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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25节

  甚至未入先天,比不上那正青帮的老大谢青来得厉害。

  倘若余琛真想杀他,只要挑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脸谱一戴,往吏目居一去,找到那捕快林一,扭断脖子,飘然而去。

  以他现在的身手,加上森罗鬼面掩盖气息,简单得很。

  尽管一个捕快的死,怕是会让衙门震怒,可这和余琛一个看坟的罪户有什么关系呢?

  总之,要做的话,轻而易举,还难有人怀疑到他身上。

  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件事儿,余琛偏偏还就不想办。

  除了余琛尚且未曾亲手夺去人之性命以外。

  还有一点,凭啥?

  酒家女谋害亲夫,不知悔改。

  人家捕快秉公办事,又何错之有?

  但度人经可不管你人间是非善恶,那烟熏灰字沉浮不定,仿佛在催促余琛,接下遗愿。

  对此,少年陷入两难境地。

  是遵从酒家女遗愿,去杀了那捕快林一,还是遵照自个儿内心,弃之不顾。

  前者,昧了良心。

  后者,却不知拒绝了遗愿后,会有什么不可预测的后果。

  而以往,每当面临选择时,余琛两世的经验一般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但这一次,两世的认知得出的结论,却异常雷同。

  这一世的经历告诉他∶酒家女杀人偿命,罪有应得,怪不得人。

  上辈子的认知就更加直接——这还配复仇?配吗?配个几把!

  于是,少年看坟人睁开眼。

  看向那度人经,朝那金光氤氲的经卷,坚定摇头。

  “此愿丧天理,违人伦,不接。”

  那一刻,烟熏灰字一阵涌动,烟消云散。

  然后,那黄泉河畔的缝头女鬼,尖啸一声后,带著满腔不甘与怨恨,消散于茫茫浓雾之间,不留一丝痕迹。

  万幸的是,这遗愿,余琛拒绝也就拒绝了,度人经卷也没有什么惩罚之类的。

  当然,那酒家女的九品遗愿的好处,自然也是没了。

  可余琛心头,却一阵通透,念头通达,神清气爽!

  在得了那度人经卷以后,余琛时常在想,究竟是他用度人经去完成那些死者的遗愿,还是度人经通过他去度化那些不散阴魂。

  直到此刻,第一次拒绝了死者的遗愿以后,他与这度人经卷之间,方才分清主次。

  他是主,经是次。

  他借度人经,度化死者。

  但若他不愿,亦可不度。

  他是余琛,是清风陵看坟人,是爹娘被砍了脑袋的渭水罪户,不是度人经的工具傀儡。

  风雪袭人,少年持经,今日方知,我才是我。

第26章 大隐于市,虎头大宴

  这念头通达了,吃的好,睡得香。

  拒绝了那酒家女的遗愿后,余琛收了度人经,往床上一躺,一觉睡到翌日天光大亮,方才自然而醒。

  精神充沛。

  起了床,烧火做饭,填了五脏庙后,拿起扫帚在清风陵里里外外扫了一遍。

  只是在路过陵园深处的两座坟头时,余琛停了好一会儿,方才继续打扫。

  ——这是他爹娘的坟。

  十五年前,因为犯了大罪被砍了脑袋后,由缝尸人缝好了身子,葬在这清风陵里。

  至于他俩究竟是犯了啥事儿,不仅丢了性命还连同余琛也成为罪户,这一点余琛不晓得,也没去问过。

  反正,他看他爹娘的最后一眼,就是在断头台上。

  而他爹娘就给他最后的东西,除了这个罪户的身份以外,就是一封信。

  大概六年前,余琛刚上来清风陵看坟的时候,他爹娘死了八九年的时候,有一天夜里,有人敲门。

  余琛推门一看,门外却啥人都没有,只有一个装了些钱财的布包,和一封信。

  那信里,看著像是他爹的字迹,还有他和他爹以前玩耍时的暗号——一个潦草的老虎脑袋。

  信上,字儿也不多,仿佛是仓促之间写下。

  告诉余琛,好好活著,不要问,不要查,不要想。

  除此之外,啥都没有。

  余琛也很听话,十五年过去了,有关十五年前的事儿,啥也没问,啥也没查,好好活著。

  或者说,他也有想过去弄清楚究竟是咋回事儿,但那个时候的他,只是一个看坟的罪户,哪怕弄清楚了又能做啥呢?

