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第10节
方明华就坐在他身边的空位上。
“哥们,你还在杂志社的保卫科?”赵红军问道。
“是啊,你呢?还在省计委?”方明华反问道。
“对,每天都是跑腿、取文件,真没劲。”赵红军说道。
“得了吧伱现在可是干部身份,吃的是皇粮,多少人羡慕都来不及呢,你竟然说没意思。”方明华带着嘲笑的口吻说道。
“我承认,这工作一般人拿不到,可我就感到没劲。”赵红军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现在社会上流行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下过乡一起piao过娼。”
而方明华和赵红军就属于第三种。
他俩是在甘省插队时候认识的,都在一个连队,两人都来自西京,是老乡,赵红军只比方明华大两岁,很快就熟悉起来。
不同于方明华出身于普通工人家庭,赵红军可是高干子弟,只不过在那个特殊时代老爸倒了霉。赵红军在连队里因为不是工人家庭出身也吃了不少苦头,重活累活都免不了他。
方明华工人阶级出身根正苗红,但并没有瞧不起他,而是暗地里帮了他不少忙,赵红军也很感激,两人成了共患难的兄弟。
那个时代结束,赵红军的老爸平反后很快恢复职位,赵红军的人生也发生急剧变化,是连队第一个返城的知青,安排的工作相当不错。
等方明华返城回到西京之后,两人也经常联系,只不过这半年联系少了。
果然,赵红军开始埋怨:“我说你这小子,这大半年在忙啥?怎么不过来找我?有个周末我去你家找你,结果你妈说你看你妹妹去了。”
“单位上事情多,再说了还要准备函授入学考试嘛。”方明华搪塞道。
“我没考,单位开了个介绍信就录取了。”赵红军淡淡说了句。
卧槽!
牛掰的单位,在哪个年代都牛掰。
两人正聊着,一个戴着眼镜穿着中山装的老师匆匆走了进来,赵红军赶紧把烟灭掉,两人也停止谈话。
中年男人先作了一番自我介绍,姓许,是西大中文系的老师,然后进行简短的开班仪式。
鼓励大家要好好学习,珍惜时间。
“同学们,这次中文函授班一共招收100名学生,是从报名的500多名学生中选拔出来的优秀学员,所以你们更加要珍惜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将来才能为四化作出更大贡献!”
教室里响起热烈的掌声,赵红军也懒洋洋鼓掌。
开班仪式结束后,老师正式开讲,这节课是语文课。
这是西大第一次办中文函授班,自然没有现成的教材,用的是高中课本。
第一课就是大名鼎鼎朱自清写的《荷塘月色》。
“同学们,先跟着我朗读一遍。”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
文章写的很美,学生们朗读跟着老师大声朗读,方明华朗读的也很认真,不过读着读着就睡了过去。
没办法,太困。
年轻人瞌睡又多。
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突然被人推醒:“哥们醒醒,老师来了!”
他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就看到许老师一脸怒容看着他。
方明华赶忙站起来。
“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方明华。”
“方明华同学,我刚才讲了这篇文章的“文眼”,是哪一句?
这个问题啊。
如果你问我别的我兴许不知道,但这个.
方明华看了看课文,说道:是这句,“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明写作者游览荷塘的空间轨迹,实际暗含了作者从“不宁静”到“求静”再到“求静不得”的复杂心绪。”
听了方明华的话,许老师脸色立刻变的缓和起来。
“回答不错,但上课还是要好好听讲,大好时光不能浪费!”
