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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烈烈起南洋 第752节

  穆拉德埃米尔想了想,点头同意了,“我给你五千骑兵,带上足够的火药,找准机会冲上去,只要炸掉了那些火炮,就胜利一半了。”

  这位埃米尔也是真敢想,哈桑将军也是真敢干。

  但是他们都没注意到一点,那就是征西军这六十余门火炮,是集中使用的。

  基本就是瞄准一个地方,集体开始猛烈炮击,不然也不可能一开打,就给布哈拉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而这种将火炮集中使用的战术,拿破仑在土伦港战役的时候,已经开始使用了,历史上还成了拿破仑的招牌战术。

  这种看起来并不是什么天才创造的战术,之所以之前很多将领没有使用过,那是因为此时的火炮可是清一色的滑膛炮,且铸造工艺哪怕同一批次也会有差异。

  这种最原始的火炮要确定射击诸元是非常麻烦的事情,气压、高差、风速、风向,以及滑膛炮那神鬼莫测的弹道,都会成为影响炮击效果的重要因素。

  在此时,能迅速搞定射击诸元的炮兵,是需要大量的学习与实践经验的,法兰西大革命政府最开始军队都没法打仗,就是因为缺少了这种有经验的炮兵。

  所以,把这种经验丰富的炮兵集中起来使用,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也只有军校遍地开花的法兰西和中华,有这个实力调动这么多精锐炮兵,实施火炮集中使用的阔气战术。

  (吉)田东光漠然的看着远处不断靠近的骑兵,他们吊在炮兵队伍后面,已经很久了。

  这些家伙非常狡猾,你出动骑兵去追,他们就跑,骑兵撤回,他们就围上来。

  更重要的是,指挥官杨开甲卖了两次破绽,但都被识破,这些骑兵就是不上来咬钩。

  “田都司,总兵扬大人问你,他要是选择把护卫炮兵的骑兵都撤走,你有没有办法抗住一个小时?”

  来回试探,大家都不耐烦了,来一次真的吧。

  “早就该这样了,别说我有八百人,就是只有五百人,也能护住炮兵!”

  (吉)田东光斩钉截铁的说道,这个参与过亚齐大屠杀的东洋武士,已经完全进化成皇汉,同时还非常有小鬼子赌国运的风采,他早就想这么干了。

  而杨开甲既然来问,也就是做好了真正放水给出破绽的准备,是以很快,骑兵们被调往了别处,炮兵们也离开阵地,在战马的协助下,开始继续转移。

  哈桑将军在远处看见,看到最远的桃花石骑兵都在二十里之外后,才终于下定决心冲了过来。

  马蹄声如雷,布哈拉的骑兵们,师从奥斯曼帝国,而且还是最古老的马木留克打法。

  即骑兵身着轻便铁甲,策马在一百米左右缓缓前进的时候,先用火绳枪在马上射击。

  随后利用火绳枪打出的少量伤害和烟尘遮蔽,开始加速,并从背后拿出马弓。

  等到五十米左右,按照草原骑兵的战法,倾泻出一波箭雨,依靠这波箭雨,让敌阵开始混乱后,最后再冲上去砍杀。

  这一套堪称马上杂技的打法,其实威力还真不小,是天方教骑士们的绝技。

  但有个致命的问题,就是能着甲在马上先用火枪再用弓箭,还要保证杀伤力,可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

