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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第400节

  方明华听了长叹一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李丽说你那部《天行者》已经在美国出版,虽然销路比不上两本爱情小说,但读者还是挺多的,特别是在文学界,美国著名作家,索尔·贝娄先生称赞这本书给他带来极大的震撼,书中说描写的知识分子的人道主义思想让他感动不已。”

  “索尔·贝娄?就是写《洪堡的礼物》,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奖那個美国作家?”方明华反问道。

  “对,就是他,1976年获得了诺贝尔奖,还获得过美国国家图书奖和“普利策小说奖”。”

  哦.

  索尔·贝娄在中国国内似乎不太出名,但美国文学界人士多将他与美国现代文学史上另一位巨人威廉富克纳并提相论,认为他二人是美国现代小说的主要奠基人。

  “还有啊,丽丽说把你写的这部散文集带回去以后尽快翻译出来,我觉得丽丽翻译你的作品比干什么都上心!”宋棠棠最后说道。

  这倒也是.

  方明华点点头说道:“真该谢谢他,可我也帮不上她什么忙。”

  听了丈夫这话,宋棠棠抬起头瞥了他一眼,不过没再说什么,只是轻轻叹口气。

  送走李丽夫妇,方明华的生活又变得清闲起来,但现在还有一件事要做。

  再写一部爱情小说在美国出版。

  说实在,在美国写一部畅销小说还是很能赚钱的。

  写什么好呢?

  要不就写《暮光之城》?

  在美国,唯美浪漫畅销书里就属它了。

  《暮光之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妮·梅尔系列以伊莎贝拉·斯旺和爱德华·卡伦一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元素。

  包括《暮色》、《新月》、《月食》、《破晓》以及几个番外,像《暮色重生》和《午夜阳光》等。

  该系列被称谓为“哈利波特时代”的魔幻巨著,成为《魔戒三部曲》《哈利波特系列》《纳尼亚传奇》之后的国际魔幻系列代表。

  正剧四本书方明华都看过包括所拍的电影,至于番外.没看过。

  像《暮光之城》这样的小说,不得不提到西方流行小说的一个很重要的分类——哥特式小说。

  哥特式小说的鼻祖是英国作家霍勒斯·沃波尔在十八世纪写的《奥特兰托城堡》,首创了集神秘、恐怖和超自然元素于一体的哥特式风尚,形成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运动的重要阶段。

  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成了这个小说的标签。

  但很明显,在这部《暮光之城》里,对传统的哥特式小说进行大胆的创新和超越。

  在哥特文学传统中,吸血鬼代表着邪恶力量。他们是魔鬼的代名词。他们皮肤苍白,面目狰狞,靠吸食人的血液为生。吸血鬼的形象为许多哥特文学风格的作品增添了恐怖的气氛。

  在暮光之城四部曲中,吸血鬼的形象更具有多样性。创造的吸血鬼世界中既有善良的吸血鬼,也有邪恶的吸血鬼。两类吸血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女主人公变成吸血鬼是哥特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的主题。在这些文学作品中,女主人遭到吸血鬼的追杀,在恐惧和绝望中,成为吸血鬼。对读者来说,女主人公变成吸血鬼是由人变成恶魔的犹如梦般的过程。而在在暮光之城四部曲中,女主人公贝拉自愿变成吸血鬼!

  在这过程中虽然痛苦,但并不感到绝望和恐惧。

  女主人公贝拉变成吸血鬼的过程是由人变成天使的过程。变成吸血鬼后,贝拉拥有了天使般完美的外表。美丽的容貌,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女神啊。

  还有,在暮光之城四部曲之《破晓》竟然采用了意识流的写作手法!

  这也是方明华非常熟悉的。

  不过写不写到第四部不一定,先写第一部《暮色》,把这个坑占住再说。

第536章 女儿也要听吸血鬼故事

  2024-07-05

  《暮色》讲述的是两个中学生贝拉与爱德华之间的浪漫爱情故事,

  贝拉搬到小镇福克斯与父亲同住后,结识了神秘英俊男同学爱德华,他拥有迷人的外表和超强的阅读他人思想的异能,是卡伦家族的吸血鬼。但是他却不能感知贝拉的思想,反而被贝拉深深地吸引住了。作为吸血鬼,他想吸她的血,可为了爱又在拼命压抑自己的吸血欲望

  其实,这就是一部以若隐若现哥特式风格作为背景,一个人与吸血鬼的奇特恋爱。

  一部披着奇幻色校园爱情故事!

  虽然方明华只看过一遍原著,又看过改编成的电影,但对于他在没穿越之前看了那么吸血鬼故事还有各种狗血的校园爱情小说电影而言,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一定非要和原著一模一样,自己也做不到,大致相同,细节自己来写。

  还有就是《暮光之城》小说的文笔比较差。不过方明华看的的是中译本,有的人说因为翻译太差,基本上就是直译,原著还是不错的。

  这一点方明华觉得要注意,一本非常浪漫爱情小说,文笔不好怎么行?