等老师走后,坐在边上的赵红军低声说道:“可以啊,哥们,几个月不见水平高了许多。”
“你也知道,在杂志社接触的文人多、书多,耳濡目染也知道些。”
“我老爹说,你们《延河》杂志社是藏龙卧虎的地方,杂志办的相当好,不过我怎么都看不进去,还不如看《故事会》。”
呵呵
估计你更喜欢看什么《今古传奇》《知音》之类的吧。
当然这话不能说出来。
语文两节、数学两节课,等上完已经中午快十二点,方明华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
下课后,他准备找自己妹妹去学校食堂蹭饭,却被赵红军一把拉住。
“学校的饭有啥吃头?跟我们去吃葫芦头,边家村附近有家老孙家葫芦头味道不错。”
方明华只好去妹妹的宿舍,给她说了情况,然后就和赵红军一块出了学校。
葫芦头是西京的特色小吃,实际就是用猪大肠为原料进行烹煮,配上锅盔馍,吃时佐以糖蒜、辣酱等,鲜香滑嫩,肥而不腻,大冷天吃一碗确实很爽。
店不大,人挺多,但价格也不便宜,四毛三一碗。
“要酒不?咱俩来瓶西风。”陈红军说道。
但被方明华劝阻:“酒就算了,下午还有课,醉醺醺的不好。”
“上个锤子,纯粹就是做样子。”
“尊重下老师吧。”
“行!听你的,下次咱哥们再好好喝。”
一大碗散发着诱人香气的葫芦头端上来,两人就着辣酱和糖蒜,边吃边聊。
“我说明华,你别一天老窝在你的杂志社,空了出来玩玩,我给你认识些哥们朋友,让你见识见识新东西。”
“啥新东西?”方明华有些好奇。
“嘿嘿.到时候叫上你就知道了。”
方明华也没这回事放在心上。
吃完饭后下午还有两堂课,历史、地理一直到下午六点才放学——还布置了一大堆作业。
“明华,等我们活动的时候,我来叫你,你一定要来。”临走前赵红军还叮嘱道。
第13章 女笔友的来信
方明华没放在心上。
元旦过后,《延河》杂志社发表了新年第一期杂志,以“秦省青年作家小说专号”的形式,集中刊登了一批中青年作家写的最新小说。
期刊发表之后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较大的反响,对于方明华而言,就是读者来信了。
不同于上次发表那首小诗,这次编辑部在每篇小说后面都对作者进行简单介绍。
给方明华的介绍是:明华,本名方明华,西京人,曾作为知情去甘省插队三年,返城后成为《延河》杂志社一名普通职工,爱好文学诗歌,喜欢写作,曾写过小诗《春》,《隐入尘烟》是他的处女作。
寥寥数语。
这个年代,给自己喜欢作品的作者写信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否则“童话大王”郑渊洁为存读者来信,在燕京买10套房?
方明华也陆续收到一些读者的来信,躺在门卫室的床上看这些信也是件很有趣的事。
极度热爱诗歌的文学男青年?
要求一起共同探讨文学?
不好意思,没时间。
退休老干部?
要求做个忘年交?
大爷,您退休了,可以钓鱼养花读诗学陶渊明,我还要为生活而努力奋斗。
但有一封信引起方明华的注意,是一个李丽的西大女生写的,字体娟秀。
李丽?
方明华顿时想起在西大校院里见到那个读诗的姑娘。
也许不是,毕竟这个名字就跟自己这名字一样,非常普通,听妹妹说她们班上就有一个叫李丽的女生,不过是谁无所谓。
咱又不奔现。
姑娘语气很尊敬,信中说她是西大的一名学生,非常喜欢写那首小诗,也很喜欢这部小说《隐入尘烟》。
“明华老师,我非常欣赏马有铁和曹桂英之间坚贞的爱情,唯有苦难能产生真正爱情,这就是苦难的魅力。”
这句话似乎有些不对?
方明华想了想,从抽屉里拿出稿纸写了封回信。
首先是对李丽同学认真阅读自己写的文章表示感谢,后面再着重对她这句话有不同的意见。
“苦难或许能产生爱情,但更大可能使爱情夭折。苦难并不值得被赞美,我们赞扬的是苦难中还在坚强活着的像马有铁和曹桂英的人,他们仍保持那份真诚那份善良,苦难中滋生的爱意。”
“如果有可能,我希望更多诸如马有铁和曹桂英那样善良的人生活在阳光雨露中。”
我很喜欢罗曼罗兰的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OK!
就这样!
方明华冒着寒风,去附近邮局贴了四分钱邮票寄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