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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第52节

  家里也开始积极准备年货,买水果糖、油纸包着的点心、铁皮盒子装着的饼干.

  当然这些不用方明华操心,勤快的老妈一手操办,方明华依旧上班,白天没事干,晚上出去巡逻一趟就算OK。

  不过快到年关的巡逻不能像平常那么马虎,这年头小偷挺多,特别是快过年的时候。

  前天晚上家里吊在筒子楼窗外的一块肉被人偷了,第二天早上老妈发现了,那个气啊,站在楼上整整骂了小偷一个早上!

  虽然杂志社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保卫科科长遵从社长的指示,专门把他们几个叫在一起开了会,传达领导讲话,并且特别嘱咐晚上值夜班的方明华。

  “小方,每天晚上必须按时巡逻,到处都走一遍,如果觉得人手不够我让张宝福协助你。”

  言下之意,你平时摸鱼可以,但到年关要打起精神来!

  “不用,不用。”方明华说道。

  每天晚上巡逻前还要去叫他,麻烦。

  他于是加强巡逻,特别是单位食堂这个要害部门,保不住哪个小偷想过年了,盯住食堂里刚买的半扇猪肉。

  这可是黄社长托人弄来的,想改善下单位食堂伙食,立刻得到全体单位职工的热烈拥护。

  如果是被贼盯上偷了,那保卫科则成了众矢之的,自己更是杂志社的罪人,这个年都过不清闲。

  得认真点。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方明华放下书本,穿好军大衣,戴上火车头帽,拿上手电筒,当然不会忘记带上警棍,全副武装然后就出了门。

  外面很冷,到处一片安静,几盏昏暗的路灯只照亮一些地方,单位大部分建筑都隐藏在黑暗中。

  方明华很警惕的一手拿着警棍,一手拿着手电筒沿着固定路线巡逻。

  首要目标就是办公楼后面的食堂,他走过去拿着手电筒四处照了照,没发现什么异常。

  然后走近,重点查看食堂门窗,大门紧锁,窗户紧闭没有被破坏的痕迹。

  他依旧不放心凑到窗户边,拿着手电筒向里边照了照,发现半扇猪肉正安静躺在食堂案板上,一切安然无恙,这才放心离开。

  然后就去办公楼,一二三层全部走一遍,没发现啥异常动静,方明华就拿着手电筒去了后院。

  这里基本上都是仓库以及堆放杂物的地方,另外就是单位的图书室也在这里。

  这里堆放的东西都不值钱,也是小偷最看不上眼的地方了吧?

  方明华心里想着,拿着手电筒胡乱照射几下,就准备离开,今天的巡逻就算完成。

  OK,收工!

  回去泡个热水脚然后睡觉。

  方明华刚准备离开,突然听到某个房间里发出细微的声音。

  有贼?!

  方明华一个激灵,立刻警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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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窃书不算偷?!”(求收藏票票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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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了想,假装咳嗽两声,又加重脚步,拿着手电筒晃呀晃的出了后院,立刻关掉手电筒,蹑手蹑脚摸回来,蹲在西厢房边窗户下面。

  果然,细微的声音又开始响起,紧接着是两个人的悄悄对话声。

  “走了吗?”

  “走了,没声音了。”

  “那我出来,你接着啊。”

  “嗯。”

  两个人,竟然还有一个女的声音。

  竟然还有女贼?!

  而且,方明华辨别出声音方位好像正北的图书室里传来的!

  如果放在以前,方明华还有点紧张跑到门卫室去搬救兵,但自从去了一趟南疆上了前线,胆子也大了许多。

  老子是上个战场的人,还怕你们这两个小毛贼?!

  他猫着腰,蹑手蹑脚顺着墙悄悄摸过去,就看到图书室亮起手电筒的光,紧接着就从窗户里递出一大包东西出来。

  “这么多呀?”是个女人的声音,听嗓音年龄不大。

  “要拿一次就多拿点。”里面的人说着,就从窗户里跳了出来,就在他落地的一刹那,方明华猛然冲过去,一道手电筒白光直接照在那个人脸上。

  “站住,不许动!”