  虽然奥斯曼土耳其最精锐的马木留克,完全可以操作好这套复杂的战术,甚至其中的很多人还在拿战远征埃及之后,成为了拿破仑麾下的精锐骑兵。

  可这种精英,奥斯曼土耳其都养不起多少,小小的布哈拉汗国,就更养不出几个了。

  是以,列阵保护炮兵的(吉)田东光本想把这些骑兵放近一些再打,但很快就被他们骚操作给看楞住了。

  一百多米,劣质的火绳枪噼里啪啦的射来了铅弹,然而几乎没有造成任何伤亡。

  这距离,想要用火绳枪打中目标,基本都是神射手,更别说还在马上。

  而打完了枪,布哈拉骑兵开始加速,他们换上了短小的马弓。

  望远镜中看见这一切,愣神结束的(吉)田东光挥了挥手,超过四百支线膛枪开火了,长长的米涅弹,弹道笔直的就跟一条线一样。

  手里拿着马弓的布哈拉骑兵接二连三的摔倒,战场上传来了一阵阵惨叫,不过他们还是在向前。

  除了这些人士气和勇气都还不错以外,还因为骑兵对决时,对于战场的感知没有步兵那么清晰,很多时候已经伤亡过半了,但其他人还不知道。

  布哈拉的骑兵就是这种,等到最开始的一千骑发觉不对的时候,已经没了三百多了,随后赶紧在更加密集的枪声中溜走。

  与此同时,第二拨骑兵在借着第一波骑兵的掩护,冲了上来,但迎接他们的,就是非常整齐的齐射。

  轰隆一声声,宛若雷霆,很多布哈拉骑兵连手里的火绳枪都还没放下,就被打翻在了地上。

  “霰弹,给他们好看!”(吉)田东光大叫一声,原来,藏在最后的第三拨骑兵到了。

  他们已经靠近到了四五十米的距离,射出的箭矢已经簌簌往下落。

  十几个倒霉的线列步兵被命中,不过好在身上的泡钉甲挡住了大量伤害。

  轰!呜嗷!

  密密麻麻的霰弹只有鸽子蛋大小,但动能却非常强,冲来的第三拨布哈拉骑兵刚拿出马刀,这些收割生命的魔鬼就赶到了。

  最前面的骑兵甚至被打的千疮百孔,连强壮的马儿都被打的透露破烂。

  这五六门发射霰弹的大炮,就像是给战争按了一下修改键一般,死伤惨重的布哈拉骑兵瞬间从正向冲锋变成了反向冲锋。

  “退,退回山上去,退回山上去!”老将哈桑大声命令着,听到命令的布哈拉骑兵如蒙大赦,掉头就跑。

  (吉)田东光则嘲笑几声,这哪用他坚持一个小时,这才只有半个小时,他都还没过瘾呢,布哈拉的骑兵,就已经退了下去。

  随后,这个心狠手辣的东洋武士护着炮兵继续向西,很快便拿下了布哈拉援军关键退路上的山包,并架设大炮进行封锁。

  穆拉德埃米尔的心,直往下沉,这些桃花石人太镇定自若了,他们甚至都没多少兴奋劲,整个战场的走向,宛如设定好的按部就班一样。

  现在好了,城内城外的军队,都被桃花石人给困住,穆拉德埃米尔仿佛都提前看见了自己军队覆灭的命运。

第728章 这不是异教徒,这是异教神仙

  撒马尔罕城外,枪炮声一阵接着一阵,在发现守军和援军都被堵住以后,布哈拉人,开始了绝地反击,也可以叫做困兽之斗。

  就在援军后路被断的第二天,库哈克山和撒马尔罕的两支军队通过旗帜联络,确定了基本的战术。

  撒马尔罕守军出动了大约两万人自南面开始进攻,库哈克山上的援军直接倾巢出动,三万人从山上冒着炮火发起了集体冲锋。

  当然,这五万人不是同时扑了上来,真布哈拉人有同时投入五万人到战场上的能力,大虞也不敢这样,把他们当做小孩子来打了。

  所以,战斗是以数百到两三千人为规模不断发起的,征西军的兵将们也是在宽阔达十余公里的战线上,与布哈拉人在各个地方展开了战斗。

  当然,最热闹的地方,还是布哈拉援军归途的这个紧要山包。

  (吉)田东光,吸了一口快要掉下来的鼻涕,看着远处黑压压过来,怕不得有四五千的布哈拉人,身体都在微微颤抖了。

  不过不是害怕,而是激动。

  “发达了,发达了,这次发达了,老子要当爵爷了!”在(吉)田东光身边,河北保定人,陆军中校石阵图也兴奋的开始喃喃自语了。

  这两人,一人率领着三百步兵,身后有一个陈光耀派过来的炮兵连,一共不到八百人,但看到对面四五千人不是害怕,而是兴奋不已。

  对于他们来说,这哪是什么敌人,这就是军功啊!

  而且,他们这次执行的还是断敌归路这种见功大一级的任务,石阵图说自己要当爵爷了,便是因此。

  “石君,让我的人先上吧,你们擅长射击,应该留到最后打出最大的伤害。”(吉)田东光看着石阵图说道,他已经兴奋的有点耐不住了。

  而(吉)田东光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

  石阵图是光中十二年(1787)武举二甲第五名出身,刚好中了武举就遇到大虞收回半岛,石阵图于是跟着陈光耀就从辽宁入了乐浪。

  随后屡立战功,受封于乐浪为庄园主,随后又被征召进入东北使司标兵之一的瑷珲箭筒士。

  而瑷珲箭筒士中,除了汉人就是西僰人和北高丽人,他们都以善射著称。

  不过石阵图可不听(吉)田东光的这套鬼话,他笑呵呵的说道:“老田,你就别给我灌迷魂汤了,谁不知道你们东洋人最擅肉搏,不如等我的猎兵将敌军射杀的阵型散乱之后,你们再冲上去砍杀。”

