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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暴警:从抓捕吹牛老爹开始! 第101节

  在一阵阵强烈的失落感中,韦斯利低着脑袋走向校园内。

  “嘿!哑巴看什么呢?”

  熟悉的讥笑声从身后传来。

  三个比他高出一头的男孩正围着他推搡谩骂,这在往常已经成了一道固定的节目。

  就连校门口的老师见到也当做没看见一般,故意侧过了身子。

  但这次,韦斯利慢慢放下了书包。

  他咬着牙齿,目光毫无畏惧地看着面前的三人。

  “该死的,你这是在瞪我吗?!”

  一名男孩见状,愣了愣后顿时恼羞成怒了起来。

  他生气地挡在韦斯利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就要咒骂。

  砰!

  韦斯利突然出手!

  他抓住对方衣领猛力下拉,额头狠狠撞在汤姆鼻梁上!

  鲜血飞溅的瞬间,他屈膝顶向对方裆部,在对方弯腰惨叫时又一记膝撞轰在他脸上。

  一旁的其余两名男孩还想上来帮忙,但韦斯利已经率先冲出。

  他如同一头愤怒的公牛,一个飞扑拦腰抱着对方将其重重地摔在地上,随后起身朝着男孩的脑袋就是一记“足球踢”!

  “嗬啊——!”

  韦斯利发出野兽般的吼叫,这声音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在这一刻,他忽然发现原本困扰着自己的东西,原来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那曾经如大山般压在他心头的恐惧与自卑,在这一瞬间土崩瓦解。

  一股名为勇气的东西正在他身体里疯狂的滋生,如同野草般肆意生长。

  这是罗夏留给他的礼物,也是他唯一能留给韦斯利的东西。

  这份勇气将伴随韦斯利一生,让他有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与挑战。

  一旁,唯一一个还站在原地的孩子呆滞地看着面前与往日截然不同的韦斯利。

  他又看了看正在地上疼的打滚的两名同伴,鼻子一酸,一屁股坐在地上,直接害怕的哭了起来

  正在校门口的老师见到后,立马皱起了眉头,举着教鞭就要上前将敢动手打架的韦斯利好好教训一顿。

  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厌恶,仿佛韦斯利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孩子。

  可下一秒,一道陌生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扭头看去,只见一个男人正倚在一辆皮卡前看向自己。

  “你是这所学校的老师是吗?”

  “没错,你又是谁?学生家长?”

  罗夏笑了笑,他活动着手腕慢慢走近。

  “没错,我就是学生家长.”

  ——————————

  车上。

  罗夏用纸巾仔细地擦了擦手上的血迹,尤其是将手腕上那刻着“Daddy”字样的手串给擦得干干净净。

  他揉了揉布莱恩的脑袋,随后发动汽车,踩下油门就准备离开这个小镇。

  透过后视镜,他依稀还能看到韦斯利正在朝着这边狂奔的身影,那小小的身影在阳光下显得那么执着。

  但罗夏却并没有停下,他轻叹一声后,只是伸出手朝着后方的男孩挥了挥。

  在晨风的吹拂下,一张挂在后视镜上的纸条在随风摇曳。

  纸条上方,用钢笔写着一排清秀的英文:

  “不管别人怎么说,你都是我的英雄(No matter what others say,You're my hero)。”

第113章 枪!很多的枪!

  华盛顿DC.

  不少没来过美国,或者对美国东北部缺乏了解的人,可能会产生一种刻板印象。

  在人们的常规认知里,越是标榜为政治或经济中心的城市,犯罪率理应更低,毕竟这里集中了全国最充足的警力资源。

  而那些偏远荒僻、交通不便的地方,犯罪率往往更高,东方有句俗语叫“穷山恶水出刁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可如果在阿美莉卡的话,却是完完全全的颠倒过来了。

  过去十年间,全美平均暴力犯罪率为4%,而华盛顿特区却高达15%。更不用提同属东部大都市的纽约和芝加哥了,至于拥有全美最多有色移民的加州,更是被称作罪恶的温床。

  相反,那些经济相对北部地区较为落后的南部州,如德克萨斯州、北卡罗来纳州、田纳西州,犯罪率却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为1.2%。

