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起家,蝙蝠侠干碎我的致富梦 第141节
注释:僵尸们是我们的朋友,他们被严重误解了,僵尸们在我们的生态环境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可以也应当更努力的让他们学会用我们的方式来思考——by魅惑菇】
马昭迪本来可以直接拔枪,或者戴上野兽戒指和拳套,把对方的骨头直接打断,但是考虑到康斯坦丁说过,这个黑胖子是午夜老爹一方的人,因此他最终选择了一种伤害性较小,看上去也更为体面的办法。
“走你!”
眼见着黑胖子又怒吼着冲了上来,马昭迪直接抬手将魅惑菇扔了出去,它化为一道七彩流光,正好打进那人的嘴里。不消片刻,这枚神奇的蘑菇就直接“入口即化”,顺着对方的喉咙滑进肚子里。
“呃呃呃”
随着那枚蘑菇下肚,康斯坦丁顿时看到,刚才还恶形恶状的黑胖子神色变得茫然,他环视了一下周围,接着沉默着立在原地,不再动弹了。
“我刚想说我有办法对付他呢.”康斯坦丁重新点上了根烟:“结果你就把他解决了——那蘑菇又是什么东西。”
“迷幻类的蘑菇,能让敌人在幻觉中把我们当成朋友,起效一个小时。”马昭迪解释道:“依然不是什么魔法,而且只能对脑子不太好使的对手用。不过还好,这个黑胖子就跟我想的一样,确实不太聪明。”
“僵尸劳工的毛病就是这样,与其说脑子不好使,不如说没有脑子——但其实也用不着给他们喂什么蘑菇,只要狠狠骂他们,他们就会服从了。”
“这是僵尸?”
“是啊。”康斯坦丁耸了耸肩:“巫毒教特有的丧尸,他们管这个叫‘还魂尸’,具体怎么搞的我也不知道,午夜从来不说,大概是他们巫毒教的秘密——听说是用河豚之类的玩意施法,反正最终结果就是让一个活人变成一具还魂尸。”
“那我的蘑菇就完全没拿错了.”
“总而言之,这玩意很好使,忠诚,不怕死,战斗力强,好控制,干活从不偷懒——除了被人骂会害怕之外,它基本没什么缺点。”
“还好这玩意没法普及。”马昭迪评价道:“不然美国的资本家大概再也不会雇佣人类工人了。”
两人交谈的功夫,一旁的通讯器里突然传出一个粗犷男声。
“蠢货,怎么还没有拿着公鸡上楼?你又忘了怎么用电梯?”
在听到骂声之后,那只僵尸果然表现出了明显的害怕情绪,他直接畏缩着趴在了地上。
康斯坦丁听着那声音笑道:“嘿嘿,这是他主人的声音。”并顺手从地上抄起了一只白色公鸡,顺手交给旁边一直魂不守舍的莱斯特,让他定定心。
“走,我们去见见这位老朋友。”
片刻之后,温室里。
叮——
电子门发出清脆的提示声,僵尸劳工终于把白色公鸡送进来了。
“时候到了。”此时的午夜已经换好了装束,并在手里拿着一根原始部落雕刻风格的黄金手杖,他不耐烦地对身后训斥道:“死人,我警告你,要是你做事再不利索点,我就把你埋回去——到那个时候,可没人会记得你。”
然而上来的并不是丧尸。
“午夜老爹,还记得我吗?”
熟悉的声音随着烟味一起飘了过来,午夜惊愕地扭过头,然后就看到了那个身穿黄色风衣的金发二流子正对着自己笑。
“康斯坦丁?!”
“哎呀呀,真是漂亮的森林,不是吗?这里让我想起了皇家植物园——”康斯坦丁嬉皮笑脸地穿过丛林,跑到了午夜的身旁:“希望你不介意我们直接上来,你的看门狗叫了几声,不过他已经安静下来了,毕竟他的本质是只羊羔。”
马昭迪此时跟了上来,他此时才真正见到了这位人称午夜老爹的法师,也见识到了他原始而奇特的装束——他戴着白色的礼帽,赤裸的上半身没有穿着任何内衬,而是直接套上了一身白色的燕尾服,下半身同样只穿着一条草裙,露出粗壮的黑色大腿。
优雅的西装无法完全掩盖这位海地巫师的魁梧身材,洁白的颜色与他的黑色肌肤形成鲜明对比。午夜老爹的身上自带着一股原始的野性气息,即使他能够完全掌握美国的社会规则,在纽约这座城市中混得如鱼得水,但这股野性始终让他与这片土地显得格格不入。
面对上门的康斯坦丁,午夜老爹本来就已经黑黝黝的脸色变得更黑了,看着他举起手中的黄金法杖,马昭迪甚至在猜测,他下一秒可能就要忍不住用那根法杖狠狠殴打康斯坦丁一顿。
“从这儿往下看,景色很美,是不是——啊,我的朋友把你的鸡顺便带上来了,不用谢。”
说到这里,康斯坦丁的眼神扫过摆放着头骨的供桌:“我猜你正要施点什么小法术?”