  方明华大吼一声,不管三七二十一,2000伏电压的警棍就朝那个人身上戳了过去。

  “啊”男人传来一声惨叫。

  “让你偷!我让伱偷!”方明华可不管这么多,拿着警棍就是一阵乱戳,疼的那个男人瘫坐地上连连惨叫,大声求饶。

  旁边的女孩吓得哭起来。

  方明华这才很满意的收手,拿着手电筒朝男人脸上一朝,大吃一惊。

  卧槽!

  怎么是你?!

  竟然是去年春天去燕京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个逃票青年雷学城!

  雷学城这时也认出是方明华,赶忙说道:“方作家,是我,雷学城,去年咱们去燕京火车上见过。”

  “我知道!”方明华板着脸,又看了看旁边还在小声哭泣的姑娘。

  我的天,还未成年啊。

  估计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

  “你们俩!跟我来!带上你们的赃物!”

  方明华的声音很威严。

  雷学城只好背上“赃物”,又给旁边的小姑娘低声安慰两句,示意她别再哭,两人乖乖跟在方明华的后面。

  到了宿舍,方明华让两人站在房中间,他打开包袱一看。

  卧槽,全是书!

  不过从见到雷学城,又看到他从图书室出来,就明白这家伙在干啥了。

  “雷学城,你该不是学孔乙己,还说什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是不是这样?”

  雷学城的头低得更低了。

  “说吧,你这是第几次偷书了?是不是还有别的团伙?”方明华一副“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姿态。

  “方作家,我这是第一次,真的!”雷学城抬起头:“我是看到别人偷书,才跟着学的。”

  “别人?也偷我们杂志社的?!”

  “不是,是偷师大的!”

  雷学城绘声绘色讲起经历。

  “有人引开管理员的视线,故意挑事,和管理员吵架,然后另外的人趁机把书从楼上扔下去,下面还有人去捡。”

  “当然这只是小打小闹,我看到有人用麻袋把图书馆里的书一袋一袋往自己家里搬。”

  “所以,你也学他们,盯到杂志社了?!”

  “因为现在高校图书馆管理越来严格不好偷了,我听说你们杂志社图书也很多,而且管理不严格.方作家,如果今天晚上是你值班,我绝对不会来偷的!”雷学城赶忙说道。

  “告诉你,我天天值班!”

  雷学城顿时没词了。

  “她是谁?”方明华看了看旁边怯怯的姑娘,脸圆圆的,很可爱。

  “她是我邻居,叫金彩芳,今年16岁,去年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现在在家里待业。”

  “你看你,人家姑娘还未成年,你就骗人家来帮你偷书?!”方明华叹了口气。

  没想到姑娘低声来了句:“学城哥没有骗我,我是自愿来的,他说他写作需要看大量的文学书籍,又没钱,只好想到这个办法。”

  现在的文学青年真他妹的吃香啊,竟然有小姑娘为他死心塌地。

  方明华心里感叹。

  “对了,雷学城,你工作了吗?”方明华突然问道。

  “没有.”雷学城摇摇头:“那次在火车听了你说的那番话,我回去后就想工作,可惜街道冰棍厂人已经招满,我没了机会,现在还是待业。”

  “不过,我发表了好几篇诗歌呢,你看看。”雷学城说着,竟然从衣服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报纸,上面果然有一首他写的小诗。

  方明华看了看报纸名称:《陈仓日报》

  地级市报纸啊,能有多少含金量?

  不过,方明华并没说什么。

  “念你是初犯,今晚的事我就不再追究,如果让我再发现,我一定把你送到派出所!”方明华最后说道。

  “多谢,方作家,我再也不来回来了!”雷学城向方明华鞠了躬,又给小姑娘使眼色,两人就向门外走去。

  “急什么?我还没说让你走呢。”

  听到方明华说这话,雷学城赶紧停下脚步,有些紧张的看着对方。

  “这是我个人买的书。”方明华指了指书架上放着一排排书籍:“喜欢什么,挑些回去看,不过不能损坏,而且还要按时归还!”

  “谢谢,谢谢!”雷学城顿时喜出望外:“你放心吧,我一定按时归还!”说完赶紧走到书架开始挑起来。

  这个看看,那个看看,挑了五本书,最后又拿起《基督山伯爵》低声对小姑娘说道:“小芳,这本你拿回去看。”

  “学城哥,我能看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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