  田纳西州的富兰克林市甚至保持着历史城区零抢劫的记录。

  在美国,这简直堪称奇迹。

  当然,首都华盛顿的治安倒也没有真的那么不堪。

  至少在国会山、乔治城、司法大厦、联邦执法中心等政府机构和高档富人区所在的西北区,治安状况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只需穿过几条街区,来到东北区和东南区,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任何游客在这里随便逛逛,都能看到数不清的站街女和瘾君子,就像是来到了浣熊市一样,遍地都是行尸走肉。

  有时候,真的很难想象,这样一座城市,竟然会是号称世界头号强国的首都。

  在这些阴暗的角落里,夜晚的华盛顿东区地铁站更是群魔乱舞的场所。

  深夜。

  一群年轻人刚结束一场狂欢的派对。

  他们头上扎着代表瘸帮的蓝色头巾,垮着露出半个屁股的牛仔裤,打着嘻哈手势,醉醺醺的成群结队地闯过检票口,进到了一辆在深夜行驶的地铁中。

  已经是凌晨两点,还待在地铁中的,除了这帮醉醺醺的帮派成员外,只有流浪汉和熬夜加班的底层移民。

  此时见到这帮一看就不好惹的家伙们后,原本待在车厢中零零散散的几名市民都小心翼翼地起身换到了另一个车厢中。

  这群混帮派的年轻人们说说笑笑,表情不时桀骜地看向四周,显然很享受别人畏惧他们的样子。

  但很快,他们发现了一个异类。

  在车厢的角落,一个男人正抱着一只大白狗酣睡。

  他里面穿着一件暗红色皮衣,外面套着一件破旧的深色大衣,胡子拉碴,头发凌乱地遮住了双眼。

  右手握着一瓶已经喝了一半的高度伏特加,左手则抱着一只银白毛发的牧羊犬。

  显然,这家伙就是一个带着狗的流浪汉,在华盛顿的街头随处可见。

  但如今空荡的只有他们这伙帮派分子的车厢里,出现了这么一个赖着不躲的家伙,就显得无比刺眼了起来。

  “蟹不肉”

  这帮混混们对视了一眼,扯起嘴角坏笑着走向角落里的男人。

  “这皮衣不错,看起来有点像《搏击俱乐部》里面的布拉德皮特的那一款。”

  “我喜欢他的靴子,法克,一个流浪汉竟然还穿着牛仔皮靴!”

  “看来这哥们破产之前也是个阔佬,哈哈”

  一个鸡冠头的混混伸手就要将男人的靴子给强行脱下拿走,但他刚伸手,耳边便响起了一阵压抑的低吼声。

  那只大白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过来了,正龇牙咧嘴地瞪着他,表情满是凶狠!

  “法克.”

  鸡冠头被吓的退了几步,引得身旁伙伴们的一阵嘲笑。

  自觉面子过不去的他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匕首,恶狠狠地就要冲上去为自己讨回点颜面。

  就在这时,一道低沉的声音在前面响起。

  “我是你的话,就不会这么做。”

  罗夏睁开眼,看着围在身前的十几个帮派混混,语气平静道:“老老实实地待着吧,我还有一站就下车了。”

  “沃特法克!?”

  混混们面面相觑,似乎没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淡定。

  他们打量着面前的流浪汉,除了高大一点,好像并没有什么和常人不同的地方。

  但因为一旁一直朝着他们龇牙咧嘴的布莱恩,这帮家伙们虽然心里不爽,但也没有一个愿意冒着被狗咬的风险当头鸟的。

  很快,车厢中响起了到站的广播。

  罗夏将没喝完的伏特加盖紧塞进怀里,拍了拍布莱恩的脑袋后,无视着这帮小混混们就要下车。

  然而,就在车门即将开启的时候,一名混混却故意露出了腰间的手枪,朝着罗夏的背影谩骂道:“不想死就赶紧滚吧,混蛋。”

  “别吓到他了,伙计。你们没看到吗,这家伙手上还戴着小学生才会戴的塑料手串,他就是个娘炮而已。”

  “没错,估计是刚被自己男朋友从家里赶出来的。”

  “哈哈哈”

  看到有个伙伴亮出了枪,其余混混胆子也壮了起来,纷纷朝着罗夏辱骂。

  毕竟,有枪的肯定不怕赤手空拳的,除非——

  对方本身就是兵器!

  “叮——”

  地铁门缓缓打开,但罗夏却没急着迈出去。

  他朝着一旁的布莱恩无奈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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