“康斯坦丁。”午夜冷冷道:“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帮我个忙。”
于是午夜怒极反笑。
“你出千赢走了我五万美刀,现在居然想让我出手相助?你的胆子就跟撒旦一样大啊.”
“忘了那点小钱吧,午夜,眼下的纽约已经出大事了。”
康斯坦丁面色凝重地回答道:“我不知道你查没查到那个玩意的名字,但我可以告诉你——那摩斯,一只纯粹的饿灵,现在正在外面横冲直撞,如同冲入羊圈的饿狼一样大口朵颐,享受着丰盛的血肉与灵魂盛宴,这里遍地都是它的美餐。”
“难道你注意不到?”
第259章 我老家东大是这样的
时间正是深夜,月上中天,黑云压顶。
在灯火通明的纽约市里,两个巫师之间的对话还在进行。
“印度人说,老虎进食之时,丛林也会屏息。”
“我们管这个叫一山不容二虎。”马昭迪顺势接上话茬。
正说话的康斯坦丁被打断了节奏,下意识对他翻了个白眼,然后重新酝酿了一下情绪,接着对午夜说道:“想想吧,老爹,哪个有势力的人能忍受一只恶魔在自家花园里闹腾?”
午夜听着康斯坦丁的话,面色阴郁地看向窗外的夜空,与此同时,身后的康斯坦丁还在继续尝试着说服。
“我知道该怎么打败那只玩意,但我需要一位魔法师帮忙——一位有资源的,强大的魔法师。”
“一位无偿的魔法师。”马昭迪在旁边默默想着:“得足够强,也得有利害关系,不用付钱就愿意来帮忙的那种.”
康斯坦丁听不到马昭迪的心声,他随手又取出根烟,走到放着头骨的供桌边,用桌岸上的蜡烛给自己再点了一根:“老兄,你好好考虑考虑吧,还可以问问头骨,我过一会儿再回来——对了,记向你的这位姐妹传达我的爱意,她生前是位不可思议的女人。”
“她现在也是。”
午夜看到他把拿着白色公鸡的莱斯特推了出来,对自己说道:“还有一件事,帮个忙,替我照看这位朋友——就这样,回见。”
马昭迪忍不住皱了皱眉,他没想到康斯坦丁要把队友直接扔在这里,这完全是个没什么必要的选择。
但在下一刻,他就看到莱斯特抓着鸡,低眉顺眼地走到了午夜旁边,竟然直接默许了康斯坦丁的安排,甚至还显得有些迫不及待,这让他把想说的话又咽了回去。
当两人离开的时候,马昭迪依稀能听到门缝里传出莱斯特的声音:“呃,午夜先生,约翰说你能帮助我过把瘾,你有没有那种纯度高的”
马昭迪有些没绷住自己的表情,他被莱斯特气笑了。
“康斯坦丁,我想到了我老家常说的一句古话。”
“嗯?”满脸悠闲的康斯坦丁问道:“什么玩意?”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听不懂,讲英文。”
“狗改不了吃屎。”
然而,马昭迪不知道的是,在两人离开之后,双方对话还在继续。
“哦,我的朋友,你需要什么都行,不过得先等等——首先,不如和我说说你那个老朋友吧,还有那个陌生人——你认识他们很久了么?你很信任他们?”
