卫生问题。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列入人群之中,即便他是萨尔·马罗尼。他有权有势有钱,他心狠手辣,杀伐果决,手眼通天,但换上囚服之后,他便融入监狱里同样穿着橙色囚服的囚犯人群中,再没有任何显眼的感觉了。
“尼雷·斯宾塞?”
“到。”
“乔什·哈蒙德。”
“到。”
“萨尔瓦多·文森特·马罗尼。”
“到。”
他下意识回答着狱警的点名,继而便愤怒地攥起了拳头,他对自己这种遵守规则的状态很不满,而且感觉到一种被训化的耻辱。
片刻之后,点名完毕,狱警将他们带向食堂——不过在大部分人眼里,这种场景让他们联想到了被牧人赶着的羊。
这里的一切都让他们感到极度不适,他们早就习惯了监狱外面的纸醉金迷,无拘无束,肆意妄为,此时只是稍微一点点拘束,都能让他们感到强烈的不满。
“早安,朋友们。”
当所有囚犯排着队开始打饭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广播里响了起来,大多数犯人们并没有什么反应,但马罗尼乍一听到那个声音的时候,立刻汗毛倒竖,面露仓惶,此时此刻,他第一次开始怀疑起自己能否活着走出这座监狱。
“我是你们今早的大厨,或者说,我其实将会是你们以后每天一日三餐的大厨,你也许听出了我是谁,也许没听出来,这都不重要,只需要记住一点——从今往后,这座监狱除我以外不会再有其他厨师,所以请好好吃饭,今天的食物标准将会是今后这里食堂永远的食物标准。”
马罗尼震颤着听完广播里马昭迪说的话,半喜半忧。喜的是他知道马昭迪的厨艺水平,绝对差不到哪里去;忧的是广播里讲话的人是马昭迪,所以他做的饭可能不致命,但他本人的存在相当致命。
怀着这样的心情,他去窗口那里打了饭,然后坐到了食堂的座位上。
然后然后是什么来着?
坐在工位前的马罗尼面露迷茫,他有些痛苦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感觉那里面的脑浆正和自己的胃酸一样在翻腾滚动。
嘴里有苦味,喉咙火辣辣的。
自己是怎么来到工位上的?
我.好像忘了今天早上吃的是什么了。
不对,不是忘了,是他的大脑为了保护他,自动模糊掉了有关于早饭的记忆。
“早上.早上我吃了.”
他扶着脑袋,全力翻找着自己的脑海,终于想起了那段痛苦的记忆。
橙黄色的糊状物体,是玉米糊。
“我精心研究烹饪的玉米糊,外表上看起来像是十,实际上吃起来的味道也像是十,划入喉咙的口感依然是十,但它的原料是百分百纯正地道的玉米,不必怀疑,这就是一道十味的玉米糊!为了做出这样的味道,我特意花费了几天时间进行研究,保证给各位无限的惊喜口牙!”
杯子里的五颜六色粘稠液体,是果汁。
“菠萝,西瓜,苹果,苦瓜,牛奶,酱油,盐,味精,胡辣汤.就像玉米糊一样,这也是我精心烹调出来的绝味果汁,内里没有任何不能吃的调味品,每种水果都保证新鲜,每样调味品都保证卫生,它里面的成分绝对健康,绝对营养,你们绝对不用担心厨房的卫生质量。”
看不出什么材料制作的,是吐司。
“主食面包,这一款不是我亲自烹饪的,所以也就没什么新意,请不用担心,它的味道完全没有问题,绝对跟你们平时吃到的所有面包一模一样,也许,它会成为你们最喜欢的食品。”
“不过有件事要说一下,这是虫粉做的面包。”
第136章 收尸者
亚历克斯是个轻罪囚犯。
在进入监狱之前,他是法尔科内的一名成员——虽然听起来很威风,但实际上,他就是那种超级帮派里最不起眼的小喽啰。
在初入哥谭的时候,亚利克斯还想找个正经营生,但哥谭并没有给他太多选择。他吃了一整年的苦头,挣到的钱却很难养活自己和母亲两个人。
救济站发放的过期燕麦难以下咽,母亲的哮喘药只能从黑市才买得起,房东多收的房租是给奥斯瓦尔德帮的保护费,地铁车厢里有四处偷东西的混混,晚上的小巷里有跑出来抢劫的劫匪,听说韦恩集团在研究什么清洁能源计划,但对他来说还是太迟了,因为化工厂的废气已经弥漫了不知道多少年,若非如此,原本健康的老妈也未必会在一年内患上哮喘。
第一次接触黑帮是在给母亲凑药费的时候,同事告诉自己,有个外快零工的路子,不算危险,赚得不少,问自己想不想参加。
他当然想参加。
然后,他就被拉到了一个赌场里。
好在当时的赌场里没有人,同事也不是拉着他去赌博——是带着他去做清洁。
大片大片的粘稠血液,散落一地的金属弹壳,还有某种东西从血液中被拖行到门外的痕迹,血色的脚印,破损的赌桌,打坏的玻璃杯,泼洒的酒水,破碎的染血衣服碎片——唯独没有看见尸体,或者受伤的人。
“兄弟,没危险的。”同事拍着他的肩膀笑道:“没有活人的现场才最安全,我们甚至都不需要来处理尸体,那都有专门的清道夫来干,大家只要帮着把这片场子清理干净就行了——打扫而已,擦掉血迹,扫干净弹壳,烧掉那些布片,把坏掉的桌子搬上垃圾车,这都是小事,做得快就行了。”
“最重要的是——雇主出手足够阔绰,这不就够了吗?”
