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索姆神豪 第20节
这个时代的人,讲究落叶归根,死后土葬的。
熟知未来大局发展的某人,明知道若是真有那个万一,在将来天灾军团杀来时他还没回归,那么现在留下的尸体,都会成为将来的天灾士兵。
某人心中想着不会吧!不会真的呆到那时候吧!
可又害怕下次结算再被坑。
绝不肯留下这种破绽的麦某人,下定决心要鞭尸,咳咳,是废除陋习,提倡环保火葬。
他一举手握拳,下面的人顿时鸦雀无声。
没错,这就是大领主与胜利者的威严。
“我也知道,传统让你们无法接受这种事。这样吧,坚持旧习的,抚恤金减半,户籍迁到瑞文戴尔男爵领。同意火化的,抚恤金加三成,家里有男孩的,送到公爵府当侍从或扈从。有骑士头衔的,来我这里领杜勒尔秘银矿的一分股份!”
此话一出,全场将士呼吸停顿,所有人的心兴奋得狂跳起来。
那么多代人当小弟,图的是啥?不就是为了有一份世世代代吃不完的粮么?
除非像今天这样打下新地盘的,否则封地是别想了。
可这是矿啊!
哪怕接下来镇长替公爵宣读,说明了每个战死的骑士只能拿到这个矿1%的分红,那也是可以指定继承人的永久分红啊!关键是以后哪个斯坦索姆家的骑士挂了,享受同级待遇。
土葬?
传统?
能有矿值钱么?
呜呜!不是我们不坚持传统,是麦当肯公爵给的太多了。
斯坦索姆人个个狂热起来。
“斯坦索姆公爵万岁!”
“吾等誓死效忠公爵家!”
他们倒是兴奋了,旁边莫格莱尼尬得不行。
为啥?
他家的兵,个个眼红得像兔子啊!
没有人知道,麦当肯打心底把这些矿当烫手山芋——他喵的!幸好小爷我机智,都打仗了,手里还留着矿,这岂不是越败家钱越多!?
第29章 我愚蠢的欧豆豆哟!(求推荐票)
当天夜里,麦当肯差点午夜惊魂。
他万万没想到,黑芝麻大馒头跑来夜袭。
他大喊一声‘吾羞,敌来脱吾衣’,吓得当侍卫长的瑟里耶克抄家伙带人冲进帐篷,才发现夜袭者是同样被吓到的安娜丝塔丽夫人。
“这……夫人请回吧!”当着一大堆侍卫的面,麦当肯尬死了。
“你……麦当肯你……”那哀怨的样子,活像麦某人是一个拔叼无情的渣男。
这因果,某人只能捏鼻子认了,努力翻查了一番死鬼的记忆。他仰头四十五度,仿佛有一滴看不见的鳄鱼泪正潸然落下:“我没碰过你!”
大馒头因为惊慌不安而摇曳不止!
“不要追问了。”
“我非要问呢!?”大馒头不死心。
“你非要问……那就是——爱过!”麦某人眺望远方……嗯,那其实是半米外的帐篷帷幕。
“呜呜呜。”大馒头掩面泪奔。
可不知多少人的心思活跃了起来。
讨伐军说是解散了,实则麦当肯只解散了一半,留了30名骑士,100剑士和300枪兵当工具人,以及400多仆从,带着另外一千个腌制好的巨魔头颅,浩浩荡荡地自东向西行军。
由于去洛丹伦要路过阿比迪斯伯爵这一世的领地达隆郡,好歹是盘桓了一天,让阿比迪斯尽地主之谊。莫格莱尼那么熟,让副官带兵回去,自己带着50个亲随一路送行,说是要送到达隆郡。
这年代的美食有点糟,贵族们款待贵族的做法就是在尽可能敞亮的大厅里,用最新鲜的食材,然后撒上最多的香料。
这个差不多四百平米的大厅里,到处插着火把,散发着麦某人依然无法习惯的焦味。
看着那头死不瞑目的烤野猪身上被堆了一指厚的甜香料,某人吃不下了。
在被劝吃的过程,麦当肯果断使用转移注意力大法,说起南面的战事。
“什么,你说暴风王国有灭国的危险?”莫格莱尼和阿比迪斯都是知兵之人。
麦当肯端着还算能入口的【洛丹伦米酒】呷了一口:“是我教父法奥大主教的情报,艾尔文森林已经沦陷一半了,又有两个教堂被焚毁。那些叫兽人的怪物,将躲进教堂避难的平民连同牧师们一起杀干净了。现在暴风人就靠不时放火烧林来迟滞敌人。而且根据估计,那些绿皮怪物的数量不会低于一百万。”
两人并不知道,这是麦当肯拿法奥当掩护。
别说法奥,连暴风王国的莱恩国王都搞不清,兽人到底有多少。
但都说了是‘估计’嘛!
两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麦当肯的话,简直是地狱里跑出来的黑暗先知,深深刺激着两人。
“一百万绿皮啊!你觉得他们只要一个暴风王国就够了?希望我的推测是错误的。”
“推测?”