  他爹娘能活过来吗?

  他罪户的身份能抹掉吗?

  不能。

  晃了晃脑袋,余琛压下纷乱的思绪,把清风陵草草打扫了一遍,准备回屋。

  但这个时候,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进余琛耳朵里。

  那是重物踩在雪地上的声音。

  余琛往清风陵门口看去,就见一道壮硕的身影提著一个木桶,走上山来。

  他胡茬儿拉碴,肌肤泛黄,头发凌乱,衣服上也沾满了不知名的黝黑油污。

  正是那经常搬尸体上来的搬尸人。

  “看坟的!来了!”

  隔著老远,他朝著余琛挥了挥手,走进来把木桶往以上一放,一股血腥味儿扑面而来。

  ——一桶黑狗血。

  前些日子,搬尸人说过,这段日子渭水有不干净的东西,还提过要给余琛搞桶黑狗血辟邪。

  原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真不知从哪儿弄来了。

  “旱桥狗肉场刚接的,新鲜的,咱给你放在门口!”

  那搬尸人笑著道:

  “听说了吗?底下城里又出事儿了,据说那春风楼厨子的鬼魂托梦捕快,给那对儿奸夫毒妇捉住了!

  所以啊,咱们干这行的,还是得小心些,别被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沾染上了。”

  说罢,他将黑狗血拄在余琛门口,“味儿有点重,过两天就好了。”

  见余琛仿佛呆住了,搬尸人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咋了,没见过血,吓住了?看坟的,你这胆子有点小啊!”

  这时,余琛才回过神来,低下头去,让搬尸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摇了摇头:“谢了,吃饭没,没吃就留下来吃一顿。”

  嘴上随口说著,余琛的心头却完全不在这些事儿上。

  搬尸人猜得没错,刚刚他的确给惊住了。

  但不是因为这盆黑狗血,也不是因为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而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个同为下九流的搬尸人。

  余琛抬起头。

  好像看到了太阳。

  搬尸人那壮硕的身躯内,涌动的气血宛如明晃晃的太阳那样。

  刺眼!

  余琛这才突然想起,这好像是他得了见微天眼后,第一次和搬尸人见面。

  那些以往未曾察觉到的秘密,在见微天眼之下,无所遁形。

  ——别的不说,就这个搬尸人身上恐怖的气血之景,余琛生平仅见!

  莫要说捕快林一和正青帮的那群练家子,哪怕就是先天之体的谢青,也比不上眼前的搬尸人一半的气血!

  也就是说,这个家伙,也是先天之躯!

  而且倘若光从气血上看的话,比那威名赫赫的正青帮老大,还要强得多!

  疯了?

  余琛再抬起头,搬尸人体内那涌动气血与磅礴的内劲,汹涌澎湃,仿若可怕的海潮。

  一个先天境的宗师,当一个下九流的搬尸人?

  咋,你也是罪户?

  还是伱就好这一口?

  余琛猜疑之际,那搬尸人却并不知晓自个儿的秘密已经被余琛尽收眼底,哈哈大笑一声,“还吃啥饭啊?吃肉去!看坟的,我今儿可不是专程为了给你送黑狗血来的。”

  说话之间,他裂开嘴角,神秘兮兮道:“正青帮为王家讨伐大虫的事儿,你知道吧?”

  余琛一愣,点头。

  心说这何止知道,那大虫就是我弄死的。

  “嗐,先前正青帮的好汉们把那大虫尸体送到王家,王家老爷子大概是恨极了那大虫,决定把它给煮了,让整个渭水城的人,都去吃!”

  末了,搬尸人补充道:“日子,就是今天正午,现在那天桥一条街,早已摆满了桌子椅子!

  而且这王老爷子也是个实在人,不论出身,不论贫富贱贵,三教九流,来者是客,都可以去吃那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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