  说话间,一百五十箭筒士猎兵已经出列,呈散兵阵线,准备射击乌压压的布哈拉人了。

  因为他们俩虽然官职相当,但石阵图是中校,军衔比(吉)田东光的少校高了那么一点,按照军中惯例,这得由石阵图来指挥。

  穆罕穆德拿着一把他祖父传下来的火绳枪,穿着明显要大一号的锁子甲,十分兴奋的在队伍里面大步向前。

  穆罕穆德的名字非常长,而且有点怪异,因为整个河中叫这倒霉名字的太多了。

  特别是中下层,他们没什么文化,于是来来去去不是穆罕穆德就是优素福,要么哈桑,阿里之类,把先知一家薅的脑袋都秃了。

  而由于叫穆罕默德的太多了,实在不好分辨谁是谁,于是只能把父祖名字都加进来,让名字变长,靠中间名的小小不同来识别彼此。

  此外,他们还衍生出了许多只改变一点点音节或者一个小字母的并夕夕名字。

  就像可以翻译为穆罕穆德,马哈茂德这种,就属于穆罕默德的山寨版。

  不过,这个名字好像没给小穆罕穆德带来多少用处,因为要把一个人的名字念完,实在是太长了,所以大部分人根本不叫他的名字,而是叫他的外号-白狗。

  “白狗,你怕不怕,咱们今天可是要杀人的。”有人在人群中打趣道。

  白狗今年才十五岁,长得比较秀气,所以很多人都愿意逗一逗他。

  “不怕,我今天要杀一百个异教徒,把他们的金银都抢过来!”白狗大声的笑着回答道,傲娇的胸脯挺的高高的。

  众人闻言都笑了起来,一直到管他们的军官过来制止,他们才停止了笑声。

  而白狗则充满了敬佩的看着这个军官,他们都是布哈拉人,组成步兵后,自然会把熟悉的人都编到一起,方便战阵上指挥。

  而这个军官,就是白狗的同族,力大无比又善射,是白狗从小就崇拜的英雄式人物,而且出身非常高贵,他和白狗的祖上,可是给黄金家族当过大将的。

  这也是白狗身处军阵却不怎么害怕的原因,因为他周围目之所及,都是他熟悉的人,而这些熟悉的人,又是他生活中能遇到的,最勇猛,最凶悍的勇士。

  就白狗这三寸目光来看,这些人就是全天下最厉害的,不可能有其他人能打败他们。

  军官穿着一身明亮的波斯式镜甲,头戴波斯八瓣盔,腰间胯着价值千金的大马士革钢刀,端的非常拉风。

  虽然火器早就成了河中地区主要的作战武器,但他们能弄到的,基本都是非常老旧的火绳枪,好多甚至还是当年准格尔汗国覆灭后,流落到各地的老古董。

  加上河中虽然在回部和哈萨克草原看来挺富庶的,但也就是三百来万人,有点不错但规模很小的纺织业而已。

  就这点家底,导致他们根本无法负担中华和欧洲这种一仗就要打没几十上百万斤火药的消耗。

  所以每遇大战,非精锐基本也就只能打一两发,大多时候,还是要靠弓箭刀枪,那么盔甲,也就有继续有了用武之地。

  “汗王有令,每杀死一个桃花石贼人,就可以获得一枚第纳尔银币。”

  军官高兴的喊道,随着他右手的挥舞,身上的甲叶哗哗作响,胸前的镜甲反射出了一阵阵跳跃的光芒。

  “大人要发财了,以您的勇武,该可以杀死多少桃花石人啊!”白狗惊讶的大叫了起来,在他看来,军官这种勇士中的勇士,还不得第纳尔银币拿到手软!

  有人捧哏,军官也很高兴,他又晃荡了两下身上显眼的甲胄,还要继续说几句鼓舞士气的话。

  就在此时,咻的一声轻响,白狗惊恐的看见,一枚带着淡淡烟气的铅弹,猛地扎进了军官的后脑。

  那面华丽的八瓣盔后部就像是刀口卷刃了一样,卷起一卷铁片的碎屑,鲜血从这个破口,呼啦的一下,就涌了出来。

  军官踉跄了好几下,偏斜着跑出几米远,随后才摔倒在地上,且一时间并未死去,他眼珠直愣愣的看着白狗,张大着嘴巴翕动着,好像在向白狗求救。

  米涅弹就是这样,虽然射程远,精度高,但弹头偏软,并不能立刻造成致命伤,比如把脑浆子都打出来那样。

  不过这也不代表军官还能活,他只是不会立刻死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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