“如果没猜错,暴风王国的求援使者很快就要到洛丹伦城了。然后,连铁炉堡的矮子都有危险。两位叔叔,这是我个人的建议——这会是一场席卷整个东部王国大陆的战争,不想死的,现在就备战吧。”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点点头。
现在的他们,组建的是血色十字军团,而不是后世狂热的【血色十字军】。相对而言,现在的血色十字军团还是一个很纯粹的封建军事集团。
“我可以为两位提供一定数量的军备,但我希望做个约定。”
“你说。”莫格莱尼沉声道。
“万一绿皮真的杀向大斯坦索姆地区,一时半刻陛下那边又指望不上,我希望我们能攻守同盟。别各自为战。”麦当肯打开随身的地图,指着一个地方。
分封制度下,各个实地贵族就是一个个土皇帝,有着独立的军事建制和独立财权。国王若是下令国战,那是必须去的。但自家地盘被烧了,那就是亏自家的。
麦当肯的话很实际。他的领地虽然占了大斯坦索姆地区三分之二,却是比较好守的。第一条防线完全可以设在中部偏南的【考林路口】。
然后东南面的提尔之手和西南的达隆郡就会成为挡在前面的炮灰了。
若是阿比迪斯同意,那就不同了。整个大斯坦索姆地区就两个大型出入口,一个是正北面,连接奎尔萨拉斯的。另一个就是达隆郡正西方的索多里尔河大桥。
真的三家同意,完全可以沿着并不宽阔的索多里尔大桥河口附近布防,就算做不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也能以几千人挡住十万大军。
“索多里尔大桥?”
“好!没问题!”
两个大佬果断应诺下来,打仗这种事,当然是越早准备越好。不是普通农民拿起剑就能杀敌的。这需要长达数月的训练,最好能见过血,这才能成为真正的士兵。
他们无比庆幸自己是站在麦当肯这边。
瞥了一眼关在囚车上的那50多个巨魔俘虏,两人嘿嘿一笑……
告别了两人,一路穿过安多哈尔领,进入提瑞斯法林地,全程花了15天,终于来到了洛丹伦城。
必须承认,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
城与城之间差距也挺大的。
为了防护需要,斯坦索姆城起先的建造目的就是要塞,所以整座城市大门口建在一个湖边,需要通过吊桥跨过湖面,才能到达坐落在山谷里的城市。城市里不管是层层的城墙和铁栅栏,还是被高墙包围的某个角落,都呈现出军事优先的理念。
而洛丹伦城,尽管是远远望过去,看着那些高高矗立,高度甚至超越了城墙的巨大圆锥形尖顶,还有那白玉色的城墙,麦当肯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座充满艺术气息的美丽城市。
北面是茂密的森林,南面是风景美丽一望无际的洛丹米尔湖,洛丹伦城看上去真是美不胜收。
最让麦当肯没想到的是,一个英俊潇洒、即将过期的金发正太,咳,骚年,竟然带着人离城五公里等候着他。
原来死鬼的久远记忆涌上来,看着对面张开双臂的某人,麦当肯坏笑着大声道:“真是很久不见!我愚蠢的欧豆豆哟(此话被翻译成洛丹伦语)!”
阿尔萨斯*米奈希尔王子一僵,一面生无可恋,全身仿佛触电一样轻微抽搐起来。
第30章 危!出口转内销!
麦某人想过,如果对面这个萌萌的骚年回他一句“欧尼酱八嘎”,他就二话不说,回头就准备反穿越回去。
幸好,对面在玩家口里江湖人称【二傻子】的阿尔萨斯,他的呆萌反应让麦某人很满意。
喊阿尔萨斯是臭弟弟,还真没喊错。
古往今来,贵族圈都是一个人数很少的圈子。
除了古埃及那种王室内部自产自销的国家,正常点的王室要想联姻,只会从其它王室或者自家公爵那一档挑对象。
洛丹伦立国那么久,基本上各大公爵家都特么是亲戚了,数上去三、四代,多半能在族谱里找到王室血统,不是娶了公主,就是什么王室次子过继之类的。
按照辈分,麦当肯跟阿尔萨斯同辈。
骑士家庭的小孩会被送来给贵族当侍从。同样大贵族也喜欢把下一代送来王室这边,陪王子长大,以培养亲密的伙伴关系。
若不是麦当肯那便宜老爹挂了,他必须提前举行成人礼,赶回去接管封地和爵位,16岁的麦当肯现在多半还陪在阿尔萨斯身边——真*陪太子读书。
至于说二傻子愚蠢,二傻子是真的无辜。
早两年,年幼的二傻子跟着王城‘五毒教教主’麦当肯去贵族沙龙时,由于听不懂老色痞麦某人的满嘴内涵,呆呆地傻站那里,结果被笑他蠢。
这锅,他真的很冤。
祖国的花朵被玷污都算了,还要被嫌弃。
果然飙车群不是谁都能进的。
二傻子还是嫩,脸上写着大写的尴尬,好歹王室礼仪学个十足,他还是尬着脸,声音不小地叫了一声:“大哥。”
“好(臭)弟弟——”麦当肯无比热情地上去……摸头杀!
说不好,这可是污妖王的头啊!
先薅几根头发,真有万一,回头可以钉小人啊,或者弄诅咒傀儡什么的时候用得上。
二傻子感觉有点风中凌乱,怎么这个便宜大哥好像变了许多呢。
感觉到二傻子的视线不停往后瞄,麦当肯笑了:“在后面,不过小心点。那玩意会用嘴巴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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