  至于翻译,方明华相信,作为拥有比较文学博士头衔的李丽,有翻译过这么多书,绝对会翻译好的。

  慢慢写吧。

  90年代第一个年份过去。

  在这一年,国内最大的事件就是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亚运会,极大提高了民族自豪感。

  在文学领域,小说界显得波澜不惊,除了年初方明华写的长篇小说《天行者》掀起一股热潮之后,其余的波澜不惊。

  中生代作家陈中时、贾平娃、冯骥才等一个個闭门谢客各自埋头创作,青年作家们,余桦、莫岩、迟子建等人在燕师大的校园里还在埋头读书学习,文坛上先锋小说已经式微,新写实小说占据统治地位。

  但以往冷冷清清的散文界却突然变得活跃起来,年中,方明华的一部《文明的碎片》,横空出世,开创了“文化散文”,大气磅礴,且与传统散文有着明显的区别,独创了散文之风。

  到了年末,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年轻人以一篇散文《我与地坛》再次刷新了人们对他的认知。

  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

  作家韩少工曾经这么评价:“我以为1990年的作品即使只有他一篇《我与地坛》,也完全可以说是丰年。”

  沉寂已久的散文界开始活跃起来。

  那个申城戏剧学院的院长经过几番恳请,终于辞去自己的院长职务开始周游各地,系统考察中国文化的重要遗址。

  他不想做徐霞客写出《徐霞客游记》,想做方明华,写出文化散文。

  此时的方明华正在书房里码字。

  今天是元旦节,本来要带两个孩子出去动物园看大熊猫的,无奈外面风雪交加,估计大熊猫也怕冷,于是一家四口就躲在家里。

  女儿一个人在二楼的琴房里练钢琴。

  一闪一闪亮晶晶

  满天都是小星星

  挂在天上放光明

  莫扎特的《小星星》。

  儿子则是趴在茶几边上很认真写字。

  其实一个三岁多的孩子是不需要练习写字的,但乐乐似乎对这玩意很感兴趣,方明华就随他了。

  狗豆苗围着小主人乱转,小猫豆芽则是躺在墙边暖气片下打瞌睡。

  方明华在二楼的书房里写作,媳妇宋棠棠就坐在他身边看打印出来的章节内容。

  “明华,你写的这个吸血鬼故事和那本《夜访吸血鬼》风格不太一样啊?”宋棠棠边看内容边说道。

  《夜访吸血鬼》是美国作家安妮·赖斯在七十年代年的长篇小说,为“吸血鬼编年史”系列中的第一部。

  这本书在国内还没有中译本,不过宋棠棠去年去了美国,买了一本英文原著,看的入了迷,还不时讲给方明华听。

  听了媳妇的话,方明华停下打字转过头笑着说道:“当然不一样,《夜访吸血鬼》是一本恐怖小说,而这本《暮光之城》是写校园生活的,披着吸血鬼的皮,以感情为主,否则怎么能叫爱情小说呢?”

  “爸爸,妈妈,我也要听吸血鬼!”

  突然一个稚气的声音在房间门口响起,两人回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女儿蕊蕊站在门口,抱着芭比娃娃,后面跟着那条摇着尾巴的小豆苗。

  蕊蕊现在已经过了三岁,正是喜欢听大人讲故事的年龄,周末回到家就缠着爸爸妈妈给她讲故事。

  前两天,方明华一时高兴,就讲了自己写这本吸血鬼小说,故事情节,女儿虽然听的似懂非懂,但对于吸血鬼,非但不害怕,反倒听了很兴奋,缠着爸爸要多讲!

  现在又听到女儿要讲这个,宋棠棠赶紧说道:“蕊蕊,这是大人看的小说,不是你们小孩看的。”

  “可是吸血鬼很好玩呀。”

  好玩?

  方明华和宋棠棠对视了一眼,自己的这个女儿胆子也太大了吧?

  别的小朋听到鬼呀之类的,都吓得不得了,包括儿子乐乐,但她听了却咯咯直笑!

  当然他们心里清楚,这部小说无论如何不适合上幼儿园的小朋友看的。

  “蕊蕊,钢琴练了没有?《小星星》会弹了吗?”宋棠棠赶紧换了个话题,一脸严肃问道。

  “妈妈,我已经练熟了啊,赵老师还夸我呢。”小姑娘说道。

  “芭蕾舞呢?劈叉练习的怎么样了?”宋棠棠又问道。

  “爸爸妈妈,我已经会啦,你们看。”小姑娘说着两腿伸展,竟然在地上做了一个很漂亮的一字马。

  还好,穿的是宽松的家居服,否则裤裆就被撕开。

  方明华感到很骄傲。

  自己的这个女儿,学啥都快,弹琴、跳舞,画画、游泳甚至打架都比同龄人厉害。

  除了学习写字和练习加减乘除。

  儿子恰恰相反,除了写字和算术,别的都不怎样。

  喜欢啥就学啥吧,方明华采取的放任自流态度。

  现在看到女儿这样子,方明华只好走过来抱起女儿:“宝贝,这些书确实不适合你们小孩子看,这样吧,等有时间爸爸给你写一本你们小孩子看的书好不好?”

  “爸爸,你要说话算数!”说完小姑娘伸出可爱的小拇指。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谁变是小狗!”

  父女俩一起说着,一起笑起来。

  “好了,蕊蕊,爸爸在写小说呢,你就不要打扰他了。”宋棠棠趁机从方明华怀里抱走女儿。

  “这样吧,蕊蕊,妈妈教伱练武术好不好?我们去楼下。”

  “好啊.”小姑娘立刻高兴的一拍巴掌:“是不是舅舅教弟弟练的军体拳?那个真好玩!”

  “嗯嗯,妈妈也会。”

  随着下楼的脚步声,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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