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42节
搬尸人点了点头,“渭水城外嘛,有个地儿,这些年堆了些污秽,让咱去清理了去。”
他拍了拍脑袋,哈哈一笑:“看坟的,你还不知道吧,干这搬尸的活儿前,咱以前是扫大街的咧!”
余琛摇头,他确实不晓得这事儿。
但也不排除这家伙是胡诌的,毕竟一个先天境的武道宗师,无论是搬尸还是扫大街,都跟这身份搭不上边儿。
寒暄几句后,搬尸人酒足饭饱,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就要下山去了。
余琛送他到县里,也顺便去买一些菜肉上山。
天光大亮下,县城街道上,却突然听见一阵幽怨的哀松下从街头传来。
没过多久,一队声势浩大的送葬队伍就出现在二人眼前。
只见这送葬的队伍,颇为浩大,前有吹奏,后有琴瑟,连那开路的道士都是七八个,持桃剑,挑明灯,挂黄符,一路走来!至于那棺材,更是明晃晃的,让余琛看不懂这个材质,但一眼就觉得很贵。
而如此庞大的送葬队伍路过街巷,自然引得诸多百姓,纷纷驻足观望。
那棺木前,一张遗像悬挂,其中画像,看似是一个敦厚老实的少年,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儿。
就听身边百姓嘟囔,
“这不是王家的这个小傻子吗,竟死了?”
“什么傻子,这是个痴情种咧!”
“这王家也是真有意思,人活著的时候对人家不管不顾,这死了竟搞出来那么大排场!”
“……”
在诸多百姓的闲言碎语间,余琛算是听明白了一些。
他倒是不认识这个遗像上的少年人,但是王家,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
天桥王家,垄断了渭水九成的药草和木材生意,赚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余琛床底下的银子,有一半都是那王家老爷子掏的呢!
“啧,真是可怜。”这时,搬尸人在一旁嘀咕。
余琛抬头看去。
他便解释道:
“这遗像上的娃娃咱显得,名字叫王聆,好像是王家二爷一个小妾的孩儿,但因为这小家伙脑子有点病,加上他娘死得早,过了十三就被王家扔到产业下边儿的一个木雕厂,不管不顾了。
前些日子,咱们在王家虎头宴吃喝的时候,他也在呢,想不到今儿竟死去了。”
余琛听著,缓缓点头。
送葬的队伍一过,街巷上又恢复了热闹,余琛又听周遭百姓传起那王聆的死因。
“这娃也是造孽,听说是今早吃馒头噎著了,他脑子不好,又不晓得咋开口,搞得旁边儿同样做工的急得团团转也不知道干啥,等送到医馆的时候,都咽气儿了去!”
“……”
七嘴八舌议论了好一会儿,吃瓜群众方才散开了去。
但余琛却望著那先前丧葬队伍走过的地方。
那穿梭的人潮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影虚幻,脚不沾地,正傻乎乎地望望著他笑咧!
——未遂之愿。
这脑有贵恙的少年人,有未遂之愿,死不瞑目!
“醒醒!”
搬尸人拍了拍正在发呆的余琛,后者才反应过来,看著丧葬队伍往山上的明月陵去了。
“这造孽的娃哦!听说不仅脑子不好使,还是痴情种,冤大头!”
搬尸人也望著那个方向叹息一声。
闲谈之间,余琛也得知了这王聆的故事。
且说这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脑子就不太好使,说难听点儿,就是智障,一天就显得傻乎乎地笑,话也不说。
而整个王家,除了他娘以外,没人愿意搭理他。
可好景不长,王聆八岁还是九岁那年,他娘因为风寒得了病,一命呜呼了。
他这傻子,自然更不受待见了。
而虽然呆傻,但王聆似乎在雕刻方面别有些天赋,所以王家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将其分配到一个产业下的木雕坊做工,一做就是几年。
直到如今人死了,才假模假样地风光大葬。
但倘若仅是如此的话,也不至于让百姓们纷纷谈论这王聆,毕竟哪条街没几个傻子?