于是他就从那天开始成为一名黑色的清洁工,他开始能够负担起房租;逐渐的,他开始帮着搬运尸体,然后开始能够负担得起家人的柴米油盐和日常用度;最后,他加入了法尔科内帮,然后终于可以从家族内部渠道租到不需要交保护费的房子,也由此能负担起老妈的药费。
他日复一日干着这样的脏活,希望有一天能带母亲到医院治一治病,直到有一天,他对着一具尸体愣住了。
那是一具老妇的尸体,佝偻着身体,穿着简朴的灰色衣服,一眼就看得出来是促销的低价便宜货,表情并不痛苦,因为弹孔的位置在她的头上。
这样的老太,也会是黑帮吗?
“亚历克斯,你在干什么呢?”
他的同伴走过来看了一眼,然后便明白了他为什么突然不动了。
“别看了,亚历克斯,这大概是被卷进枪战的普通老太太——在哥谭,这种事总是会发生的,有时候是年轻人,只不过这次是老人。她应该是很倒霉,被流弹打中了头。但如果那枚子弹偏一点,她可能会死的很痛苦。”
“我们就这么把她处理掉?”
“是啊,我们也做不了别的事了吧?”
“她的家人呢?”
“谁知道?可能活着,可能死了,可能就在枪战的双方中,反正老大的要求是把现场处理干净,我们没办法留着她的尸体,得像以往那样扔进哥谭港里。”
亚历克斯沉默着没有动作,他看着这具尸体,这身灰色的衣服让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我知道你可能很难受,亚历克斯,我也很难受。”同伴摇了摇头,开始自顾自搬起尸体来:“可是我们是家族的人,家族的利益最重要。而且,这种事有很多,我已经习惯了,你也迟早会习惯的。”
能习惯吗?
亚历克斯不知道,但他麻木的头脑确实驱使着自己身体动了起来,帮着同伴把那个老妇人搬到了车上,帮着同伴把她沉到了哥谭港里。
第二天,他再经过那条街道,一切都恢复如常,风平浪静,行人脚步匆匆地来往其间,像是踏过任意一条街道一样。就连电视上也没有相关的新闻,而是像往日一样播送着布鲁斯的花边新闻,罗马人的高级宴会,还有大都会里惩奸除恶的超级英雄。
这座城市好像以往渡过的任何一天一样平静,直到数天后,才有一则寻找老人的寻人启事被贴上了报纸角落,然后被人顺手翻过。
自那以后,亚历克斯开始注意起自己搬运的尸体,有四五十岁的,有二三十岁的,也有十多岁的,有些看起来像他,有些看起来不像他。
他甚至还去查了那些尸体的资料,大部分是喽啰,像他一样住在贫穷的东区;少数几人是帮派中层,住在稍微繁华一点的奥迪斯堡;没有住在最高级的伯恩利区或者钻石区的人。
自那以后的每天夜晚,他总是会从梦中惊醒,他梦到遍地的尸体对着自己哭泣,梦到自己的手上和身上满是鲜血,梦到那些倒在地上的人也长着自己的脸。
也许,他们中的大部分确实和亚历克斯没什么区别,只是运气不够好,没活下去。
也是从那天开始,亚历克斯开始抗拒着用枪,他尽力避免参与帮派的火并,而且也由于收尸工作做得好,而避免了成为打手的命运。
当然,一切都有代价,不当打手的亚历克斯失去了继续向上爬的可能,并且在家族里有了自己的代号。
懦夫,这是其他人对他的称呼。
然后,哥谭市里两个帮派的战争就突然开始了——起码在他的眼里,是突然开始的。
家族里的中层像是下饺子一样纷纷进了监狱,然后是高层,然后是低层——包括他也被抓了。
被捕那天,他有些庆幸自己是在打扫现场的途中被抓住的,否则如果被老妈亲眼看见自己被塞进警车,她可能会很难过。
“我知道你们要把我送进监狱里,而且还是私人监狱。”他说:“所以你们能不能让我给母亲打个电话,让我跟她说几句话?”