“呃那个陌生人似乎是几天前才来找约翰的,我们不算太熟,甚至算不上朋友。”莱斯特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只知道他叫马昭迪,是个中国人,喜欢神秘学相关的东西,手里有些钱他看上去很温和,但他总是喜欢控制人,我不太喜欢他,也不信任他。”
他本来还想到了自己吃过的糖和戴过的那顶帽子,但他也很清楚,自己是个瘾君子,这几天更是被那摩斯折腾得精神衰弱,始终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他也不太确定那些看着不太现实的奇怪玩意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于是干脆就没说。
“哦,又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圈外人。”午夜会意地笑了笑,像那类觉得自己有两个钱就失去了敬畏的土鳖,他已经见过不少了。他们无一例外都觉得自己能用财富换到一切,幻想能花钱让神秘学为自己服务,为他们挣更多的钱,或者用它来铲除对手,或者用它逆天改运,益寿长生。
他们根本不明白奇迹和魔法的要价有多高昂,也根本不知道,美钞从来无法用来支付魔法的代价,他们想要的东西越有价值,用来交换的东西就越重要,命运,生命,灵魂这些才是神秘学的通用货币。
在得到了莱斯特的回答后,午夜老爹对马昭迪的情报瞬间不感兴趣了。
“那么,你的老朋友呢?约翰·康斯坦丁,你信任他吗?”
“约翰.”考虑了片刻后,莱斯特回答道:“我信任约翰。”
“我把性命托付给他。”
另外一边,康斯坦丁和马昭迪刚下了楼,迎面突然有一股冷飕飕的风迎面扑来——哗哗的声音嘈杂作响,外面开始下起大雨。
“街上没出租车,人也挺多。”马昭迪看了看路灯下来来往往的行人,惊叹于纽约繁华街区在夜间居然能有这么多人,哥谭可没有这种景象:“你拿伞了吗?”
“要什么伞?这儿到地铁又不远。”康斯坦丁吐了口烟气:“你不是在美国待过一阵么?都来了纽约,晚上还不去好好玩玩?”
“听起来就像是你想要独自行动,然后随便编了一个把我支开的拙劣借口。”马昭迪忍不住吐槽道:“你不妨把话说得更明白些,没什么必要藏着掖着。”
“我要去见我女朋友。”
马昭迪了然。
“好吧,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女朋友可能已经接触过那摩斯了,换句话说,你一个人行动的时候小心点,别中招了。”
“就算碰到了那摩斯,我也用不着你来”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康斯坦丁突然顿住了,他又仔细想了想,回答道:“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你跟我一起来一趟吧。”
马昭迪看着突然变得很好说话的康斯坦丁,心里顿时有些不妙的预感。
“不,不,我之所以表达一下担心,完全是出于客套。”他立刻摆着手说道:“你完全不用当真,而且这是你和你女友的——”
“哪来那么多话。”康斯坦丁直接将他拉向地铁站:“走就是了,等会还需要你帮忙呢。
晚上的纽约地铁依旧摩肩接踵,人挤人的样子让康斯坦丁感觉自己就像是罐头里的沙丁鱼。
雨水让不少人的身上和鞋上都湿漉漉的,外套也带上了一股霉味,这让地铁里的空气变得不太好闻。
自打上了飞机之后,康斯坦丁的脸色就一直不太好看,而挤进地铁的时候,他的脸色就更臭了。
接着,他就目瞪口呆地看到马昭迪滑入人海,并如鱼得水般从十几个间隙中穿过,闲庭信步般来到了自己的旁边。
“你为什么这么适应这种人挤人的地方?”
“无他,熟能生巧罢了——我老家东大就是这样的。”
第260章 不敢触碰的回忆
康斯坦丁垮着个脸熬到了休斯顿大街,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好不容易才能腾出空间来给自己再点上一根烟,看得出来,他的心情不太好。
马昭迪则完全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纽约半夜的地铁再挤也就是那个样子,真说沙丁鱼罐头还得看老家的地铁早高峰。起个大早的社畜们不约而同地在同一时间挤进同一个狭小空间里,驶向那个已经上了几年,可能还要接着上十几,运气好再上二三十年的b班,几十双眼睛如同死鱼眼一眼,闪着麻木而绝望的光。
马昭迪上班的那一阵就一直在想,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超凡力量的话,怨气冲天的地铁站大概会是第一个养出厉鬼/恶灵的地方。
两人走出了地铁站,沿着大街走出一段路,最后来到了格林威治村。
进入街道之后,死去的记忆便突然开始攻击康斯坦丁的大脑,每到一处街角,往日的记忆就会随着熟悉的场景浮现一些——和艾玛曾经一起的记忆。
两人沿着大路向更深处走去,而康斯坦丁的回忆也在脑中一直闪动,他平时尝试着刻意不去想的记忆,在此时变得完全无法阻挡。
这就像处理自己的旧伤疤,每揭开一点,伤口就疼一分。康斯坦丁努力抑制住自己掉头就走的冲动,最终来到了一栋大楼前。
他不想进去,但不得不去——假若没有马昭迪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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