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654节
“多谢!”后者拱手,“如此大恩,无以为报……”
“先别啰嗦了。”余琛听这文绉绉的话,脑壳疼,摆了摆手道。
“——但一切的前提吧,还得是去到那第七层才是。”
话音落下,他看向周遭。
只听那好似野兽一般的嘶鸣声,回荡不绝。
一尊尊裹著人皮的稻草人,好似那传闻中的僵尸一般,急速逼近!
一个个的,人皮狰狞,血光大放,如那见了血腥味儿的野兽一般,悍然杀来!
第536章 轮回小演,初显神威
皮相层。?? ??
平天秘境第一层。
除了一些不太入流的天材地宝以外,剩下的就是这些披著人皮的怪物了。
将他们击败以后,可以从其身上得到名为“金汁铜水”的天地灵液,用以淬炼皮肤。
若是能将浑身上下每一寸肌肤都淬炼完毕,便达到了进入皮相宫,闯进第二层的资格。
而大抵是为了能够推进踏入秘境的炼炁士们尽快通往下一层,那位平天王还相当贴心地为这些稻草人设置了“主动攻击”的特性。
——哪怕一些只是想进搞一些天材地宝的散修们,也得面对人皮草人的袭击。
这般安排,的确快了大伙儿通过第一层的速度,但同时,那凶恶的人皮草人,也让秘境充满了凶险。
比如,现在。
无数人皮草人,好似恶鬼僵尸一般,扑杀而来!
那闪烁血光的铁爪,撕裂虚空,悍然杀来!
所过之处,一切都被撕裂开来!
但这些只是堪比神苔境的人皮草人,对于余琛和文齐天来说,算不得什么。
余琛甚至未曾出手,只看那文齐天抬手指天,道一声,“火来。”
刹那之间,一言出而万法相随!
那一刻,漫天烈火,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炽烈火海,一瞬间淹没了整个荒原,浩浩荡荡,空气都被彻底扭曲!
一尊尊人皮草人在那火海之中,被付之一炬,一眨眼的功夫都未曾坚持,便化作飞灰,湮灭而去了。
剩下一枚枚金红色的沸腾汁水,在空中滚滚燃烧。
文齐天手一招,那一枚枚金汁铜水便汇聚而来,聚成拳头大小的一团。
余琛看著,问道,“这些金汁铜水,够一个人的了?”
文齐天摇头,将那金汁铜水样余琛身上一摁。
刹那之间,化作一片金红融入他的肌肤当中,那一刻,好似真金被烈火淬炼,剧烈的痛苦之间,余琛只感觉自个儿的肌肤好似那铁胚一般,一次又一次锤炼锻打,痛苦之间,却的确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那明明已经锤炼到极致的肌肤,还在受到强化。
颇为奇妙。
“且先不说这平天王目的如何,他这金汁铜水,倒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天地奇物。”
余琛喃喃赞叹道,但说著说著,望著手上那不足寸许多的被淬炼的皮肤,却是眉头皱起来,
“可这战胜了那么多人皮草人,却只换来这点儿金汁铜水,用在一个人身上,怕是都只够百分之二三,要将咱们两个人的肌肤全部淬炼完毕,怕是到猴年马月去了。”
要说平天秘境一直开著,那就算了。
滴水穿石,慢慢磨也成。
可这平天秘境,是有时限的。
——三个月。
三个月一到,所有的人都会被强制送出平天秘境。
而这平天秘境,一共七层。
倘若每一层都要这么慢慢儿磨,怕是还没到第七层,三个月时间就到头了。
“自然并非如此。”
作为“二进宫”的文齐天,却是缓缓摇头,一跺脚,腾空而起,飞上天去。
与此同时,余琛也跟著腾空而起,飞上天去。
只听文齐天继续道:“无论是选容器,还是选传承人,那位平天王都会选择强大的。
而那些桀骜的天骄英杰,最没耐心,说不定还没到第七层,就已经退出去了。
所以在这每一层中,考验都分了等级层次,就好似这人皮草人,正式的称谓唤作‘尸’,我们如今遭遇的,乃是最低阶的草尸,对应神苔境界,需要数千头,方才能满足淬皮全身的要求。
再往高处的铜尸,银尸,对应余入道和元神境界,战胜了他们以后,所能取得的金汁铜水自然更多。
当然,他们的数量也更加稀少,一般来说,倘若是银尸,只需要五到七头,便足以掉落淬炼一个人全身肌肤的量的金汁铜水。”
余琛听罢,微微点头,低头望去,能看见那大地之上,除了那些密密麻麻好似潮水一般的“草尸”外,还有浑身铜锈,钢铁锻造,披著人皮的铜尸。
以及那浑身如流动液体,银光闪闪,同样披著人皮的银尸。
——这些银尸,气息强横,凶威滔天,高十多丈,却是已经拥有了元神境界的炼炁士。
且看那些围攻他们的炼炁士,都是成群结队,手中神通翻涌,合围攻杀而去。
“除此以外,还有最高等级的金尸。”
文齐天伸手朝远方一指,只看那茫茫迷雾笼罩的荒原之上,有好几尊百丈指高,好似黄金浇筑一般的庞大巨人!
