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诸天从黄药师开始 第175节
庄不染之名轰传天下,却是平安县外一战彻底流传开来。
二品小宗师武夫死了五六百,金刚境武夫死了数十位,颇有名声的一流高手,如范镇海、杨春亭和魏叔阳等人皆命丧当场。
除此之外,春秋三大魔头之一人猫韩貂寺也毙命,他为当世武评上的第十名,虽说都言王仙芝、邓太阿和曹长卿卓然于世,其余七人不过是陪太子读书的角色,但亦属于天下最拔尖的人物。
尤其是韩貂寺还有陆地神仙之下韩无敌的名头,哪怕是王仙芝也曾说过自己指玄境造诣不及他。
暗地里就有最精擅望气的南海观音宗宗主澹台平静,直言陆地神仙境,对上人猫也只有四分胜算。
可见其实力非凡,更别提隐世多年的刀甲齐练华竟也死在这一场大战之中。
这位可是如假包换的陆地神仙境,然而还是死在平平无奇的贫贱农家子手上。
短短几日,各大势力都将其列为不可招惹的人物,江湖之中又不知有多少武夫痛骂徐人屠,只觉他不负魔头之名。
所发出的悬赏令分明就是一个带有剧毒的蜜糖,凡是上钩者,就别想什么神功秘笈,荣华富贵,只会下黄泉入地府。
一时之间,本就风评不佳的徐骁,更没什么好名声,连最为基本的信义二字,都已丢的一干二净,都痛恨之前北凉王府之变,为何没把这个祸害弄死。
与此同时,上到庙堂,下到江湖,都对灰衣麻衫少年产生无与伦比的好奇心。
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农家子,怎就突然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些顶尖的势力自然而然的猜测,这位会不会转世神仙。
毕竟,各家典籍都有记载,世上频有神仙转世之事发生。
如龙虎山祖师,武当山祖师,或是真武大帝等绝世存在,时常以转世身人前显圣。
以致许多人都在猜灰衣麻衫少年是哪一位神仙转世,该不会是吕祖转世。
一个多月后。
剑州。
官道之上,一位灰衣麻衫少年倒躺在毛驴之上赶路。
这时,突然有一名生得体态丰满,肌肤白皙腴美的少女惊慌失措的跑来,却见她身后似有一众强盗山匪追击。
强盗山匪追上来时,少女像是无路可逃,只好躲在毛驴后面,瑟瑟发抖的不敢出声。
“小子,还不赶快滚,难不成还想来英雄救美?”一个恶汉骂道。
“唉,庄某向来是一个路见不平,绕道而行的人,然而你等不积口德,何来苦哉。”
躺在驴背上的灰衣麻衫少年轻叹一声,忽有七八片飞叶落下,将这些挡路的强盗山匪全部割喉。
正当继续赶路时,少女连忙跑出诚挚万分感谢: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庄不染懒洋洋的打断道:
“你的下一句话,该不会是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或是愿为奴为婢。”
少女一愣,一五一十的开口:
“奴家本姓宋,年幼时因遭遇战乱,全家只剩下自己一人,由于模样还算周正,就被人买了当丫鬟,不想今日跟主家到龙虎山上香之际遭遇恶匪.”
“庄某没兴趣听你的事,也不是一个喜欢做好人的性子,你的这些话,可以留给喜欢行侠仗义的人听。”
灰衣麻衫少年漫不经心的道:
“我相信就凭你的花容月貌,一定能找到为你声张正义的大侠,乃至会生出恻隐之心,收留或是娶你。”
说罢,毛驴自顾自的继续赶路,少女望着一人一驴远去的身影,俏颜稍露迟疑之色,便即刻追了上去。
大半个时辰后。
灰衣麻衫少年依旧是慵懒的躺在驴背上,而后方则一直跟着默不作声的少女。
“呵呵,你始终跟在我后面是何意,我只有一头小毛驴,穿的又是一身麻衫,实在养不起你这种娇贵的丫鬟。”
“公子,我很好养的,吃的也少”
庄不染第三次打断少女的开口:
“庄某等了一个多月,没想到却等来北凉的美人计。”
他从驴背上坐起,上下打量着少女体貌:
“面若桃花,肌如凝脂,身上带有先天体香,举止娴雅,的确是难得一见的美人。”
“我若是没有算错,你最初是北莽敦煌城主的侄女,姑姑乃是北莽皇妃,便在少年时以质子的身份进入北凉王府,后成为徐草包的丫鬟红麝。”
“暗地里还是十大杀手之一,代号锦麝,与枪仙之女青鸟一样,成为了所谓的死士。”
红麝瞳孔微缩,神情不复方才的温婉娴雅,冰冷道:
“你是如何发现的?”