那个留着大胡子的警长打量了一下自己,然后点了点头。
“别交代遗言,小子。”他说:“监狱里的几年可能会是你活得最有人样的几年。”
第137章 人与人之间的参差
此时是下午三点,天气是阴天,韦恩监狱的犯人们到了放风时间。
角落里,一些犯人围成了一小堵墙,挡住了其他人的目光,也挡住了狱警的视线,而在他们的面前,是一高一矮两个人影。
“所以,这就是你的经历了?嗯?一个没胆子参加帮派战斗的胆小鬼?一个混了这么久都没混起来的可怜虫?”
秃头的壮汉将他提了起来,然后按在了墙上,他认得这人,他叫哈里克,同样也是法尔科内帮的人,靠心狠手辣和毫无下限混到了中层干部的位置上。
在早餐的时候,他跟自己同桌吃饭,并抱怨起了监狱里的伙食,然后得到了其他人的附和。
亚历克斯没附和,他觉得监狱里的伙食其实还不错——主食依旧是平时的吐司和麦片,而午餐和晚餐里甚至还有些果蔬和肉。
早餐是牛奶,白面包,一个水煮蛋,加上麦片粥,还有一个水果,这对于他来说跟监狱外平时的早餐没什么区别,而且味道也不难吃,面包和粥的分量也足以填饱肚子。
当然,对于眼前这位哈里克来说,这可能并不是他所期盼的一餐,吐司里没有火腿,培根,黄油或者蜂蜜,麦片里也没有酸奶,所有的食品味道也都一般,显然不是什么高档货——总而言之,他觉得这座监狱里的饭寡淡无味。
对于监狱而言,这份伙食难道还不够好吗?一般人当然会这么想。
但教父在司法集团和哥谭政界的钱不是白撒的,哈里克是法尔科内家族的中层成员,如果以往他被关进了监狱,只要他愿意给钱,那么他的早餐里真的会有火腿,培根,蜂蜜或者酸奶——然后他本人很快就会被捞出去。
所有人都脸色不善地看着亚历克斯,这群人是法尔科内家族的底层,在进了监狱之后,依然下意识以哈里克这样的干部为核心形成团体,亚历克斯敢反对哈里克这种家族中层人员的观点,于是也就被他们一起敌视了。
此时,有人打断了现场的气氛。
“打起来,打起来。”一旁的一个声音欢呼道:“一拳给你的小团体每人加一年,罚款一百,乘以你的刑期四十年,医药费同样算在你身上。”
“谁他吗敢——”
当哈里克满脸凶相地扭回头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熟悉的脸,于是他的恶形恶状戛然而止,声音也变得有些恐惧畏缩。
“灾,灾星.”
此时,角落里的那群犯人们彼此对视一眼,慢慢地退开,他们原本是想要组成人墙,帮着挡住狱警的视线。毕竟现在是放风时间,但他们没想到马昭迪也会穿着囚服在这里放风。
“想不到?”那灾星笑了起来:“早餐的时候我就听到你个扑街在议论了,你知不知道狱警,还有我,和你们吃的饭都一样?”
这是真话,除了部分狱警会到外面去加餐,大部分人其实都觉得普通监狱食堂里的伙食足以充当员工餐:便宜,量足,卫生,味道和营养也还行——毕竟来当狱警的都是些东区的普通贫民,一些人的饮食标准可能还没监狱餐好。
哈里克和亚历克斯同时愣了一下,两人都花了几秒钟思考了一下马昭迪话语的真实度。
回过神来之后,哈里克色厉内荏地问道:“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因为偷拍被判刑:我把路上碰见的十几个黑帮的沟子照片卖给了多家哥谭报社,所以需要蹲一年时间的大牢,期间代行一些狱警的职能。那几家报社似乎挺支持我的,说等我在里面有了新闻以后可以再联系——别光看我啊,接着打啊,你打一拳下去,我的刑期也会变成两年,我们就可以多一年的相处时间。”
哈里克立刻把亚历克斯放到了地上。
“拜托,你可是哈里克啊,法尔科内家族的人,正经的黑道,刀口舔血的角色,精神点,别丢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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