真正让王聆被人乐道的,是他似乎爱上某个女子。
——从去到那木雕厂做工后,他就经常省吃俭用,买一些鲜花个珠宝首饰,甚至还在闲著的时候雕刻一些好看的木雕小玩意儿。
他的工友问过他,弄这些东西干啥,他只是傻乎乎的笑,说拿来送人的。
这工友哪儿还能不懂?
就猜这傻小子多半是春心动了!
可这,也没啥大事儿。
男欢女爱,傻子也是。
问题就是,王聆一连送了好多年,他工友也没见过那女子什么模样。
问王聆时,王聆也是笑,但不说。
更让人气愤的是,有位工友竟在典当行里,看到了王聆亲手雕的一个木雕!
那女人,竟将王聆日日夜夜雕的木雕,卖去了典当行?!
当即,工友将这事儿跟王聆说了,但王聆却浑然不在意,一如既往。
如此这般,他的事儿传了出去,加上那王家血脉的身份,痴痴傻傻的脑子,还有那个不晓得是哪个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人的“倾慕对象”,自然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你说这女人也是,不喜欢人家傻子,拒绝了不就是了?”最后,搬尸人啐了一口,“何必还收人家的东西呢?还拿出去卖,简直欺负人咧!”
听罢,余琛已经说不出话了。
他看著傻乎乎笑著的王聆。
用这辈子的话来说,这王聆是个痴情怨种。
拿上辈子的话来讲,这特么不就是妥妥的舔狗吗?
第44章 梦中倩影,坟里女子
搬尸人走了,去他那破旧的茅草屋里收拾了东西,就大大咧咧出了城。
余琛不晓得他要去哪儿,本想嘱咐两句。
但一想到他那先天境的武道修为和脑门儿上冲天的血气。
余琛就甚至连一声“注意安全”都懒得说,也掉头走了。
而等搬尸人走了以后,余琛也买了些肉菜,准备上山去了。
途中,在旱桥的集市里逛了两圈儿。
值得一提的是,那旱桥孙氏的豆腐铺生意越来越好了,至于那肉铺的恶霸李二,则待人更加恭敬有礼了,不敢有丁点儿造次。
余琛看著这些,心头甚是满意,也没多逗留,就上了清风陵。
而在这个过程里,他背后一直跟著个小尾巴,就是那王聆的鬼魂,亦步亦趋。
回了土屋,放了肉菜。
这大冬天的就是方便,买回来的肉菜随便扔哪儿都行;若是六月盛夏酷暑,那还得裹得严严实实扔水缸里,要不然不到两天,全都坏了。
做完这一切后,余琛才坐下来,望著那傻呵呵的王聆的鬼魂,取出度人经来。
神色复杂。
听了搬尸人那些话,还有百姓们的闲言碎语,余琛基本已经确定,眼前这可怜的娃就是个大大的舔狗。
尽管这辈子对于舔狗没太大意见,但上辈子的记忆里却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舔狗,不得好死!
但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既然这王家傻公子死了,还留下了遗愿,那这就是余琛的活儿。
至于到底要不要帮忙,那还得看遗愿究竟是啥。
度人经卷展开,傻公子的魂魄顿时被摄入黄泉河畔,烟熏灰字亮起。
【凡愿八品】
【诞辰之礼】
【时限∶五个时辰】
【事毕有赏】
余琛愣了。
这王聆傻乎乎的,竟能搞出八品遗愿?
还有这时限也是够离谱的,竟然只有五个时辰?
村里的驴也没这么赶的啊!
当即,余琛朝王聆一生的走马灯看去。
但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这娃天生呆傻,他的走马灯里竟支离破碎,相当混乱,只有一样东西是清晰的。
——今儿是那女子的生日,一定要把生日礼物送给她。
至于其他的东西,连王聆自个儿的生死,王家,木雕坊之类,都没出现在他的走马灯里。
于是,仅两个的功夫,余琛就从走马灯中退出来。
虽说走马灯简单,但王聆大概的遗愿,他也已经了然了。
就是说今天是他那记忆里模糊不清的女子的生日,所以王聆提前花了好长时间雕了一个精美的木雕,准备在生日这天送给那女子。
但这还没出门,早上吃馒头时,就被噎死了,一命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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