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我,丁修,古龙武侠第一杀手!

我,丁修,古龙武侠第一杀手! 第57节

怜星好奇问道:“你如何知晓?”

丁修苦笑着回道:“因为她们临走的时候还带走了我的刀,若不是完好无损,她们哪还有心思做这样的事情?”

“这………好吧,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怜星想想也是,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随即道:“这里资源丰沛,我们还是赶紧准备水和食物吧。”

“行,听你的。”

丁修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她知道,怜星担心自己姐姐的安危,迫切想要恢复健全,但他又何尝不想早点寻回自己的宝刀呢?

(更新奉上,求老铁们订阅投票支持一下,有支持,就爆更!)

第103章 走出大漠(求订阅!)

一夜无话,及至清晨,丁修照例起了个大早,去湖边简单洗漱后,便寻了一处空旷之地练武,武道修行,重在持之以恒,算来,他已经有好几天没有练武了。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前几天,他一直都在大漠里打滚,好不容易来到这片绿洲,又遭遇了怜星邀月,被邀月追着砍了上百里不说,还遇到了大沙暴,现在能安然无恙的重回绿洲,已是天大的幸运,哪还能奢求更多?

好在,来到这里后,有了饮水和食物,再加上他身负神秘之羽和冥海归元劲两重霸服,可以快速引聚天地元气,经过一夜修养,伤势已然恢复,练武的事,自然要接续起来,不能再多耽搁。

相比之下,怜星的明玉功虽然同样有引聚天地元气的功效,但与丁修相比,终究还是有所差距的,一夜时间,不足以让她的伤势完全恢复,所以醒过来后,只能默默的站在一棵树下,静看丁修练武。

失了苗刀夜莺,虽然身上还有短刀神逸和软剑青丝暗藏,不过,作为底牌,丁修显然并不会轻易让它们出现在别人的眼前,哪怕是怜星这个让他心仪的对象,也不例外!

虽然已经互生好感,而且共同经历了生死,但两个人相识的时间太短,对彼此还不太了解,未来会怎样,还是一件很难说的事情,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各自有所保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翻云覆雨一念间,掌劲如龙啸九天。

五峰路转千百折,意走风云随心变。

许是经历了大沙暴的磨砺,翻云掌衍生出许多变化,一路演练出来,不仅收获了怜星满含赞赏的目光,丁修更感前所未有的畅快淋漓,体内气血沸腾,忍不住仰天一声长啸,声势浩大,响彻了整个绿洲。

“哗啦啦”

顿时间,绿洲中栖息的动物全都被惊动,纷纷四散逃开,相比于人类,动物的感知更加敏锐,它们往往能够精准的察觉到身边潜藏的危险,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这是它们最原始的生存本能。

事实上,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也曾拥有过这种本能,可惜,随着文明的发展,人类逐渐远离自然,这种本能也渐渐消失不见,到了现在,竟然还要反过来去向野兽学习,如鹰爪功、螳螂拳等,便是由此而来。

“你的掌法比先前更厉害了。”

眼见丁修吐气收功,怜星走了过来,言语之间,是好不遮掩的夸赞,丁修听了,也不谦虚,当即笑着回道:“是先前那场大沙暴,让我对这门翻云掌有了新的感悟。”

“原来如此。”

怜星闻言,若有所思的感叹道:“难怪,书上有言,师法于书,师法于人,不如师法于天地自然,看来,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以天地自然为师?有意思!”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虽然只是怜星下意识的一声感叹,但却像是一双天赋之手,推开了丁修的心灵之门,让他生出了无数灵感。

谁说古人的思维不如现代人?谁说穿越者的智商就一定胜过古人?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在古龙武侠世界里,肯定活不过三集!

丁修心下暗自感慨,随即带着满满的关心,向怜星问道:“你的伤势恢复的如何了?”

“虽然还未痊愈,但已不妨碍行动。”

怜星带着些许急迫回道:“今天的天气很好,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好饮水和食物,等明天,我们就出发离开大漠,返回中原。”

“好!”

这是昨天就已经做好的决定,丁修自然不会反对,当下,两人便就开始行动起来,怜星去采摘椰枣,丁修去打猎,这片绿洲规模很大,这里生活着很多动物,有一个完整的食物链,而食物链的顶端,是一群沙狼。

但那是以前的事情,现在这片绿洲的食物链顶端,则是丁修,他本来看上的是一头肥硕的黄羊,结果有两只沙狼非要跳出来截胡,没办法,丁修也只能顺手拍死了它们。

狼肉其实并不好吃,而且,大漠天气炎热,也不便保存,所以虽然猎物加二,但丁修却只取了它们的狼皮留用,以及最长的四颗獠牙,作为纪念品收藏。

带着黄羊回到湖边栖息地,怜星已经收集了大量的椰枣回来,两人相视一笑后,丁修将羊皮剥了下来,和两张狼皮一起,以纯阳真元做了简单的鞣制,然后交给怜星,让她缝制水囊,而他则用手头上仅有的一点食盐,烤制肉干。

正常情况下,这样的操作是行不通的,但谁让这是武侠世界呢?合理的情节合理,不合理的地方加上内力后,自然而然也就变得合理了。

是的,就是这样,哪里不合理,哪里有内力,武侠世界任我行,读者们再也不需要死扣小说情节不合理了!

