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我纣王赶尸,被女娲曝光了 第260节
随即便开始施展法力。
一手呈兰花问天状,另外一只手呈现兰花问心状。
一手问天,一手问心。
随即便闭上眼睛开始念念有词。
见到这般景象,叶轩也是饶有兴趣。
因为他并没有这样的手段。
自然是比较稀奇的。
而太乙真人在十二金仙里面,那也算是比较出类拔萃的存在了。
拥有这样的手段显然也并不稀奇。
苏妲己似乎有些担忧,不由得暗中轻轻扯了扯叶轩的衣袖。
苏妲己自然是认识太乙真人的,毕竟太乙真人的威名在整个洪荒都特别响亮。
如今人皇陛下与太乙真人对赌。
还真不一定就能够赌胜。
她可不希望人皇陛下平白丢失一份宝贝。
叶轩却是嘻嘻一笑,暗中拉住了妲己的手。
苏妲己见状,脸颊都红了起来。
过了片刻,太乙真人沟通因果之力的手段总算是结束了。
右手问天兰花指,猛然向空中一指。
左手问心兰花指,直接对准了自己的身躯。
随后便有两股淡淡的金光在空中开始闪烁。
这便是太乙真人的手段了。
这些金光其实便是代表着因果之力。
若是这两道金光融合为一体了,那便相当于两人确实是拥有着因果关系的。
若是这两道金光没有融合到一起,那么便代表着他们两人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
因果之力,无形无相。
但太乙真人却能够有所显现,不得不说这太乙真人还是有些手段的。
空中这两道金色的因果之力,纵横交错。
但却始终没有水**融。
其中有一道转了一圈,居然直接落到了叶轩的身上。
见此情形,太乙真人的脸色豁然大变。
这代表着,他与李家的第三个儿子没有因果。
也代表着他与李家第三个儿子没有缘分。
真正有缘分的居然是这个黄口小儿。
这怎能不让太乙真人脸色大变呢?
他明明就是感应到因果才寻到此处的。
为何因果之力居然都产生了变化?
难道因果之力真的分先来后到?
自己只不过是这黄口小儿的一个预备?
这怎能不让太乙真人怒火中烧呢?
脸色都有些苍白了起来。
明明他与李家第三个儿子,机缘最深。
甚至比他的父母兄弟,机缘都要深厚得多。
奈何如今,却产生了这天翻覆地的变化?
第255章太乙真人毁约,二次打赌
脸色大变的太乙真人都有些失神了。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说着,太乙真人又来了一次推演。
然而事实的结果却是让他失望了。
结果是一模一样的,根本就没有产生丝毫的变化。
太乙真人的脸色都变成了土灰色。
他实在是难以想象,为什么会演变成这种模样呢?
眼见太乙真人流露出失魂落魄的表情,叶轩不由得嘻嘻一笑。
他是何人呢?
他的是当今人皇,九九至尊,天地共主。
如今更是成就了人道圣人。
太乙真人想要与自己抢人?可能吗?
完全就是个笑话。
叶轩不由得流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他说哪吒与谁有缘,那哪吒自然是与谁有缘。
元始天尊对于哪吒的布局被自己碰到了,自然是要打破这个布局的。
元始天尊利用哪吒,以及太乙真人。
与截教的人产生冲突。
说白了主要就是离间通天教主以及女娲娘娘。
主要的目的便是防止这两位圣人抱团取暖。
如今这阴谋被自己看破,必然是要打碎这个阴谋的。
想到这里,他的脸上不由的流露出一抹嘲弄。
“太乙道长,你掐算的如何了呢?”
“正所谓天道无常,哪怕出现一些变故也不要惊讶,命里该当如此啊。”
“道长还是留下法宝,去他处另寻爱徒吧!”
听到这话,太乙真人的脸色骤然难看了下来。
九龙神火罩可以说是他的成名法宝。
也是他手中最为强悍的宝物了。
里面孕育了九条神奇火焰的火种,也是他的底蕴所在。
岂能如此简单的就输给别人?
看着毫无反应的太乙真人,叶轩再一次开口了。
“太乙真人?正所谓愿赌服输,法宝还是拿来吧?”
听到这话,他以真人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起来,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大亏。
“太乙道长,正所谓天道无常,既然输了,那就要愿赌服输,没必要因为一件法宝致使自己陷入因果心魔之中,到那个时候境界衰退可就得不偿失了。”
正如叶轩所说,修行之人最忌讳因果,一旦欠下因果,那么很有可能将会堕入心魔,境界衰退也是极有可能的。
太乙真人脸色发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随即豁然抬头看向叶轩。
“你这黄口小儿,可敢与贫道再赌一次?”
听到这话,叶轩不由得流露出了一抹笑意。
“你的九龙神火罩都已经输给我了,又有什么名贵的法宝可以与我对赌呢?”
叶轩已经有些看不上太乙真人了。
他以真人最为著名,强大的法宝就是九龙神火罩。
其他的法宝倒是稀松平常。
眼见叶轩如此羞辱,太乙真人的脸色都有些涨红了。
“你这黄口小儿知道些什么?”
“贫道法宝有的是,虽然都是后天法宝但每,一件法宝的威力都相当强大,不逊色于九龙神火罩。”
“贫道手中有那阴阳双剑,有那打仙金砖,有那火尖枪,风火轮,混天绫,乾坤圈,斩妖剑,太虚拂尘等等,无论哪一个都是威力强大的法宝,如何与你赌不得?”
叶轩听到这话。
不由得流露出了一抹诡异的神色。
这个家伙真的傻到了这种程度吗?
这岂不是相当于给自己送法宝吗?
这个太乙真人还真是有够搞笑的。
不愧是十二金仙里面的搞笑担当。
“既然如此,那你便说说怎么个赌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