他们身上披著一张张黄金色的人皮,狰狞可怖,气焰滔天,好似这一方世界的霸主!
“这些金尸,都是堪比元神圆满的可怕存在,甚至在肉身方面,超越了元神之境,只需要一头金石,便足以掉落两到三人的金汁铜水。”文齐天开口道。
元神圆满。
这平天秘境的进入条件,其中之一便是第六境以下的炼炁士。
也就是说,能安然无恙进入这平天秘境的,最高也不过是元神圆满炼炁士。
而这些金尸,便拥有了元神圆满的力量,甚至肉身之力,超越了元神。
便是明摆著,是给那些超乎常人的天骄英杰所准备的“猎物”。
余琛举目四望,发现这一方天地周遭,已不少金尸遭遇了攻击。
且看北方,佛光绽放,无上雷音轰隆作响,一名赤足僧人谈笑之间,挥手一拍。
——轰隆隆!
无比恐怖的巨大佛掌轰然落下,硬生生将那百丈的恐怖金尸给打得灰飞烟灭!
还有南方,一个十二三岁的孩童,一脸稚嫩,骑著一头老龟,屈指一弹,便无尽神光自手中绽放而出,瞬间淹没了那恐怖金尸!
西北方向,一个魁梧的凶恶男人一步踏出,天摇地动,一拳轰出,毫无花里胡哨之意,甚至任何一点儿天地之炁都未曾被荡起,便见那一圈儿无形的恐怖力量,将那金尸寸寸碾碎!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那动荡,一个头发雪白的年轻男人,行走在那莽荒大地上,所过之处,无论金尸银尸,尽皆跪拜臣服,灰飞烟灭,而他自个儿,甚至手指都未曾动一下!
……
天骄英杰,尽显风骚!
余琛看罢,心头感叹。
“平天秘境,是属于人杰的舞台。”
文齐天并不惊讶,因为在十年以前,他就是这绚烂出彩的绝世天才的其中之一。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同样,也是属于狂妄之辈的……坟场。”
文齐天摇了摇头,看向一方。
且看那地儿,同样一尊金尸横亘天地之间,好几名入道圆满的炼炁士,不知是想挑战极限,还是没耐心去挑战银尸,便毫无自知地杀向了金尸。
结果,可想而知。
余琛看过去时,那百丈高的恐怖金尸一巴掌扇过去,便只剩下几团血糊,粘在那金尸手上。
余琛见状,指了指那金尸,“就它吧,也算是帮几位道友报仇了。”
“可。”文齐天点头。
打定主意,俩人便踏空。
百丈高的恐怖金尸,顶天立地。
哪怕那覆盖整个荒原的迷雾,都无法完全笼罩它,只够到了它的胸膛。
就好似来自远古的恐怖巨人,撕裂云雾,迈步而过,给人那无比恐怖的压迫感。
咻!咻!
两道破空之声,停在了那庞大金尸的面前。
余琛和文齐天站定,定睛一看。
说这金尸,浑身上下好似黄金浇筑,通体散发著金色的光芒,一张张人皮,好似鱼鳞一般披在它的身上,覆盖全身。
滚滚金红色的恐怖光芒,从那巍峨的身躯之上氤氲开来,带著无尽的凶威,如滚滚洪流。
因为被设计成“主动攻击”的类型,所以当余琛和文齐天出现在它面前的时候,这恐怖金尸顿时疯狂怒吼!
好似来自远古的蛮荒之声,响彻整个天地之间!
那宛如连绵山岳一般的双臂抬起,如铁鞭一般鞭笞而来!
虚空,都被撕裂,迸出无尽裂纹!
无尽巨力,碾压而来,带起狂乱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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