咦?这句话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算了,肯定是早起练功,练得太急,出现幻觉了,还是抓紧时间烤制肉干吧,明天就出发,贫僧要往西天去求取真经.我呸,TNND,一不小心又岔台了!

经过一天的忙碌,丁修成功烤制出了一些肉干,再加上怜星收集的椰枣,食物已经充足,而怜星也缝制好了三个兽皮水囊。

虽然条件有限,但她的手艺很好,缝制出来的水囊,被她用随身携带的秘药祛除了异味,装满三袋水,省着点,也足够他们在路上使用了。

于是乎,第二天清晨,两人吃饱喝足后,便就离开绿洲,踏上了返回中原的路途!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两人的准备还算充足,但穿行大漠,仍然还有很多意料之外的危险,能够给人带来致命的威胁。

比如大漠中潜藏的蛇蝎毒虫;比如地表下暗藏的流

沙河;再比如先前他们遇到的大沙暴和龙卷风就算是天下无敌的绝顶高手,在天地之威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一样渺小的微不足道!

好在,两个人的运气并没有那么的寸,一路上虽然也遇到了一些小小的波折,但对他们来说,还构不成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威胁。

前后不过五天时间,两人便就已经横穿大漠,走了出来,大漠外的戈壁地区,虽然环境也很不好,人烟稀少,但总不再是绝境。

在一个小小的部落里,丁修用随身携带的金叶子,换来了两匹马,虽然不是什么宝马良驹,但拿来作为代步工具已经足够了。

几天后,两人越过边关,再次进入了大明朝的疆域,也是在这个时候,丁修的脑海中,忽地涌现出一个荒谬的想法:不知道,陆小凤世界的银票,在绝代双骄的世界里,能不能花得出去?

“算了!”

想法有时候就像是魔鬼,所以丁修只是那么一想,就赶紧将这个想法掐灭在源头,伪钞不能乱搞,这可是犯法的事情,咱润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三分丹心,满腔热血好吧,编不下去了。

主要是他身上也没带多少银票,区区几十万两而已,还不足以让他放在心上,根本没必要做这种掉逼格的事情。

额.边城谋钱庄里:“老板,快来帮我看看,我这张银票能在这儿兑吗?”

【更新奉上,求老铁们订阅、投票支持!求问老铁们:跨界的银票能兑吗?】

第104章 江湖传说(求订阅)

古道,西风,快马!

英雄,美人,烈酒!

这是人人心中都向往的江湖,可实际上,江湖真的是这样吗?咱润哥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高速你,不是这样滴!

试问:以上种种,除了西风,剩下的哪样的不要钱?

刚刚做了验证,证实陆小凤世界的银票根本不能在绝代双骄的世界里花,足足损失了好几十万两银子的丁修,此时此刻,大感郁闷。

感觉自从来到了这个世界,自己的财运就变差了,先是在大漠绿洲,丢了自己定制的苗刀夜莺,现在又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银票不能跨界使用,唉想想都是泪啊!

好在,还有怜星陪伴在身边。

常言道:钱场失意,情场得意!

虽然不知道这个“常言”到底是什么人,但他说的话确实很有道理,正是因为兑银票的事,他被怜星开了一场小小的笑话,可也因此让两人之间多了不少交流,感情升温不少!

原本,两人商量着先往移花宫,因为怜星想要回去确认姐姐邀月的安危,而丁修则是想去拿回自己的苗刀夜莺,却不曾想,就在这时,一则江湖消息流传了过来。

江湖传闻,天下第一神剑,大侠燕南天的结义兄弟,号称天下第一美男子兼天下第一大好人的玉郎江枫,因为万贯家财,被一伙名为十二星相的贼人给盯上了。

就在几天前,江枫在外出的时候,被十二星相中,号称四灵之首的庞文率众围杀,差点丢了性命,好在,他的运气还不错,在即将殒命的危急时刻,遇到了从大漠回返的移花宫大宫主.邀月!