“我是一名能掐会算的术士,世上鲜有我不知道的事。”灰衣麻衫少年嘴角上扬:
“徐骁这般擅用让仇敌为自己卖命,庄某近些日子便对洗练心神之法有了一些研究。”
他指尖闪烁一抹幽蓝之光:
“《天书》中的魔修之法为根基,《痴情咒》为骨架,再以《道心种魔大法》、《黑天书》为血肉。”
红麝神色怔然,双眸浮现幽蓝光芒。
“魔修之法偏激特异,将会强洗你一生记忆,再摄三魂七魄熔炼为一颗厉咒魔种,自此,你虽能得诸般神通,功力大进,但命亦是不再属于你。”
“这般也是如你心意,为奴为婢的侍奉于我。”
灰衣麻衫少年指尖光芒黯然,红麝双眸光芒大盛。
“既有噬忆、烬魂、咒奴、锁心之能,此法不如唤作《无间忘川诀》,当要受此功者,沉沦于无间地狱,永世不得解脱。”
翌日。
世人皆知剑州有江西龙虎,江东轩辕,前者是道教祖庭,与天子同姓的道门赵家已是世袭道统六十余代,奉天承运奕世沿守一千六百年,方圆百里龙虎山是天师教肇基之山。
后者不入仕,乱世任你乱,太平任你平,我自独独修身齐家,岿然不动,乃是传承数百年的武学世家,更因书极丰,别家宗派视作珍宝的秘笈密典,在徽山牯牛大岗的问鼎阁不计其数,论藏书数量,只比北凉武库听潮亭逊色。
此外,招收客卿的门槛极低,对外宣称会在三教九流择才纳贤,从而偌大徽山少说也汇聚近千号的武林精英,拥有称雄东南之带的威名。
徽山山脚,出现一男一女。
为首的灰衣麻衫少年抬眸,便见眼前大山岩壁陡峭、山峰峻拔,沿着山崖还有一条又一条的瀑布自上而下倾泻。
可谓是集北国之雄奇与南国之灵秀于一体。
庄不染眼眸流转,瀑布水流自高处飞泻而下,撞击在岩石所发出的轰鸣之声,逐渐汇聚一首曲调明快,旋律优美的歌谣,曲调中透出自在洒脱、无拘无束之感。
走哇走哇走,好汉跟我一起走,走遍了青山人未老,少年壮志不言酬。
逍逍啊遥遥,天地与我竞自由,共饮一杯酒,人间本来情难求。
曲调传遍徽山上下,许多人都听的入神,双眸深处不知不觉浮现一丝幽蓝之光。
第224章 于此世之中,只是有了养狗的习惯
徽山山脚。
一男一女如入无人之境,一路拾阶而上,轩辕世家守山私兵和客卿皆呆愣站在原地。
两人登上主峰牯牛大岗,就见朱红细漆,雕花紫檀的亭台楼阁连绵不绝。
更有不在少数的人怔然站在原地,却见有五六人一脸警惕的东张西望,似是在寻找幕后施展音功,迷人心神的恶客。
这几人中,有鬓发皆霜,腰悬古剑的老人,有气质敦厚,锐气内敛和高大健壮,傲慢跋扈的中年,也有五短身材与道骨仙风的江湖客。
灰衣麻衫少年越过主峰牯牛大岗外的一块石碑,领着红麝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轩辕世家家主轩辕国器,一个大器晚成的剑道宗师,一旁锦衣华服的两人,应该是次子轩辕敬意,幼子轩辕敬宣。”
“另外两人该不会轩辕世家客卿中唯二的金刚境高手,名唤洪骠、黄放佛。”
庄不染眸光一扫,笑问:
“怎么不见轩辕家主的长子轩辕敬城?”
“提那个废物作甚。”向来嚣张跋扈的轩辕敬宣率先开口:
“小子,不管你有何依仗,今日定要你有命来,没命回。”
“早就听闻轩辕世家的轩辕敬宣最具武道天赋,因此颇受轩辕家族老祖轩辕大磐的宠爱,便养了一身嚣张跋扈的气焰。”
灰衣麻衫少年颔首:
“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轩辕国器面无表情的道:
“你之所作所为,想必是非要跟我轩辕家过不去,不过仅凭一门音功之法,怕是不能将我偌大徽山制住。”
他用手指轻弹剑鞘,鞘内古剑颤鸣,猛地盖过牯牛大岗上轻缓的歌谣。
“哦,是吗。”
庄不染笑了笑,足底一震,一股刚猛无尽,锐烈凌厉,蕴含崩山断狱、斩岩削壑之威的气机,立时将几人震的跪倒在地,还硬生生的在青石地面上跪出两个坑洞。
五人齐齐喷出一大口血,身躯颤抖不止,赫然是受到极为严重的内伤,再无出手的可能。
此刻,一座楼阁走出一家三口,只见一名中年书生,将体态雍容的妇人和身材修长,较为英气的少女护在身后。
“有趣,都言轩辕家的长子轩辕敬城最不争气,是一个孱弱无用的书呆子,没想到还是读出一些真东西,能在关键时刻护住自己的妻女。”
庄不染负手而立:
“不妨说一说,你苦读多年,都读出了一些什么。”
“灰衣麻衫,又一副十五六岁的少年模样,还能轻易震伤指玄境的高手,想必你就是那位平安县开窍转世仙。”
轩辕敬城缓步走出,道:
“敬城读书多年,读的是春秋大义,道教无为,佛门慈悲,不知阁下今日所来何为?”
庄不染不紧不慢的道:
“轩辕大磐,二十岁挑战轩辕家族老祖,让其重伤不治,三十岁迎战枪仙王绣,稍逊半筹。”
“四十岁单枪匹马入吴家剑冢,逼迫那一代剑冠用出飞剑术,后转为悟剑,五十岁自认剑术不逊李淳罡,前去挑战,再败。”
“继而练习刀术,与年轻的顾剑棠一战,又败。后龙虎山斩魔台与齐玄帧比拼内力,又败。”
“最后,老而弥坚的在八十岁跻身天象境,便开始在牯牛降闭关,致力于将儒释道三教熔于一炉,便采取旁门左道的双修之术,与族中后辈女子,如各孙媳妇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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