面对江湖上盛传的天下第一美男子,即便是眼光高如邀月,也忍不住的为之动心,于是乎,向来讨厌男人的她,破例出手击退了十二星相众杀手,从恶龙庞文的手中,救下了玉郎江枫。

而且,许是因为在大漠中遭遇沙暴,导致妹妹怜星意外始终,生死不明,邀月出手狠辣,虽然没能当场杀了恶龙庞文,却也将这个四灵之首打成了重伤,狼狈而逃。

原本,邀月是想追上去彻底杀死庞文的,奈何,玉郎江枫伤势严重,权衡思量下,邀月只能放弃追杀庞文,转而将玉郎江枫带回移花宫救治。

听到这个消息,丁修当即就傻了眼,他忍不住的想,这个玉郎江枫到底长得有多帅,居然能够让邀月那个满身臭脾气的女人,都心甘情愿的为之倾倒。

再联想到先前在大漠中,邀月一副要砍了自己的模样,丁修心里顿时生出了一股怨念:难道是因为我长得不够帅吗?

怜星也是忍不住的为之一愣,足足过了好半响,才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感叹:“真是没想到,原来姐姐也有动心的一天。”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丁修绝不承认,玉郎江枫长得比自己帅

,他只道:“这世上的人事物,都是讲缘分的,缘分到了,挡也挡不住,或许,这个玉郎江枫,就是你姐姐的缘分。”

好吧,他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是因为他没看过绝代双骄,也正因此,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堂堂的移花宫主邀月,那样高傲的一个女人,居然会被自己手下的一个婢女截胡了心仪的男人!

当然,他就算是知道了,也不会对邀月有任何同情,相反,他还会哈哈大笑:让你丫的非要追着我砍,这下知道招惹润哥的下场了吧!

怜星不会读心术,所以她不知道丁修心里的恶趣味,不过,这意外传来的消息,倒是改变了她的想法:她现在不想回移花宫了!

对此,丁修当然不会有异议,毕竟,他既非情场小白,也不是钢铁直男,作为一个老司机,他知道在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表什么态!

于是两人索性便动身,前往去找寻怜星口中的神医万春流!

不管在哪个世界,神医都是江湖上最受欢迎的人,哪怕这些神医往往都有着这样那样的怪癖,也还是会被人敬若神明,毕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平时或许看不出来,但真到了要救命的时候,还得靠神医!

此时的万春流,还没有因为误医死开封城九十八人,躲入恶人谷中钻研医道,但他的医术却早已天下闻名,即使比起江湖中那些成名依旧的大侠,也不遑多让,而也正是因此,找他还是比较容易的。

在江湖上,名气越大的人,往往越是好找,因为他呆在那儿,就像是黑夜中的指路明灯,总是能让人一眼就看见!

为了医治手脚残疾,怜星带着丁修直奔开封而来,两人快马加鞭,不过几天时间,便就来到了开封境内,再找人一打听,立刻便就知道了万春流的医庐所在。

与一般在闹市中开设医馆的大夫不同,万春流的医庐在郊外,一个幽静的山谷中,因为来找他的求医的,多是身患疑难杂症的人,在闹市反而不方便。

两人来时,迎面就见到几个提刀拿剑的江湖人从山谷里出来,显然都是来找万春流求医的人,看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不用问也知道,效果应该很不错。

进入山谷,向前深入,不多时,便就看见,一条清澈的小溪旁边,结着七八座茅屋,茅屋前后左右都是花圃,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草。

两个人,不管是丁修,还是怜星,都有非凡的眼力,所以一眼便能看出,花圃之中栽种的,其实都是药草,五花八门的种类之多,少说也有好几百种。

要知道,药草的习性各异,往往对种植环境有着十分苛刻的要求,达不到要求,药效就不佳,甚至直接就不能种植成活,可现在,万春流却能将它们种植在一起,而且还成活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表现。

“看来,伱口中的这位神医,确实有两把刷子!”

丁修见状,忍不住一声赞叹,旁边,怜星当即回之一声轻笑:“若非医术高明,他也不可能被江湖中人尊为神医。”

说话间,她以来到了正中一间茅草屋前,扬声开口道:“神医万春流可在,小女子怜星,携好友丁修,前来求医!”

她的声音明明不大,却清清楚楚的回荡在四周,同时,一股劲风呼啸,径直撞开了茅屋门户,露出里面一位神清骨秀的中年人来,此人赫然正是闻名天下的神医万春流!

“嗯?!”

乍然见到怜星和丁修,万春流登时心生警兆,他也是江湖中人,自然不会没有听过移花宫二宫主的威名,至于丁修这个名字,虽然比较陌生,可能够成为移花宫二宫主的好友,便已足见其之不凡!

想到这里,他二话不说,连忙满脸笑容的迎了出来:“未知贵客登门,有失远迎,招待不周之处,还请万勿见怪。”

“万神医说笑了。”

怜星盈盈出声道:“原是我们冒昧登门求医而来,事先有未曾递上拜帖,现在又怎能怪神医不曾远迎?”

首节 上一节 57/97下一节 尾节 目录txt下载

上一篇:歌行:我在青城山修仙

下一篇:天命反派:我,拒绝退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